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8 10:44:18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農貿市場規范設計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升“中國檸檬之都、中國佛雕之都”城市形象、方便城鄉居民生活為目的,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規分建、屬地管理”的基本思路,全面優化城鄉農貿市場規劃布局,不斷改善農貿市場硬件設施和購物環境,努力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務優良、管理規范、環境優美的農貿市場體系,助推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總體目標
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完善設施、提升品位”的總體要求,以解決農貿市場布局不合理、規模小、檔次低、環境差等問題為重點,通過規劃新建、設施改造和管理提升等,全面推進城鄉農貿市場建設。到年,縣城農貿市場全面達到清潔化、優美化、秩序化、制度化的要求,每個鄉鎮至少有一個標準化的農貿市場。
三、工作重點
(一)加快推進城區農貿市場的規劃和建設
1.加強規劃引導力度。由縣商務局牽頭,會同縣住建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工商局等部門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科學編制城區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合理確定布點、規模和功能。結合城區實際,原則上新區按每1000—1500m的服務半徑規劃建設一處占地面積3000m2以上的農貿市場。要維護規劃的權威性,未按規定程序報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農貿市場的用途。對擅自改變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和用途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住建、縣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2.全面清理老城區規劃建設的農貿市場。由縣住建局牽頭,會同縣國土資源局、縣商務局、縣工商局、縣房管局等部門對城區規劃配建農貿市場情況進行清理。對已經按“招拍掛”方式出讓的農貿市場,依據規劃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和規劃設計條件要求,檢查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對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或擅自改作他用的農貿市場,責令限期改正;對尚未建設的,要限期開工、限期建成。
3.加快推進老城區農貿市場補建和升級改造。對舊城改造通過“招拍掛”有配套農貿市場的土地項目,納入統籌配建。對現存且具備合法土地手續,同時符合農貿市場規劃定點的地塊,應當補建,建成后必須作為農貿市場經營,實行統一經營、集中管理,產權不得分割轉讓。對城區符合規劃、現有設施設備簡陋的農貿市場,按照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標準逐年進行升級改造,縣政府給予設施建設財評金額60%的補助。
4.把新開發片區農貿市場納入規劃統籌配建。由縣商務局牽頭,會同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等部門根據新區建設和規劃進程,按照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規定,落實配套建設。對規劃有農貿市場的房地產開發片區,縣國土資源局應整體出讓土地,在出讓土地使用權文件中明確農貿市場的規劃設計要求、建設標準、建成時限等,明確市場建成后開發企業須將市場產權無償移交政府所有。農貿市場建設要納入片區、項目開發建設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驗收,凡規劃有農貿市場建設未落實農貿市場建設的片區不能啟動開發建設;農貿市場功能設施設計未經過審查同意不能動工建設;農貿市場功能設施未通過驗收,其他單體建筑不能通過竣工驗收。對單獨“招拍掛”出讓的農貿市場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和項目功能,建成后應統一經營、集中管理,產權不得分割轉讓,保證農貿市場功能正常發揮。
(二)加快推進鄉鎮農貿市場的規劃和建設
1.建設模式。農貿市場建設工作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一建設改造,屬地管理”的原則,由鄉鎮人民政府落實農貿市場建設用地,并負責市場建設用地及場地平整經費,規劃設計和主體建筑由縣財政投入,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建設管理,確保市場性質不變。農貿市場建設用地盡可能使用現有的未使用的國有土地(糧站、蠶種站等)進行建設。
2.建設標準。新建鄉鎮農貿市場要按照《市農貿市場建設標準》統一規劃設計。由縣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對每一個市場進行現場規劃設計后,納入年度計劃安排實施。
3.立項和驗收。項目立項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城鄉農貿市場建設領導小組提出申請,在各要素有保障的前提下確定建設立項。項目實施建成后,由縣商務局組織成員單位進行實地逐項驗收,對驗收合格的,由鄉鎮政府報財評中心評審,經縣政府審批后,由縣財政撥付建設資金。
(三)加強城鄉農貿市場的運營管理
城區農貿市場建成后,產權屬縣政府的,由縣政府指定單位進行資產管理;產權屬企業、業主的,鼓勵引進具有運營經驗的農貿市場運營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經營。
四、加強領導和明確責任
(一)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縣商務局、財政局、發改局、住建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工商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城鄉農貿市場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商務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商務局局長擔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作。
(二)職責分工
