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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住建部調整建設工程招標范圍存在越權行為
2000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建設工程必須招標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執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國發[2000]34號)對住建部在招標投標職責也作出了規定。根據規定建設工程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的調整不是住建部的法定職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只負有監督職責。因此,住建部在《意見》中調整建設工程招標范圍,不僅法無授權而且還有越權的嫌疑。
1.1.2違反必須通過招標發包的規定
《招標投標法》規定對“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法律并沒有按照投資來源劃分和界定必須招標的項目,無論是國有資金還是非國有資金投資,只要所投資項目屬于此類工程,不僅要招標發包而且還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范疇。住建部《意見》中所稱建設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顯然包含有關系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的建設工程項目,不通過招標而由投資人直接發包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
1.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
《招標投標法》實施12年后,為解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過程中一些亟需解決的突出問題,國務院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條例》列出了依法必須招標、可以邀請招標以及可直接發包的情形。而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項目既不屬于《招標投標法》第66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特殊情況,也不屬于《條例》所列出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發包的情形,所以不通過招標發包是違反《條例》規定的。
2 《意見》與現行部門規章不協調
2.1與原國家計委3號令不協調
根據《招標投標法》的授權,原國家計委在2000年5月1日以國家計委3號令的形式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的規定》,其中第二條對“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范圍進行了界定。工程實踐中對公用事業項目通過POT、PT、PPP等方式國家允許非國有資金投資,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發包的項目。住建部的《意見》顯然與原國家計委3號令規定的必須招標的范圍不一致、不協調。
2.2與七部委30號令不協調
2003年原國家計委、建設部等七部委以30號令聯合頒布了《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2013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建部等七部委根據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又對30號令進行了修訂,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30號令規定,工程建設項目符合原國家計委3號令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的,必須通過招標選擇施工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住建部等七部委共同作出的規定,如果僅由住建部一家的《意見》就改變顯然不合適。
3 立即實行非國有資金投資主體自主決定建設工程發包方式的時機尚不成熟
3.1實施非國有投資自主選擇發包方式應解決合法性缺失問題
正如以上分析那樣,在有關招投標上位法沒有修訂的背景下,出臺與上位法相悖的規定存在合法性缺失問題。因此建議有關部門應先做好頂層設計,修改現行法律法規,再由各相關部門共同有關規定實施,避免實施過程中在執行層面產生混亂。
3.2自主發包的配套法律制度尚不健全
住建部在《意見》中在提出“試行非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是否采用招標方式發包”的同時,還明確要求“積極開展試點”“總結試點地區的經驗,條件成熟時向全國推廣”。住建部所說“總結試點地區的經驗”應當既包括完善招投標監管法律法規方面的總結,也包括工程實施后工程監管方法與手段方面的總結。所以應先選擇小范圍的地區試行,試行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制定政策加以規范,總結出可以復制的經驗再推行,避免出現執行、監管方面的困局。
曾有人指出,現行法律法規對建設單位的約束乏力,道德層面的約束大于法律方面的制約。一旦建設單位違規發包,法律法規對其制約措施、手段很乏力。有研究認為法律制度建設的滯后,是導致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混亂的主要原因,也是招投標中陪標、掛靠、串標等不正當行為的根本所在。實踐中建設單位采用肢解發包、訂立陰陽合同、指定分包、隨意壓縮合理工期、拖欠工程款等現象經常發生。這些工程發包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法問題并不是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所獨有,非國有資金投資(比如集體所有項目的投資)同樣存在。所以在當前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的情況下,實行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是否招標發包對建筑市場的治理不僅無益,還可能因存在暗箱操作破壞公平、公正,進一步擾亂建筑市場秩序,加劇腐敗滋生,不利于建筑市場的良性競爭,危害整個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這也增加了建設項目的安全質量風險,更與住建部的初衷背道而馳。
