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2 14:57:10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鄉鎮基層干部述職報告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著力推進領導班子建設,發揮龍頭作用
一是強化理論學習。充分發揮鎮黨委理論中心學習組作用,組織班子成員每月至少集中學習2次,每人撰寫5000字以上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增強了領導干部的工作水平和領導能力。
二是充分發揚民主。工作中堅持專題事項集體研究、重大事項集體討論、民主決策,虛心聽取同志的建議,形成了領導班子合心合力的良好氛圍。
三是增強黨建合力。制定了班子成員“一崗雙責”黨建責任分工,并參照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專項述職的做法,對各站所和村黨支部書記進行“聯述聯評聯考”,提升了領導干部抓黨建的意識和能力。
二、著力推進干部隊伍建設,發揮先鋒作用
(一)農村兩委干部隊伍。完善了駐村掛職干部能進能出、村干部能上能下的基層干部管理機制,先后調整包村干部2個,村兩委主干2個。加強村干部教育培訓,組織各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21人參加縣里組織的“領頭雁”培訓,對各村兩委委員和包村干部進行了“領頭雁”培訓延伸,參訓達400人次。
(二)包村干部隊伍。細化了包村干部“三定三評”制度,年初定目標、定措施、定落實,年底組織村干部、黨員代表、村民代表評分考核,增強了包村干部責任心。
(三)大學生村干部隊伍。一是鼓勵和扶持大學生村官干事創業,組織大學生村官外出參觀學習4次,還幫助他們協調貸款解決創業資金短缺的困難,全鎮60%的村官參與到創業項目中。二是大力開展村官“六個一”活動和“訪、知、解”活動,加強了村官對村情民意的了解,為民辦實事13件,扶助困難學生11個。
(四)黨員隊伍。加強了130余名流動黨員管理,大力改善黨員隊伍結構,全年新發展預備黨員5名,轉正11名,培養入黨積極分子12名。
三、著力推進主題活動開展,密切干群關系
(一)深入開展
“訪、知、解”活動和大學生村官“六個一”活動。我鎮組織鎮、村干部對全鎮15個行政村、48個自然村、3560戶農戶進行集中走訪,組織召開座談會30余場,收集群眾意見建議112條,答復112條,整理合理化建議42條,為群眾解決生產和生活中困難問題28件,解決了一批難題,密切了干群聯系。
(二)開展創建黨建亮點工程。難點村(南皋、馮家垴)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實現了兩村穩定發展的良好局面;七星菌業、下北漳村綠家園合作社為代表的“雙培雙帶”示范基地發展態勢強勁,廣大黨員干部帶頭建成示范棚300余座畝、示范核桃林800余畝,涌現出黨員示范戶45戶,帶動130余農戶發展特色種植3000余畝。
(三)開展承諾幫扶活動。全鎮76名村“兩委”干部和232名無職黨員進行了承諾,并制作了版面予以公開。開展了“一對一”幫扶活動,鎮黨政班子和各村兩委班子成員每人幫扶1戶困難戶,制定幫扶計劃,幫助他們脫貧致富。
(四)開展“嚴紀律、正作風、強素質、樹形象”主題教育活動。我鎮把主題教育活動作為全年工作的一個重點,在完成縣規定動作基礎上增加了兩項自選動作,促進了活動取得實效。鎮、村和駐鎮各機關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組織干部黨員學習,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組織兩委主干述職述廉;對鎮、村干部及駐鎮機關進行測評和征求意見,制定了整改方案,深入進行整改并完善了各項工作機制。
四、著力夯實基層基礎工作,促進黨建規范化
一是健全黨建基本制度。健全了干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了民主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和“四議兩公開”工作制度;完善了村級干部教育培訓制度,有效促進了基層黨建的制度化。
二是規范基層組織建設。嚴格按照與各黨支部簽訂的《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實行,定期聽取匯報,進行檢查,做到年頭有計劃、有布置,半年有督查,年終有總結,有評比,有典型。