縣商務局:負責縣城鄉農貿市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擬定縣城鄉農貿市場建設方案和布局規劃,協調相關部門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農貿市場建設資金的拔付和監管。
縣發改局:負責對農貿市場建設納入發展計劃、項目的立項。
縣住建局:負責制訂科學合理的農貿市場區域規劃并嚴格按照規劃監督項目施工建設。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fresh agricultural market development tendency, the two market patterns of agricultural wholesale markets and farmers markets has been determined in the article. The problems of status market have been found and on which the market planning layout should be coordinated, scientific, feasible and flexible. Taking full account of the principles, the article determines the standards and requirements of wholesale markets and farmers markets separately. Finally, policy recommendations are proposed from the view of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Keywords: fresh agricultural market; agricultural wholesale markets; farmers markets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碼
鮮活農產品市場,是指從事蔬菜、水果、食用油、禽蛋、肉類、水產等農副產品批發或零售的固定場所。鮮活農產品市場是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關系非常密切的商業設施,但長期以來不被重視,自發形成的市場缺乏規劃指導,出現了諸多問題。隨著消費者對購物環境和食品質量安全的要求不斷提高,從國家到地方紛紛出臺了關于鮮活農產品市場的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要求各地制定并完善本地區的鮮活農產品市場發展規劃來滿足市場需求。
1鮮活農產品市場發展趨勢
1.1農產品批發市場變化趨勢
中國農產品批發市場在農產品流通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國經由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的農產品比重高達70%以上,并且這一比例仍在繼續升高;在中國大中城市中,經由批發市場提供的農產品比例約占80%。據農業部2009年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有農產品批發市場3600多個,年交易總額14488.9億元。這些農產品批發市場以綜合類為主,占批發市場總數的35%。
目前國內農產品市場生產規模小,經營散亂,且缺乏統一組織的行業協會,因此,農產品批發市場在農產品流通領域的作用日益突出,在規劃中必須引起足夠重視。在信息化和市場化的經濟條件下,農產品批發市場有大型化和集中化的發展趨勢。
1.2農產品零售市場形態演變
中國農產品零售市場最初以“街市”形式出現,都是位于街道上的露天市場,這種形式至今在鄉鎮和部分小城市依然定期存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20世紀末,中國的農產品零售市場發生了3次深刻的變化,分別經過了國營菜市場時期(1980~1984年)、農貿市場時期(1985~1995年)和超市時期(1996年至今)[[1]董曉霞,畢翔,胡定寰.中國城市農產品零售市場變遷及其對農戶的影響[J].農村經濟,2006,(2):87-90.][1]。新世紀隨著電子商務及其相應設備的完善,出現了網絡菜市場,目前處于起步階段,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的經濟發達地區[[2]羅艷,王青.基于供應鏈的網絡菜市場形成機理研究[J].廣州農業科學,2011,(18):165-167.][2]。
國家有關政策的推動是超市迅速發展的一個主要原因。2000年開始,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福州、杭州等大城市先后制定政策,推進農貿市場超市化改革的進程。然而這些改造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除了福州和深圳,大部分城市的“農改超”陷入了倒閉或者虧損的狀況中[[3]何瑞彪.長沙市農貿市場規劃布局研究[D].長沙:湖南大學,2006.][3]。2011年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增加財政投入,通過投資入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4]新華網.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EB/OL]. .cn/g/20111008/185810584330.shtml,2011-11-08.][4]。農貿市場回歸鮮活農產品零售市場建設與發展的主體。總結發達國家農產品零售市場發展的經驗發現,在超市業態已存在近百年,成為生鮮農產品零售主導業態的情況下,農貿市場依然存在并占有相當部分的市場份額。因此,在很長一段時期內,農貿市場都將是鮮活農產品零售市場的主體形式。
2現狀市場存在問題分析
現狀城市鮮活農產品市場整體較弱。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一些大中城市農產品市場均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問題,從珠海、長沙、保定、余姚、晉城等不同規模城市的情況來看,現狀城市鮮活農產品市場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5]冉磊,張旭.淺談農貿市場規劃的原則——以保定市農貿市場規劃為例[J].小城鎮建設,2007,(8):37-40.
段晶晶,碩士,晉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師。
王悅,高級工程師,晉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主任工程師。
齊小峰,晉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師。
][5]:
(1)市場布局不合理
