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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proves the strengthen ou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act the importance of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use of consciousness,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for the effective analysis and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so on a series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methods and measure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of the contract. Mak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bid to construction project completion of all process, it is advantageous to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project contract target effectively, and can make the economy and technology combining produce good economic and benefits.
Keywords: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L37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我國建筑業的現狀以及建筑市場的飛速發展,同時對于建筑企業的投標與合同管理要求也越來越凸顯出它的重要性。那么,這就要求我國建筑企業務必要不斷地增強投標與合同管理的意識、做好投標與合同的科學分析以及可以有效地實施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并提高工程投標與合同管理的水平。
一、建設工程合同
建筑施工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及線路管道。建筑施工工程合同,是建筑施工企業的承包人進行工程的施工建設,發包負責人支付建筑工程的價款,而承發包的雙方就針對建設工程主要的內容達成一致的意見和協議。因建筑施工工程的涉及面非常的廣范、建筑工程的工程量也非常的大并且涉及到建筑工程的投入資金也相對的較多,所以,諸如此類的合同和合同的風險也是任何從事此類合同的合同主體,而且應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對于投資的項目管理同時也包括很多的方面,如:合同的簽訂、投資控制管理以及信息控制與管理、履行管理、組織協調管理及質量控制管理等。風險管理其實并不是一個相對獨立的項目,它一定時貫穿于整個投資項目的管理。本文將對建設工程的投標、合同的簽訂以及履行風險的管理做出相關論述。
二、在工程合同的履行中規范管理
建筑工程的合同已經雙方簽訂,合同的雙方就成為了一定的法律上的效力和經濟關系。建筑工程合同規定雙方應在合同的規范下來實施過程中的利益、經濟責任、義務及權力,合同的雙方必須要嚴格的遵守,不應違反,嚴格的履行。但是,從根本上來講,建筑工程的合同雙方的利益則是不一致的,它非常容易導致建筑工程在建筑過程之中的利益和沖突,易導致在建筑工程的管理和施工中的雙方行為不協調、不一致和矛盾。而事實上,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的實施,違反建筑工程合同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相當一部分的當事人故意做出違反合同行為,以此來謀取某些不法的利益,但是更多的情況之下,屬于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法制觀念往往并不強,根本沒有把違反合同的嚴重性提到違法的高度來認識。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費用控制、進度控制、作為質量控制等等的重要環節,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過程之中,應采取主動的、積極的管理,組織該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學習合同的相關條文,并熟悉建筑工程合同之中的主要條例和內容,建筑工程的范圍、權力、責任與義務,以此來分析各種相關的違法和違約建筑工程合同法律的后果,有效地利用建筑工程合同法來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制約和限制對方的違約行為,按照建筑工程合同規定的全部相關條款內容要嚴格的履行。
1.合同的管理人員應在建筑工程的合同履行之中進行監督和跟蹤,要按照專用的條款約定的時間之內來做好變更、增減項目工程的量以此確認簽證的相關工作,特別主要要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涉及費用、工期記錄要清楚,減少因各種相關的原因引起的糾紛,以此來保證建筑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2.必須處理和協調好各方面的相互關系,使相關的各項合同和合同所規定的各種工程之間的不相矛盾,以此來保證工程的按計劃地、有秩序地實施;
3.要嚴格的遵守建筑工程合同約定的數量價格和、期限,進行保修合同條款的履行及管理;
4.采取一些有效的手段、策略、措施來達到自己的目標管理,又不損對方的相關利益及妨礙建筑工程的順利實施;
5.做好工程記錄、簽證、協議、備忘錄、補充合同、圖表和函件等等整理及保存工作;
6.通過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建立和應用計算機網絡,來監控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及執行情況,利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證建筑工程項目的投資、質量、安全和工期按計劃來實現。
三、建設工程合同風險與防范
1、建筑工程企業對承包方應予以詳盡的、盡職的調查
對所承包方應予以詳盡的盡職的調查,是承包方實現建筑工程項目投資的相對保障。盡職的調查至少應包括:相應的企業資質、承包方主體資格、是否承包過類似的工程、企業管理狀況、建筑工程的履約情況怎樣以及該承包方應在業內的影響和信譽度等等,并且要求承包方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和證件進行存證。承包方是建筑工程項目具體的實施方,對承包方實施專業盡職的調查,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可以規避很多的合同風險,這包括:建筑施工人員的素質資格及風險、窩工的風險和停工的風險,工程的質量風險以及合同的履行不能風險等等。
2、規范建筑工程合同的相關行為
建筑工程的合同合法性,是實現建筑工程項目的投資合同目的相對的前提。規范建筑工程的合同行為即為依法實施建筑工程的合同行為,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內容的合法與建筑工程的合同行為程序合法。例如:建筑工程的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比如;建筑工程的合同是否存在惡意的串通,承包方是否具備該建筑工程項目和項目相應的資質等要求,損害第三方或者國家的利益情節;是否按照我國法律的要求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招投標,招投標的程序是否合法等等。承包方應根據相應的專業業內人員對此做出相對專業的審查,并保障發包方的建筑項目投資目的的順利實施。
3、注意明確監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建筑工程活動涉及到承包人、發包人、監理人員及設計人員等等諸多參與建筑生產管理的工程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此過程之中,通常因相關的人員權限和職責監管不嚴或不明確,而給發包人的房地產企業造成的不必要糾紛。所以,發包人在建筑施工合同之中對監理人員在建筑工程的建筑施工過程之中相關工程造價變更、工期順延、工程款確認、工程量增減與結算等等的重要事項職責以及權限來進行明確的約定則顯得尤為重要。
4、建筑工程的擔保和工程保險的條款或附件的相關設計
建筑工程的合同風險控制,可以運用工程保險或者工程的擔保的方式予以實施。根據具體的建筑工程項目實際的需要,承包方可選擇使用何種的風險控制等方式;但選擇使用的工程保險合同相對的較少,并通過建筑工程的擔保方式來控制合同的風險方式是最為常見的,也比較便于可操作性的充分發揮。
結束語:
對于建筑工程的合同履行情況,建筑工程的合同內容較多,涉及的法令和法規也較多,工程較大,而履行的時間也較長。建筑工程的合同,是一項豐富的文字信息資料,也是整體建筑工程建設的完整過程的最真實的反饋,既有教訓又有經驗,應認地真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保存、編號、登記、歸檔、裝訂以及備案的工作,以此來保證合同檔案的齊全,使建筑工程合同的檔案管理規范化、程序化;通過建筑工程的合同履行與否的情況與實施的計劃來進行相對的分析與比較,對工程的合同履行情況來進行評價和總結相應的經驗與教訓,從中找出相對的差異和干擾性因素,以此來分析其中的原因,指導日后的工作,并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談判成交率和合同履行率,以此來提高建筑工程的現代化的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李雙錄,王春福.論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山西建筑.2009
