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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管理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2-08-16 06: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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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管理論文

篇(1)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熱作為一種商品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既然熱是商品,其價值就要由價格來體現。目前在我國,熱價不僅僅是個技術經濟問題,還涉及到諸多社會問題和政策問題。能否確定合理的熱價和實用的收費方法,是制約供熱事業向前發展的重要環節。

目前我國現行的供暖熱價大多按面積制定熱價,沒有把熱價成本中的固定費用和可變費用分離開來。用戶用熱多少,用不同熱都繳納同樣的熱費,極大地挫傷了用戶的用熱積極性,也不利于用戶的節能行為。同時成本中核算固定費用與可變費用不分離開來,也不利于熱量計量收費的實現。

二、國內外熱價制定

國外的熱價管理有兩種方式,其一為固定熱價管理,指政府向某一供熱企業發放售熱特許權時,將熱價固定下來。這種管理方式主要用于商業性項目,雖然不鼓勵用戶節能,且以盈利為目的,但其保證了投資者的合理回報率;其二為成本熱價法,指熱價中只包括必要的成本,如果非必要的成本進入熱價后,用戶有權向政府投拆。此時供熱企業的生產目的主要不是盈利,而是如何以最低的成本向用戶供熱;歐洲國家認為,不存在制定熱價的單一和正確的數學公式,而是應該兼顧熱用戶、供熱企業、國家三者利益并有利于建筑節能的推廣。發達國家曾經使用過的或正在使用的熱價制定方法主要有兩種:

1.單量熱價法該法主要包括面積熱價法、固定流量法、變動熱量法三種。由于這幾種方法本身特點所決定,目前已很少采用(尤其是住宅建筑)。

2.二部制熱價法其熱價分為兩部分,其一為固定容量熱價(單位元/m2),其計算方法為熱力公司的固定成本總額除以該公司的總供熱面積,其中的固定成本是指與熱用戶的用熱量多少無關的部分,如管理費、日常維修費等;其二為可變熱價(單位為元/GJ、元/KWh),其計算方法為熱力公司的可變成本除以該公司本年度提供給熱用戶的總熱量,其中可變成本是指購買燃料或外購能源、水、電和藥劑的費用,它隨熱力公司產熱量的多少而變化。

目前我國仍實現面積熱價,即按房間面積收費,尚無熱量熱價,計量收費難以真正實施,而且制定熱價時,一般由各地物價部門和熱力公司共同完成,但并未充分聽取廣大用戶的意見。該熱價有保護熱力公司處于供熱行業壟斷地位之嫌。其次,由于熱負荷自身特點,決定了采暖耗熱不同于電、水、煤氣,可以完全按各用戶的實際數值乘以其單位收費;各用戶熱表的數值不僅取決于用戶本身為這到一定的舒適度所消耗的熱量,它還受建筑體形系數、護結構的保溫狀況、樓梯間是否采暖、各用戶在建筑物中的位置等諸多因素的影響。

結合我國現行供暖狀況,為使分戶計量的供暖收費能夠落到實處,筆者建議參考國外的二部制熱價法制定一種實用的收費辦法和合理的熱價。

三、模擬建筑物概況

筆者采用和某小區的住宅試驗樓作為分析的模擬建筑物。該建筑物的基本情況如下:該建筑物為小區住宅樓,全樓共六個單元,每個單元均為兩戶,其位置朝向詳見圖3-1。由于山墻單元的傳熱耗熱量要遠大于標準單元,所以模擬主要集中在一單元(有一面西南山墻)的十二個用戶,其中二層到六層的各01用戶為二室一廳,02用戶為三室一廳的山墻用戶。一樓因為有樓梯間的緣故,101、102兩用戶均為二室一廳,且格局完全相同,各戶戶型詳見圖3-2。

另外該住宅樓外墻為37磚墻,雙面抹灰,表面用25mm的保溫砂漿保溫:窗戶除衛生間為木窗外,其余全部為單框雙玻塑鋼窗。

四、熱表讀數修正公式及熱費計算公式的確立

模擬建筑中,位于樓寓中不同位置的房間,盡管室內采暖溫度相同,熱負荷卻不同,位于頂層與底層的房間耗熱量要比位于中間層的房間大,有山墻的房間要比沒有山墻的房間耗熱量大。而像屋頂、地面、山墻這些圍護結構的供熱量是為整個樓服務的,這部分耗熱量在包含這些圍護結構的用戶熱表中記錄下來,對于這些邊角用戶來說,如果實地按照熱表的數值來收費,顯然是不公平的。我們把屋頂、地面、山墻這些圍護結構定義為公共圍護結構,其耗熱量定義為公共耗熱量。另外,我國目前的采暖系統室內管道多為明裝,而且不采取任何保溫措施,供回水干管、立管散熱量很大,這部分熱量包含在單元樓的熱表中,但卻沒有體現在各用戶的熱表中。綜合考慮上述各種因素,筆者認為在現階段房屋售價沒有考慮供暖費用差距條件下,新建筑的熱費分攤應遵循這樣一個原則:在同一棟單體多層住宅建筑中,戶型相同且建筑面積、體積均相同的熱用戶在僅通過采暖系統而獲得相同室溫所繳納的熱費應相同。這時公共耗熱量和采暖管道熱損失必須由該樓寓中的各用戶共同分攤。眾所周知,所有冬季采暖的樓房,都會存在公共耗熱量和采暖管道損失,中間的用戶雖然沒有公共圍護結構這部分散熱,但其室內溫度的取得也收益于這部分散熱。因此,中間用戶必須承擔由邊角不利用戶的部分耗熱量和管道的熱損失。由于管道熱損失只包含在中單元樓的熱量表中沒有包含在用戶熱表中,也就是說,單元樓熱量讀數值與各戶熱表讀數值有一個差值。這部分差值熱費可按面積分攤到各戶。公共耗熱量包含在邊角用戶的熱表讀數中,我們需要把它從這些用戶的熱表中提取出來,然后對各戶熱表的數值進行修正,修正后的數值才應是我們收費所依據的數值。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如何將包含中用戶熱表中的公共耗熱量從熱表中提出取出來則是我們解決問題的關鍵。同時由于不同樓層的冷風滲透耗熱量不同,我們把這部分熱量一起合并在公共耗熱量中。通過實際耗熱量的對比分析,找出其中的聯系。表4-1表4-2是模擬建筑一組實測數值和理論計算數據,包括了各房間的實際耗熱量、公共耗熱量以及公共耗熱量所占房間總耗熱量的比例。

從上面兩表的對比可知,實際公共耗熱量占房間耗熱量的比例與計算公共耗熱量占房間耗熱量的比例大致相同。有了這個規律,我們可以在設計時算出公共耗熱量占房間熱負荷的比例,把公共耗熱量從邊角用戶的熱表讀數中提出出來,分攤到各戶。為此我們引入一個基準耗熱量的概念,把扣除公共耗熱量后的房間耗熱量稱為基準耗熱量。公共耗熱量的分攤必須在每個用戶的基準耗熱量基礎下進行,也就是說在每個用戶的熱表讀數中扣去該房間公共耗熱量部分,然后進行公共耗熱量的分攤。于是可得出下面熱表修正后讀數的公式:

(4-1)

式中:Qbi--每戶熱表讀數值,GJ;

Qxi--每戶熱表修正后的數值,GJ;

Qgi--每戶公共耗熱量,GJ;

Fi--每戶采暖使用面積,m2;

其中Qgi=BiQbi(4-2)

式中Bi--公共耗熱量占該用戶耗熱量的比例:

所以式(4-1)可寫成下面形式:

(4-3)

這樣我們就可以在設計時確定各個用戶的公共耗熱量占用戶熱負荷的比例,再代入上式,求得每戶修正后得熱表讀數。

每戶所繳熱費可用下式計算:

(4-4)

式中:RFi--每戶每年所交納的熱費,元;

RFg--固定熱費熱價,元/m2;

RFb--可變以熱費熱價,元/GJ;

RFi--單元熱表讀數,GJ;

式中每三項是考慮了未保溫的采暖系統的供回水干管及立管的熱損失而引入的一項。

五、修正后的理論熱費

為了驗證熱費分攤模型的正確性,本文把理論耗熱量的計算結果按照模型進行了分攤,利用公式4-3對熱表讀數進行了修正,并將修正后的熱表讀數以及各用戶的修正后的理論熱費列于表5-1。

為了得出公共耗熱量和建筑物體形系數的關系,筆者又計算了在不同單元下各個用戶熱表修正后的讀數及所應交納的熱費。列于表5-2:為了進一步說明所繳熱費與建筑物體形系數的關系,將不同單元下各個用戶的理論熱費繪成圖5-1、圖5-2:

從圖中,我們可以看出:

1.隨著單元數的增加,各個用戶所繳納的熱費相應減少。這是因為多單元樓公共耗熱量小于獨立單元樓公共耗熱量的簡單累加,而且分擔公共耗熱量的用戶增加,每戶所分擔的份額也就相應減少。

2.隨單元數的增加,相同戶型而不同樓層用戶繳費差異也逐漸減少。

3.不同單元下,處于中間層的各用戶熱費基本相同,頂層和底層的熱費和同一戶型的中間層相比差別不大。可見,按照本文提出的熱費分攤模型進行分攤后,各戶應交的熱費基本趨于一致,曲線的變化規律也近乎一致。

六、結論和建議

1.供熱系統實行熱計量后,應采取二部制方式制定熱價,對舊有建筑改造應在單元樓入口加裝熱表,按單元樓熱表讀數計算熱費,再按面積分攤到各戶;對于每戶安裝熱表的新建筑來說,應按熱計量表讀數依公式(4-4)收費。

2.根據模擬建筑物各戶熱表的實測讀數和理論數據,按照本文提出的熱費分攤模型,進行了計費的分攤計算,結果證明實際熱費和理論熱費變化趨勢基本相同,大致驗證了分攤模型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篇(2)

世界能源資源中,煤炭儲量豐富,石油天然氣相對不足,而我國更是一個富煤國家。其中1998年中國能源生產中原煤產量占72%,原油18.5%,天然氣2.4%。我國現有住宅的采暖年耗量指標是28kg/m·an,例如北京冬季建筑物采暖能耗大約為全市各種生產總能耗的40%,在東北地區所占比例甚至更大。其中僅僅1997年,全國供熱用煤就達3876萬噸。因此每年消耗在冬季供暖方面的能源非常龐大,只有煤炭才能滿足這樣的需求。同時,燃油、燃煤氣比燃煤的費用分別高出35%和175%左右。因此,我國供熱的基本能源以煤為主是必然的選擇。

2.集中供熱是現在我國最基本的供熱方式

1990年全國集中供熱面積為2.1億平方,而到了1998年就已經達到8.6億平方米。

在八年的時間內集中供熱面積增加為原來的4倍多,并且還從三北地區向南方發展,見圖1。1999年我國688個城市中,具有集中供熱城市已經達到286個。集中供熱普及率為29.1%。

圖1我國集中供熱發展情況

現階段,國內全部供熱鍋爐的整體熱效率在60%左右。其中供熱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下的分散鍋爐房占國內全部鍋爐房總數量的64%,但是只占總供熱面積的16%,因此,集中供熱占絕對地位,是我國最基本的供熱方式。

3.熱價及家庭采暖費用

1998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9.3平方米,若按照建筑面積每平米每年15左右的供暖費,則人均年供暖費支出應該在190元以上。若每戶以60平方米建筑面積計算,則每年需交納900元。當然,熱價的高低與當地的氣候條件等因素有關。

4供暖費分攤的方式

現在供暖收費是按照面積收費,收繳來源主要以下四種方式。

*單位全部負擔,分為明補和暗補兩種方式;

*個人負擔小部分,單位負擔大部分,目前各個城市在逐漸增加個人交費的比例。

*個人負擔全部。不在國有單位工作的人員供暖費自己全部負擔。例如,個體戶、私營業主及其自由職業者等。

*政府負擔費用。對于生活極其困難的用戶,有的地方政府實行供暖專項調節基金為其全額交納供暖費。

5收費率

現在我國供熱企業不僅整體上收費率偏低,而且還呈持續下降趨勢。其中,除社會經濟狀況良好的城市之外,大部分城市供暖費收費率都從90年代初的90%逐漸減少到現在的60%左右。其中,東北和西北地區的供暖費收費率問題最多。

從表面上看,供暖費收費率過低與我國現在經濟轉制有關。但是從深層次看,實際上是我國供熱企業的運行機制不合理,沒把供熱服務作為一種商品來運作。其中最關鍵的就是福利制的供暖收費制度不合理。只有解決了這一關鍵問題,供熱行業才能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上來。

二、供暖按熱量計量收費的必要性和意義

1.供暖按熱量計量收費必要性

1)供暖按熱量計量收費是推動建筑節能工作的原動力之一

至1995年底,全國按節能標準建成的節能建筑共4000多萬m2。但大多數數據顯示,建成的節能建筑邊30%的節能標準都沒有實現。其主要原因就是按面積收費的供暖收費制度不合理造成的,因為按面積收費,無法調動人們的供暖節能意識,同時也沒有供暖節能的技術手段。在北方大部分地區每年供暖費一般要占到個人收入的15~30%,是生活消費不小的一筆開支。如果供暖按熱量計量收費,用戶自己購買所用熱量,那么買房時,用戶才會考慮選擇保溫好、調溫方便的節能住宅。房地產商也才愿意開發節能住宅。所以說,只有實現了供暖按熱量計量收費,才能使現在建成的9880多萬m2節能建筑真正產生節能的效果,才能推動節能建筑的普及和發展。