由于缺乏規劃指導,現狀市場自發性特征明顯。許多市場選址沒有考慮周邊交通、用地等實際情況,影響市場長期效益。如晉城市蔬菜批發市場、水果批發市場和肉類批發市場集中分布在市區北部的書院街上,周邊人流集中,影響城市交通,也限制市場自身的長遠發展。
市場布局不合理還表現在新城區和老城區市場分布不均,新區市場建設未跟上城市建設的步伐,市場普遍缺乏。
(2)市場建設標準低
多數市場內部設施簡陋,排水、衛生、冷藏等設施條件不足,尤其是水產類產品,在簡單分區條件下,市場內臟亂現象嚴重。露天市場則給環衛工作增加了負擔,也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
(3)馬路市場大量存在
在市場攤位費較高及數量不足的情況下,馬路市場大量存在,與農貿市場形成不良競爭,導致市場空置率高,甚至倒閉。以晉城市鳳臺小區為例,小區農貿市場周邊200米范圍內,多個路邊固定攤位形成馬路市場,經營成本遠遠低于農貿市場,使農貿市場內多半攤位閑置,浪費資源。
馬路市場一般在居住人口密集又缺乏正規市場的地段自發形成,其規模雖然不大,但由于缺乏監督管理,對道路交通也會造成負面影響。
3市場規劃布局原則
(1)協調性原則
與城市規劃相協調。鮮活農產品市場布局應與人口分布相適應,規劃應充分與城市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相結合,根據居住區的分布合理布局。
與城市環境相協調原則。隨著現代城市建筑、城市環境質量的不斷提升,鮮活農產品市場作為城市構成元素之一,在建筑形式及建筑色彩等方面應該充分與城市建設狀況、市場周邊環境相協調。
(2)科學性原則
農產品批發和零售兩級市場的特點不同,對市場位置的要求也截然不同。批發市場對交通便捷度要求較高,農貿市場被稱為“街市”,“街”一字充分體現出農貿市場的最基本特征和要求,就是最大的可達性和便民性。根據市場所處的位置及區域未來的發展狀況,合理確定其建設模式、市場類別、服務半徑、服務人口等指標。
(3)可行性原則
農貿市場投資成本回收周期較長,選址時需充分考慮這一特點,在兼顧其他條件的同時,應選擇投資相對較低的地塊,以降低建設與運營成本,提高可實施性。
(4)彈性原則
鮮活農產品市場的布局規劃應該具備一定彈性。在保證用地的條件下,對不同地段、不同服務人口的市場建設形式可依據規劃標準作出相應調整。
4鮮活農產品市場規劃布局標準與要求
4.1批發市場規劃布局
(1)市場規劃標準
鮮活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服務范圍一般指城市,并輻射周邊區域。根據《晉城市城市總體規劃》,規劃期末批發市場服務人口約105萬。
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規模沒有嚴格和統一的標準,但近年來發達國家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有集中化和大型化的發展趨勢。對比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規模和年交易量發現,占地面積與年交易量之間并沒有必然的關系。
部分國家和地區農產品批發市場規模
按照每人每天1斤蔬菜的消費標準計算,105萬人每年的蔬菜消費量約20萬噸。計入水果、肉類等其他鮮活農產品的消費,規劃批發市場的年交易總量在60萬噸以內。按照市區每個批發市場占地10公頃的建設標準,一個農產品批發市場可以滿足晉城市中心城區及周邊區域規劃期末人口的消費需求,但為了避免壟斷,形成市場競爭,可以規劃兩個批發市場。
(2)市場選址
農產品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對周邊的交通條件要求比較高。首先農產品批發市場應靠近中心城區,因為中心城內超市、菜場等商業網點集中,是配送中心的主要供、配貨對象,靠近中心城能縮短運距、降低運費、迅速供貨。其次農產品批發市場應靠近交通主干道出入口。目前公路仍是農產品批發市場供、配貨的主要貨運方式,盡可能臨近高等級公路出入口,滿足快速物流的需要。
4.2農貿市場規劃布局
(1)市場服務半徑及服務人口
目前有關農貿市場的建設標準主要是地方規范,《晉城市人民政府鮮活農產品批發及零售菜市場管理辦法》中要求新建市場的建筑面積要在600㎡以上,服務人口1萬人。一萬服務人口與《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小區規模相對應,結合晉城市已經編制的相關規劃,可以確定服務半徑為500米左右。考慮到不同居住小區的容積率有差異,服務人口約為1~2萬人。
(2)市場規模
市場規模的確實需要具體的指標。根據以上要求,確定晉城市中心城區新建農貿市場的規模按照建筑面積60㎡/千人,占地面積100㎡/千人的指標進行確定。
(3)市場建設形式
農貿市場一般獨立占地,但在已建成住宅區內,用地往往難以滿足需要,因此可采用獨立式室內市場(在獨立用地內建設的室內市場)和連體式室內市場(與其他建筑結合而建的室內市場)兩種類型。
建設過程中,可根據地塊及周邊的具體情況確定市場的建設形式,但在層數、高度、造型、色彩以及與其他用地、建筑的關系上,須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
5農產品市場建設引導與政策建議
農貿市場屬于微利行業,既需要保證業主一定的收益,又不能因為租金等成本過高而增加老百姓的負擔,還面臨超市和馬路市場的競爭。缺乏相關政策保障條件下,農貿市場難以生存。因此,重視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與管理是解決目前農貿市場存在問題的首要條件。
(1)強化批發市場監督管理
農產品批發市場在流通中保持穩定是農產品市場正常運行的保障。通過信息平臺實時掌握市場的供需狀況和價格水平,針對各種突發危機,建立預警和應急機制。嚴格農產品批發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從源頭保障農產品的安全性。規范市場收費行為,非常時期通過財政補貼等形式對農產品價格進行有效調控,穩定市場運行。
(2)保證農貿市場用地
農貿市場屬于商業用地,不具備競爭優勢,很容易被其他商業形態所替代。需要明確規定,新建及改建居民區必須配建農貿市場,規劃部門在項目審批時明確市場位置和面積。
(3)保障市場功能不變
目前政府財政不能作為市場建設主體的全額負擔,但可以按照政府主導的原則規劃建設,以確保市場功能不變。按照市場運作的原則經營管理,通過招投標等方式確定經營主體。
(4)制定市場建設規范
現狀市場建設標準低,需要制定詳細規范,對環境衛生以及各種設施條件提出要求,也便于統一管理。
每個農貿市場按照經營攤位一定的比例,提供給自產自銷初級農產品的經營者。調查發現,多數市民對本地蔬菜情有獨鐘,即使價格略高于市場同樣產品。提供本地蔬菜銷售的平臺,滿足市場需求的同時也提高了本地蔬菜的市場比重,對晉城市這樣以外調蔬菜為主的銷售市場尤為重要。
鮮活農產品從生產到流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相對于其他項目,這項規劃的編制還不成熟,項目組在規劃過程中遇到過多次難題,比如市場布局標準的制定,看似簡單的結果經歷了反復的討論與溝通。本文結合晉城市的規劃,對城市鮮活農產品市場的規劃方法進行梳理,希望能夠為此類規劃提供借鑒。
[1]董曉霞,畢翔,胡定寰.中國城市農產品零售市場變遷及其對農戶的影響[J].農村經濟,2006,(2):87-90.