[2]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3.
引言
風險的含義是指一件事情的實際結果和預期目標的差異程度,差異程度越小,風險就越小;差異程度越大,風險就越大。建筑工程項目的承包,不僅僅是商業活動,還是工程施工活動,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環境和相關人為因素度必然會影響到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目前的建筑市場競爭十分激烈,建筑工程項目趨于大型化、復雜化,只有具有全面專業知識和較強的公司管理能力的企業才能在市場上存活下來,這對于中小企業來講尤為不利,中小企業相對于大企業面臨著更多的風險。
1.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的定義及其特點
建筑工程項目中,風險的起因是由各種不確定的因素造成的,假設在投標的過程中,如果不考慮風險的因素,這樣會導致實際成本過大,獲取的利潤降低或是虧損。但如果過多的將潛在風險因素產生的費用轉移到投標的成本中,那么競標時中標的幾率就大大的降低。因此,想要獲取預期的利潤,就必須正確的對待建設工程項目中所存在的風險[1]。另外,規模大、周期長是建筑工程項目的特點,這導致,工程項目一旦實施,便會產生許多不確定因素,這相較于其他行業來講,具有更大的風險性。對于現代化的建筑工程項目,無論在規模、技術、資金和資源消耗量方面,都比以往任何時期的影響力都得多,所存在的風險也比以往增加很多,這讓國內許多風險管理科研人員開始對建筑工程項目風險進行分析。
2.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的分類
建筑工程項目屬于復雜的開放式系統,由于項目的內部結構以及項目本身的動態性和外界的干擾因素,導致很難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風險分析,風險因素所引起的后果得不到確切的表示,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因素錯綜復雜[2],可從項目的環境、項目的設計結構以及項目的主體等不同方面來進行風險分類,為了方便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分析和風險防范措施,應當從建筑工程風險能否計量的角度來對風險進行分類,以此來確保哪些風險只能做定性分析、哪些風險可以進行定量分析,這樣可以方便對不同風險采用相對應的防范措施。建筑工程項目風險主要可以分為下列幾類:2.1技術類風險。技術類風險是常規性的不可避免風險,性質上分析,可計量風險也屬于技術類風險,它包括材料供應、設備供應、工程變更、技術規范等風險。2.2環境類風險。環境類風險主要表現為建筑工程項目中出現異常天氣,如暴雨、洪水、暴雪、臺風、地震等不可抗主力的自然現象,這些異常天氣會造成工期的拖延以及財產的損傷。2.3經濟類風險。經濟風險在建筑工程項目中主要是招標時,其中投標者在設計圖紙、工程質量要求、合同條款、工程清單上都存在的潛在的經濟類風險,投標者必須仔細分析研究。此外,市場價格的波動也是經濟類風險,勞動力市場及材料市場價格變化直接影響著工程承包的價格。2.4合同簽訂及履行方面的風險。合同條款不全面、文字不細致,這使得合同存在法律漏洞。合同上存在不完善的轉移風險擔保、索賠等相應條款或者是合同缺少應不可抗因素影響造成延誤工期或者經濟損失的條款,這些都都是合同簽訂方面的風險。在合同履行方面,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項目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的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及時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這是合同在履行方面的風險。
3.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的防范措施
隨著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快速發展,讓困擾建筑工程市場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得到了明顯的緩解,拉動了建筑工程相關產業的快速增長,對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就起到了重要的推進作用,在對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安全管理中,風險防范卻被忽視,或者不被重視,目前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防范還只側重于項目實施階段。如今的建筑工程項目急需加強風險防范措施,建筑工程項目防范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3.1掌握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涉及施工階段保護工程承包雙方利益的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只有熟練掌握了這些法律法規,依據法律法規辦事,這樣才能有效的控制項目施工階段的風險。3.2深入分析招標文件。承包人在取得招標文件以后,要對其進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正確的理解招標文件上業主的意圖及要求,詳細審查圖紙、工程量、合同條款,這樣可以減少后續合同簽訂后的風險3.3推行擔保制度。當前我國正在逐步推進銀行或者企業的保證,承包雙方可以通過開戶銀行來對建筑工程時所遇到的問題進行代償責任。還可以用抵押的方式,讓承包雙方的其任何一方與第三缸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以實物來進行抵押登記。
4.總結
總而言之,對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進行詳細的分析與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的危險防范是非常有必要的。上文的分析是我運用合理的分析與防范措施對于建筑工程項目做的一些個人建議,可能這些措施不會適合每一個建筑工程項目。但是究其原理還是有共通點的,投入時間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分析絕不是做無用功。工程項目施工風險存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不認真分析與防范,可能會帶來很大的損失。我相信只要在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上做到有效的預測評估,那么便能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與完成。
參考文獻
合同管理是建筑資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工程合同歸屬于經濟合同的一種。建筑工程合同的具體內容是由發包單位和承包企業二者擬定的建設項目目標及目標相關環節,也是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協議,進而順利完成協商好的建筑工程項目。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作為訂立合同當事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標準行為準則,建筑工程技術、經濟和法律三者有機結合,也是工程建設中所有經濟活動的指向依據。建筑工程合同明確了工程建設中各對象的權利義務,同時為協調工作關系及解決合同糾紛事件提供了依據,以便工程項目建設順利完成。因此,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使建筑工程合同達到規范化、完善化,有助于工程建設中系統管理,依法運作。同時保證建筑過程中建筑工程質量問題,嚴格控制工期及各環節的投資,避免風險投資,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將工程建設中出現的糾紛及經濟損失降到最低,確保工程建設質量達到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建筑工程項目預期目標。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范圍內,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在管理建筑市場方面讓工程合同發揮指向作用,適應政府的職能轉變,運用各項法律法規及經濟手段調節并管理市場。此外建筑市場需遵循經濟市場內在規律,建立健全建筑市場管理制度,尤其是建筑合同管理制度。
(二)建筑工程管理的關鍵部分就是工程合同管理。強化合同管理是有效項目管理的前提。只有簽訂了建筑承發包合約責任書才能進行建筑工程項目,因此合同管理本身就標志著可以有效控制建筑工程質量、工期及工程費用,一旦忽略合同管理,人事管理、工作溝通及風險投資等綜合管理都無從說起。只有貫穿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能統籌調控確保建筑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建設目標及任務按時完成。