2)供暖按熱量計量收費可以大量節約能源

實現計量按熱量收費后,可以從四個途徑節能:

a、調動用戶節能意識,實現節能。

b、公用和商業建筑無人時實現值班采暖、

c、低負荷時采用質量并調、降低循環水泵能耗。

d、利用濕控閥,充分利用室內自然得熱。

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實行按熱量計量收費可以節能20~30%。然而,從我國能源消耗過高的低起點來看,隨著熱量計量收費帶動行業的整體進步、管理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相信按熱量計量收費可以節省更多能源。

3)供熱服務公司擺脫困境成為現代企業的根本要求

按熱量計量收費能提供"熱"這種商品公平交易的手段,做到按消費量付款。而供熱公司從用戶手中直接獲得供暖費,商品買賣的雙方直接見面,可以使供熱企業提高供熱服務質量和水平,使用戶掏錢買"熱";并且實現按熱量計量收費后,逼迫供熱企業要進行的成本核算,減少能耗,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和推動技術進步。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政府、用戶和供熱企業三者之間的關系已經完全轉變。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是供熱企業的老板,用戶是福利的享有者,而供熱企業則是福利制度的執行者,按面積收費的制度成為協調各方面利益的一個合理選擇。而市場經濟下,用戶是"熱"的消費者,供熱企業是"熱"的供應商,政府則是監督管理的協調機構。舊的福利制收費制度成為制約各方面發展的最大障礙。只有實現個人付費的供暖系統按熱量計量收費制度后,才能理順政府、用戶和供熱企業三者之間的關系。

2.供暖按熱量計量收費的重要意義

1)極大促進環境保護

我國是一個燃煤國家,污染源主要是每年的燃煤鍋爐。作為一個煤炭能源消耗大國,如果北方冬季供熱節省30%的煤炭消耗,那么僅北京一個城市一年就可以節約90萬噸左右的標煤,這意味著每年可以減少排放粉塵8970噸、二氧化碳21528噸、二氧化硫12558噸、氮氧化物3588噸。所以說我國按熱量計量收費的實施不僅對我國,對世界環境保護也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2)推動供熱行業整體水平的提高

實現按熱量計量收費要求能方便的查看和管理單一用戶的用熱量,同時方便用戶調節。這樣,舊有的系統既適合計量也不適合調節,所以就要研究對舊系統如何進行改造以適應按熱量計量收費。在這個基礎上,需要充分分析各種系統的經濟性以及實際運行的特點,提出符合我國國情的系統和解決方案。這些工作將極大的提高供熱行業的整體水平,以適應新形式,解決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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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內按熱量計量收費試點情況

1.北京市熱力公司會城門小區節能示范工程

1993年,北京熱力公司在會城門小區,選擇了兩棟高層和四座多層進行實驗。在建筑物的入口安平衡閥,對雙管系統直接加溫控閥,單管系統加跨越管,熱力站實行變頻泵運行。該實驗是國內最早的按熱量計量收費項目,對后面的科研工作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天津熱力公司濱水里和壽圓里的供暖按熱量計量收費實驗

1995年,天津熱力公司在濱水果和壽圓里進行了按熱量計量收費試驗。該試驗對象為二棟6層樓。室內的原設計單管系統基礎上加裝散熱器恒濕閥。熱入口處裝熱表,散熱器上裝熱分配器,計量每組散熱器的耗熱量,此外該項研究還做了與實驗樓建筑完全相同的對比樓的耗熱量測試。結果表明"雙管試驗系統與對比樓相比節能率25.2%,單管試驗系統與對比樓相比節能率為15.6%"。該實驗主要實驗了熱分配表,屬于早期的熱計量實驗。

3.煙臺市民生小區按熱量計量收費示范項目

1997年,煙臺民生供暖公司在民生小區建筑熱量計量收費示范點。單管實驗選擇了8棟樓。在用戶入口安裝熱表,散熱器安溫控閥和熱分配器,并且實驗了壓差調節器的使用位置。雙管系統選擇了4棟樓,用戶入口安裝熱表,散熱器安裝溫控閥和熱水表,根據通過的水量分攤熱量。測試表明:

1)室內系統加裝溫控閥,改善了原單、雙管存在的豎向失調,節約了建筑用熱。全采暖季,在沒有恒溫閥主動調節的情況下,單管控制樓比對比樓節能11.1%,雙管系統樓比對比樓節能9.4%。

2)小區近端加裝溫控閥及入口控制閥,增加系統的穩定性。

3)溫控閥適用于單管系統的改造。

該實驗較詳細的分析了各種系統的水力和熱力工況,為以后實驗提供了很好的樣板。

4.天津南開凱立花園的供暖收費示范項目

1997年,天津市南開供熱辦公室在凱立花園5萬多平米建筑內的散熱器上安裝溫控閥和熱分配表。采用單管加跨越管,并對其中100多組散熱器進行了熱量分析。測試報告顯示,經常根據室內需求調節溫度的節能效果為30%,常溫保持在16℃的節能效果為24%,常溫保持在20℃,室溫的節能效果為10%。該項目宣傳力度比較大,對于推廣按熱量計量收費的觀念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5.長春市熱力公司采暖系統分戶控制改造

1998年開始,長春熱力公司對150棟欠供暖費比較多的住宅樓進行了分戶控制改造,將原來的上供下回的垂直系統改為上供下回的并聯分戶系統,加裝調控閥和閥門鎖以控制單戶的供回水。通過系統分戶控制改造,為熱力公司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回收陳欠款比前一年同期提高32%,本期回收率提高了30%。雖然這項改造實質上是為了清理舊欠提高收費率,不能算實際意義上的按熱量計量收費,但是它為按熱量計量收費打下了良好的物質基礎。并且改造范圍廣,基本上觸及到了實施按熱量計量收費很多深層次的社會和經濟問題,被國內新聞單位廣泛宣傳,給供熱行業的其它企業以及地方政府以很大的震動和鼓舞。

6.北京市西三旗新康小區節能供熱系統示范工程

1998年,北京建筑設計院在西三旗新康小區4棟樓中實施了按熱量計量收費試點。該項目中一些用戶安裝了戶用熱表,計量單戶熱耗。一些采用傳統雙管系統,熱入口安熱表,散熱器安熱分配器熱量分攤。其測試報告顯示,其中安裝熱表的方式節能36%,回收期為1年。這個項目所有的樓房單獨使用一個獨立的供熱系統,可以從整體上分析按熱量計量收費系統的運行和節能情況。由于工期過緊,1999年實驗數據部分數據不是直接測定,而是通過間接手段得出。

7.總結

綜合上面六個示范小區,所有研究人員都從單雙管系統的特點出發研究了實現計量供暖收費后,系統改造需要注意的問題,并且針對按熱量計量收費變流量特性提出了一些運行和調節方案。

上述有些項目是為檢驗溫控閥的節能效果及國外的儀表在我國的實用性,對實行按熱量計量收費所要解決的許多實質性問題還有待于進一步研究。但是,到現在為止所有試點小區按熱量計量收費系統分別都取得了很多寶貴的經驗,為今年集中供熱系統的按熱量計量收費改革奠定了基礎。當然,試點工作肯定還有一些地方需要改進:

1.要在一個完整的供熱系統進行試點

上述各個示范小區只是對幾棟樓進行系統改造和實驗,沒有在整體熱網規模上進行實驗,無法體現按熱量計量收費變流量系統調節、控制的特點以及整體節能的效益。

2.按熱量計量收費體系還沒有實施

試點小區的收費制度仍然還是按面積進行,沒有真正按熱量計量收費。進行按熱量計量收費實驗的小區由于種種原因的限制,只能試兩個樣板間,沒有大面積實行。因此,在真正實行按熱量計量收費后所可能出現的問題還沒有充分的暴露出來。

四、國內外按熱量計量收費的研究現狀

目前,除西歐發達國家已經采用這一措施外,東歐和原蘇聯地區的國家也紛紛采取按熱量計量收費的方法

1.系統流量變化對室溫的影響

按熱量計量收費的前提條件就是用戶可以靈活的調節室內溫度,這就需要了解室內系統水力和熱力工況的相互關系。這一方面要評估各種系統的可調性,可一方面對于各種調節閥門和設備的調節特性也要有一個比較要求。

單管系統在安裝旁通后,對于室內溫度的影響,已經研究的非常深入。有關流量和散熱量的研究表明,"加裝跨越管后,實際室內溫度下降1.5℃"。還有人認為安裝后流過散熱器的水量只要不低于原流量的30%,就可以保證加跨越管后散熱器的散熱為原設計散熱的90%左右。認為"最重要的是即使水量減少了70%,散熱量也只降低了8%"。但是,在跨越管管徑大小以及各種室內系統中,單個散熱器的流量調節對整體立管所控制的室內溫度的影響,甚至對于整個室內系統的研究還不夠深入。

2.室內單雙管系統的比較和改造

目前大家基本形成共識,雙管系統應為新系統的首選。反復強調"所有新設計的供暖系統都應該采用雙管系統"。而對于舊系統的改造,如何減少投資把不能計量的系統改造成為可以計量和調節的系統,還沒有開統一的定論。

新建筑住宅應采用設戶型熱表的室內雙管系統。這樣可以一次到位做到每戶按熱量收費。"雙管系統安裝了溫控閥,加大了系統的水力穩定性"。在單管系統中,應選用流通能力大的恒溫閥,提高立管的設計壓差和不要對恒溫閥作過低調節。還有的提出"新雙管系統"。還分析了每種系統應用的優缺點,并且給出了一般性的水力分析。改造系統中,在資金困難的地區,應采用具有調節功能的上下貫通的系統。在收費困難的地方,改成適合設戶型熱表的系統形式,戶內散熱器采用簡單的水平串聯式。在資金好的地方一步到位,采用帶有溫控閥的雙管系統或者改成可以實現分戶調節的適合設戶型熱表的系統形式。

綜觀整個研究情況,在單管和雙管系統的優點和缺點已經分析比較透徹。但是各種系統的模擬運行進行的比較少。

3.調節控制設備的研究

在按熱量計量收費中,調節設備如何匹配、設計和使用,對系統的運行有很大的影響。

1)三通溫控閥和二通溫控閥及其特性

有人建筑對于單管系統安兩能閥。原因是,三通閥價格高,而且安裝困難,易漏水。

而國內的很多人認為應該安裝三通調節閥,認為"三通調節閥,是一種相對合理的解決垂直失調和分室控制溫度的方法"。

2)壓差調節器的使用位置

在國外的設計要求中,不但熱力站、熱入戶口、甚至于各個立管上也需要安裝壓差調節器。可是壓差調節器的價格比較貴,為了保證按熱量計量收費能夠開展,對于它的使用范圍可以進行研究。有的學者根據詳細的室內系統的水力分析提出,對于室內供暖系統,除對溫控閥進行預設外,每一個立管無需另行安裝壓力調節器。另外,采用新的水力設計方法,在設計階段就消除各個立管之間的不平衡,可以減少在運行時的壓力波動。

4.計量儀表和收費方法的研究

1)熱量計、熱量分配表的研究

現在按熱量計量收費主要使用的計量儀表是熱量計和熱分配表。這些設備的造價不同使得按熱量計量收費的方法也不一樣。其中,按戶按熱量計量收費的熱表,國外的技術已經非常成熟但產品價格高,國內已有一些單位在研制生產熱量計。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在水質不太好的供熱系統中長期使用后熱量計測量精度會發生多大變化,還有待于在實際系統中考察。相比較而言,熱分配表造價要低一點,但受其自身測量原理的制約,其測量精度的提高有較大限制。

篇(3)

從相對角度來看,一般國內商業銀行的手續費收入占到銀行整個收入的比例不高,容易被忽視;

由于手續費業務單筆的收入金額相對較小而同時又是經常發生的常規業務,商業銀行的管理層往往會認為其營運風險和控制風險度較低;

手續費收入的來源往往是從客戶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除或者通過現金的方式直接取得,會計處理較簡單,許多人會因而覺得其出差錯的可能性較小。

對此,筆者有不同的看法。筆者認為國內商業銀行在加強利息收入的會計管理程序的同時絕對不能忽視對手續費收入的管理。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

從絕對值的角度來看,國內商業銀行每年的手續費收入仍然十分可觀。尤其是隨著我國對外貿易迅速發展和國內金融業務產品的不斷拓展,很多國內商業銀行近年來的手續費收入都有較大幅度的增長。不適當的會計處理及不嚴密的管理監控依舊會對商業銀行的業績產生不利的影響。

手續費收入中來源于個人客戶的比例日益增加。隨著個人信用卡業務的迅速發展,各個銀行之間的跨行ATM手續費有迅猛的上升。同時,與個人儲蓄業務相關的手續費業務也有大幅度的擴展。手續費收入計算的準確性直接影響到商業銀行在廣大社會公眾心目中的形象。

對于中間業務來講,手續費收入往往會和其他業務有著緊密的關系,如貿易融資,國債發行等。通過對手續費收入的財務分析可以對這些相關業務的財務分析以及銀行的戰略規劃起到十分重要的補充作用。而加強對手續費收入業務的監控也可以用來復核相關業務處理的適當性。