[2]羅艷,王青.基于供應鏈的網絡菜市場形成機理研究[J].廣州農業科學,2011,(18):165-167.
[3]何瑞彪.長沙市農貿市場規劃布局研究[D].長沙:湖南大學,2006.
[4]新華網.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EB/OL]. .cn/g/20111008/185810584330.shtml,2011-11-08.
[5]冉磊,張旭.淺談農貿市場規劃的原則——以保定市農貿市場規劃為例[J].小城鎮建設,2007,(8):37-40.
2沂堂農貿商場規劃建設現狀分析
2.1沂堂農貿商場概況沂堂農貿商場所在鎮義堂鎮,下轄35個村,鎮域總人口10.1萬人,鎮轄區范圍內有固定建材市場、農貿市場5處,市場面積130萬m2。沂堂農貿商場位于山東臨沂市蘭山區義堂鎮大義堂村雙嶺路東段南側,商場占地1.67hm2,其中的經營范圍包括成衣、熟食、面食、糧油、蓄禽水產。該農貿商場有著良好的區域位置,其北側的雙嶺路是義堂鎮的重要對外至區市的道路,同時義堂鎮是臨沂市區重要的西門戶,商場所在地周邊地勢平坦,土壤肥沃,物產豐富,有著發展農貿批發與零售的優越條件。因此對該商場進行研究分析,以提升其規劃建設,增進其發展的硬實力,提升競爭實力,拓展其發展前景有著現實性意義。
2.2沂堂農貿商場規劃建設現狀通過實地的調查走訪發現現狀的沂堂農貿商場在規劃建設中存在一些顯著的現象與問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規劃建設、環境衛生、經營與建設管理。首先沂堂的規劃建設存在諸多不符規范導致的使用不便問題。商場外部的交通環境較差,表現在停車場地的設置與管理,商場周邊車輛隨意停放,人與車流交織在一起,交通秩序混亂。商場內部功能布局相對混亂,尤其是熟食部分與成衣部分交錯布置在一起,造成人流穿插,影響購物環境。沂堂商場的建筑以廠棚為主,沒有嚴格的建筑質量標準,這種形式的建設冬季不利于保溫取暖,夏季不利于通風乘涼,室內購物環境相對較差。其次,沂堂商場的環境衛生條件較差。其外部由于排水設施老化,部分地段采用了明渠排水,有些地面鋪裝損壞導致積水,惡化了其外部的環境衛生條件;內部的水電與排水設施不齊全,沒有取暖設施,內部的各種線路暴露在外,整個室內的環境給人一種粗糙感,很難營造出令人舒服甚至愉悅的購物環境。與目前與日俱升的超市購物環境相比存在著很大差距,盡管農貿市場與一般意義上的超市存在著根本的不同,從資金與操作的層面看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提升為超市的建設標準,但根據其自身的特殊性,進行與當前城鎮建設水平和大部分消費者潛在的消費需求相適應的改造建設是當前的迫切需要;從另一方面講也能夠提升其競爭實力,拓寬其發展前景。再次,沂堂農貿商場缺少統一規范化的經營管理體系。經調查發現,沂堂農貿商場的產權歸義堂鎮政府,經營管理主體是工商部門,環境衛生基本無人管理,城管部門只負責市場秩序的維護,這種無序與主體的缺乏,給監管部門也帶來了一定的困難。超市相對農貿市場是一種較成熟的大宗消費實體,其在管理上主體明確,管理模式成熟。成熟的管理模式和明確的管理主體隊與農貿商場同樣存在著很大的必要性。
2.3沂堂農貿商場規劃建設存在問題分析沂堂農貿商場存在以上問題現象,并不是短時間內產生的,它的問題也并不僅僅存在于這一個案例上,在國內眾多的農貿市場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著上述的這些問題,針對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需要進行針對性的分析認識,以更好的解決問題,優化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為居民提供良好的日常基本的消費環境。
3鄉鎮農貿商場規劃建設優化建議
首先針對農貿商場的規劃建設需要進行改造提升。針對農貿商場的外部環境進行改善,包括交通、排水等基礎設施方面的改進。由于商場使用有著一定的時段,高峰時段人流擁擠,合理的組織其外部交通存在著一定的必要性,一方面要將出入口設置在主要的人流方向,并結合周邊道路等級進行設置;另一方面要布置合理規模的停車設施,包括小汽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的停放場地,具體規模根據農貿市場使用人群的規模來合理確定,同時可以參照地方的農貿市場建設管理條例設置。農貿商場外部的鋪裝和排水直接影響著其外部的環境衛生狀況,對于需要改造的農貿商場要結合其周邊用地的豎向進行排水設施的改造,盡量采用暗渠或者管道排水,避免明溝帶來的氣味影響商場環境。對于農貿市場的內部要注意三個方面:合理布局功能,組織交通流線,改善環境衛生狀況。內部進行功能布局應盡量將相同或相似的功能組織在一起,形成不同功能模塊間的大類分區,小類集聚的特點,避免生鮮區與環境衛生要求較高的成衣區交叉布局。市場內部交通流線的組織和功能布局是相輔相成的,同時需要結合出入口進行組織,在主要地方布置一定的休息集散場地,避免人流過度熙攘而沒有緩沖空間進行調節。集貿市場內部的環境衛生狀況直接決定著其購物環境的舒適性,對提高農貿市場的營業額存在著間接的推動效應,一方面應該布置一定數量的環衛設施和公共衛生間,另一方面應該有著相應的衛生管理措施同步進行,雇傭一定的環衛人員維持市場內的環境衛生。這三個方面的改進將能夠極大的改善農貿市場內部的購物環境。其次是農貿市場的建筑質量的規范化。
據調查發現現有的大部分農貿市場的建筑質量存在多方面的隱患與不足。沂堂農貿商場同樣存在著建筑質量方面的問題,首先是建筑空間尺度的規范化,沂堂商場現狀建筑進深以6m為主,在使用中存在儲存貨物與店面銷售共用擁擠的現象,參考規范,將其進深拓寬至8m以提供足夠的使用空間,使得購物空間有了很大的提升。其次要突出改善其消防防疏散條件,現狀商場流線交叉,不利于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使用,通過調整功能分區使其流線明確;建筑施工質量也需要根據當地情況逐步提高,盡量達到冬夏兩季能夠舒適購物;同時建筑內部的管線、電路和水管能設備也要提高使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這些都是建筑安全的基本要求。再次加強農貿市場的監督與管理。農貿市場產權和經營權不明晰的現狀亟需改善,首先要明確這兩項權利主體,與此同時應該結合靈活化的原則,實現產權的多樣化,鼓勵各種投資主體興辦農貿市場,但是在根本的管理上應該由工商部門進行統一的監管。集市的管理要具體責任落實到具體職位和人員,加強市場日常管理,健全環境衛生、消防和物業管理的制度系統,加強入市產品的質量監督,監管人員針對集市中存在的違法和不規范行為嚴加防范與治理。另外,相應的經貿、規劃、衛生、農業、質監、城管、交警、市場業主等部門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本范圍內的工作,實現全方位的集貿市場管理。
城市是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也是對外展示形象的“窗口”和“名片”,深入開展“三城同創”活動,是持續提升競爭力的有效載體和務實舉措。加強縣城區集貿市場的規劃、建設、管理,徹底整治集貿市場的“臟、亂、差”現象,努力打造“合理規劃、環境整潔、井然有序、安全消費”的市場秩序是我們的職責。為此,我們加強了整治規劃的制定,對每個市場都進行了分析研究,落實詳規,明確了治理的重點,通過上下聯動,集中力量、集中時間的整治行動,使城區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秩序明顯改觀,市場設施進一步提檔升級,為人民群眾營造一個環境整潔、交易有序、消費安全、規范的購物環境。
二、突出重點、攻堅克難,切實加強集貿市場的整治
此次整治,按照“三城同創”的要求,堅持疏堵結合、便民利民的原則,加快推進縣城區集貿市場建設。通過專項整治和設施改造,合理設置臨時市場,加強綜合管理,引攤進場,杜絕亂擺攤點、跨門經營、占道經商等問題的出現。使縣城區集貿市場達到內外環境美化,服務功能齊全,區域布局合理,硬件設施完善,市場管理規范,交易秩序井然,食品質量安全的要求。
(一)到目前為止我局完成了楊家灣農貿市場、土地堂溝農貿市場、疾控中心臨時蔬菜市場、高速公路出口水果臨時市場的施工圖設計工作,2015年4月完成了疾控中心臨時蔬菜市場修建及搬遷工作,規范了疾控中心周邊交易秩序問題,環境衛生得到較大改善。2015年6月啟動了土地堂溝農貿市場擴建工作,完成原繭站的拆除,正著手大棚的搭建。楊家灣農貿市場計劃平整硬化市場周邊空地860平米,搭建鋼架大棚,建設固定攤位84個,完善照明設施及市場內功能分區,相關協調工作正在進行。
(二)集中力量整治藍靈廣場外臨時蔬菜批發市場。七月以來我們聯合工商局、城管局、交警大隊等單位集中力量對藍靈廣場外臨時蔬菜批發市場進行了整頓規范,將此臨時市場規范到烽火村經營,集中整治取得了較好成效。