(三)使各建筑主體行為規范化與強化合同管理密不可分。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明確了各主體行為的權利與義務,建設主體在工程建設期間必須履行義務,享有所規定的權利,不能超出合同之外。建筑工程合同為處理建筑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對于現階段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中所出現的各種現象如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等,都與建設主體法制知識淺薄和工程合同管理環節薄弱有關。所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勢在必行,對于出現的爭執糾紛案合同,進行正確處理有利于規范建設主體行為,整頓建筑市場。
(四)我國參與國際競爭也需要加強合同管理,現階段,隨著建筑市場的迅速發展,我國建筑市場已經全面開放,國外建筑企業的發展對我國內部建筑市場造成了一定沖擊,同時我國建筑市場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要發展生存就要順應國家市場規律、遵循國際慣例,強化自身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二、加強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的措施
(一)在建筑工程合同的文本格式上,要注重其文本擬定于分析,盡量選用合同范文本。對外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統一使用建設部示范文本并填寫詳實。依據相關法律內容精選,指定符合本公司范文本的文本形式,即根據工程需要采用一種業主既易接受又能實現承包方目的的方法。縱觀過去的實際案例中,因文本格式不同的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事件屢見不鮮。所以應該選用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這樣可以防止合同出現漏項、缺項的現象,對于行政管理機關核實合同監督也十分有利,為仲裁機構、人民法院裁決糾紛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據,進而維護雙方合法利益。
(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方方面面細節涉及較多,從雙方洽談、合同草擬、評審、簽訂下達、到交底、責任分配、履行跟蹤、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等,因此合同管理需要規范化、系統化,每一個細節都要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建筑工程合同要不定期管理。因為在建筑工程中合同內容需要不斷修正,變更頻繁,一旦合同變更大就會產生索賠糾紛,所以合同簽訂后需要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動態管理,一般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索賠制度。在建筑施工過程中,損失者一般會根據法律和工程合同給予施工索賠,作為建筑方企業,利用該制度可以維護企業本身的正當權益,減少損失,提高企業利潤;完善的施工索賠制度可以減少或避免工程項目的風險,為企業的生存發展贏得空間;在業主索賠方面,施工索賠為建筑企業對業主索賠提供了一定負率依據,雙方協商、解決經濟糾紛問題都可以據此合理解決;以工程合同為依據進行工程索賠,用事實說話,證據充分,索賠證據一般有標文件、會議紀要、來往信函、通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記錄、工程照片、氣象資料、各種驗收報告、有關原始憑證及國家的相關規定和有效信息等。
(2)重視現場簽證。按照合同進行支付時要防止過早或過量簽證,若合同變更需要補充協議時要謹慎嚴格,一定要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進行簽證,相互約束。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要仔細分析,現場簽證不能原圖紙重復簽證,只能簽證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對于已經購過的材料一定要標明名稱、型號、規格、日期等詳細情況。
(3)建筑工程清單規范與定額相關規定要嚴格執行,若定額沒有規定則要根據實際情況或參考其它相似類別定額或做出一定補償。
三、結束語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過程,其實就是規避合同風險問題,所以作為項目主管部門應該重視項目合同,作為合同管理人員,應該熟悉合同,認清合同細節,了解相關合同法律法規,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1] 黃澤民. 建筑工程項目分包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 四川建筑. 2005(02)
一、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
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筑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3、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
至今,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面對接來自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
慣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筑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筑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二、加強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與方法
1、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該盡量使用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況,勿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設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認為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即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而每日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對各種問題做出正確決策。鑒于當前成本核算人員因對現場合同情況不熟悉而不能將費用索賠的項目及時納入當月付款要求中的現狀,建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門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作為一名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能夠熟練運用建筑單位所設立的各項合同管理制度,將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3.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
合同變更在建筑工程項目實踐中是比較頻繁的,而合同變更往往會導致索賠糾紛,因此在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應重點把握以下四個方面。
(1)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成品情況、有無回收或代用等詳細情況。
(2)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更。
(3)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4)嚴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未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construction units and supervision units, contract uni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and rules, to take legal and administrative means, through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to exploreexchange, summed up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kill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kills.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義建筑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合同管理則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