以筆者從事會計師審計業務的角度來看,目前一些國內商業銀行在手續費收入的管理上主要有以下一些問題:

一、會計科目設置不科學

國內商業銀行的手續費收入主要來源于以下幾個方面:國內外的結算業務,如信用證的開證、通知,票據托收等;個人銀行業務,如跨行ATM取款手續費,異地匯款,信用卡消費所帶來的商戶傭金等;其他業務,如代中央銀行承銷國債發行的手續費等。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對手續費收入科目中子科目的設置較為隨意且不夠細分。對于一些近年來迅速發展的新業務沒有單獨設置子科目來反映,造成內部管理層在進行相應財務分析時的針對性有所下降。各個下屬機構對于同一種業務產生的手續費究竟記錄在哪一個子科目沒有統一的理解,從而使得匯總數字反映的情況與實際有所背離。

二、會計處理不當

一般而言,手續費收入的入賬較為簡單。多數情況下銀行會直接從所服務的客戶在本行的存款賬戶中扣除相關的手續費,如果該客戶在該行未有賬戶,則會以收取現金的方式來確認收入。但在某些業務的處理上這樣的會計處理卻存在一些問題。如國內商業銀行在開具備用信用證時,對于收取的手續費通常是一次確認為手續費收入。但由于備用信用證就本質而言是一種保函,其開立生效的時間往往較長,經常會跨越一個會計年度。在這種情況下,較好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分期確立收入,即將收到的一部分非當期收入記入遞延收入。而目前這些商業銀行的做法會造成在本年度多確認收入,從而承擔額外的稅項負擔。

三、缺乏業務監控的必要程序

由于手續費收入較瑣碎,且發生次數頻繁,對于這些業務的控制其實是十分重要的。一般而言,國內商業銀行都會建立自己的會計處理手冊和內部營運監控手冊。銀行在處理這些業務時會參照這些手冊來進行。但在實際操作時往往會和這些手冊規定的程序有一定的差異。具體表現為一些商業銀行由于受到業務數量、人員配備等因素的影響,會大量簡化其操作流程中必要的監控程序,如缺少必要的復核、檢查,沒有做好一定的權責分工,使得有些業務從產生、制做憑證、到入賬往往會由一個人完成。這樣就大大增加了業務處理出錯的可能性和不規范性。另外,就這些銀行自身的會計處理手段而言,也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處,尤其在目前銀行的手續費收入的來源面日益擴大。由于國內商業銀行在對手續費收入入賬時所做的會計分錄一般均為單獨的一筆記錄,并不會和產生手續費收入所對應的該筆業務和匯出匯款、票據托收等在同一筆會計記錄中反映。從而加大漏記手續費收入而未被發覺的可能性。

四、事后監督的力度不夠

盡管國內商業銀行大部分都有專門的業務監督機構和內部稽核部門,但這些機構和部門在對手續費收入的事后監督時存在主觀和客觀上的限制。對于事后監督部門的設置,國內商業銀行的做法往往是在各個支行設立附屬于支行的事后監督中心,用于對支行前些日發生的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檢查,并采取相應的跟進措施。但由于事后監督中心的成員是隸屬于支行的職工,其獨立性受到一定的影響。在其執行監督工作的時候,會在某些情況下受到銀行其他部門的限制。事后監督人員往往會對一些看似不太有風險的業務處理放松要求。首先,因為手續收入作為一種常規業務,因而會被事后監督人員忽視。從而可能使一些原本可以通過對手續費收入的監督而發現的一些非正常業務被掩蓋。其次,因為沒有一個集中統一的事后監督中心,各個支行在對具體業務處理的判斷上缺乏統一的標準,往往各個事后監督中心對于相同的情況會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再次,從人員管理上來看也不利于優化人員配備,提高工作效率。而商業銀行的內部稽核部門對于銀行內部的審計工作多被人員數量和時間規定所限制,對于銀行業務的稽核只能停留在重點性的抽查。在這種情況下,對于手續費收入的監控常常會變成“盲點”。這一點在一些較大的國內商業銀行中反映的尤其明顯。

五、對手續費收入的財務分析不重視

對手續費收入的財務分析不夠深入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必要的一些數據統計。這一點與許多外資銀行形成了極其明顯的反差。以某國內商業銀行為例,其國際業務部根據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會統計全行每年國際結算業務中不同服務產品的業務量和相應的手續費收入,從而可以幫助本行調整以后制定的國際業務組合的戰略。但對這些不同服務產品的分類只停留在較粗的階段,如只分進口結算、出口結算、匯出匯款、匯入匯款,而不進一步再細分。從而會造成銀行管理當局在分析具體業務分析時會缺乏必要的財務資料。而該銀行對于國內結算業務的手續費收入以及近年來迅速增長的與個人儲蓄消費有關的手續費收入則沒有任何的業務量的統計。

筆者對該銀行近幾年的財務情況的分析中了解到,該銀行在近年大力推廣其發行的某種功能十分健全的個人信用卡,然而該銀行在對此個人信用卡的業務分析中只是簡單的統計信用卡的發卡數和該信用卡帶來的儲蓄存款,并不對客戶使用該信用卡而給銀行帶來的手續費收入進行系統的分析。眾所周知,任何銀行業務的推廣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增加銀行的利潤,而某項業務的業務量的上升并不能簡單地等同于銀行利潤的增加。仍以此銀行為例,筆者發現由于該行對此信用卡的推廣上有著硬性的指標,造成銀行的個人銀行部門的市場推廣人員在推廣信用卡時并不是針對潛在客戶,而是一味地追求發卡數量的增長和所帶來的儲蓄存款的增加,從而造成信用卡數量每年的大幅度上升,而相關的手續費收入的增長幅度遠遠低于前者的增幅。而缺乏對信用卡業務帶來的手續費收入的詳盡分析,比如信用卡跨行取款的手續費收入,客戶用該信用卡在特約商戶消費而給銀行帶來的手續費收入,異地信用卡匯款帶來的手續費收入各自在整個手續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各自增長的趨勢,各種收入與相應業務的配比關系等等。對手續費收入的財務分析不重視會直接影響到銀行對未來業務結構設立的適當性。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幾點可以改進的建議:

一、及時更新、完善銀行內部的會計操作手冊和業務監督程序

任何一個健全的會計系統和內控系統都離不開制定一套標準的操作規范。這一步驟在一些外資的商業銀行中早已得到廣泛的應用。而對許多國內商業銀行來講這一點卻做的十分不夠。一方面有關的操作規范制度不夠具體細致,另一方面,對一些業務的變化和新業務的產生沒有及時修改或制定相應的操作流程。此外,對實際業務中發現的問題沒有設法從操作規范的角度來加以改進。例如,對某些手續費收入的會計入賬如設法采用手續費與其相關業務在同一筆會計分錄中反映就可以大大降低漏計手續費收入情況的發生。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漏計手續費收入會導致一筆會計分錄不平,業務人員自身可以很容易地發現錯誤。

二、建立集中的事后監督中心

建立獨立機制的統一事后監督中心是加強對商業銀行業務復查的一個重要環節。這一點對手續費收入來講尤其重要。通常集中的事后監督中心會根據發生的各種業務來檢查相應的手續費收入是否入賬,根據標準的收費標準來計算手續費的合理性,審閱手續費收入入賬相應憑證制作的準確性,是否有正當的授權和復核等。通過統一的事后監督中心的工作可以大幅度減少手續費記錄的差錯并提高監督的客觀、公正性。

三、加強對手續費收入必要的財務分析

篇(4)

對于研究生的培養機制,我國長期以來實行計劃招生、自籌經費、委托培養的方式。2007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農業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和哈爾濱工業大學10所高校率先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的試點改革,由國家培養和自籌經費的雙軌制并行改為資助制,即取消國家計劃,所有研究生都要交費。研究生教育收費是大勢所趨。

一、我國實施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理論探析

首先,I.M.布坎南認為:“任何教育的直接受益者都是那些得到教育的兒童及其家庭。在這一方面,教育是可以分割的,而且類似于在市場經濟中生產的普通服務。”美國學者E.S.薩瓦斯根據排他性和消費方式的差別將物品和服務分為個人物品、可收費物品、集體物品和公用資源四類,不論是基礎教育還是高等教育都不是純粹的個人物品,而被認為是混合物品,或稱為準公共物品。與基礎教育相比,高等教育更接近于私人物品。一般地,一個私人家庭只有在資金的預期利益等于或超過其私人利益時才愿意付費。其不會考慮給社會帶來的溢出利益。高等教育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獲得,是個人消費,同時,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能夠獲得更好的工作,預期的利益更高,所以對高等教育收費更加容易被享受著接受。基于此,教育成本應由納稅人、學生家長及社會共同分擔。但是基礎教育比高等教育具有更多的外部利益,更符合混合物品的特征,因此基礎教育應當由政府舉辦并分擔全部費用,其他各階段的教育則由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分擔教育成本。研究生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實行收費制度符合教育成本分擔原則。

其次,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是教育公平的體現。一方面,研究生在社會上獲得就業的機會要比同專業的本、專科生多,同等情況下其薪金前者也要高于后者。也就是說,受過研究生教育的人,其私人收益率一般高于只受過本、專科生教育的人。我國面向普通本科生、大專生推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擔制的改革已進行了多年。根據經濟公平原則,面向研究生推行收費制度是理所當然的。另一方面,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費更好地體現了教育機會公平原則。中高收入階層在全面收費的情況下是有經濟實力支付一定培養費的,低收入階層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經濟困難學生則可通過增大覆蓋面的有獎學金、貸學金等配套措施,獲得獎學金或部分依靠貸學金來維持學業。

二、推行研究生全面收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我國從1999年高校連續擴招以來,研究生的招生規模以年均25%的速度持續快速增長,到2006年研究生招生人數從2000年的12萬人增長到了39.8萬人,在校生數超過110萬人。目前我國高校教育經費不足,研究生規模的快速增大與國家財力投入之間的矛盾日趨突出,已成為制約我國研究生教育發展的體制之一。要想這一矛盾得到很好的解決,實施研究生的有償培養制度改革是一條重要的舉措,

第二,在傳統模式下,研究生的學習動力不足。目前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公費研究生。其培養經費和生活費全部由國家承擔。一般情況下,計劃內、自籌經費錄取類別的確定都是在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確定的,所以對研究生而言是“一考定3年”。且目前,按照國家規定,本科生、公費研究生是享受公費醫療的,唯獨自籌經費研究生不享受,一旦發生病痛或意外事故,全部費用都得自己負擔。“這也就導致了計劃內的研究生高枕無憂。學習的動力不足,科學研究和創新的積極性難以激發;而計劃外的研究生迫于學費和生活費的壓力,存在著不安心學習的現象。”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后,如果研究生個人不努力,就得不到獎學金,就要分擔部分教育成本。這就使研究生的學習和經濟利益就有了直接的聯系,從而調動研究生們學習、研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培養質量的大幅度提高。

第三。教育經濟學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人們對研究生收費制度的認知度和認同度不斷提升。關于人力資本和教育投資的觀念正在逐步形成。對研究生教育進行投資形成的人力資本將產生巨大的社會與經濟效益。按照誰受益、誰投資的原則,人力資本的擁有者、使用者、受益者應當分擔相應份額教育投資的見解,逐步被人們所認同。這就使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實行具有內在的可行性。

根據十所高校的試點情況,隨著改革的實行,試點高校紛紛提升獎學金、助學金的資助額度,以使受資助的研究生不低于以前公費生的比例。很多學校采用了以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崗位為主要內容的研究生獎助體系,這些配套措施使研究生收費制度的推行就有了現實的可能性。

三、當前實施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費制度面臨的問題

首先,學校、地域的差別使獎學金的設立存在很大差異。一流高校可以靠自身優勢擁有一定數目的獎學金來滿足研究生的需要,而其他一些二類院校沒有足夠的途徑獲取這樣的巨額經費。據統計,中國人民大學共有獎學金種類33種,獎學金總額約115萬元,獲獎學生比例15%。而中國農業大學共有獎學金種類2種,獎學金總額約25萬元,獲獎學生比例5%。據調查,北京大學66種研究生獎學金都是“社會捐助”,其中包括企業捐助、個人捐助、學校捐助和事業單位捐助。而中國農業大學的研究生獎學金則是一半來自國家,另一半來自兩家企業的捐助。地方學校中,除了當地重點院校外,其他學校很難籌集到足夠的社會捐助。由于一流學校畢竟是少數,如果推行全面收費制度,學生讀研成本很可能會由于改革而大幅度提高,產生新的教育不公。

其次,研究生收費改革給導師帶來的很大壓力。2006年,教育部明確推出了以導師負責制和研究生資助制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教育質量長效保障機制和內在激勵機制為主要內容的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并進行了試點,計劃于2009年在全國全面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的改革。各高校在落實導師負責制時,認為在研究生的培養過程中,導師有責任資助研究生學習和進行科研的責任,并對導師資助提出了幾種方式。例如,有的高校根據研究生的招生名額設定了具體的導師資助標準,有的高校明確規定導師對助研的研究生必須提供助研津貼。這將讓導師面臨更現實的“財力與生源”問題。導師有足夠的能力申請到大課題,就能讓自己的研究生做科研,就能讓自己的研究生獲取足夠養活自己的科研勞務費。突然的轉變使大部分導師難以接受,尤其是受學科性質的限制。一些科研經費相對較少的導師更是難以接受。