(三)加大城區再生資源回收站點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對32家站點進行規范整頓,統一標識標牌,并對在主街道上的10戶再生資源回收站點要求“退出主街,引入背街”。
三、存在的問題及主要原因
(一)楊家灣農貿市場完成了施工圖紙的設計,但由于旁邊空地土地屬個人,縣上領導、商務局多次與業主溝通,協商土地相關事宜,但一直未能與業主達成用地協議,致使擴建工作推進緩慢。
(二)土地堂溝農貿市場擴建工程于2015年6月啟動,
現已完成在地基平整、立柱搭建工作,但由于周邊居民以影響采光為由,不讓施工,致使該工程處于停工狀態。
(三)高速公路出口處臨時水果攤區因土地問題暫不能建設。
四、下步工作打算
第一條 為了規范農貿市場監督管理,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市場開辦者、管理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開辦經營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成立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協調機構,負責對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監督管理進行組織領導、綜合協調。
各地、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行業組織等可以根據需要設立農貿市場發展基金,促進農貿市場的規范管理和健康發展。
第四條 農貿市場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不得實施不正當競爭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農貿市場經營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單位(以下簡稱農貿市場管理者)和農貿市場入場經營者(以下簡稱場內經營者)可以依法成立行業組織。行業組織應當建立行業自律和協調機制,促進行業誠信經營。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農貿市場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對農貿市場及場內經營者進行商事登記和監督管理,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參與論證、編制農貿市場網點建設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及相關項目的驗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依據農貿市場的規模和管理現狀等實際情況,在有固定設施的農貿市場設置專門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制定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和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負責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及項目驗收;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
第八條 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畜禽屠宰、農貿市場內畜禽交易等與動物防疫有關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 林業、水產等行政管理部門分別依法負責農貿市場內與陸生、水生野生動植物有關的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十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農貿市場內食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負責農貿市場內的治安管理,并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可根據需要在大、中型農貿市場設置民警室。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農貿市場內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
農貿市場應建立由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管理者和場內經營者組成的治安保衛組織,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做好農貿市場的治安保衛工作。
第十二條 規劃、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權,配合商務行政管理部門編制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建筑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并按規定進行審核和竣工驗收備案。
第十三條 城市管理部門負責農貿市場外的亂搭建、亂擺賣、亂張貼等行為以及農貿市場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督促、指導農貿市場開辦者開展健康教育宣傳、病媒生物防制,依法對不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責任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貿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計量器具和計量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場內經營者銷售產品明碼標價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與編制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督促、協調或實施農貿市場新建、改(擴)建;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管理者履行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各項責任,推進市場文明建設,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第三章 規劃建設
第十八條 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會同規劃、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工商等管理部門及街道辦事處組織編制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編制本轄區的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農貿市場專項規劃須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第十九條 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等應當根據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制定轄區內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實施方案,經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組織實施。
制定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實施方案,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和農貿市場建設標準;
(二)農貿市場的選址和規模應當與服務區域居住人口、服務半徑相適應;
(三)農貿市場配置應當方便群眾生活,滿足群眾需求;
(四)農貿市場布局應當與其他社區商業服務設施相協調,與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相適應。