1加強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筑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v觀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至今,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面對接來自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筑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筑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2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必須注意的幾個問題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圍廣,牽涉了來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多方管理。筆者結合自己多年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實踐,認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2.1注意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
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該盡量使用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況,勿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
2.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筑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
2.3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應把握的幾個重點
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合同變更在建筑工程項目實踐中是比較頻繁的,而合同變更往往會導致索賠糾紛,因此在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重點把握四個方面。
(1)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成品情況、有無回收或代用等詳細情況。
(2)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更。
(3)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4)嚴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未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2.4做好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作為明確建筑工程施工參與雙方權利與義務的主要依據,也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參與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此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僅是工程項目建設質量以及進度控制管理的依據,同時也直接關系到工程項目建設能否順利按照預期目標完成。因此,這就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部門必須明確施工合同規范化管理的意義,在施工合同的簽訂以及履行各個階段強化控制管理,以達到工程項目建設預期目標,實現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建設效益的最大化。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分析
(1)合同文本不夠完善與規范。現階段部分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在合同文本管理上不完善,簽訂的施工合同文本不夠系統規范,對于合同雙方的具體責任、權利以及違約后的處理措施缺乏詳細的說明。甚至部分建筑工程施工企業簽訂的合同文本有失公平,對于建設單位的違約索賠等限制條款較少,導致建筑工程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此外,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單位對于合同文本中的風險問題認識不足,在合同文本中對于工程擔保以及保險問題未給予詳細的說明,因而也難以對合同風險進行有效的規避與控制。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設置不全面。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的執行管理必須依靠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來執行,如果合同管理機構設置不完善,勢必造成合同的審查、監管以及執行檢查得不到有效的貫徹落實,制約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不完善的主要表現為機構設置不全面,合同管理人員不足,崗位職責不清晰,分級管理以及相應的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這些問題造成合同管理力度不足,難以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的合同管理體系。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內容系統復雜,要求合同管理人員除了必須掌握涉及到合同管理的經濟、法律、財務等專業知識外,還必須熟悉建筑工程工程技術知識。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單位在合同管理上正是缺少這樣的復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人員由于缺乏相應的培訓教育以及項目實踐鍛煉,導致合同管理工作隊伍的整體能力水平不高,制約了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規范化管理措施研究
(1)規范合同文本形式。首先合同文本的制定應當遵循《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9版)中的相關規定,遵循公平合法、全面完備、自愿協商的原則制定合同文本,能夠規范指導建筑工程承發包雙方的交易行為。在具體合同內容的制定上,應該在示范文本的基礎之上,進一步的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以及勞務分包等方面合同條款的制定,同時結合建筑工程項目建設實際特點,針對可能存在的各種問題形成補充條款。其次,在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種類上,應該遵循構建完整的合同體系的原則,分別簽訂承包商與業主、承包商與分包商以及承包商與材料或機械供應商之間的合同,確保合同體系的完備齊全。第三,應該在合同文本中充分體現合同文本的實用性以及權威性,將合同文本作為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雙方權利、義務協定的依據,確保合同條款得到有效執行,在合同文本制定上實現合同管理的規范化。
(2)完善機構設置,建立規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以及規章制度是指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開展的重要依據,也是實現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基礎。針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首先應該建立相應的上報制度,將工程施工期間的合同履行情況及時上報施工管理部門,以便于通過合同履行實際情況及時的調整施工各部門工作計劃。其次,應該建立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溝通交底制度,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及時的與項目管理人員或者是業主單位進行溝通,使其明確合同的履行情況以便于調整工作內容,確保建筑工程項目建設的順利完成。