再者,對維持研究生日常消費來說,獎學金只是杯水車薪。目前我國實行的獎學金制度數額小。覆蓋面低。對一般學校的研究生而言,即使是獲獎學金的大戶,集多獎于一身,有優秀學生干部獎、學習優秀獎等。獎學金總額也只有幾千元。且能拿到多項獎學金的研究生是非常少的,一般來說,一個院系一年有50%~60%獲獎比例就已經是很高的了,有的院系只是5%左右。而且一般來說,每個學生獲獎都是1000元之內。很多研究生在就讀期間未獲得任何獎學金。這樣收費制度會對研究生造成很大的經濟負擔。

最后,對研究生教育來說,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福利性的教育政策,其中計劃內統招生占了絕大比例。計劃內統招生免繳學費,國家每月還提供一定數額的助學金或生活補助金。若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社會、學生個人及其家長可能在觀念上都一時難以轉變。對學生個人或其家長而言,不少學生認為。國家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高層次人才,因此,讀研究生是為了滿足國家發展的需要,國家理所當然應該承擔所有教育成本。還有研究生認為,以前讀研究生都是“免費”的,而實行收費制度后。對學生不公平等。這些觀念的轉變需要一個過程。

四、推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配套措施

首先,按地域、分學校、分專業收取不同費用。從地域情況看,北京、上海等地的生源遠大于其他地區,尤其對于西部地區來說,考生熱情不高。從學校層次上看。名牌大學和著名科研院所的生源持續增長,報考人數明顯多于一般的培養單位,很多一般學校招生不足,只能通過調劑滿足需要。從近幾年研究生的報考情況來看,考生對學科專業的選擇有明顯的利益驅動性。金融、外語、計算機、通信、法律、經貿等應用學科專業生源充足。報考人數較多,錄取分數較高,而農、林、地質、石油等從事基礎研究、工作條件相對艱苦的學科專業,生源嚴重不足。且如上所述,與大城市的一流高校相比,很多地方的一般學校無力籌集足夠的社會捐助以滿足收費制度的需要,針對這些情況,實行收費改革,要充分發揮其經濟杠桿的作用。對經濟發達地區、名牌大學及熱門專業,可適當提高收費標準。而對經濟不發達地區、一般培養單位及冷門專業,可降低收費標準。

其次。建立規范的獎學金和貸學金制度。獎學金是研究生完成學業的重要保證,國外高校提供的獎學金額度都很高,而國內目前獎學金的額度和覆蓋面都很小。因此。實行收費制度改革以后,應當加大獎學金力度,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過程中的激勵機制。尚未實行全面收費的學校,可以參照暨南大學的做法:碩士研究生“計劃內”、“計劃外”資格將不再實行“一考定三年”的制度,而實行碩士生計劃內資格逐年評審制度,從入學后第二年開始按學習成績和表現一年一評,重新排定公費、自費名單。促進良好學風的形成對于貸學金貸學金制度,我國現時提供給學生的貸學金數量偏少,而且要求學生的還貸時間也太短,從而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學生的求學問題。目前每位研究生每年的貸款總額一般在6000元以下,在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之后,這些貸款額度可能僅夠學生半年的學費,而他們的其他所有學費及生活費仍將無從著落。對此,我國的貸學金額度最少應當提高到全額學費水平。當然在貸款的制度和手續上需要有一系列的制約措施,提倡誠信意識,建立健全誠信制度。對于獲得貸款。但未按期還款的學生,可給予相應的處罰措施。

篇(5)

在當今市場經濟社會,非營利組織為完成某一具體的社會使命需要有足夠的資金支持。非營利組織收入是指非營利組織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這是非營利組織為實現其社會使命而獲取資金的主要來源。加強非營利組織收入管理,對于非營利組織的健康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非營利組織收入的分類

為了加強對收入的管理,有必要對收入進行分類,從而根據不同類別收入的特點加強其管理。非營利組織收入可進行如下幾種分類:

(一)貨幣性收入與非貨幣性收入

對于企業而言,收入通常表現為貨幣性收入,最終以貨幣或廣義的現金收取。對于非營利組織來說,情況則不相同,在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中,政府撥款和社會捐贈的資財,相當部分是非貨幣性資產,如設備。為了管理上規劃現金收支的需要,可將非營利組織收入區分為貨幣性收入和非貨幣性收入。

(二)自創收入與非自創收入

非營利組織收入按其來源可分為自創收入和非自創收入。自創收入是指非營利組織通過提品或勞務而向消費者直接收取的收入以及通過投資而從受資方取得的收益。自創收入主要包括業務收入、經營收入和投資收益。對于自創收入,非營利組織按照法定或約定的價格或收費標準取得,主要用于補償業務支出。非自創收入是指非營利組織接受的政府撥款和社會捐贈。對于這類收入,非營利組織需要依法定程序申請或者采取措施爭取。

(三)限定性收入與非限定性收入

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根據資財提供者的規定要求不同可以分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例如,接受一筆捐款,若捐款人未予規定其使用方向或者期限,可由非營利組織自主調配使用,則屬于非限定性收入;如果捐款人規定這筆捐款本身的用途或期限,則列為限定性收入;進而如果捐款人還規定由于運用這筆捐款所產生的收入的用途,則這種配生的收入也屬于限定性收入。對于限定性收入,非營利組織應當嚴格按照捐款人規定的用途使用。

二、獲取社會捐贈

社會捐贈是非營利組織收入的重要來源。非營利組織應當采取積極的措施,獲取盡可能多的社會捐贈,以更好地實現組織的社會使命。

(一)尋找企業合作伙伴

非營利組織與企業界緊密的合作關系,對雙方都有益。非營利組織可以得到資金與財物的援助,從事良好的活動。而企業則可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它將被視為“優良公民”,而非僅是賺錢機器。

企業優良公民是當代社會的一個新的理念,是企業內在的利益追求與外在的社會要求相結合的結果,目前正在成為企業文化特別是大公司文化必要的組成部分。以前,社會認為企業的責任僅是增加股東的利益。而在今天,這個觀念已經過時了。實踐經驗證明,企業的社會公益成績,完全可以幫助企業的營運取得更佳的成效,鼓勵公司的員工更投入他們的工作,使優質的人才不致流失,增加公司的收益,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道義責任已不再是企業捐助社會公益事業唯一的、最重要的理由。代替它是一個更現實的看法,即企業公民理念。為使非營利組織獲得更多的收入,使企業從捐贈中獲得更好的投資效益,為企業帶來更高的認同和更好的形象,非營利組織應當為企業特別是大公司的公益捐贈定出一個統一的而且往往與企業的營業需要有關的主題,并且尤為注重與企業結成合作伙伴,使企業能作出一個長期的支持承諾。企業對非營利組織的支持形式,可以是捐獻資金、產品、公司的專門技術和智識、也可以是公司員工的義務服務。由于非營利組織與公司成為伙伴,為社區及公司的將來進行投資,不僅可能更有效地利用公司的資源,改善營業的環境,而且往往使得非營利機構的運作更有效益,公司所在的社區的生活質量得到改善,從而達到雙贏的效果。

(二)面向社會公眾募捐

面向社會公眾募捐是非營利組織獲取社會捐贈的重要途徑。非營利組織在進行募捐時,應當為捐贈者提供足夠的、至少能使其用來進行抉擇的真實準確和沒有故意誤導的信息。對于信息的提供,可以根據公布信息的成本和預期收益決定公布信息的多少。比如,通過電視廣告信息時,其信息量可少一些;而通過電子郵件信息,信息量應該多一些。

要使募捐取得好的效果,公益項目的選擇以及社會公信度非重要。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實施的希望工程就是一個成功的范例。募捐的方式應當靈活多樣。比如,上海市慈善基金會就采取了具有上海特色的系列化募捐方式:萬人上街募捐、慈善長跑、慈善義賽、慈善義拍、慈善義賣、慈善一日捐等等。

三、擴大自創收入

許多人認為非營利組織不應該有經營收入,其資金應全部來自于外部援助,民間捐贈應當是非營利組織的主要收入來源。這是社會觀念對非營利組織的誤解。美國薩拉蒙(Salamon)教授主持的約翰?霍普金斯非營利部門比較項目研究表明,沒有一個國家的非營利部門主要是由私人慈善支持的。國外實踐表明,非營利組織收入可來源于接受民間捐贈和公共部門支持,但其主要來源是自創收入。然而,在我國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來源中,自創收入的比重還相當低。擴大自創收入,是我國非營利組織發展的必然要求。自創收入是指非營利組織通過提品或勞務而向消費者直接收取的收入以及通過投資而從受資方取得的收益。自創收入主要包括業務收入、經營收入和投資收益。

(一)業務收入

業務收入是指非營利組織為實現其社會使命而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這是自創收入的基本形式,它主要是顧客支持型非營利組織對其顧客提供服務時的收取一定的費用所形成的收入,如學校向學生收取學費,醫院向病人收取醫療費和藥費。除了慈善型非營利組織,公眾支持型非營利組織同樣可以向其服務對象收取一定的費用形成業務收入,以擴大收入來源從而更好地提供服務。比如,我國的公共圖書館,一直是免費對讀者開放的,為了創造更好的條件為讀者服務,每年向讀者收取一定的費用完全是可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非營利組織是為實現其社會使命而運作,因此,對于為實現其社會使命所提供的服務,其收費應當是低水平甚至是免費的,而不能按照市場經濟價值規律來收費。

(二)經營收入

經營收入是指非營利組織在其實現社會使命的業務活動之外開展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為了籌款支持其非營利活動,非營利組織可以從事活躍的經濟活動。對許多國家的非營利組織而言,從事經濟活動的獲利,是一極重要的資金來源。

篇(6)

一.人的非理性拒絕保險

讓我們來做這樣兩個實驗。一是有兩個選擇,A是肯定贏1000(1000,1),B是50%可能性贏2000元,50%可能性什么也得不到(2000,0.5)。你會選擇哪一個呢?超過80%的人都選擇A,這說明人是風險規避的。二是這樣兩個選擇,A是你肯定損失1000元(-1000,1),B是50%可能性你損失2000元,50%可能性你什么都不損失(-2000,0.5)。結果,超過70%的人選擇B,這說明他們是風險偏好的。

可是,仔細分析一下上面兩個問題,你會發現他們是完全一樣的。假定你現在先贏了2000元,那么肯定贏1000元,也就是從贏來的2000元錢中肯定損失1000元;50%贏2000元也就是有50%的可能性不損失錢;50%什么也拿不到就相當于50%的可能性損失2000元。

由此不難得出結論:人在面臨獲得時,往往小心翼翼,不愿冒風險;而在面對損失時,人人都成了冒險家了。這就是卡尼曼“前景理論”的兩大“定律”。

人在面臨獲得的時候,喜歡躲避風險,而在面臨損失時,卻又傾向于冒險了。這是卡尼曼[2](Kahneman)與特沃斯基(Tversky)的“前景理論”[3]的重要觀點。理性使我們規避風險,非理性又讓我們有風險偏好。

在人壽保險行為中人們有同樣的非理。純粹保障型產品沒有儲蓄型產品受歡迎。保險是一種損失性風險,這是由保險基本原理——損失補償——決定的。用“前景理論”的實驗描述人壽保險就是兩種選擇保險A有50%[4]可能死亡損失生命和1000元(保費)獲得2000元(保險金),50%生存但損失1000元(保費),不保險B有50%可能死亡損失生命,50%生存而沒有損失。如果把保險金當成對生命損失的補償,那么A是(-1000,1),B是(-2000,0.5)。大部分人選擇不保險B,這說明他們是風險偏好的。所以人們的非理性拒絕保險——風險規避——而尋求風險。

二.非理性人壽保險產品

顯然,保險公司不會有上述的損失概率達到50%的產品。保險人經營的風險發生的概率一般不高。這是保險產品的經濟可行性要求。理性上講,保險的目的是風險轉移與損失分擔。只有純保障性產品才是被保險人最理性的保險選擇。由于人們面對損失的非理性,純保障性保險產品往往不被市場接受。人壽保險市場主要是具有儲蓄[5]功能的產品。長期死亡險和短期意外險占總保費比例不到十分之一,加上健康險也不到五分之一。

2002年全國人身保險保費2275億,其中人身意外傷害險保費79億,健康險保費122億,壽險保費2074億[6]。占人身險保費91%以上的壽險保費中屬于純保障責任的保費不到10%。大量的還本性的兩全險和養老金險,客戶可以反還保費同時又得到了保險保障。其實是用客戶保費的利息充當了保險保障的保費。這種利息收入對客戶不敏感。這就是芝加哥大學薩勒(Thaler)教授所提出的“心理賬戶”的概念。

錢就是錢。同樣是100元,是工資掙來的,還是彩票贏來的,或者路上揀來的,對于消費者來說,應該是一樣的。可是事實卻不然。一般來說,你會把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存起來舍不得花,而如果是一筆意外之財,可能很快就花掉了。

這證明了人是有限理性的另一個方面:錢并不具備完全的替代性,雖說同樣是100元,但在消費者的腦袋里,分別為不同來路的錢建立了兩個不同的賬戶,掙來的錢和意外之財是不一樣的。