住建部《意見》強調,非國有建設單位要將工程發包給具有資質的承包單位。這一要求在《建筑法》《招標投標法》中早有規定。但是招標實踐中評標委員會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尚無法避免一些個體采用掛靠施工、借用租用資質以法人的名義參加工程建設活動(有的就是與建設單位串通所為),這條規定究竟能執行到何種程度、在實質上起到多大作用還不好說。住建部2014年8月4日印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查處管理辦法(試行)》(簡稱《查處管理辦法》),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認定、查處及處罰措施作出了規定。但受傳統文化影響,人們在日常經濟活動中仍熱衷于“攀關系、找門路”,在誠信經營的氛圍尚未完全形成的當下,是否又出現新的權力尋租現象,也是一個不能忽視的問題。工程實踐表明掛靠、借用租用資質承攬工程的查處存在取證難、認定難的問題,何況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形成的發承包雙方默契更加大了查處的難度。《查處管理辦法》對建筑市場的規范作用因實施時間較短還沒有顯現出來,馬上再推行由非國有投資主體自主決定發包方式,時機值得商榷。
誠信建設的一項舉措是構建統一的誠信平臺,通過平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曝光,接受社會監督,以減少工程建設中的違法違規現象。但就全國而言,構成誠信平臺基礎的“企業庫、項目庫、人員庫”還沒有真正形成,其監督作用目前還很有限。誠信平臺曝光對非國有投資主體的制約作用究竟有多大,能否有效遏制其違規行為還有待觀察。對一些很少從事工程建設管理的非國有投資主體來說他們是業外人士,能否正確運用信息平臺提供的綜合評價結果選擇合適的承包人,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重點建設工程在作前期規劃時,一定要著眼于全面周密。規劃不慎,小則造成一個項目作戰保障效能受限或作廢,大則造成一個系統保障效能受限或作廢,在經濟上其損失浪費可想而知,在軍事上其損失則更不可估量。要做到規劃全面,首先是作戰、財務、營房等相關部門必須廣泛參與,通力協作。大原則是后勤保障服從于作戰需要,但只強調作戰需要而忽略保障可能,則極容易形成需要與可能的脫節。其次是要充分論證。對作戰諸元、火力配置要考慮,對依托現有,減少投資,節約工期也要考慮。再次是要分期準確。對先建哪個,后建哪個要考慮,力戒重復建設和力量配置不均,造成項目浪費和施工力量的閑置浪費。
重點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優劣直接關系到工程的作戰保障效能和工程的投資效益。設計方案形成后,要組織作戰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設計方案進行反復研究審核,工程建設投資節約與否在于工程前期設計階段,因而確定設計方案務必慎重。首先要堅決杜絕方案倉促上馬,確保方案萬無一失后才能交付施工;其次在施工圖設計上也要倡導優化設計,要認真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大膽應用“四新”成果,加大科技含量。設計上力戒陳舊保守,片面強調安全,忽略技術創新,同時也不能本末倒置,只求新穎獨特,而忽略了使用功能的發揮。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組織軍內外工程技術界的專家權威,成立專家評審人員庫,在不影響工程保密的情況下,建立對工程特有的分類、分等級設計評審制度。
二、嚴格施工過程管理
防止重點建設工程中的“跑、冒、滴、漏”大有文章可做。第一,施工組織要嚴密。要有嚴格周密的施工組織設計,合理分配施工力量,安排施工任務。第二,質量把關要嚴密。一是把好工程實體質量關,防止造成返工浪費;二是把好材料質量關,堅決防止不合格材料進入工程建設中。第三,執行程序要嚴密。重點建設工程有著很多不同于單純營房建設施工規程的特殊性,特別是一些地下工程、陣地工程,要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施工規程辦,切不可只求速度,而忽視規程,否則欲速則不達。第四,材料消耗要嚴密。由于工程保密的需要,不少工程由施工部隊自建。對于施工部隊自建的,在材料消耗上應嚴格實行定額消耗制,把施工現場的材料浪費降低到最低限度。第五,經費開支要嚴密。工程經費的支出一定不能超前于工程進度,否則容易形成前松后緊,建設經費出現缺口的被動局面。三、加強工程各階段造價管理
一加強設計階段工程造價管理,具體的做法有:實行限額設計,設計是有效控制造價的關鍵,要嚴格按照初步設計總概算控制施工圖,保證總投資不被突破;進行多種方案比較,確保制定出符合要求的最佳設計方案。二加強招標階段工程造價管理,具體的做法有:采取無標底招標的方式,避免有標底招標在標底編制、標價確定、評標定標等環節出現問題;改標底價為評標標準價,對各投標單位的預算報價進行綜合分析,確定合理評標價;改單報價為雙報價;合理確定評標、定標方法,按評標得分高低,擇優定標。三加強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管理,具體的做法有:因地制宜、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強設計變更管理,嚴格審批手續;采取“貨比三家、價看四店”的方法選好建材;堅持規章制度,嚴格控制建設經費,結合工程進度情況,嚴格按合同執行,杜絕超付工程款現象。四加強預、決算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具體的做法有:認真審核工程預算,嚴格控制合同造價;深化竣工階段的造價控制,依據客觀存在的設計變更和審批手續齊全的簽證資料,正確套用定額和選取費標準,審定變更決算,上報批準后列入總決算。
四、努力提高管理人員素質
1.設計方案直接影響投資
工程建設過程包括項目決策、項目設計和項目實施三大階段。進行投資控制的關鍵在于決策和設計階段,而在項目作出投資決策后,其關鍵就在于設計。據研究分析,設計費一般只相當于建設工程全壽命費用的1%以下,但正是這少于1%的費用對投資的影響卻高達75%以上,單項工程設計中,其建筑和結構方案的選擇及建筑材料的選用對投資又有較大影響,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為內廊式還是外廊式、進深與開間的確定、立面形式的選擇、層高與層數的確定、基礎類型選用、結構形式選擇等都存在著技術經濟分析問題。據統計,在滿足同樣功能的條件下,技術經濟合理的設計,可降低工程造價5%~10%,甚至可達10%~20%,如某無線電廠的多層框架結構廠房(4層),設計單位按常規設計為獨立基礎,由于多層廠房荷載較大,致使獨立基礎的單體尺寸較大,埋深較深(-3.2m),事后經其他設計人員分析如采用柱下條基,可節約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減少土方開挖,相比可節約投資20多萬元;某兩幢功能、結構、面積、基礎形式均相近的綜合樓,其中一幢因考慮立面效果設置了多處裝飾柱及裝飾線條,致使該部分費用相差10多萬元,真可謂是筆下一條線,投資花萬千擾。
2.設計質量間接影響投資