第二十條 農貿市場建設應當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批農貿市場(含基建工程項目配套建設的農貿市場)總平面圖時,應當明確農貿市場建筑規模、建筑位置及相關配套設施;屬于房產開發項目或舊城改造項目配套建設農貿市場的,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或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農貿市場建設要求納入房產開發項目或舊城改造項目規劃設計條件。
規劃、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應當征求工商、商務、城市管理等部門以及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使用政府資金新建、改(擴)建農貿市場的,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應當與農貿市場開辦者簽訂資金使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農貿市場的建設標準、使用期限、管理責任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二十二條 農貿市場新建、改(擴)建完成后,市場開辦者應當依法申請項目竣工驗收,經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對農貿市場進行規劃條件核實時,應當會同工商、商務、城市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以及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共同核查農貿市場是否按照規劃條件、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和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進行建設。農貿市場未按照規劃條件、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或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進行建設的,規劃、商務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權,分別依法責令農貿市場開辦者立即整改。農貿市場整改完畢,經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三條 農貿市場用地、建筑物(構筑物)不得拆零轉讓,不得擅自更改用途。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的農貿市場,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要求但不符合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的,應當進行重建、改(擴)建。
重建或改(擴)建的農貿市場,其經營生鮮農產品的面積不得小于重建、改(擴)建前的面積。
第二十五條 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要求的農貿市場不得擅自拆除或改變用途。
第二十六條 原則上不得設置臨時農貿市場。確需設置臨時農貿市場的,由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工商、國土、規劃、城市管理等管理部門論證通過后,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設置。
臨時農貿市場設置期限不得超過兩年,設置期滿后依法拆除。
第四章 市場開辦
第二十七條 鼓勵自然人、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境外投資者投資新建、改(擴)建農貿市場。
第二十八條 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及國家有關建筑技術規范;
(二)具備與農貿市場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地、設施、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九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根據農貿市場布局設計圖設立檔鋪,對場內商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科學合理地劃行歸市。
以零售為主的農貿市場,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設立農副產品自產自銷區。
第三十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加強農貿市場設施設備維護,每年從攤位租賃服務費收入中提取一定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用于市場內攤檔、道路、通風采光、消防、安保、給排水、用電、衛生、停車等設施設備的維護更新。
第三十一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因自身原因需要終止農貿市場經營或關閉農貿市場的,應當提前三個月向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該書面報告后的10個工作日內會同工商、規劃、國土、城鄉建設等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論證。
經論證該區域確需設立并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可以采取協議收購、產權置換、租賃等方式,將該農貿市場交由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確定的農貿市場管理者經營管理;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與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管理者無法達成農貿市場收購、產權置換或租賃協議的,按照程序終止該農貿市場經營或予以關閉。
第五章 市場管理和經營
第三十二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設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農貿市場管理者,對農貿市場進行管理和提供有關服務。
農貿市場開辦者與農貿市場管理者應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對農貿市場管理者退出管理情形進行約定。
第三十三條 農貿市場管理者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食品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并執行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查驗并留存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相關文件的食用農產品,須經檢驗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場銷售;配備快速檢測設備,每天抽查場內食用農產品,及時公布快檢結果;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其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其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二)動物及動物產品的防疫職責。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未隨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不得進入市場;制止場內活畜、活禽交易及畜禽屠宰。
(三)公示職責。設置公示欄,公布服務項目、攤位租賃服務費收費標準、市場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等依法依規應當公示的信息。