三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深化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通過健全制度、落實規定、加強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治理、查處違規典型 ,增強了干部廉潔自律意識;成立了接待中心、便民服務中心和會計服務中心,方便了群眾辦事,規范了農村財務管理。
今年,我認真履行職責,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但與上級要求、兄弟鄉鎮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少,開展工作的創新能力還有待加強;二是黨員隊伍結構不盡合理,少數黨支部和黨員創新力、執行力不強等等。下一步,我將著力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積極組織開展大規模的黨員、干部培訓工作,解決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
全國組織工作會議指出,要認真研究解決領導班子年齡結構和干部任職年限合理化問題。年齡結構作為領導班子的重要構成要素之一,梯次配備能夠促進班子內部經驗、精力等方面互補,增強整體工作效能;年齡界限作為對干部任職的基本要求之一,合理劃分能夠促使干部在最佳年齡施展才能,充分發揮各個年齡段干部的優勢和作用。本文結合貫徹落實相關政策的實踐,就實現領導班子年齡結構和干部任職年限合理化問題提幾點粗淺的意見、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各地黨委不斷探索改善領導班子年齡結構和干部任職年齡界限合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
一是領導班子年齡結構呈現出木桶型、疙瘩型的狀況。當前,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普遍存在年齡結構要么上下一般粗,基本上是“木桶”形狀;要么“疙瘩”式分布不均勻,年齡扎堆、年齡老化、年齡斷層的問題比較突出。在我市,市級黨政班子14名成員平均年齡為44歲,全部是60年代出生的,最小的39歲;554名科級領導班子成員中,年齡在45歲左右的干部占二分之一,35歲以下的年輕干部只有44名,僅占8。
二是部分結構型干部質量不高,公認度不夠。有些按年齡杠杠硬框進領導班子的年輕干部,實踐證明并不全是最優秀的,沒有干出群眾滿意的成績,也沒有達到組織上期望的效果,以至于部分干部和群眾對黨的干部政策產生了懷疑,甚至提出了質疑。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其他年齡段干部的積極性。
三是部分年齡偏大的干部工作激情提前衰退。干部任職年齡界限上的“一刀切”,使一些年富力強、工作敬業、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不得不退出領導崗位;相反,一些工作不思進取、敬業精神衰退、能力比較平庸的干部,因為年齡未到,還占據著領導崗位。實際上,干部的活力、積極性跟年齡沒有必然聯系,干部的激情在一定程度上主要取決于干部任職年齡界限,當規定干部60歲才退出領導崗位時,他55歲都還有激情,但當規定干部50歲就要退出領導崗位時,他可能48歲時就沒有激情了。
二、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有多個方面,既有歷史的原因,也有機制上的不完善,還有地方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自身存在的不足。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只注重換屆時的掌握,而忽略平時的把關,使領導班子年齡結構沒能保持動態的合理化配備。即使是換屆時,往往也只對年輕干部職數作出硬性規定,而對其他年齡段的干部并沒有明確要求。平常調整干部基本上是論資排輩、上級下派和以票定人,既沒有嚴格注意領導班子年齡結構的合理配備,也沒有高度重視對各個年齡段干部的選拔、培養和儲備,導致換屆時為了滿足年齡結構上的硬性要求,往往是“矮子里面挑將軍”。