據統計,在工程質量事故的眾多原因中,設計責任多數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產品由于缺乏優化設計,而出現功能設置不合理,影響正常使用;有的設計圖紙質量差,專業設計之間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現象,有的造成質量缺陷和安全隱患,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巨大損失,造成投資的極大消費。震驚全國的寧波大橋事故就是這方面的典型例證。
3.設計方案影響經常性費用
優化設計不僅影響項目建設的一次性投資,而且還影響使用階段的經常性費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潔、保養、維修費等,一次性投資與經常性費用有一定的反比關系,但通過優化設計可努力尋求這兩者的最佳結合,使項目建設的全壽命費用最低。
二、優化設計運作困難的成因
1.政府主管部門對優化設計監控不力
長期以來,形成了一種設計對業主負責,設計質量由設計單位自行把關的觀念,主管部門對設計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與評價,有的僅靠圖紙會審來發現一些簡單問題,只有等出現了大的技術問題才來追究責任,而方案的經濟性則問及更少。另外,對設計市場管理不夠,越級、無證、掛靠設計時有發生,從而導致設計質量下降,加之由于設計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項目有各自的特點,所以針對不同項目優化設計的成果缺乏明確的定性考核指標。
2.業主要求優化設計的意識不強
目前,業主往往把投資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環節上,而對設計環節重視不夠。其原因:一是對設計對投資影響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只看到搞施工招標,投標價要低于標底價、施工單位要讓利等,殊不知設計方案的優化會帶來更大的節約;二是無法很好地選擇設計單位,因為在設計前業主不知道誰能優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項目設計雖通過招投標,但此時方案不細,概算粗略,很難來綜合評定;三是業主由于專業知識上的限制,對設計方案難以從優化擾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義;四是有些業主經濟實力雄厚擾,項目建設趕時髦,求新穎,根本不提優化要求;五是有些業主自身對工程應具備的功能要求及應達到的目標不明確,隨意性大,要求出圖時間緊,又壓低設計收費,從而也影響了優化設計的開展。
3.優化設計的開展缺乏必要的壓力和動力
由于目前的設計經營往往憑的是關系,缺乏公平競爭,所以設計單位的重心不在技術水平的提高上,設計只要保證不出大的質量問題,方案的好壞、造價的高低,關系不大,使優化設計失去壓力。由于現在的設計收費是按面積或按造價的比例計取,幾乎跟投資的節約和設計質量的優劣無關,導致對設計方案不認真進行經濟分析,而是追求高標準,或為保險起見,隨意加大安全系數,造成投資浪費。相反,設計單位即使花費了較多的人力、物力,優化了設計方案,給業主節約了投資,但也不能得到應有的報酬,有時設計費反而變少了,從而挫傷了優化設計的積極性。
4.優化設計運行的機制不夠完善
優化設計的運行需有良好的機制作為保證。而目前的狀況,一是缺乏公平的設計市場競爭機制,設計招標未能得到推廣和深化,地方、行業、部門保護嚴重;二是價格機制扭曲,優化不能優價;三是法律法規機制薄弱。
三、搞好優化設計的幾點建議
1.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優化設計工作的監控
為保證優化設計工作的進行,開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門來強制執行,通過對設計成果進行全面審查后方可實施。作為《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辦法》已由建設部建設[2000]41號文頒布施行,它的實施將對控制設計質量提供重要保證。但《辦法》規定的審查主要是針對設計單位的資質、設計收費、建設手續、規范的執行情況、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等方面的內容,缺乏對方案的經濟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審查要求,所以建設主管部門在執行《辦法》的同時,應增加人員配備和審查力度,對設計成果進行全面審查。第二,應加強對設計市場的管理力度,嚴格通過資質管理、人員注冊、設計招標、圖紙審查等環節來規范設計市場,減少黑市設計。第三,利用主管部門的職能,總結推廣標準規范、標準設計、公布合理的技術經濟指標及考核指標,為優化設計的進行提供良好服務。
2.加快設計監理工作的推廣
優化設計工作的推行,僅靠政府監控還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要求,設計監理已成為形勢所迫,業主所需。通過設計監理可打破設計單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單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門應在搞好政府監理的同時,一方面應盡快建立設計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條件,加強設計監理人才的培訓考核和注冊,制定設計監理工作的責職、收費標準等;另一方面通過行政手段來保證設計監理的廣度,為設計監理的社會化的提供條件。
3.建立必要的設計競爭機制
為保證設計市場的公平競爭,設計經營也應采用招標投標,雖然早在1984年,當時國家計委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就印發《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暫行辦法》,1995年建設部230號文印發了《城市建筑方案設計競選管理辦法》,新頒的《招標投標法》中也規定符合條件的項目的勘察設計必須招標,但實際招標項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總項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區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標的項目,其招標體系不完善評標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競爭性,因此應完善設計招投標的相關環節。首先,應成立合法的設計招標機構;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門應建立相應的規定,符合條件的項目必須招標;第三,業主對擬建項目應有明確的功能及投資要求,有編制完整的招標文件;第四,招標時應對投標單位的資質信譽等方面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第五,應設立健全的評標機構合理的建設評標方法,以保證設計單位公平競爭,并限制業主在項目上的隨意性。