比如說今天晚上你打算去聽一場音樂會。票價是200元,在你馬上要出發的時候,你發現你把最近買的價值200元的電話卡弄丟了。你是否還會去聽這場音樂會?實驗表明,大部分的回答者仍舊會去聽。可是如果情況變一下,假設你昨天花了200元錢買了一張今天晚上的音樂會票子。在你馬上要出發的時候,突然發現你把票子弄丟了。如果你想要聽音樂會,就必須再花200元錢買張票,你是否還會去聽?結果卻是,大部分人回答說不去了。

可仔細想一想,上面這兩個回答其實是自相矛盾的。不管丟掉的是電話卡還是音樂會票,總之是丟失了價值200元的東西,從損失的金錢上看,并沒有區別,沒有道理丟了電話卡后仍舊去聽音樂會,而丟失了票子之后就不去聽了。原因就在于,在人們的腦海中,把電話卡和音樂會票歸到了不同的賬戶中,所以丟失了電話卡不會影響音樂會所在賬戶的預算和支出,大部分人仍舊選擇去聽音樂會。但是丟了的音樂會票和后來需要再買的票子都被歸入同一個賬戶,所以看上去就好像要花400元聽一場音樂會了。人們當然覺得這樣不劃算了。

同樣的,保險客戶對所交保費與保費的利息建立了不同的帳戶,保費是自己付出的而利息是獲得的“意外”之財。顯然,保險客戶更看重保費。

這種保險市場的選擇正好映證了“前景理論”的結論。面對客戶的非理性選擇,保險人要有針對性的非理性產品。

三.非理性壽險營銷

面對人們的非理性決策,在壽險營銷中必須抓住客戶心理,理性地進行非理性營銷。

1讓計劃書看起來很美

卡尼曼在做諾貝爾演講時,特地談到了一位華人學者的研究成果,他就是芝加哥大學商學院終身教授、中歐國際工商學院行為科學中心主任奚愷元教授[7]。

來看一個奚教授于1998年發表的冰淇淋實驗。現在有兩杯哈根達斯冰淇淋,一杯冰淇淋A有7盎司,裝在5盎司的杯子里面,看上去快要溢出來了;另一杯冰淇淋B是8盎司,但是裝在了10盎司的杯子里,所以看上去還沒裝滿。你愿意為哪一份冰淇淋付更多的錢呢?

如果人們喜歡冰淇淋,那么8盎司的冰淇淋比7盎司多,如果人們喜歡杯子,那么10盎司的杯子也要比5盎司的大。可是實驗結果表明,在分別判斷的情況下(評點:也就是不能把這兩杯冰淇淋放在一起比較,人們日常生活中的種種決策所依據的參考信息往往是不充分的),人們反而愿意為分量少的冰淇淋付更多的錢。實驗表明:平均來講,人們愿意花2.26美元買7盎司的冰淇淋,卻只愿意用1.66美元買8盎司的冰淇淋。

這契合了卡尼曼等心理學家所描述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們在做決策時,并不是去計算一個物品的真正價值,而是用某種比較容易評價的線索來判斷。比如在冰淇淋實驗中,人們其實是根據冰淇淋到底滿不滿來決定給不同的冰淇淋支付多少錢的。

在為客戶設計保險計劃時,可以附加風險很低的保障責任。客戶花相對主險保費很少錢獲得很高保障(保額)。這讓客戶看起來很美的計劃書必容易讓客戶滿意。

2突出客戶獲得

“前景理論”的另一重要“定律”是:人們對損失和獲得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損失的痛苦要遠遠大于獲得的快樂。在壽險營銷中通過適當的話術突出客戶獲得的快樂,弱化損失的痛苦。

先讓我們來看一個薩勒曾提出的問題:假設你得了一種病,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性(低于美國年均車禍的死亡率)會突然死亡,現在有一種藥吃了以后可以把死亡的可能性降到零,那么你愿意花多少錢來買這種藥呢?那么現在請你再想一下,假定你身體很健康,如果說現在醫藥公司想找一些人測試他們新研制的一種藥品,這種藥服用后會使你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性突然死亡,那么你要求醫藥公司花多少錢來補償你呢?在實驗中,很多人會說愿意出幾百塊錢來買藥,但是即使醫藥公司花幾萬塊錢,他們也不愿參加試藥實驗。這其實就是損失規避心理在作怪。得病后治好病是一種相對不敏感的獲得,而本身健康的情況下增加死亡的概率對人們來說卻是難以接受的損失,顯然,人們對損失要求的補償,要遠遠高于他們愿意為治病所支付的錢。

健康險中有一種住院津貼的責任,相對補償性的醫療報銷責任,住院津貼是很受歡迎的產品[8]。被保人覺得報銷性責任沒有給他帶來額外“收獲”,而津貼卻有“收獲”。

再來看一個卡尼曼與特沃斯基的著名實驗:假定美國正在為預防一種罕見疾病的爆發做準備,預計這種疾病會使600人死亡。現在有兩種方案,采用A方案,可以救200人;采用B方案,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救600人,三分之二的可能一個也救不了。顯然,救人是一種獲得,所以人們不愿冒風險,更愿意選擇A方案。

現在來看另外一種描述,有兩種方案,A方案會使400人死亡,而B方案有1/3的可能性無人死亡,有2/3的可能性600人全部死亡。死亡是一種失去,因此人們更傾向于冒風險,選擇方案B。

而事實上,兩種情況的結果是完全一樣的。救活200人等于死亡400人;1/3可能救活600人等于1/3可能一個也沒有死亡。可見,不同的表述方式改變的僅僅參照點——是拿死亡,還是救活作參照點,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

在表述方式上將得與失參照點平移以“獲得”為中心。例如損失20元保費,獲得200020元保額(保額加反還保費[9]),表述成(凈)獲得200000元。3改變客戶的參照系

不過,損失和獲得并不是絕對的。人們在面臨獲得的時候規避風險,而在面臨損失的時候偏愛風險,而損失和獲得又是相對于參照點而言的,改變人們在評價事物時所使用的參照點,可以改變人們對風險的態度。

比如有一家公司面臨兩個投資決策,投資方案A肯定盈利200萬,投資方案B有50%的可能性盈利300萬,50%的可能盈利100萬。這時候,如果公司的盈利目標定得比較低,比方說是100萬,那么方案A看起來好像多賺了100萬,而B則是要么剛好達到目標,要么多盈利200萬。A和B看起來都是獲得,這時候員工大多不愿冒風險,傾向于選擇方案A;而反之,如果公司的目標定得比較高,比如說300萬,那么方案A就像是少賺了100萬,而B要么剛好達到目標,要么少賺200萬,這時候兩個方案都是損失,所以員工反而會抱著冒冒風險說不定可以達到目標的心理,選擇有風險的投資方案B。可見,老板完全可以通過改變盈利目標來改變員工對待風險的態度。

在制訂保險計劃時,有兩種方法可以改變參照系。一種是將保費損失隱含必要消費中或相對必要消費不明顯。例如,航空意外險保費相對機票價格不是損失。同樣,可以有列車旅客意外險、汽車旅客意外險等,只要保費不超過車票價格的5%,人們是不敏感的。另一種是提高客戶對現有生活的優越感,進而產生保持這種生活持久下去的愿望,從而厭惡風險增加保險需求。

4幫助客戶完美

再來看一個奚教授做的餐具的實驗。比方說現在有一家家具店正在清倉大甩賣,你看到一套餐具,有8個菜碟、8個湯碗和8個點心碟,共24件,每件都是完好無損的,那么你愿意支付多少錢買這套餐具呢?如果你看到另外一套餐具有40件,其中24件和剛剛提到的完全相同,而且完好無損,另外這套餐具中還有8個杯子和8個茶托,其中2個杯子和7個茶托都已經破損了。你又愿意為這套餐具付多少錢呢?結果表明,在只知道其中一套餐具的情況下,人們愿意為第一套餐具支付33美元,卻只愿意為第二套餐具支付24美元。

這里顯示了人們追求完美的心理。“完整性”本身是一種美。一套餐具件數再多,破了幾個就不美了。如果客戶已經買保險了或是老客戶,我們可以指出他保險計劃存在“缺陷”,需要新的保險保障來完善。象補充醫療是對社保醫療的完善,補充養老是對社保養老的完善。人的生、老、病、死都需要保險保障。“完整性”是我們拓展保險市場的金鑰匙。

5調整客戶“心理帳戶”

人們分別為不同來路的錢建立了兩個不同的賬戶,掙來的錢和意外之財是不一樣的。同樣,也為不同的消費建立“心理帳戶”。有些消費帳戶預算總是會比較充裕而穩定,有些帳戶波動性大而成為臨時和備用帳戶。如果說服客戶動用臨時帳戶進行保險計劃相對比較容易。在客戶收入帳戶與消費帳戶之間有些關系緊密幾乎是同一個帳戶,有些比較隨意,有一個分配過程。往往固定收入用于固定消費聯系非常緊密,只有有盈余時才分配到非固定消費和投資帳戶。

我們不要將保險計劃固定到消費帳戶。針對客戶的財務狀況,讓投資帳戶貧乏的客戶把保險列入消費帳戶,讓投資帳戶充足的客戶把保險列入投資帳戶。有些收入帳戶的“意外”收入需要時間分配到消費和投資帳戶。在這個過程中,引導客戶參與保險計劃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6小數法則

現實生活中,人們在不確定條件下進行判斷,往往會以偏概全、以小見大。概率論中貝葉斯定理的大數法則告訴我們,一個理性推斷行為不僅會使用大樣本的所有信息,也會利用所有的先驗信息。但實際上人們往往只是重視了條件概率,而忽視了先驗概率。卡尼曼與特韋爾斯基提出了他們稱之為“小數法則”的許多例子,即人們通常會根據自己已知的少數例子來作推測。我們都知道,概率論中存在“大數定理”,指的是當分析樣本接近于總體時,樣本中某事件發生的概率將接近于總體概率。而“小數法則偏差”是指人們將小樣本中某事件的概率分布看成是總體分布。人們在根據現有信息對不確定事件進行判斷時似乎不關心樣本的大小,也就是與“樣本無關”。例如,投擲6次硬幣如果出現4次正面2次背面,人們會將這個結果“推論”到投擲1000次的情況,因而高估出現正面的概率。這也說明人們往往會過于簡單地將對不確定事件條件下的判斷建立在少量信息的基礎上。中國有句古話,“亡羊補牢”。如果發現鄰居被人偷盜,會加強自己家的防盜系統,安裝防盜門和防盜網等。其實,從社會總體上看,入屋盜竊發生的概率與鄰居家被盜沒有直接關系。人們往往從身邊發生的小數有時是偶然事件去推理,判斷。這正是與大數法則相對的小數法則。如果保險人從大數法則出發判斷損失概率是理性的,那么個人從個別事件推理出的損失風險是非理性的。

保險人可以通過各種媒體,用專題節目、專欄[10]形式廣泛報道日常生活中發生的意外事故、災難事件,加深讀者對各種危險的印象,觸發客戶非理性聯想,提高公眾投保意識。

7悲劇的感染力

假設這個小島上有1000戶居民,90%居民的房屋都被臺風摧毀了。如果你是聯合國的官員,你以為聯合國應該支援多少錢呢?但假如這個島上有18000戶居民,其中有10%居民的房子被摧毀了(你不知道前面一種情況),你又認為聯合國應該支援多少錢呢?從客觀的角度來講,后面一種情況下的損失顯然更大。可實驗的結果顯示,人們覺得在前面一種情況下,聯合國需要支援1500萬美元,但在后面一種情況下,人們覺得聯合國只需要支援1000萬美元。

90%的破壞性產生的悲劇色彩給人們以震撼。這正是航空意外險在沒有推銷的情況下購買比例超過80%的原因之一。因為航空事故的死亡率幾乎是100%。新聞媒體的廣泛報道加深了人們對航空事故印象,提高了對航空危險的厭惡程度。同樣的原因,保險人通過各種媒體廣泛報道日常生活中發生的意外事故、災難事件時,要選擇更慘烈、悲劇色彩更濃的事件進行更深入的跟蹤報道。

四.最大化人們的幸福

人們最終追求的是幸福,而不是金錢。這是經濟學新的發展方向。人們在追求金錢時,往往異化了。金錢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傳統經濟學認為增加人們的財富是提高人們幸福水平的最有效的手段。但奚教授認為,財富僅僅是能夠帶來幸福的很小的因素之一,人們是否幸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很多和絕對財富無關的因素。舉個例子,在過去的幾十年中,美國的人均GDP翻了幾番,但是許多研究發現,人們的幸福程度并沒有太大的變化,壓力反而增加了。這就產生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我們耗費了那么多的精力和資源,增加了整個社會的財富,但是人們的幸福程度卻沒有什么變化。這究竟是為什么呢?