(3)構建高水平、高效率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團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人員作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簽約以及履行的直接操作管理者,其能力水平也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質量以及效率,因此規范合同管理工作也必須重視對合同管理工作團隊的規范化建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門應該選拔具有一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經驗,同時熟悉工程項目建設相關法律以及政策的管理人員,并通過對工作人員開展專業的培訓教育,提高其業務能力,確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質量與工作效率。
(4)強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合同的履約作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也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點。確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得到有效的履行應該重點在以下幾方面進行控制:協調工程施工參與各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開展建筑工程施工作業,確保項目建設能夠有計劃有秩序的開展;定期開展合同履行評價通過動態的監測分析,及時掌握合同履行的最新狀況,同時將履約情況與實施計劃進行比較,調整施工作業計劃;嚴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對于項目建設標的、價格、進度以及工程質量的要求,并做好質保要求條款的履行管理。通過強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將施工合同中的各項規定貫徹落實,實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化管理。
(5)強化合同法律意識,做好合同索賠管理工作。為了避免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發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門應該在合同簽訂之前,認真審核仔細推敲合同條款的具體要求,尤其是對于涉及到違約責任劃定以及違約處理等方面規定,減少合同簽訂之后由于條款認識因對條款的理解存在差異所造成的合同糾紛。此外,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管理部門應該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妥善的處理各種合同變更以及合同索賠處理規定,既要確保合同的權威性與約束性,同時也要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形成規范、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體系。
結語
合同管理作為建筑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項目建設效益。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規范合同管理必須充分認識合同管理工作的動態、系統以及全過程特點,并在合同的簽訂以及履行過程中,嚴格按照法律政策以及合同條款執行管理,確保建筑工程合同實現預期目標,實現建筑工程項目建設應有的經濟與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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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5(c)-0000-00
建筑工程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及與建筑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合同內明確了雙方的權益和義務。從法律的角度進行了約束,并且有效的減少了社會上常常出現的勞資糾紛、責任糾紛等。
1 為什么要對建筑工程合同進行管理
(1)推動建筑行業市場經濟的發展
要使建筑市場規范化、合理化,就必須依靠建筑合同,因為建筑合同對建筑公司的行為有約束和管理的作用。在建筑管理中,如果沒有具體的內容條款就無法行使其職能,但合同恰好彌補了這一缺點。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之中,一旦出現問題,工作人員就會互相推卸責任,產生糾紛,這會給建筑行業的市場經濟帶來一定的損失。
(2)適應激烈的行業競爭
工程建設本身是個競爭很激烈的行業,進行合同管理是為了適應競爭的需要。只有加強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問題和糾紛的產生,促使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及時處理爭執和糾紛,從而確保每一項工作的落實。提高建筑企業的競爭力,使之在市場上利于不敗之地。
(3)為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提供保障
所有的建筑工程在施工進行之前都要約定合同,這份合同能夠督促和制約雙方履行應該盡的責任,只有讓雙方認真的履行了職責,才能夠保證整個建筑工程的質量、工序、效率、技術等符合規范和要求。如果不重視合同管理,一切問題就會接踵而至,造成各種不良影響,所以建筑公司必須切實重視起合同管理。
(4)為建筑工程項目抓住核心
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合同管理是建筑企業管理的核心,只有抓住了這個核心,才能夠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統籌和調控整個工程建設項目,并且達到一定的目標。
2 如何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2.1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一旦出現有關于合同的問題和糾紛,工作人員就會相互推卸責任。所以管理者必須首先強化合同文本的擬定,做好合同的制定、審核、復查、簽訂、總結等工作。一旦發現有問題或者容易出現糾紛的條款,應該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合同中的薄弱環節進行合理處理或解決,防止合同中的文字和文本出現錯誤,引起糾紛和問題。只有這樣才能將工作落實,并且促進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2.2 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合理的合同管理離不開工作人員的職業素質,在進行合同管理的過程中,管理人員自身的職業素質是否良好直接影響工作的基礎因素。所以必須提高工作人員的職業素質,并且做好在職人員的后期培訓工作,讓他們具備專業的能力和素質。另外,公司還要根據市場的不斷變化,組織合同管理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方面的學習。
2.3 如需變更合同,要及時的采取措施:建筑工程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工作,涉及面廣,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多,如果合同的雙方達成了一定的協議,需要更改合同,這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將經濟風險降到最小。管理者要將相關的設計圖紙、文字說明等進行收集,用來作為日后的依據和備案,對一些材料和使用材料的具體情況也要進行記錄,做到在產生糾紛的時候有據可依,有案可查。
2.4 進行總結工作:管理者要認真的開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合同終止之后,管理人員還要做好相應的資料收集、保存的工作,實現工程合同檔案資料的規范化管理。同時還應該做出客觀的評價,找出不足和差異,并分析其原因,以方便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3 如何進行合同風險防范
建筑工程的合同風險又分為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兩種類型,它隱藏在整個合同的制定、履行、變更、轉移的全過程中。建筑工程企業如果不做好合同風險防范的工作,合同中的風險將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經濟損失。
(一)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
合同的整個流程一般由調研、策劃、擬定、審核、簽署、執行等構成,管理者要明確這些流程,確保每一個環節合理、科學的進行。另外,管理者還要對合同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和監管,結束后還要對合同進行綜合評價,正規、標準的手段及管理方法有利于防范合同風險。
(二)建立信用評價制度