(四)市容環境衛生職責。保持市場內通道暢通,制止場內出店(攤)占道經營行為;制止隨意擺攤設點。根據市場垃圾量設置密閉式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市場環境衛生整潔和容貌美觀,確保無亂擺賣、亂刻畫、亂張貼、亂懸掛、亂搭建行為;認真履行門前四包職責;市場公廁安排專人管理并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五)計量監督職責。配備專(兼)職計量管理人員,對經常使用的屬于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并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指定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做好強制檢定工作;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符合要求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投訴受理點,公布投訴電話,接受消費者投訴并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處理。
(六)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職責。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開展病媒生物滅殺活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場內病媒生物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七)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法律、法規、規章禁止銷售的商品(產品);制止欺行霸市等擾亂農貿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八)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對農貿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四條 農貿市場管理者應當與場內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以及場內經營者應當承擔的食品安全、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公平交易等責任。
第三十五條 農貿市場管理者除向場內經營者收取市場攤位租賃服務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代收水電費、垃圾處理費等費用的,應當嚴格按照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更改收費標準。
第三十六條 場內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需要辦理衛生等其他經營許可手續的,還應當辦理相應的經營許可證件,并按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在指定區域亮證亮照經營。農民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除外。
場內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轉讓、出租、出借營業執照或或其他行政許可證件,不得擅自更改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
第三十七條 場內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場地租賃和經營管理協議的約定,在指定地點經營,服從管理,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
(二)經營活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不得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
(三)對銷售的農副產品或提供的服務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串通操縱農副產品價格;
(四)遵守國家計量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不得短斤少兩;
(五)不得銷售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產品);不得進行活畜、活禽交易及畜禽屠宰;
(六)消費者要求其提供購物憑證的,應當依法予以提供;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其他規定。
第三十八條 場內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根據其經營品種及規模,依法配備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持經營場所整潔衛生;應當依法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保障食品安全。銷售畜禽產品的,應當提供檢疫證明;銷售豬肉產品的,除提供檢疫證明外,還應提供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 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協調機構負責對農貿市場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市人民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
第四十條 農貿市場管理者應當依據其與市場開辦者、場內經營者簽訂的協議進行管理,直至協議解除。農貿市場管理者不能全面履行服務管理職責的,農貿市場開辦者可以依據協議對其進行處理。
第四十一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管理者、場內經營者的違法及受表彰信息錄入市場主體或個人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違法行為,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 在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的農貿市場,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農貿市場開辦者未對場內商品劃行歸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農貿市場開辦者擅自終止農貿市場經營或關閉農貿市場的,由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農貿市場開辦者未設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農貿市場管理者對農貿市場進行服務管理的,或者已設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農貿市場管理者但未簽訂協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視情節輕重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農貿市場管理者未按規定抽查場內食用農產品質量或未及時公布快檢結果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農貿市場管理者未制止場內活畜、活禽交易及畜禽屠宰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農貿市場管理者未履行公示職責的,由有管轄權的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兩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農貿市場管理者未履行市容環境衛生職責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責令其采取補救措施,可處以警告、五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六)項規定,農貿市場管理者未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責任,病媒生物密度超過國家標準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采取補救措施,可處以警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五)項規定,場內經營者從事活畜、活禽交易或畜禽屠宰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 因農貿市場開辦者或農貿市場管理者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農貿市場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整頓,給場內經營者造成損失的,場內經營者可依法要求該農貿市場開辦者或農貿市場管理者給予賠償。