第二,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民主不夠,使領導班子的結構質量難以保證。一方面選拔的范圍越來越小,對象越來越少。過去,干部可以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優秀分子中選拔,現在實行公務員登記以后,這部分人才受到身份限制,難以進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干部選拔面窄了,質量自然受到影響。另一方面,選拔的方式不夠科學,沒有反映真正意義上的民主。比如,當前干部民主推薦的范圍雖然不斷擴大,但實際操作中仍然存在大量知情的人參與不了,參與的人大多又不知情的情況,看似尊重了民意,其實沒有反映出真正的民意。眾所周知,最了解干部的、與干部“親密”接觸的是其服務對象,而服務對象在參與推薦人員中所占比例很小。這就容易使那些天天埋頭苦干、真抓實干的干部得票不高,使民主的真實性大打折扣。
第三,干部的出口不多,流動不暢,結構很難優化。這些年,基層的機構改革不斷,鄉鎮合并,職數精減,干部出口越來越小。我市鄉鎮連續三次機構改革,領導職數由原來的17個鄉鎮301個減少到現在的10個鄉鎮80個,大量退出領導班子的干部無法安置,使年輕干部很難有進步的空間。市直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中年齡最大的只有52歲,按照現行政策,意味著8年內都少有空缺,年長的干部退不出,年輕的干部就上不來。加上干部交流渠道單一,下派多,上調少,也進一步加重了基層干部的積壓和結構失衡。
第四,對中老年齡段的干部在領導班子中的比例結構沒有明確要求。在實際工作中,執行干部年齡政策存在片面傾向,對年輕干部比例和職數摳得比較緊,對其他年齡段干部的選拔和使用重視不夠。而這部分干部在整個干部隊伍中又處于“多數人”的位置,是支柱和中堅力量,如果這部分干部長期得不到重視,工作自然沒有激情,班子也就缺少活力。“年輕干部是個寶,中年干部提不了,年長干部到站了”的順口溜,就反映了這種現象。
三、對策和建議
1、對領導班子年齡結構要實行全過程監控
領導班子年齡結構和干部任職年限合理化問題。不僅換屆時要嚴格考慮年齡的梯次配備,平時每次干部調整,都要充分考慮年齡結構的合理化,確保領導班子年齡始終保持動態的梯次化結構。要根據各個層次領導班子的實際情況,對年齡結構梯次配備作出相應的硬性規定,提出一套標準,制定較為科學的模型。比如,對縣級黨政班子,可實行3:4:3的年齡結構,即35歲左右的占30,40歲左右的占40,45歲左右的占30。對鄉鎮領導班子,目前實行2:4:4的結構配備比較好,即30歲左右的20,35歲左右的40,40歲左右的40。因為農村正處在矛盾的高發期,需要大量有實際經驗的干部,才能確保基層穩定。具體調整過程中,在符合模型規定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各年齡段配備人數要求和比例,缺哪個年齡段,就補哪個年齡段的干部。這樣,有利于調動各個年齡段干部的積極性,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效能。
一是考察手段“單一”,接觸面窄。考察時,主要采取“一聽(領導班子成員述職)、二測(民主測評)、三推(民主推薦后備干部)、四座談”的方式進行。實踐中,座談考察的對象主要集中在機關干部中,若是對鄉鎮領導班子考察,也是以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和機關中層正職為主,而領導班子成員直接服務的對象和基層群眾參加個別談話的不多,考察組接觸的對象范圍偏窄。
二是考察內容“籠統”,方法簡單。現在所采用考察干部內容基本是印象分。在具體操作上,沒有做到因人、因事、因地而采取不同的方法,也沒有進一步地細化考察細則,更沒有提出不同崗位職責對不同領導干部能力的要求,而是很籠統且原則地對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和“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的結果測評,內容包羅萬象且大而全。民主測評時,與會者在較短的時間內憑印象測評出來的干部民意,其真實可信程度不高。