歸根究底,人們最終在追求的是生活的幸福,而不是有更多的金錢。因為,從“效用最大化”出發,對人本身最大的效用不是財富,而是幸福本身。

我們不能一味地用金錢來衡量客戶的得失。安全感的滿足、愛心與責任心的體現、時尚的追求等是一份保險計劃給人們心理上幸福感。所以在引導客戶的享受保險的諸多幸福與快樂前提是保險的交費計劃要確實可行,不至于成為生活的負擔。只有這樣客戶才能體驗純粹的幸福與滿足。

通過完善的客戶服務,保險人與客戶建立緊密聯系,使客戶產生歸屬感。

五.結語

大多數人的行為作為個體不是非理性的,人們不會斷然地去冒險、也不會不加考慮地去買保險。我們總是會遵循某種可以使我們有預見地或系統考慮問題的方式來進行決策,只不過這些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偏離了傳統的理性決策模型。絕對的理性有兩個必要條件,一是必須占有足夠信息,二是具有完備邏輯。這兩個條件無論是個人還是組織都是無法真正滿足,何況在比較緊急時還有一個時效性問題,即運用邏輯盡可能快。所以人們非理性是絕對的。保險產品的特點和人們需求隱性化決定了人們非理性地拒絕保險。正是認識到了這一點,我們要針對人們的非理性進行產品設計和保險營銷。[1]創立博弈論的數學家約翰∙馮∙諾伊曼教授用個人收入的效用曲線解釋了理性經濟人也有風險偏好的情況。

[2]卡尼曼因為對非理性經濟行為的研究,建立了“前景理論”而獲得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

[3]概括來說,前景理論有以下三個基本原理:(a)大多數人在面臨獲得的時候是風險規避的;(b)大多數人在面臨損失的時候是風險偏愛的;(c)人們對損失比對獲得更敏感。

[4]生命表顯示60歲的人在20年間的死亡率超過50%。

[5]這里不指因平準保費必然產生的儲蓄。

[6]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統計資料。

[7]奚教授用心理學來研究經濟學、市場學、決策學等學科的問題,是這個領域的主要學者之一。

篇(7)

近年來,我國非壽險市場空前繁榮,成為國內最具增長潛力的朝陽產業之一。然而,在其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許多問題,如低估準備金業務集中度較高快速擴張費率競爭等。對比歐美國家保險業發展歷程,發現這些問題恰是歐美非壽險公司20世紀90年代破產的主要原因。對于這些問題,我國償付能力監管模式能否真實準確地進行反映?能否對財務處于困境的公司做出準確的識別和預警?因此,研究我國非壽險償付能力監管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歐美非壽險公司破產原因

保險公司破產原因多種多樣,既有內部操作的原因,也有外部環境原因,并且常因多種因素同時發生而導致破產。1990年美國Dingell報告及2002年Massey對StHelen’sMissionTransitCasualtyDrakeIndependent等8家公司的調研,分析總結了非壽險公司破產原因,主要有:低估準備金定價不足巨災快速擴張(常伴隨定價不足)再保險不足不可預見的賠案(如“沉石棉”案)欺詐貪污外購和委任的管理投資失敗虛假報告等。

1999年,保險評級機構A.M.Best調查了1969-1998年之間640家破產公司的破產原因,其中214家公司不能識別主要破產原因。調查結果表明,準備金低估定價不足是非壽險公司失去償付能力的主要原因,占破產公司的54%,見表1。

二我國非壽險公司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非壽險市場和監管環境都發生了顯著變化,公司經營暴露出許多問題,如精算規定變革業務結構費率競爭投資環境等。

2005年以前,我國非壽險業務按照財務規定提取賠款準備金。宋曉春(2005年)和張偉(2005年)分別從理論和實證的角度,對IBNR準備金提取的財務規定的合理性進行了研究,結論表明,財務規定低估了IBNR準備金。2005年,非壽險公司采用精算方法評估準備金,IBNR準備金比例遠高于4%。然而,當總公司采用新標準衡量分公司業績時,遭受到強烈的反對,“賠案報告體系不斷現代化,為什么年底IB-NR賠案的報案和處理時間反而延長?”同時,稅收部門堅持,“新財務管理辦法不曾出臺,精算辦法由保險監管部門頒布(監管會計),稅收計算應采取財務標準①(稅收會計)”。雙方各執一詞,很顯然,精算辦法的實行還需要保險會計分公司精算實力等各個方面的配合支持,否則這種低估準備金的現象短期內仍將持續。

非壽險業處于高速發展階段,人保太平洋和平安財險,2004年的保費增長率分別為12.920.23&.44%。中華聯合天安永安等中小型財險公司迅速崛起,尤其是中華聯合2004年和2003年保費收入增長率分別為246.22%和263.39%。皇家太陽東京海上三井住友等外資財險也都以超過50%的保費收入增長率迅猛發展。2004年24家財險公司3年業務增長率如圖1所示。從圖中可看出,同2002年相比,2003年和2004年保費增長率超過80%的公司占比明顯上升。在快速擴張過程中,絕大多數財險公司采取“低價格高手續費”策略,新公司小公司甚至通過“惡性價格競爭”的手段,導致保險費率不斷下降,手續費率一再攀升,車險業務普遍虧損。

公司競爭的焦點主要集中在財產險車輛險貨運險等少數險種。表2給出2004年人保太保平安等9家公司主要險種的占比及業務集中度的赫芬達爾指數H,H值越大意味著險種集中程度越高。表中數據顯示,人保車輛險比重過高,接近70%,H指數偏高,太保平安太平險種集中度相對較低。中華聯合天安主要集中于車輛險和企財險,H值最高。以美亞上海皇家太陽東京海上為代表的外資保險公司業務較為分散,H指數均低于0.35。當保險業務過于集中時,風險集中程度較高。

近兩年,投資渠道不斷放寬,保險公司相繼被允許投資股票外匯資金境外運用間接投資基礎設施等,多樣化投資有利于提高資金運用效率。然而股市波動劇烈,債市動蕩,投資風險也日益凸現。

上述分析表明,我國非壽險市場存在的諸多問題恰是20世紀90年代歐美財險公司破產的主要原因,如果監管無法識別或控制這些風險,我國的非壽險市場也必然會發生破產的現象。

三我國現行償付能力監管模式的缺陷

對于上述問題,我國償付能力額度監管模式①能否真實準確地進行反映?占夢雅(2006)從歐盟法定最低償付能力額度標準的理論根源出發,分析了償付能力額度公式中計算比率和拐點的設置,并指出我國非壽險公司賠款額與自留保費之比普遍低于0.7,從而導致基于近三年平均賠款額的計算公式不起作用,需要重新修改標準。趙宇龍王證(2006)指出歐盟標準中隱含的假設不符合我國實際,并根據2002和2003年償付能力報告數據進行實證分析,重新計算臨界點和計算比率。

然而,上述修正主要針對模型參數的設定,并不能解決償付能力額度模式結構上的缺陷。比如監管者根據實際償付能力額度與最低償付能力額度比率,即償付能力充足率大小采取相應措施,而實際應用中,保險人可通過定價不足或低估準備金降低法定償付能力額度要求。另外,目前我國償付能力額度監管模式不曾考慮投資風險再保險人信用風險。具體表現為:

(一)低估準備金影響法定償付能力額度要求

在償付能力額度下,已發生賠款是計算法定償付能力額度的基礎,它的數值基于理賠的估計成本。如果準備金計提規定不完善,將可能導致不同的賠款成本估計,謹慎的保險人傾向于高估準備金,隱藏盈余;面臨財務困境的保險人可能傾向于建立較為寬松的規則而低估準備金。低估準備金會增加實際償付能力額度,而已發生賠款則受評估水平和業務規模變化的雙重影響。已發生賠款可表示為:It=PtRt-Rt-1。

其中,It表示已發生賠款,Pt表示當年已付賠款,RtRt-1分別表示年初年末賠款準備金。因此,這里從準備金評估水平一致(年初年末具有一致的低估水平)和評估水平降低(年初正確評估,年末低估)兩種情況,對業務規模穩定增長萎縮的具體分析。在準備金評估水平一致的情況下,業務增長時,低估準備金會導致低估已發生賠款,從而降低法定償付能力額度要求;業務穩定時,低估準備金不影響已發生賠款和法定償付能力額度;業務萎縮時,低估準備金會高估已發生賠款和法定償付能力額度,但高估比例受系數23%或26%的影響,遠小于實際償付能力額度被高估的數額。在準備金評估水平降低的情況下,三種業務模式均低估已發生賠款和法定償付能力額度。這樣一來,公司可通過操縱準備金評估來應對償付能力額度監管,滿足償付能力比率,監管的預測力大為降低。

(二)定價不足降低法定償付能力額度要求

依照第一種方法,償付能力額度基于保費基礎,會產生如下問題:保險人A定價低于預期成本(定價不足),而保險人B采用充足費率,兩者法定償付能力相同。但很顯然,保險人A承擔的承保風險遠遠高于保險人B。因此,保險人可通過定價不足降低法定償付能力額度,雖然充足率滿足監管要求,但實際償付能力可能由于費率不足而進一步惡化。

正如1997年Müller的觀點:法定償付能力額度監管以保費和實際賠款為基礎,難以應付長尾業務的風險。若保險公司的費率未經過審慎計算,運用保費指數時,必然降低法定償付能力額度要求。雖然這個結果可以被實際賠款指數所修正,但會存在一定時間的延遲。因此,保費指數對長期業務并不合適,特別是第三者責任險業務。Müller提出完善償付能力監管需考慮到第三個指數,即賠款準備金指數。不過,歐盟2002年償付能力監管改革中未采納這一做法。

(三)未考慮投資風險

在歐盟實施償付能力額度之初,投資工具單一,投資環境穩定,完全可以不考慮投資風險對公司償付能力的威脅,因此“非壽險第一指令”中未考慮投資風險。20世紀90年代以前,歐盟各國非壽險市場競爭激烈,承保虧損較大,投資收益相對比較穩定,常用于彌補承保損失。進入90年代后,資本市場長期疲軟,投資環境開始惡化,股票市場大幅滑落嚴重影響非壽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投資風險越來越受到關注,1997年Müller指出,“現行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僅考慮承保風險(負債面),未涉及投資風險(資產風險)”,并給出考慮投資風險的方案。很顯然,我國監管借鑒歐盟標準,并不適用于投資環境巨大變化的非壽險市場。

(四)完全信賴再保險

歐盟標準下,非壽險保險人可基于再保險降低法定償付能力額度,享有50%的最低扣減①。而我國法定償付能力額度計算中,兩種方法均直接采用再保后的凈值,給予再保險人完全的信任,即再保完全可以攤回。但隨著法定再保比率限制的逐步取消,再保險市場完全放開,國際上自然和人為巨災事件的接連發生,監管標準仍能不考慮再保險人質量類型,再保風險轉移程度(如財務再保險),再保險人的違約風險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五)未考慮業務集中性風險

法定償付能力額度計算中,均采用總額數據,即對于經營險種分散和業務集中的公司采取同樣的風險態度,不考慮險種風險的差異。例如:車輛險與家財險的保費收入蘊涵同樣的風險,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區域性同全國性保險公司相比,面臨臺風所造成財產損失,對前者可能是毀滅性的災難,而對后者則可能非常微小。歐盟償付能力額度模型從公司整體損失率出發,對于險種集中或經營范圍狹小導致的風險未曾細化,因而很難從結構上進行解決風險集中性問題。

(六)未考慮增長風險

快速成長可能會隱藏財務上的問題,同美國風險基礎資本監管模式相比,償付能力額度監管并未對成長過快公司的超額成長加以懲罰。成長過快的公司常通過不足費率迅速掠奪市場,導致償付能力隱患,盡管目前現金流充裕,但一旦賠付規模真實暴露,將引發各種問題,甚者破產。成長懲罰并非限制公司業務增長,而是引導公司穩健的成長,避免快速擴張帶來的定價不足,核保理賠IT系統不配備等危及償付能力的問題。

基于上述分析可看出,償付能力額度模式存在結構上的缺陷,根本不能通過改變計算比率和臨界點得以彌補,必須尋求能夠綜合投資風險再保險風險,考慮業務集中性風險過度擴張風險,并引導公司確保充足準備金和費率,完善內部風險控制的新型監管模式。

四未來償付能力監管模式

2001年國際清算銀行提出“新巴塞爾協議”之后,世界各組織國家地區紛紛開展對風險的研究。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制定保險監管核心原則和方法,探索以風險為基礎綜合評估公司整體償付能力的監管框架。繼美國率先實施風險基礎資本(RiskBasedCapital,RBC)制度以來,加拿大新加坡臺灣也紛紛借鑒美國經驗,構建并實施RBC體系。德國保險行業協會從1997年起開始研究風險導向型償付能力監管模式,英國金融管理局除了按照歐盟的最低資本要求外,還要求計算增強資本要求(EnhancedCapitalRequirement,ERC)。歐盟2000年啟動的“SolvencyII”項目也是朝此方向對各國保險監管體系進行修正。

美國風險基礎資本(RiskBasedCapital,RBC)監管模式歷經十余年的不斷修正及調整,無論從結構涵蓋面,還是風險分類因子調整等各個方面來看,都值得作為風險資本方法的范本進行分析和借鑒。它綜合考慮了承保投資信用資產負債不匹配等風險,通過集中度調整反映公司業務(或資產)集中性風險,鼓勵公司經營多元化,投資風險分散化。RBC監管要求根據公司準備金充足率調整行業準備金不利進展因子,如果公司賠款準備金低估,則歷史準備金充足率降低,風險系數提高,同時配套各種完備的準備金規定,限制公司低估準備金;通過公司近三年賠付率調整,限制公司定價不足;對于擴張過快公司的超額增長部分加以準備金和定價成長風險懲罰,引導公司健康穩健的成長。上述諸多優點正逐漸被世界各國所關注,并受到青睞。風險導向型監管模式不僅是國際潮流之所趨,更是從監管角度解決目前我國非壽險公司面臨問題的必經之路。

參考文獻:

[1]Dingell,FailedPromises:InsuranceCompanyInsolvencies,Febru-ary1990.