設計單位為提高競爭能力,在內部管理上應把設計質量同個人效益掛鉤,促使設計人員加強經濟觀念,把技術與經濟統一起來,改變以前設計過程中不算帳,設計完了概算見分曉的現象,由畫了算擾變為算著畫擾,并通過室主任、總工程師與造價工程師層層把關,共同控制設計過程。
4.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
二、工程建設管理中投資審計改進建議
很多相關工程建設單位已經逐步意識到審計工作對于工程建設管理重要性,并采取一系列積極措施,對工程建設管理中投資審計工作進行加強,保證工程質量。2011年,隨著審計署頒布《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使得相關監管工作法律依據變得更加完善,從而促進了審計工作進一步發展。工程建設管理中,投資審計相關改進建議主要包括:加大立法、加強監督、建立機制。
(一)加大立法
法律制度是長期以來困擾我國許多行業發展重要問題。完善的法律法規可以為相關行業提供有效保障,是相關工作可以在法律的架構下開展。對于工程建設項目而言,地方和國家應積極頒布相關法律標準,使相關審計工作可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近幾年,各級政府已經充分認識到這一問題,了一系列法律,包括《招投標法》、《合同法》、《建筑法》等。通過這些法律,促進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同時方便了審計工作開展。
(二)加強監督
監督工作是審計過程中的核心。通過加強監督,可以對相關工程標準執行情況、資金流向進行有效控制,從而防止相關偷工減料或者現象出現,保證工程產品質量。同時,工程項目計劃在進行變更時,需要通過監督工作,保證修改方案與工程建設要求相符合,避免不必要浪費,使工程項目可以按時按量完成。
(三)建立機制
一套高效的機制可以大大減輕審計工作工作量,保證執行效率,從而達到預期效果。對于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而言,應該建立相關聯席會,對工程流程整個流程進行嚴格監督。在施工過程中,任何決定都應該有相關負責,進行保證,在出現問題時可以快速追查到相關人員。同時,所有施工活動應該在國家法律體系框架之下進行,嚴格做好審批、落實、整改等環節,減少工程管理過程中的缺陷和漏洞。
1.1監督管理方針
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方有著執行的權力,應當正確使用職權進行監督管理。政府作為最高監督管理者有著最高的權力,要對城建單位和施工方進行監督管理,指出他們的問題及時改進。政府部門對自己的執行權要做到盡職盡責,確保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城建單位應當做到為施工方的監管,對施工方錄用員工的監督,對現場施工人員操作的規范程度監管,督促施工人員按照標準化操作避免出現不必要損傷,嚴格控制在施工現場進行違規操作,施工方和城建部門有權力對違規操作的員工處罰或者解除勞務合同。各方應盡到自己的監管義務和監督管理責任,遇到問題不得推卸責任。監管部門組建不久,即投入繁忙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于時間倉促,監管機構出現內部分工不合理,人員崗位職責不明確,更有甚者監守自盜,對國家的財產造成嚴重的損失,這些現象都使得監管的力度大大降低。
1.2合理分配任務
水利工程的建設需要城建單位進行施工,施工人員對所從事的工作性質麻木,不了解工作本質所在,應在施工隊伍進行施工前進行培訓,為施工人員講解工作內容與工作中遇到的事項,嚴格執行標準化操作避免造成人員傷亡,施工單位應當盡到督促施工人員的責任。政府要盡到監管工作,監管施工單位用人情況和施工方的建設,對施工方建設的質量進行緝查,并且與施工單位制定相關的管理體制進行監管。遇到問題應及時處理,不可耽誤施工方施工。水利工程的建設應當得到社會的大力支持,宣傳水利建設給國民經濟帶來的優勢,會給國家以及個人帶來哪些好處。建設水利工程會給國家水利資源的利用和水利發電帶來便民的服務,應當受到廣大社會群眾的認可,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水利工程將會帶動國家水質改善利用和水利發電設施,為國家電網提供高輸出的電力。
1.3投資嚴謹
按照我國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設基本性質,勘察設計工作是項目前期決策的重要工作內容,通過現場勘察設計形成模擬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預算出水利工程建設的投資成本,在國內重大工程項目中,盲目決策會造成投資方資金的浪費、效率損失無法估量。投資方應當按照市場建材和市場用人情況進行估算,施工完成時間也是投資方估算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方雇傭多余人員和超標購買建筑材料是水利建設主要損耗之首,減少損耗是投資方首要目標,做到有效地利用施工材料,避免鋪張浪費,造成重要損失。不正當操作也會給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帶來嚴重的威脅,投資方應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照標準化操作,避免出現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2涉及政府投資工程審計信息數據庫系統建設策略分析
政府進行特殊建筑工程投資過程中,必須事先聯合財政聯網審計資料庫、利益相關方數據庫、法律法規校驗工具以及年度審計檔案材料進行綜合對比驗證,同時借用審計信息數據庫作為核心支撐平臺,完成后期指導經驗共享和工作動態銜接績效指標。
2.1投資工程造價聯網綜合審計數據庫
計算機網絡通訊、信息高級存儲和異質化軟件程序交互應用,一時間令審計工作人員能夠實現不同施工主體材料、人力管理狀況觀察,并且運用庫手段將工程定額數據庫、工料機市場價格數據庫與造價軟件審計程序充分融合,使得審計工作人員能夠從中進行精確查詢和有機篩選,避免設備和材料價格分析出現任何錯誤,嚴禁任何工程承接主體遺留偷工減料、虛增工程量想法,進一步修訂造價審計精準報表,將過往人工算量和對量程序合理替代,最終大幅度提升既定工作內容交接完善效率。
2.2財務聯網審計資料調研系統
因為政府進行特殊工程投資前期必須進行適當預算評估審核,作為高新技術應用基礎上的審計部門,主要任務內容便是順利執行預算審計職務。作為財務聯網審計資料調研系統,可以快速為政府預算程序執行提供較為穩定的數據信息資源共享體系,經過與財政預算評審中心合作交接過后,穩定電子數據高速傳送和采集效率,進一步及時被財政聯網審計資料系統整編保存。整體工序相對地節省審計人員對被審單位投資項目數據搜集時間,并且經過系統平臺精準搜集存檔過后,形成財政審計專屬資料并發中心,確保內部工作人員能夠在此基礎上完成數據宏觀對比分析任務,及時提升審計綜合效能。
2.3法律法規校驗工具