信用評價體系是指促進合同的雙方互相信任、及時溝通,確保合同的順利簽訂與執行的平臺,通過這個平臺,能反映出合同雙方的信用情況。因此,應該建立一個信用等級制度,對合同當事人的財務狀況、合同執行情況、經營現狀等進行合理、公平的評價,并且將這些評價輸入到商業檔案袋中,以方便建設工程單位,以后能夠方便查看跟自己合作的公司的信息。
(三)建立風險預報制度
風險預報制度是降低合同風險的有效措施,所以,建筑工程單位應該建立一個風險預報制度,對合同內容、合同對象進行分析和評估,一旦發現風險隱患,預報制度會自動的發出警報,使建筑工程單位采取一定的措施來將風險和損失降到最小。相關人員要運用知識和經驗,對各單位合同中的潛在風險、以及合同中的條條款款進行認真、復雜的審定,并且對如何化解風險進行詳細的解說。只有實時的跟蹤、反饋和預警,才能將損失降到最小。
4 總結與體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已經成為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但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不能一味的效仿別人的案例,管理者必須根據實際來操作,監督和確保合同雙方自覺履行條約。只有降低了合同風險,才能維護建筑市場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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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信息
(一)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義建筑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合同管理則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
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筑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3.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縱觀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4.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至今,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面對接來自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筑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筑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二)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圍廣,牽涉了來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多方管理。筆者結合自己多年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實踐,認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該盡量使用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況,勿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擬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點:明確合同訂立時間及優先順序;約定價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單的時間期限;專用條款中明確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重視索賠條款的擬定。應該對所擬定的合同初稿進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備性分析。確認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工程項目是否具備簽訂與實施合同的條件;招標投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要確保構成合同的各種文件齊全、合同條款齊全、合同用詞準確、對工程可能出現的不理情況有足夠預見性。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筑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筆者認為,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而每日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能夠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對各種問題做出正確決策。鑒于當前成本核算人員因對現場合同情況不熟悉而不能將費用索賠的項目及時納入當月付款要求中的現狀,建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門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作為一名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能夠熟練運用建筑單位所設立的各項合同管理制度,要將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將其作為實現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3.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合同變更在建筑工程項目實踐中是比較頻繁的,而合同變更往往會導致索賠糾紛,因此在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重點把握四個方面。
(1)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成品情況、有無回收或代用等詳細情況。
(2)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更。
(3)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4)嚴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未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4.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內容豐富,真實地反映了整個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能夠總結和歸納再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在合同終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做好建筑工程項目合同資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類、登記、編號、裝訂、歸檔備案工作,實現工程合同檔案管理程序化和規范化。同時,對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況與具體的工程實施計劃進行分析比較,對合同履行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從中找出差異和干擾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過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總結合同履行與管理的經驗與教訓,用于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實現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談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現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標。
(三)結束語總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圍繞著這個核心來開展,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已經成為我國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實現科學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管理中要講求方式、方法,要講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視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礎上,在實踐中探索及歸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尋找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促使參建各方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的建筑事業也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和風險防范在建設項目中顯得越來越重要,在法律上的也越來越具規范性和約束性。建筑工程合同的內容具有涉及價款高、時間長、多樣復雜等特點。怎樣實現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風險防范控制已經成為建筑工程所面臨的主要難題之一。