[2]謝志剛,周晶晗.非壽險業務準備金評估[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

篇(8)

近年來,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的應收保費總量不斷增加,其表面上表現為保險責任與交費的時間差,背面則在于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中的一系列問題。加強應收保費的管理,對防范風險、提高公司競爭力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財產保險公司應收保費的現狀

應收保費是指保險合同已經生效、符合保費收入確認條件但尚未收到資金的保費,待以后收到保戶交納的保費時,沖減應收保費。投保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應收保費要對應相應保險單承保的風險責任。一般企業在取得收入的成本是已經發生、可準確計量的,確認收入的同時可確定盈利;而由于保險成本的事后確定性,取得保費收入的成本是對未來的一種估計,不能準確預計和計量。這與會計上的應收賬款所對應的已完成事項有本質的差異。在保險期限沒有結束前,應收保費不能按照簡單的應收款項處理。

從性質上看,應收保費是保險企業對投保人的一種債權,表現為保險責任與交費的時間差。但是部分財產保險公司利用應收保費賬戶進行相關財務處理,以達到逃避和謀利的目的。另外,由于人身保險合同生效需要合同成立與繳納保險費兩個條件,而財產保險合同的生效不需繳納保險費。只要保險合同成立,約定了保險責任起訖時間即生效。因此,應收保費比較嚴重的主要是財產保險公司。目前,關于應收保費在保費收入中的理想比重一般認為在3%-5%。人保系統把應收保費比率定為5%,而保監會下達給財產保險公司應收保費比率的底線定為8%。

實事上,我國財產保險公司應收保費比率過高且各財產保險公司之間不平衡。中國人保、平安保險、太平洋保險等公司低于認可標準8%。但中國人保是從原來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立而來的,而一般公司分立時,會對其歷史上的財務包袱進行處理。平安保險和太平洋保險的數據是以集團公司為基準的,因壽險公司的應收保費比率低于財產保險公司,比率可能會被稀釋。比率遠高于8%的有中華聯合、香港民安、東京海上火災保險等。華泰、天安等公司的指標與8%較為接近。總體上看,幾家大的財產保險公司的指標要遠低于中小財產保險公司的同項指標,這反映出較為規范的內控管理。

從縱向看,多數財產保險公司各個年份的比率有較大的波動性。以平安保險為例,從1990年到1995年,應收保費比率較高,接近或高于9%,1994年甚至達到15.4%;而從1996年到2000年應收保費比率迅速下降到3%以下,2002年甚至只有0.90%;而在2003年該比率又有反彈趨勢,達到6.21%。比率的不穩定性可能與經濟環境及控制管理水平等因素有關。

應收保費的險種分布較集中,主要在機車險、企財產保險、貨運險等傳統險種上。由于國家規定交強險須先交保費再出單,一般不會出現應收保費,而車險中的商業險應收保費的比例就較高。另外,應收保費還呈現出季節性分布特點,往往年中比率高于年末,這與應收保費產生的時段及年終的大力清繳有關。

二、應收保費的產生

我國財產保險業近年均保持兩位數以上的增長率,2007年財產保險業保費收入更是達到了1997.73億元人民幣,逼近2000億元大關。保險收入的增加帶動了應收保費的增加。就應收保費的會計意義,可按產生的原因將其分為正常的應收保費和不正常的應收保費。

1、正常的應收保費

(1)信用政策形成的應收保費。由于展業和市場競爭的需要,財產保險公司針對一些大客戶簽發的機車險、企業財產保險、貨運險的大額保單或招投標業務,會在保險費率和保險交納期限上給予優惠,從而形成部分應收保費。

(2)正常的流轉過程中形成的應收保費。保費在正常的流轉過程中,由于出單與結算之間的時間差以及保單在流轉過程中的正常失誤如網點保費結算滯后,也會形成應收保費。有些保險業務如個人住房按揭險、貨運險、航運險等業務是通過銀行、郵政及交通運輸部門等中介網點代辦代收的,而財險公司與中介的結算慣例通常是月結或季結。保險中介的介入增加了保費從投保人到保險人的環節,減緩了資金流通速度,導致保費結算期限較長從而產生應收保費。另外,一些不能在業務處理系統直接出單的保險業務,如某些業務、定額保險,要進行手工補錄,由于補錄時間緊、工作量大等原因補錄數據不到位,未能及時進行收付保費的結轉確認,也會產生應收保費。

(3)系統處理方式和操作失誤產生的應收保費。由于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系統與財務系統已經實現了無縫對接,業務系統中每錄入一張保單,財務系統就會自動確認保費收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錄單操作失誤(錄入的信息不能隨便刪除)及復核把關不嚴,導致同一張保單重復錄入,財務系統相應進行多次確認,從而虛增一部分應收保費。

2、非正常的應收保費

財產保險公司的應收保費中相當部分是不正常的,根據其產生的原因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惡意拖欠行為產生的應收保費。部分投保人以各種借口比如經營狀況不佳、資金周轉困難惡意拖欠保費。有些人出于提高傭金、甚至侵吞保費的目的,進行隱瞞欺騙,不按時向保險公司劃轉保費。因拖欠而形成的應收保費,壞賬率往往較高。而在清收過程中財產保險公司又畏懼訴訟成本,一般不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進一步縱容了投保人和人的拖欠行為。

(2)保險公司的違規造假行為形成應收保費。由于各保險公司的產品費率和支付給人手續費的最高限額均由保監會審批,部分財產保險公司為了擴大銷售額,承諾給予保費回扣或變相降低費率,即“暗返”。利用虛掛應收保費的方式支付給人法律規定以外的高額手續費,這部分多支付的手續費以應收保費的形式存在,實際上卻不能收回,徹底成為了壞賬。另一方面,保險機構索要高額手續費,為躲避監管機構的檢查,在會計上以掛應收保費的形式對支付的費用進行處理,但實際上已無法收回;還有一些保險公司通過出具批單反向沖減保費收入,達到“暗返”的目的。基層保險機構為完成上級規定的指標任務,達到多提費用的目的,通過“應收保費”賬戶進行造假。以上情況產生的應收保費通常被稱為“虛應收”。這也是監管部門對應收保費監管的重點部分。

(3)營銷人員變動導致的應收保費。保險營銷人員的流動非常頻繁,部分財產保險公司對業務員缺乏有效的管理。一旦營銷人

員變動,就有可能留下一部分保單因客戶資料遺失而無法收款。

三、不良應收保費的影響

應收保費的數量太多,甚至發生很多不正常的應收保費時,會對財產保險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1、降低會計信息真實性

一方面,應收保費長期掛賬,虛增了保費收入;另一方面,由于業務系統的設置,部分財產保險公司由于應付未付的批減保費會存在一部分負數的應收保費。這實際上是財產保險公司的一項債務,而正數的應收保費是一項債權,兩者對應的債權人和債務人通常不是同一人,不能直接抵減。如財產保險公司直接沖減正數的應收保費,會降低應收保費數據的真實性。

2、加大了企業的財務風險

第一,它直接造成了現金流的減少。應收保費占用了保險公司正常的現金流,公司可能因現金周轉困難而出現支付危機。另外應收保費缺乏流動性和收益性,直接影響了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第二,加大了企業償付風險,不利于正常的賠付。對于已生效但尚未收到保費的財產保險保單,一旦出險,保險人就需承擔響應的賠付責任,而應收保費造成的大量未收回的資金則給正常賠付增加了壓力。第三,保監會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有著嚴格的規定,大量的應收保費直接影響公司的償付能力。再次,應收保費作為收入雖未收到款項,但保險公司須據此預繳營業稅和所得稅,增加了經費負擔。第四,無論是否收到款項均要進行分保(再保險),又增加了保險公司的分保成本。第五,應收保費易誘發經濟犯罪。應收保費的長期大量存在,有可能給不法分子貪污挪用、弄虛作假提供了可乘之機,如已經收到資金而不入賬,或未繳費出險時,用賠款沖抵應收保費。

四、針對不良應收保費所采取的對策

由于過多的應收保費給財產保險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為了防范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的競爭力,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加強應收保費的管理。

1、加大保險宣傳力度和提高誠信的投入

部分客戶片面認為投了保就有保障,繳費的時間不是決定因素。對此保險公司要加大宣傳,鼓勵主動繳費,消除產生應收保費的客戶因素。另外,樹立全員防范經營風險的意識,實現穩健經營、風險可控的發展。

2、根據投保業務的質量進行有選擇的承保

在擴大市場份額和業務規模的同時還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首先,保險公司要在收入和費用、規模與效益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其次培養業務員對企業的責任感。按照保戶信譽程度、償債能力、當前財務狀況和實際支付保費的能力制定信用政策,降低應收保費產生的可能性,從而確保保費的實收率。

3、充分利用特別約定

利用特別約定可以有效提高應收保費的實收率。比如,在特別約定中增加保單生效或失效的條件,以減少在不能按規定時間收取保費時的保險責任;在特別約定中增加繳費時間,以及未繳費合同失效條款,以減少保險責任,促進保費的及時回收。

4、建立科學的回收管理機制

應收保費發生后,保險公司應采取各種措施,盡量爭取按期收回保費。有效的措施包括對回收情況的監督、提取壞賬準備和制定適當的收賬政策。在制定收賬政策時,要以應收保費總成本最小化為原則,在收賬費用和所減少壞賬損失之間做出權衡。

5、完善公司內部控制體系

通過開展應收保費的審計調查工作,摸清應收保費的底線,了解其管理現狀。保險公司各部門之間要積極配合,以公司利益為重,加強風險管控,有力推動應收保費的管理工作。

通過上述措施的結合使用,可以有效降低不良保費的比重,將其保持在合理的范圍內,這對我國財產保險企業的健康發展以及進一步提高其自身的競爭力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姜星明:財產保險公司應收保費有關問題的探討[J].金融會計,2004(11).

[2]丁少群、梁新潮:我國保費收入核算存在的問題與改革建議[J].會計研究,2005(10).

篇(9)

隨著市場機制的完善和公共財政框架的建立,非稅收入已成為政府財政性資金的重要來源,從表1可以看出,近年來我國非稅收入占財政性資金的相對規模雖然穩中有降,占到財政性資金的約近四分之一,但絕對規模卻逐年擴大,在調節經濟運行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它為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的供給資金運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它所體現出的公平思想也是公共財政體制的應有之義。但是,非稅收入的自身特點又決定了相對于稅收收入而言,非稅收入運作中主觀因素較強,操作規范程度較弱,所以迫切需要強化對非稅收入的征收、預算、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我國非稅收入管理中的問題

(一)收支管理不到位

現行收費體制是收費主體支配收費資金,即“收支掛鉤”。目前,收費資金收支掛鉤大致有兩種形式:一是差額返還,收費單位將收費資金實行專戶儲存之后,財政部門統籌5%-20%的比例,分批返還給收費主體,收得越多,返還的越多。二是全額返還,財政部門根據收費單位編制用款計劃將專戶儲存的全部收費資金分批撥付給收費主體。這種收支掛鉤的收費體制與單位利益聯系緊密,為保住和擴大既得利益,各部門競相行使分配職能,收費規模日益膨脹。

(二)預算管理不規范

雖然政府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建立了綜合財政預算制度,但預算內外“兩張皮”現象依然存在,大量非稅資金并未實際納入預算管理,甚至國家已明確規定應納入預算管理的一部分非稅收入,仍游離于財政預算管理之外,使得非稅收入在使用過程中“漏出”嚴重,使用效率低下,財政“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宏觀調控能力減弱。此外,目前我國部門預算的編制仍沒有擺脫“基數加增長”的做法。人為因素較多,沒有一定的科學依據。

(三)資金管理不完善

現行我國非稅收入資金的管理是“誰收取,誰所有,誰使用”的政策,加上有些單位財務制度不健全,內部控制機制落后,各資金所有單位支配使用非稅收資金基本上不受限制和約束,造成極大的使用低效率甚至是違法違規濫用。同時,由于會計制度的一些漏洞,使得資金運行使用的信息反饋缺乏透明度,主要表現有少記非稅收入,少記歷年結余,記賬科目太粗,私設小金庫等。

(四)監督機制不健全

非稅收入支出雖有的納入預算管理,但與財政內撥款相比,這部分資金的預算編制比較粗化,大部分非稅收入回撥資金支出安排存在較大隨意性,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對管理中出現的違規行為也缺乏強有力的約束。

完善非稅收入管理的相關對策

確立政府非稅收入新理念。完整的政府預算,由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共同構成。要逐步淡化預算外資金概念,確立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重要組成部分的新觀念,給非稅收入以“所有權屬國家,使用權歸政府,管理權在財政”的定位;把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與加強稅收管理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消除非稅收入的認識誤區,樹立全局意識,把非稅收入管理置于財政改革與經濟發展的全局之中,推動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