法律機制建設工作可說是審計部門職務拓展的保障,經過免疫系統功能發揮過后,使得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余規范性文件更加齊全。經過此類工具沿用過后,審計工作瞬間方便許多,內部工作人員只有經過法規條文審定,就可以發現施工現場出現的成本計量問題,避免審計期間滋生任何與法律沖突行為模式,盡量維持處罰決策的公平效應。
2.4年度審計檔案數據庫
其具體由兩大單元構建形成,首先是最近階段政府投資工程審計案例信息,其次便是對政府投資工程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匯總結果。其中,政府投資工程審計案例主要包括各年度實施審計的政府投資工程的相關情況,包括項目相關的立項性文件、證明性文件和結論性文件等。對政府投資工程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主要依據審計過程中的審計工作底稿和最后的審計報告中出現的典型問題進行分類錄入,存入年度審計檔案數據庫。另一方面,在實際信息化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審計人員漸漸熟練掌握AO系統與OA系統的交互,并能在政府投資工程審計信息數據庫中應用造價聯網數據庫對電子數據進行查詢分析,具體就是能夠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計方法模型的構建等。
中圖分類號:TU723.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建設工程造價指標的作用及應用現狀
1、建設工程造價指標的作用
(1)工程造價指標是用作審查施工圖預算、結算與決算的基礎資料
如一棟住宅樓,據同類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單位造價為1530元/m2左右,而報審的預算為1830元/2。提醒通過詳查尋找價格偏高的原因,具有預警功能。
(2)工程造價指標可以作為評標和報價的參考依據
采用工程造價指標,可幫助招標人建立同類工程造價的價格基準,做到心中有數。作為投標人.可參考造價指標進行快速報價,評判自己報價的合理程度。
(3)建設項目立項階段。是投資估算的依據
工程項目建設初期,需要估算建設項目投資,其估算數據是項目立項和審批的重要基礎數據。
2、工程造價指標應用現狀
目前我國對工程造價指標的研究不太重視,起步較晚。雖然有部分省市相繼建立了一些工程造價指標數據庫,因各地區之間發展不均衡、管理方法存在差異、信息采集標準和編制方法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各行業間缺乏統一的工程造價信息交流機制,造成各參與方之間難以進行有效的造價信息溝通,最終導致了諸多問題的產生。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效的造價信息交流平臺來解決這一問題,迫切需要對工程造價指標進行系統的研究。
二、工程造價指標內容
1、建設項目綜合指標
建設項目綜合指標是指按規定應列入建設項目總投資的從立項籌建開始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的全部投資額,包括單項工程投資、工程建設其它費用和預備費等。我國建設工程投資估算指標大多數是由國務院各部委或中央級專業公司制定的,其投資估算指標的種類非常多,如國家計委頒發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評價指標》,建設部建標〔2207〕163號《市政工程投資估算指標》的通知;云建標〔2012〕4號關于開展政法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程造價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的通知等。
2、單位工程造價指標
這一層次的技術經濟指標也可稱為概算指標,它是比概算定額更為綜合和概括的一類定額,它是對各類建筑物以建筑面積、建筑體積或萬元造價為計量單位,對構筑物以座為計量單位,對安裝工程以臺、套等為計量單位所整理的造價、人工、主要材料用量等的指標,其主要是以單位建筑或安裝工程為估算對象,能列入獨立設計和施工的工程項目的費用指標。包括總造價指標、費用構成指標。工程造價的費用構成指標可以按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它項目費、規劃費、稅金劃分,也可以按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其它費用劃分。
3、一般性工程造價指標
除了以上幾種工程造價指標外,一般性工程造價指標對于我們判斷一個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的準確性和適用性同樣具有重要的參考和借鑒價值,如建筑與結構的造價比、不同專業工程造價比率、層高不同的建設工程土建造價的影響、單位生產能力投資額、工藝設備投資與項目各專業工程投資百分比等等。
三、制建設工程造價指標需要重點把握的環節
(1)資料收集。主要是收集整理已建成或正在建設的工程資料。資料以竣工結算為主,反映工程實際造價,在建工程可以收集預算、招標標底、合同價等。要反映工程建設的特點與趨勢。要有足夠的覆蓋面,收集各種類型工程資料,涵蓋各種工程項目特征。
(2)分類整理。將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要把握科學合理的原則,可以按專業、使用功能、建筑高度等區分。由于收集到的資料來源和渠道不同,其造價資料的完整性、時效性、代表性不一定能完全滿足指標編制要求,所以需要不斷篩選、補充。同時,對調查收集到的資料要選擇所占投資比重大、相互關聯多的項目進行認真的分析,對資料之問的差異要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地加以整理,將整理后的數據資料按項目劃分欄目加以歸類。
(3)取定計算。由于收集的造價資料具體采用的計價辦法、計價依據、人工材料的費用標準有所不同,市場競爭發生的各種優惠條件也有所不同,需要統一取定,使得造價指標有統一的計價口徑。取定的價格、費用標準要在造價指標中體現,以便使用時調整。
(4)分析匯總。將同類型、工程項目特征相近的工程進行分類匯總,根據造價指標的具體內容進行編制。工程項目特征描述要完整,有的功能無法直接從造價資料中取得,需要翻閱圖紙,如遇特殊情況還需特別說明。工程造價指標計算的技術性很強,因為工程預算、結算與造價指標的匯總途徑不一定一致,工程預算的材料區分有不同規格,造價指標的主要材料匯總也有各種規格;分部分項工程指標要匯總相關的分部分項工程量及分部分項工程費用。所以這方面的工作量和難度都比較大,需要有經驗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來完成,同時也需要計算機輔助完成。
(5)審查修改。將新編的指標和選定工程的大概預算在同一價格條件下進行比較,檢查同類型工程造價指標是否符合規律,檢驗其偏離程度是否在允許的偏差范圍之內,如發現造價指標偏差過大或出現反差,要查找原因,進行修改,以保證指標的確切、實用,同時對指標編制質量進行全面的檢查,確保指標的完整性和編制口徑的統一性。還可以組織有豐富經驗的工程造價專業專家進行評審,進一步確保編制成果質量。
四、某工程指標事例
【參考文獻】
一、建設工程合同結算的含義