三是考察方法“老套”,了解不透。考察干部時大部分是座談和個別了解被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勤政廉政、工作實績、開拓創新等方面的情況,從談話的有效率來看,反映情況雷同的(思想表現好、實績突出、勤政廉政等)要占很大比例,原因在于有的即使了解真實情況的不愿說、不敢說;也有的不了解網情況,與被考察對象工作上接觸并不多,說不出所以然,反映的材料也是“二傳手”。同時,考察組絕大部分時間沒有直接深入到群眾中去,很少核實有關資料,封閉運行,以致情況了解不透。
四是考察材料“一律”,較少個性。干部考察材料,是對一個干部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真實評價,是對一個干部形象和能力的“畫像”,必須突出個性,然而,干部考察材料往往使用主觀性語言多、客觀性語言少;共性化語言多、個性化語言少;反映顯性的多、分析隱性的少。特別在評價不足時,避重就輕,不分析崗位需要,如:工作中有時有急躁情緒;性格內向;缺乏行政工作經驗(原來就沒有行政工作舞臺);……考察材料千人一面,畫而不像或霧里看花。
二、干部考察工作不足的原因探究。
1、創新的意識不強。干部考察重點是對干部“德、能、勤、績、廉”的總體把握,《干部任用條例》對于干部考察環節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具有較強的嚴肅性、規范性和封閉性,因而帶來在干部考察方法上的程式化,缺乏創新的勇氣。一是以票取人,可以減少責任風險。考察主要是以民主測評的“優秀率”、民主推薦的“得票率”來作取舍、定升降的,至于其中的情況是否真正反映民意、真實可靠,不作深入。然而實際情況往往現象掩蓋本質,有的干部工作踏實,能力突出,但不善于與人溝通,特別是在工作過程中難免較真、碰硬,損害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加上能力突出,遭到這些人的妒嫉,因而測評中形成了不少的“出氣票”。還有的干部網工作不認真,但善于喬裝打扮,迎合蒙蔽同行,“你好,我好,大家好”,工作上搞搞花架子、樹點“形象工程”,卻被視為“能人”、“好人”,由此得到許多“人緣票”。這些“民意票”比較難以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反映干部的德才情況,但對于考察組,卻不敢“越雷池”,以票定優劣,比較穩妥。二是封閉運行,可以減少泄密危險。干部考察工作對保密的要求很高,考察的深入程度和進展情況“外界”是不清楚的,尤其在領導班子換屆考察、較大的人動前更為明顯。在干部考察過程中,一但某些環節被“創新”或者提前“突破”,不僅可能會對當事人產生傷害,甚至給拉票者提供可乘之機,而且影響黨委選人用人決策。因此,循規蹈矩成為考察組首選。
2、洞察和識別人的能力有差距。古人云:一流之士,識一流之人。考察人的人,應該是識人的高手,看問題能夠入木三分,分析問題高人一籌。“怎樣選人”是方法和手段問題,“選什么樣的人”是個政治立場問題,是出發點和歸宿,考察干部綜合性很強,政治性也很強,因此,考察人的人,要具備較強的綜合素質,要樹立公道正派的工作理念。評價干部要有戰略眼光、全局意識和綜合分析的能力,考察干部要處理好動態與靜態的關系、直接與間接的關系、主要與次要的關系、整體與局部的關系、顯績與隱績的關系。有一種錯誤認識,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考察干部不能象過去那樣事無俱細看人,眼光要改變,什么不看學歷看能力,不看過程看結果,不看民意看數字,不看支流看主流,更有甚者把一種 消極腐敗的東西,作為干部的優點或優勢來衡量,這就對考察人看問題的判斷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察人在撰寫考察材料時,要善于突出個性,把握對考察對象的評價分寸。
3、深入實際、深入群眾不夠。由于多種因素,干部考察過程不夠深入,帶來知人不深、察人不細、用人不準。一是考察“例行公事”。考察年年搞、年年搞考察,考察目的不具體,特別是考察人分組分工相對穩定,工作方法“老套”,對被考察對象多次考察印象深刻,以致走形式、不深入。二是集中考察時間倉促。集中考察往往是對一個班子考察2-3天,基本屬于測評、推薦加座談,個別特殊情況難以摸透。三是考察拾遺補缺。個別時候因工作需要或班子結構需要,定點、定向考察,考察實際就成了補充材料、完善程序的過程。四是考察作風欠扎實。考而不察,考察組大部分時間坐在“家”里,而不去被考察對象的工作一線,接觸的主要是班子成員、中層正職干部,聽聽一些情況,這樣的考察叫做“井底的葫蘆--看以沉在底下,其實還是浮在上邊”。
三、創新干部考察工作的幾點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