1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脫離投標管理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和投標管理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工程合同是對施工進度、質量以及資金投入具有法律約束的文件。在實際的招標過程中,技術標和經濟標的編制和管理與工程的施工合同的管理隸屬于公司內部不同的職能部門和項目組。在工程中標,與甲方簽訂施工合同之后,將合同以文件形式傳達給項目經理部,而技術交底只是一種形式。從而導致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和招投標的管理之間嚴重脫節。
1.2沒有按照規范簽訂合同
工程建筑合同的簽訂不但要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的前提下,也要建立在雙方平等和互惠互利的情況下進行協商,FIDIC合同條件的制定就是為了能夠規范工程承包中簽訂合同的流程。但是,在實際的工程合同簽訂中們往往會出現這種情況:有些承包工程的當事人認為雙方之間關系好,沒必要按流程簽訂合同,才采用簡單的書面協議,在日后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也有一些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沒用采用完整格式的文本,使得合同的內容不明確,權益表述模糊,條款不完善,容易引發爭議,陷入詐騙圈套。
1.3沒有嚴格遵守合約的內容
出現不嚴格遵守合約內容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以企業經營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識不強,在簽訂合同之前沒有調查清楚對方的情況,陷入合同欺詐騙局等為主要原因。比如,有些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過于遷就業主,表現為要求縮短工期、提高工程質量等級、工程造價要最低等。使得施工企業為按時完成,在建設過程中違反建筑要求,減少成本支出,致使工程的建筑質量得不到保證,從而影響合同的履行,降低合同的履約率。也有施工企業承接完工程之后沒有施工計劃進行施工,放松施工管理,對施工材料和機械設備等資源準備不充分,資金投入不足等,導致工期延后,難以保障建筑施工質量。
2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合同管理作為建筑項目的管理核心,能滿足工程項目管理的需要
簽訂相關的承包合同時每個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前提,不重視合同的管理就很難對施工進度、施工質量以及投入資金進行控制,更加難以實現對施工風險、施工溝通以及人力資源的等問題的有效管理。只有重視合同的管理,抓住這個核心,才能滿足工程項目管理的需要,最終達到工程項目的建設目標。
2.2合同管理是規范建筑行業市場主體行為的有效手段
建筑工程的合同中規定了建筑行業市場主體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之間的關系,是各個建設主體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法律基礎。此外,合同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糾紛和爭執的重要法律依據。當前的建筑行業市場經濟交易活動中所出現的不正當競爭、誠信危機等現象,主要與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
2.3合同管理能夠滿足社會主義對建筑行業市場經濟的需求
通過合同對建筑市場進行引導和管理,有助于政府轉變職能,借助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來調節市場經濟的發展趨勢,實現對建筑行業市場經濟的管理。同時,建筑行業市場的主體也要順應經濟市場的發展規律,不斷健全建筑行業市場內部有關合同簽訂的各項管理制度,以滿足社會主義對建筑行業市場經濟的需求。
3對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風險防范控制的探討
3.1對建筑工程合同實行動態化的管理模式
建筑工程合同的變更在實際的執行中是比較常見的,合同的變更通常會引起索賠糾紛,所以,在簽訂合同后,合同負責人要對建筑工程合同實行動態化的管理模式,其重點主要有以下幾點:(1)建立索賠制度。索賠制度有助于維護建筑企業的權益,化解化解工程項目的各類風險,是建筑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2)實行現場簽證。為防止在合同條款支付時出現過量和過早簽證,尤其是簽訂合同變更補充協議一定要謹慎。一定要根據合同條款,衡量之后再進行簽證,現場簽證具有約束作用,可以有效防止這類情況的發生。(3)及時收集、處理和整理建筑工程中的相關資料。包括計劃、圖紙、規范、變更指令以及技術說明。(4)及時處理問題,降低停工損失。這種損失包括施工過程中出現問題造成的損失和非承包商責任引起的停工損失。
3.2不斷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體系,利用其提高建筑風險防范控制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環節數量多,性質復雜,包括合同的商討、擬定、審批、簽訂、生效、交底、理解、責任分配、履行、變更、接觸和終止等等,因此,更應該引起建筑企業的重視,對合同進行規范性管理。
要對合同管理的每一個環節建立起相應的較全面系統的合同管理制度,實現合同管理的有據可依、有章可循,比如責任分解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進度款審批制度等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是指將合同的責任分配到各級項目負責人,明確其工作任務和職責,將任務以層層分解的形式落實到每個部門,與各部門之間互相協調,共同完成好合同任務。合同交底制度即合同負責人要在簽訂合同之后對各個項目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講解合同的主要內容,將合同交底制度落到實處。由于有些成本核算人員對合同的具體情況不了解,而沒有將索賠費用記錄到當月付款的要求當中,所以,有必要建立起進度款審批制度,供合同管理部門審核合同的進度款。
3.3積極開展關于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狀況的評價工作
建筑工程的合同內容全面、詳細,反映了整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的真實情況,積極開展關于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狀況的評價工作,歸納和總結建筑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合同的負責人要在終止合同后將全部關于該建筑工程的合同資料做好收集、分類整理、登記編號、裝訂保存、歸檔備案等工作。將建筑工程的實際施工情況與合同擬定的內容進行分析與比較,并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客觀的評價,找出存在的差異及其干擾因素,結合實際情況總結經驗,以便指導日后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實現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項目管理的關鍵,開展工程管理的各項工作都要以其為核心。同時,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當前我國實現建筑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以及科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能讓建筑工程管理的模式陷入僵硬的狀態,其本質是不斷變化的動態過程,要在管理過程中講究方式方法和管理技巧,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更好地為我國的建筑事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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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合同糾紛比較復雜
一項建筑工程的順利進行,既離不開建設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順利履行;也離不開農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順利支持。在工程建筑領域內,由于法律的強制規定,比如建筑法禁止工程違法轉包分包,禁止把工程發包給不具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的規定。與工程現實狀況嚴重不符,由于利益的誘惑,存在大量的違法轉包、分包、掛靠等事實,這些均加劇了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復雜性。