一般來說,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的28天內,承包人要向發包人遞交工程決算報告,如果發包人沒有該要求的,承包人應該對該工程及相關資料承擔臨時保管的責任。工程竣工后,工程的驗收報告需由承包人發給發包人,驗收報告必須完整,結算資料要詳細,另外這些事項的完成要在承包人認可工程驗收報告的28天內進行。在工程結算報告遞交給發包人認可的28天內,承包人不能進行正常的工程資料結算,或者工程結算價款不能及時交付的,要及時說明。
發包人在確認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資料后的28天內,應該支付工程竣工結算的工程項目款。承包人應該將竣工工程項目資料交給發包人的時間,是在收到發包人支付工程結算的項目款的14天之內。發包人不能以不正當的理由或者拒絕支付工程竣工的價款,如違約,在一個月后,發包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金。
二、如何加強建設工程結算的監管
1.提高合同雙方的法律意識
健全工程合同條文,嚴格遵從合同條款形式進行工程結算。
建設工程合同一經簽訂,就將合同雙方捆在了一起,建設工程合同中的所有條文都跟合同的雙方利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在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如果合同雙方對合同中的具體條款,尤其是對工程合同中的違約條件和責任未做具體審查,就貿然簽訂工程合同,這樣工程合同雙方的糾紛就將會不可避免了。在工程項目的施工期間可能會產生的一切風險都不要進行口頭的擔保,應該用明確具體地合同條款形式進行規定。在工程合同中應該有應對可能產生的問題的具體條文,以降低工程建設的風險。因此,在簽訂工程合同的過程中,合同雙方應該對合同條文的嚴密程度和一些具體的條文進行嚴格的推敲和審查,盡量避免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就產生糾紛,而終止了合作。提高合同雙方的法律意識,健全工程合同條文,嚴格遵從合同條款形式進行工程結算,以保障工程結算的有條不紊地進行。
2.選擇適合的工程價格合同形式
現如今,建設工程合同有三種形式:固定價格工程合同形式、可調價格工程合同形式、成本加酬金工程合同形式。固定價格合同要求工程的承包方必須承擔在工程建設施工期間發生的所有的風險,且也要為不能預測或無法想象的意外付出相應的代價,風險系數比較高,因而一般報價也較高,這種合同形式適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但是能夠精確計算,工程期比較短,技術含量不高的建設工程項目;可調價格工程合同分為總價可調工程合同和單價可調工程合同,該合同可以規定調整建設工程的價格范疇,這樣可以使工程建設期間出現的不可預料的風險得到合同雙方合理的分擔,其能適合應用的范圍也會比較廣泛;成本加酬金工程合同是承包方預付該建設工程項目的成本費用,并按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工程項目資金的一種合同形式。工程合同的形式選定后,在該工程項目結算審計時就應該嚴格遵從已經確定的工程合同價款形式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如,某橋梁工程,約定的工程合同價款結算為固定價格工程合同形式,但是由于工程的承包方缺乏經驗,沒能預測風險,在該工程建設期間市場上的各種施工材料大幅漲價導致該橋梁項目工程發生了嚴重的資金周轉困難,沒有能夠如期完成該橋梁工程。然而后來在竣工結算時,承包方又以各種理由推脫責任,企圖逃避誤工責任和試圖彌補在建材購買上超出款項。然而該橋梁承包工程合同選擇的是固定價格工程合同形式,所以該橋梁工程的承包方應當承擔合同責任。因此,在工程合同結算時必須嚴格遵從工程合同條文精神進行工程結算。
3.各級政府應該加大對建設工程合同結算的監管,盡量避免合同雙方發生糾紛
在我國,建設工程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基本上都是通過項目工程合同條文確立的,對建設工程合同監管也是建設主管部門對建筑項目管理的一個十分重要的部分。近年來,經過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不斷探索和努力,對工程合同監管工作取得了十分優異的成績。對于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而言,應該把建設工程合同結算監管的工作作為整頓改善和改革工程建設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使工程合同監管制度進行普及。2004年國家財政部和建設部共同了財建[2004]369號文件《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初步規定了建設工程合同結算的方法和方式。
4.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結算監管人才的培養,提高他們的專業素質,為企業贏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要做好合同結算監管的工作,首先,就必須要求工程合同的監管人員具有高素質、高度的責任心,還要求監管人員能夠實事求是,公正監管。其次,監管人員還應該具備審核預算、工程標底等工作的能力。第三,監管人員要熟悉合同備案管理,建筑法規和工程招標和投標等方面的專業知識,能夠應對各種工作上變化。最后,在建筑公司中應該實行工程合同監管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同樣是增加建設工程合同結算監管效果的一項十分重要手段。建議在建設工程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崗位,專門管理工程的合同結算事宜,這樣就能在優化企業資源配置的基礎上,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三、加強建設工程結算監管的意義
在我國,建設工程的投資結構主體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投資的主體出現了多元化的趨勢,政府投資比例逐步降低,個人出資、多人合資、中外合資以及外商獨資等投資主體的比例不斷增多。由于利益的驅使,投資主體增多必定造成投資市場的混亂,在工程建設中就會出現許多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情況,這必將帶給工程的安全和工程質量極大的問題。因此,要解決好這一問題就必須遵循建設工程合同條文的精神,加強建設工程結算監管。
建設工程的合同結算直接涉及到發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關系工程投資方的投資效益和工程承包方的經濟效益。因此,加強工程合同結算的監管就顯得舉足輕重了。對于承包方而言,只有嚴格按照工程合同如數結清工程價款工程款,才能避免企業的經營風險,降低企業內部運營成本,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對投資方而言,按工程合同結清工程價款,才能控制投資的造價,進而贏得更大的投資效益;對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而言,合同結算可以避免合同雙方的糾紛,保證的工程竣工接受的順利進行,同時,也是承包方對建筑工程質量的保證。