完善票據管理。在征收管理方面,為了強化非稅收入管理,以票據為“龍頭”,實現以“票”管“收”是票據管理改進的目標。推行非稅收入新型財政票據體系具體改進措施:首先,由財政部門設立票據管理機構專司票據,規范和統一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其次,強化票據管理機構的管理功能,不但要加強票據發放的管理,而且要延伸管理范圍,加強其使用管理,建立票據領購、稽查、核銷制度。從源頭上規范非稅收入執收行為。再次,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基礎的票據信息系統,實現對票據的印制、發放、填開、繳交、核銷的全程監管,實現非稅收入“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的管理模式,從而達到“以票管收”的目標。

建立綜合財政預算管理模式。在預算資金管理方面,實行財政綜合預算,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實行非稅收入使用上的分類管理,改進行政、事業的預算管理方法。積極探索非稅收入按項目安排資金的新型預算管理方式,實現非稅收入分配權集中于政府財政的管理目標,保持預算的完整性,并按照資金性質實行分類管理。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在使用管理方面,非稅收入使用須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所有政府非稅收入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后,對政府非稅收入用于人員工資、基本建設、購買性支出及其他專項支出,實行由財政直接支付。資金使用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商或用款單位。用款單位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向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提出支付申請,財政國庫支付機構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及相關的要求對支付申請審核無誤后,向銀行發出支付令,并通知央行國庫部門通過銀行進入全國銀行清算系統實時清算,財政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劃撥到收款人的銀行賬戶。減少資金撥付的中間環節,防止挪用資金,提高政府非稅收入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加大對非稅收入的審計監督力度。審計監督的作用不僅僅局限于對問題的披露和查處,還在于對效率導向的指引,推進依法、高效理財,促進公共財政的建立和完善。實行非稅收入征、管、審相分離。審計、財政和監察部門應對非稅收入的項目、收費內容、收費票據及收支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有違反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應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形成一個以政府財政為主體,物價、審計、監察等部門和執收單位相互配合的監督模式,建立部門協調配合、多環節相互銜接、全過程跟蹤監督的監督機制,確保非稅收入依法征收,應收盡收,嚴格征管,規范運作。

一攬子配套措施跟進。非稅收入無序膨脹、管理失控與混亂,一個深層次原因就是轉軌時期各方面的改革制度規范不協調。因此需從根本上治理好非稅收入,并使其進入規范的公共財政運行軌道。為此,本文提出如下一攬子配套改革政策建議:進一步完善分稅制,授予地方政府充分的收入自,譬如發債權,建立起完善的地方稅體系,建立科學、規范、公平、公開的轉移支付制度;轉變政府職能,消除機構冗余和人員膨脹;確立非稅收入的法律地位與框架:規范和完善非稅收入征收與使用及其財務會計的法規制度,加大法律法規的立法進程,特別要加快《非稅收入管理法》的制定。

參考文獻:

篇(10)

1單管跨越系統的設計

室內單管采暖系統改造方案是指在現有的單管順流式系統的基礎上,在各層散熱器的供回水間增加跨越管,散熱器供水支管上安裝溫控閥,由此構成新的垂直串連單管跨越式系統。這種安裝跨越管和溫控閥的辦法同樣適用于單管形式的新建系統。其中,跨越管分流系數對于系統整體特性的影響較大,是問題的核心。

1.1分流系數的選擇對系統調節特性的影響

分流系統的大小直接影響流入散熱器流量的大小、進出口溫差,進而影響散熱器的調節特性。圖1顯示了隨分流系數變化,散熱器相對流量和相對熱量之間的關系。(橫軸為相對流量)

圖1分流系數對系統調節性能的影響

表1在不同的分流系數下6個房間所需的散熱器片數

分流系數90%80%70%50%30%10%

散熱器片數1208981767474

從圖中可以看出,分流系數對調節性能的影響是非線性的。隨著分流系數的增加,散熱器調節特性逐漸向線性逼近。但是,為了使室內溫度達到設計溫度,室內設計散熱器片數要隨分流系數增加而增多。如表1所示某一建筑6個房間在不同分流系數下所需散熱器的片數。

1.2單管順流改造成跨越管系統的設計

最有代表性的單管系統改造是加分流系數為70%的跨越管。如圖2所示一實例,五層住宅的立管上有五組散熱器,原來為單管順流系統,現在改造為單管跨越系統。各個參數如表2、3所示。我們根據加跨越管后系統流量的變化、散熱器散熱量的變化情況等性質分別討論單管跨越系統的系統改造設計問題。

表2各個房間熱負荷

樓層12345

圍護傳熱系數W/℃55.2953.0453.8553.8559.12

房間熱負荷W1492.831432.081453.951453.951596.24

1.2.1加跨越管后系統阻力的變化

表3改造系統設計參數

室外設計溫度室內計算溫度供水溫度回水溫度分流系數

-9℃18℃95℃70℃0.31

如圖3加跨越管后,管路的總阻力系數發生了變化,設為S。設S1為散熱器一側阻力數,S2為旁通管一側的阻力數。則有:

表4旁通前后阻力變化

管段號流量Kg/h長度m管徑mm總壓降Pa阻力數Pa/(m3/h)2總阻力數Pa/(m3/h)2溫降℃

1194.1312076.622033.081117320.9

261.4322076.5920296.48

1255.56220323.44952.00949525.02

表4為計算所得的數值。其中,1’為原單管順流系統的管段。1和2是單管跨越系統中的散熱器管段和旁通管段。2管段的長度為2m,1管段的長度為1m。可以看出加跨越管后,阻力數和壓降都減少到原來的23.69%。從一個計算單元推廣到整個系統,系統阻力減少到原來的25%左右。

1.2.2加跨越管后散熱器散熱量的變化

加跨越管后,散熱器流量減少,出口溫度降低,導致散熱量降低。但是散熱器的供回水溫差加大,抵消了部分流量減少所帶來的散熱量減少。從圖4中各樓層散熱量的變化可以看出:在設計工況下,加設跨越管,散熱器的水流量減少了70%,可是散熱量最多也只降低了8%。其原因主要是因為進出口水溫的大溫差彌補了因為水流量的大量減少而降低的熱量散失。

1.2.3加跨越管后室內溫度的變化

根據散熱量的變化來計算各層室內溫度。原設計室內溫度為18℃,計算結果發現,改造后各層溫度都在16.5℃左右,全都不符合標準,偏離室內設計溫度近2℃。

表5改造后室內溫度(在改造前散熱面積和流量富余量不同的條件下)

1.001.021.041.061.081.101.12

1.0016.3416.5917.0817.3117.5017.8518.20

1.5017.0317.4117.7818.1518.5118.8719.22

2.0017.4617.8318.2018.5718.9419.2019.45

目前實際在系統設計時都偏于保守,設計散熱面積偏大,而且運行單位也一般采用大流量運行,因此現在較為保守的散熱器設計可以彌補散熱量的輕微減少而保證室溫達到設計要求。由表5表示了在大于設計流量和設計面積的條件下,增加分流系數70%的跨越管后,室內溫度的變化情況。可以看出,當實際散熱面積超過理論設計面積的10%以上,即使系統循環水量不變,改造后的室內溫度也可以滿足要求。

1.2.4加跨越管后同程系統的穩定性

單管順流加跨越管后,系統的流通面積大大提高。根據實際系統的水力計算,跨越安裝前后立管阻力會減少80%以上。立管阻力過小,會造成嚴重的水平失調現象。在設計時,需要對系統進行認真的校核計算。

1.3單管跨越管系統的新建設計

實現計量收費之后,系統必須具備可調節性,雙管系統調節性優于單管系統。但是單管系統占用空間少,管道簡單,適用性較廣。如圖5,左邊系統入戶干管布置在天花板下,各組散熱器順次連接,可以避免系統管道過門。右面系統管道可以布置在下一層天花板上,或埋入用戶水泥墊層內,管道布置簡單美觀。從經濟上分析,雖然散熱器片數比雙管系統要多,但是少使用了一根管道,所以總體造價少。

圖5單管跨越系統室內布置圖

1.3.1跨越管管徑的選擇

對跨越管管徑的選擇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為應該比散熱器支路管徑小一號,一種認為兩者的管徑應該保持一致。使用不等溫降進行分析計算,觀察這兩種方案下的散熱器溫降。

表7調整管徑滿足不同負荷

房間編號12345

20(同號)19.4518.737.8818.9520.8

調整后的溫降19.4518.722.1518.9520.8

表6負荷如表2時不同方案下散熱器溫降

跨越管管徑12345

15(小一號)13.613.0513.2513.2514.55

20(同號)21.620.7212123.1

通過計算,如表6,可以看出小一號選擇的溫降小,這會使散熱器流量變大(與其他分流系數情況比較),熱調節特性不好。而選擇同管徑,其溫降合適,調節特性改善。負荷同時增加或減少時,各散熱器的溫降不變,仍然使用同號管徑最合適。

當部分散熱器負荷改變(如第三組熱負荷增加一倍),若仍按同管徑設計,各個散熱器溫降如表7第一列所示,第三組散熱器溫降過大。所以,對于第三組散熱器必須選擇小一號的旁通管。調整后,溫降如下表第二行所示。

因此,對于實際設計而言,選擇什么樣的跨越管管徑,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3.2溫控閥選擇

目前溫控閥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普通的高阻力閥門,一種是新興的低阻力單管用溫控閥。選擇的標準是看是否滿足阻力和溫降的要求。

表8使用高阻力溫控閥散熱器溫降

房間編號12345

負荷一致25.824.725.125.127.5

負荷不一致21.5520.7422123

當負荷不一致,即同一立管上各組散熱器熱負荷相差很大,如表7中負荷大于其他散熱器一倍的散熱器3選擇同號管徑的溫降為37.88℃。而如表8,選擇溫控閥系統無法實現。因此,對于單管系統,盡量使用低阻力單管用溫控閥是必要的。

2室內設計溫度的選擇

實現計量收費后,供熱系統要滿足用戶的各種調節需要,對于室內設計溫度的選擇,現在有兩種觀點,一種是應該提高室內設計溫度,以滿足用戶的調節要求。另一種觀點認為不需改變,不同用熱量的要求可以通過流量的變化來彌補調節。

從滿足用熱要求的角度來考慮,作為大多數的乙類住宅,供熱系統保證的室內溫度為18℃,最高時可達21℃,這是所有供熱用戶都在使用時的情況。實際上,還存在大量和用戶作息時間相反的公共建筑,例如學校以及一些社區服務機構。同時,計量收費后,用戶自己控制熱量消耗,為了節省費用,常常只打開部分房間的散熱器。而且即使用戶打開自己房間內所有的散熱器,也不一定就要求每個房間室內溫度都在18℃以上(例如廚房、衛生間和儲藏室等)。這樣不需要正常供熱的用戶的流量會向其他需要正常供熱的用戶分配,而分配的數量和外網和用戶的水力特性有關。假若散熱器流量能增加2倍,室內溫度可以提高3℃左右。采用增大系統循環流量和這種用戶之間的流量互補現象,可以滿足用戶的部分需要。但是為了系統安全設計考慮,可以根據熱網熱用戶的用熱時間特征,提高設計室內設計溫度1-2℃,

從恢復室內溫度的時間來考慮。當在不同時間段內設定不同室內溫度時,例如上班時家中溫度設定為10℃,下班后希望升到18℃,此時必須考慮室內溫度的恢復時間。在不同的室內設計溫度情況下(周圍房間的溫度為18℃,墻體為普通內墻),30分鐘內室內空氣溫度都能恢復到15-16℃左右,并且恢復時間相差不大。這主要由于室內空氣的熱容較小,升溫速度比較快,而家具墻壁等固態密實物體的升溫比較慢。所以完全恢復到室內設計溫度可能需要2-3個小時,而恢復到15-16℃的只需要半個小時。當然原室內設計溫度選取的越高,恢復到18℃室內溫度所需要的時間就越短。所以適當提高室內設計溫度可以加快室內溫度的恢復到18℃左右的速度。

以上提到可以適當提高室內設計溫度以滿足計量收費的新情況。但是如果一味的提高室內設計溫度必將造成系統初投資的大量增加,所以應該按照系統的實際情況選擇室內設計溫度。

3供回水參數的選擇

供熱系統沿用供回水溫度95/70℃的設計模式多年,但實際運行時供水溫度一般不超過80℃。對于這種情況,有人認為設計溫度不應選擇95/70℃,不僅浪費能源,而且造成輸配系統的熱損失增加,應該選擇75/50℃左右的溫度作為熱媒設計參數。另外,還有人認為應該降低回水溫度以提高經濟效益。

3.1供水溫度的降低對系統的影響

表9和圖6顯示了供回水溫度降低對散熱器片數和系統調節能力的影響。可以看出,降低供回水溫度,對散熱器的調節特性改善很有限,并且是以增加系統初投資即散熱器片數為代價的。同時,對于現在的低溫運行情況,是由于系統設計不合理、過分保守的設計造成的,和設計參數無關。至于輸送熱消耗的問題,完全和系統管理以及維護水平有關。所以,降低供回水溫度沒有必要。

3.2降低回水溫度對系統的影響

如果系統采取大流量運行會使運行效率低下。因此,為了使系統高效運行,增大供回水設計溫度,采用小流量運行比較可行。

表9不同供回水溫度時散熱器片數(熱負荷1500W)

供水溫度(℃)95857565

回水溫度(℃)70605040

四柱散熱器片數91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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