(二)建筑合同糾紛比較專業
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行政審批、環評,勘測設計、施工組織、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等各方的合同關系、工程關系均比較專業。在建設工程合同施工中,工程進度、工程預算與結算、工程責任、工程款支付等也都比較專業。還不包括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財務、稅收等專業問題。所以處理建筑工程糾紛應具備一定的工程知識。
(三)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有效解決,離不開律師的介入合理合法維護當事人權益,有效解決建筑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糾紛,離不開律師扎實的法律知識。這也是優秀律師的必備,在為當事人處理建筑工程糾紛時,扎實的法律知識是問題最合理最有效解決的前提,也是贏得當事人信任的基礎。
二、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存在的主要問題
1.“陰陽合同”充斥市場?!瓣庩柡贤笔侵赴l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承包人,并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要求,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俗稱“陽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場以外,另行與承包人簽訂一份合同書或補充協議,該合同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但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即所謂的“陰合同”。各種“陰陽合同”盡管表現形式各異,但歸納起來“陰合同”主要在以下幾方面與“陽合同”存在明顯差異:發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設工程發包中的主導地位,將自身的一些風險轉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業合同意識淡薄,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現在:(1)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后不能按依照合同辦事,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2)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如何處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及合同管理:
第一,結合實際,做實基礎工作,規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規范管理環節,實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續的檔案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環節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等,因此,企業應當依法健全、完善各項手續,合理規避各種不必要的法律風險。一些企業的管理人員總習慣于口頭通知,而不采取書面方式,這樣做確實比較省時、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隱患,當出現建筑工程施工爭議時,企業很難拿出對自己有利的實質憑證而陷入被動。因此,企業應當把完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各項書面材料作為一項基礎工作加以重點落實,提升企業管理的主動權。
實現動態管理,增強工作的及時性和針對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項時效性較強的工作,各環節都有嚴格的時限。為確保工作的及時開展,應當充分借助現代信息手段,通過電子表格甚至信息管理系統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臺賬,對企業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進行動態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情況,及時準確地進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續簽、變更、終止或解除,依法清理各種不規范建筑工程施工關系,提升企業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建設期間施工合同的終止糾紛處理。因承包人違約,造成業主強行終止與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時,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額外增加費用和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費用。業主可暫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項,在本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再由監理工程師查清承包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與缺陷修復應結算的費用以及應扣除的完工拖延損失償金(如有)和業主已實際支付給其的各項費用,并予以證實。因業主違約,造成承包人與業主終止施工合同時,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終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費用和其他應得費用,還應支付給承包人由于該項合同終止而引起的或涉及的對承包人的損失或損害的費用。新的施工單位(包括部分分割工程的承接單位)必須滿足項目招標時的相應資質和強制性條件要求。業主與新的施工單位重新簽訂合同,合同價款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施工合同的管理。業主負責組織技術交底、提供施工圖紙,并督促設計單位派駐設計代表,同時派駐相關人員與承包人協商并解決工程中出現的問題;并委托監理工程師對工程的質量、進度、費用進行控制和管理。承包人接收合同文本并檢查、確認其完整性和有效性。承包人應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確業主的要求。承包人根據工程的總體計劃合理確定項目合同控制目標,制定實施計劃和保證措施。業主嚴格依據合同變更程序對項目合同進行管理。依據合同約定程序或規定,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變更、違約、爭端、索賠等事宜進行處理和(或)解決。對合同文件進行管理。進行合同收尾。
第四,加強監理工程師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責任??偙O理工程師主持開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會,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施工階段每月一次的常規工地例會,并簽發會議紀要。監理工程師有權參加施工單位為實施合同組織的有關會議。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監理工程師有權按業主授權和施工合同文件規定的變更程序、變更范圍,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質量、數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變更決定,確定變更工程的單價和價格,在得到業主同意后,下達變更令。監理工程師必須認真審查施工單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資格和分包工程的類型、數量,提出意見報業主核準。監督施工單位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構成、數量與合同所列名單是否相符;對不稱職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監理工程師有權提出更換要求。對施工單位進場的主要機械設備的數量、規格、性能按合同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由于機械設備的原因影響工程的進度、工期、質量的,監理工程師有權提出補充、更換機械設備,承包人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業主及時妥善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事項和法定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