因此,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結算監管是保障合同雙方利益的重要舉措,也是減少建設工程安全問題和避免合同糾紛的有效途徑,更是工程建設各方共同關心的大事。
四、結語
工程合同結算監管是項目工程建設的竣工后十分重要措施,同時也是搞好工程結算管理維護建設主體各方利益的有效手段,所以合同的規范性與嚴密性有益于工程竣工結算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建設工程項目與其他工程不同,工程項目的結算工作在實際操作中還可能會碰到各種出乎意料的問題,因此承包方和發包方都應該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給予高度的重視,應該對合同的具體條款進行審查后才簽訂工程合同,盡量避免問題和糾紛的出現,使得工程合同的結算工作能夠按照工程項目的合同條文的規定順利地進行。
參考文獻:
工程造價控制應貫穿于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同時又要突出重點。工程造價的多少直接影響到投資效益,工程造價的控制關鍵在于施工前的投資決策和設計階段,而在項目作出投資決策后,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就在于設計。據國外的資料分析,設計費一般只相當于建設工程全壽命費用(工程造價是全壽命費用的組成部分)的1%以下,但正是這少于1%的費用對于工程造價的影響卻占了75%以上。長期以來項目管理論文,投資者普遍忽視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階段的造價控制,而往往把控制工程造價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階段,在審核施工圖預算、工
一、通過設計招投標和設計方
工程設計招投標是指招標單位就擬建工程的設計任務招標公告,以吸收設計單位參加競爭,經招標單位審查符合投標資格的設計單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向招標單位填報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從而擇優確定中標設計單位來完成工程設計任務的活動。通過設計招投標
設計方案競選是指由組織競選活動的單位通過報刊、信息網絡或其他媒介競選公告,吸收設計單位參加方案競選,參加競選的設計單位按照競選文件,做好方案設計和編制有關文件。通過設計方案競選,可
二、運用價值工程理論
價值工程又稱價值分析,是二十世紀四十年展起來的一門技術和經濟結合起來分析的新技術。價值工程發展到六十年代初已被公認為一種成熟而行之有效的節約資源、降低成本的技術經濟方法。價值工程在工程方面的應用,主要側重于設計階段,以提高產品價值為中心,并把功能分析作為獨特的研究方法。通過功能和價值分析項目管理論文,可將技術問題與經濟問題緊密地結合起來龍源期刊。一般來說,提高產品的
以橋梁為價值分析對象,說明價值工程在設計中的應用。具體步驟是:1、對橋梁進行功能定義和評價。把橋梁作為一種完整獨立的“產品”進行功能定義和評價。從通行能力、牢固耐久、建筑造型、環境影響、便于施工、便于設計等這六種功能在橋梁功能中占有的不同的地位,確定相對重要系數。2、方案創造。根據地質等其他條件,對橋梁設計提供了多種方案
不過在設計階段運用價值工程控制工程投資,并不是片面地認為工程投資越低越好,而且要把工程的功能和投資兩方面綜合起來進行分析。價值工程在我國還剛剛起步,但大量事實證明,它在工程設計中對于控制項目投資,提高工程“價值”,是大有可為的,特別是隨“勘察設計施工一體化總
三、設計方案的技術
設計方案的技術經濟評價的目的,是采用科學方法,按照工程項目經濟效果評價原則,用一個或一組主要指標對設計方案的項目功能、造價、工期和設備、材料、人工消耗等方面進行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綜合評價
設計方案優劣不僅要考慮投資時投資額的高低項目管理論文,還應考慮項目投產后的生產成本高低和經營效益,即投資效益的好壞。例如同樣是高級路面,水泥混凝土路
目前相當多的業內人士還是認為工程投資的提高是由于施工管理不善、施工費率增加以及建筑材料漲價引起的,而從上論述可見由于設計原因所引起的工程投資的提高,遠遠大于前者。
作者單位:吉林省四平市公路工程定額站。
所以向來“重施工、輕設計”的傳統觀念必須克服。設計階段工程投資管理必須受到足夠重視,從而使方案的優化選擇落到實處,這樣才可以為投資控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面后期養護費用較瀝青路面要小,只有既考慮了建設時的投資控制,又考慮了投產后的生產成本和經營效益,以此取得的方案才是最佳的設計方案。
,從而擇優確定技術經濟效果好的設計方案。常用的技術經濟評價方法有:投資回收期、凈現值法和計算費用法等。通過工程經濟理論計算投資回收期、凈現值和計算費用等經濟指標,從而確定最佳方案。
經濟評價。
承包”嘗試和推廣,價值工程會越來越宣示出它對控制項目投資所能發揮的巨大作用。根據日本開展價值工程活動的資料,有組織的價值工程活動可降低成本30%以上。根據另一項國外資料,價值工程活動的投入產出比為1:12龍源期刊。可見價值工程在投資控制中的作用是十分明顯的。
項目管理論文,選擇其一作為評價對象。3、求成本系數。某方案成本系數=某方案成本/各方案成本和。4、求功能評價系數。按照功能重要程度,采用10分制加權平分法。對各個方案的6項功能的滿足程度分別評定分數。5、求出價值系數并進行方案評價。按“價值系數=功能系數/成本系數”公式分別求出各方案價值系數。當價值系數=1,方案即為最佳。
價值,主要有以下5個途徑:1、功能提高,成本降低。這是最理想的途徑。2、功能不變,成本降低。3、成本不變,提高功能。4、成本略提高,帶來功能的大提高。5、功能略有下降,帶來成本大降低。必須指出,價值分析并不是單純追求降低成本,也不片面追求提高功能,而是力求正確處理好功能與成本的對立統一關系,提高它們之間的比值,研究產品功能和成本的最佳配置。
優化設計方案。
以起到:有利于多種設計方案的選擇和競爭,從中選擇最佳方案龍源期刊。有利于控制項目投資項目管理論文,中選的設計方案所做出的投資估算一般控制在競選文件規定的范圍內。能集思廣益,吸收多種方案設計的優點。
1 引 言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近年來成為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的熱點話題之一。我國每年有十幾萬人死于各種傷亡事故,平均每天事故死亡300余人,因事故傷亡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為每年1 500億元左右,而建設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占的比重較大。嚴峻的形勢給監理單位開展安全監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探索安全監理工作的方法與對策,對于免究監理責任,促進施工安全、保障工程建設順利實現目標具有重要理論價值和現實指導意義。碩士論文,新形勢。。筆者結合近年來安全監理工作的實踐,總結出經驗和做法如下。
2 安全監理工作的基本依據
明確依據是做好安全監理工作的第一步,從事監理工作的每個單位和每個人必須認真學習、熟悉并熟練掌握。當前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06]248號),項目監理合同,批準的項目監理規劃,批準的項目監理實施細則,項目施工合同、圖紙、安全技術要求,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批準的專項工程的施工安全方案,業主制定的項目安全管理辦法等。
監理人員是安全環節上直接面對社會的最后一環,某種程度上,監理會成為安全環節所有錯誤的最后承擔者。不少施工安全事故,本來是設計單位、供料商、施工單位環節的問題,最后也由于監理人員安全意識淡漠不明晰、工作粗糙不細致等,被迫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全部責任。因此,增強監理工程師的安全監理責任感是當務之急。全體監理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思想觀念,工作中要處理好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把安全監理放在與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等同等重要的地位。
3 項目監理基本流程
一是成立組織,項目監理部應成立安全監理組織,將職責落實到人。總監直接負責,全員參與安全監理。二是建章立制,從制度上做到安全監理有據可依,管理制度可以單列,也可以將安全監理體現在項目監理規劃、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中,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人員配備和崗位職責,要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等。三是加強對全員安全監理的教育培訓,保證人員素質,安全監理有據可依。四是認真落實安全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辦法,深入施工第一線了解、檢查、指導、促進施工安全工作,從行動上做到有據必依。五是發現不安全因素、安全事故隱患后,及時采取相應的初始措施和后續措施,從落實上做到恪盡職守。碩士論文,新形勢。。
4 施工監理階段的安全監理工作
監理人員在日常監理工作中,不可忘記法律賦予自己的安全生產監理義務和責任,重點做好兩個階段的工作。在施工準備階段要認真審查《施工安全方案》,施工階段要做好施工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
4.1 施工準備階段
在開工之前,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或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并由項目總監簽發。其中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是重中之重,審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
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明確要求施工單位在申請合同項目開工、分部工程開工、危險性較大的混凝土工程開倉、地下工程開工、垂直運輸作業前,均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安全技術措施,監理工程師應該及時完成審查并簽署書面審查意見。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工作應作為安全監理中的第一個“停止點”來對待。《安全技術措施》未通過監理審查的,該項作業不得開工。若施工單位擅自開工,監理人員要及時制止,并下發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拒不停工的,監理人員應向業主書面報告,與業主一道采取措施。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監理機構應在與業主、施工單位充分協調的基礎上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書面報告。監理工程師很有必要與業主、行政主管部門商量制定相應的處罰方法,包括經濟罰款和載入市場信譽不良記錄檔案,有效地促使施工單位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
4.2 施工階段
以往的監理人員在工地一線偏重于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等工作,當前的法律要求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安全監理也要常抓不懈。監理人員應盡快更新觀念,適應新的要求,明確日常施工安全檢查的事項。在安全監理指導思想上,要善于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突出安全監理工作是重在預防,即強調事前控制,主動控制和超前控制。在安全監理內容方面,重點檢查“人-機-料-法-環”五個層面安全生產落實情況和相關安全生產過程記錄和安全自檢記錄。在安全監理的響應方面,將施工安全措施的具備作為安全監理中第二個“停止點”來對待,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及時做出適當的處理,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或責令停工后向業主報告或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避免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所規定的法律責任。
4.3 安全監理記錄、整編、歸檔
監理工程師要把安全記錄放在突出的位置,同步做好安全記錄資料的管理,以免丟失。安全記錄包括日常歷次檢查記錄、現場監理通知、自身培訓記錄、考試記錄等,并按年度或文類分類后排序、編頁、裝訂、建檔、保管。
4.4 事故調查處理階段
當工程發生施工安全事故后,監理工程師應當配合施工單位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防止事故和損失進一步擴大,同時上報業主或有關主管部門。碩士論文,新形勢。。在事故調查處理中,監理工程師應提供相關的安全監理工作記錄,配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責任認定。根據責任認定結果,監理工程師承擔全部、部分責任或免除事故責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