第五十條 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授權其他有關部門行使,事業組織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接受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委托具體實施。
第五十一條 侮辱、阻撓或毆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農貿市場監督管理職責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負責農貿市場監督管理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農貿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存在其他違法行為的,對負有責任的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紀依規予以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農貿市場,指由開辦者提供固定場地、設施,經營者進場進行集中和公開零售交易農副產品,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交易場所。
農貿市場開辦者,指依法從事農貿市場投資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中圖分類號:F3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6)05-0039-02
一、濮陽市農貿市場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思想認識站位不高
對農貿市場的公益性認識不夠,過分強調市場建設的市場化、社會化和多元化,沒有把農貿市場當成政府必須提供的公共服務產品來做。有的認為搞農貿市場和其他市場一樣,是市場行為,任其自然發展;有的認為農貿市場生意紅火,利潤空間很大,資本逐利性大,社會投入積極性高,政府無需投入;有的把抓農貿市場建設作為權宜之計,“創建或迎檢”來了抓一陣,加大投入,急抓現用,沒有長抓不懈的思想,沒有研究出臺引導農貿市場建設的政策支持體系。所有這些認識誤區,導致政府在農貿市場建設發展中主導性不夠、話語權不多、指揮棒不靈等現象。使濮陽市城市建設與發展形成重“城”輕“市”,有“城”無“市”,城市功能嚴重缺失的局面。
(二)市場空間布局不合理
由于濮陽市城區農貿市場大多建設于上世紀80年代,當時的布局規劃和建設標準已遠遠不能適應當前的發展形勢。農貿市場基本分布于在建成區,新區以及城鄉結合部較少,市場與人口密度不相配套、分布不均衡。且大部分居民小區沒有按照要求建設配套農貿市場,存在城市發展快,農貿市場布點規劃缺失的問題。例如,中原路貫穿濮陽城區,但沿線僅有一個美景小區農貿市場,且規模過小。這就造成了市民買菜難、菜農賣菜難,馬路市場治理又屢禁不止的尷尬局面。目前城區農貿市場建設多數屬于自發而建,至今沒有專業規劃,空間布局嚴重失調,已無法滿足快速增長的城區人口生活需要。
(三)市場單體建設標準低
一是規模較小。目前濮陽市只有王助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金三角蔬菜批發市場兩個市場,基本屬于規模以上農貿市場,其他大多數農貿市場經營面積不足1000平方米,攤位數不足五十個,普遍存在輻射能力弱、供給能力不足的問題。二是配套設施不完善。很多農貿市場缺少必要的垃圾處理、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沒有配備必需的檢測設備,導致農貿市場環境堪憂,食品衛生安全也難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硬件簡陋、軟件落后。硬件方面,大多市場是半封閉大棚結構、水泥地面,有的甚至是簡陋的土臺子、水泥墩;軟件方面,主辦單位片面地追求眼前經濟利益,對市場長期發展缺乏理性的判斷與分析,對市場設施提升滿足于簡單的修修補補,不愿意投入資金,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現狀。
(四)市場管理措施不到位
雖然工商、城管、質監等多個部門都對農貿市場實施監管,但“多龍治水”并沒有治好水,沒有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市場發展中心受職能制約,對市場主辦單位既沒有行政約束手段,也沒有獎補激勵措施,所能做的也僅僅是行業指導和服務。從市場管理的內部環境來講,沒有專業的管理團隊,部分村辦市場和自辦的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只負責收取租金,提供攤位、水電、清掃場地等簡單服務,環境“臟、亂、差”現象嚴重。多年來,農貿市場之所以成為城區居民關注的熱點,政府多次創建、迎檢的工作難點,主要問題:一是農貿市場管理無主管部門。多年來多頭管理,形成日常管理“互相扯皮”,創建迎檢特殊時段“男女老少一轟而上”,過了時段就“放羊”,市場建設管理一直無人問津。二是農貿市場建設管理無統一管理標準和明確的管理主體,絕大部分市場處于個人承包,只收費不維護、只收費不管理的混亂狀態。
二、推進濮陽市農貿市場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借鑒鄭州、安陽、濟源等地成功經驗,結合濮陽市實際,市場發展中心對濮陽市城區農貿市場建設與發展進行了一些思考,總的考慮是:按照“民生公益性、政府主導性、工作統籌性、管理規范性”的思路,進一步加大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力度,推進濮陽市城區農貿市場發展再上一個新臺階,努力為完善城市功能、推進城市建設和城市轉型跨越提供支撐和服務。當前重點應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堅持規劃引領,優化農貿市場發展布局
按照“統籌規劃、協調配套、統一標準、嚴格執行”的原則,科學制定農貿市場中、遠期發展專項規劃及詳細建設規劃,構建以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為依托、以中心城區農貿市場為骨干、以社區農貿市場為主體、以便民菜點為補充的農貿市場建設規劃體系。“統籌規劃”,就是統一編制市城區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根據專項規劃要求,編制各個農貿市場詳細建設規劃,形成圖標化、網絡化、精細化規劃體系,使農貿市場建設有規可依。“協調配套”,就是農貿市場規劃應與區域人口狀況、地域范圍相適應,方便居民生活;與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相適應,逐步向標準化、超市化、連鎖化經營發展;與周邊市容環境相協調,提升城市品位;與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相銜接,保持城市規劃體系的完整性。“統一標準”,就是參照國家商務部《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的標準,結合濮陽市實際,制定農貿市場建設和管理標準。按照就近服務的原則,以社區或居住小區為基本單元,一般1萬人規劃建設一個菜市場,服務半徑為800-1000米。菜市場面積按服務區域內每千人120-150平方米設計,一般控制在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規模以內,“超市型”農貿市場其經營農副產品的面積不得少于建設面積的70%。同時,根據需要配建停車場。“嚴格執行”,就是農貿市場專項規劃一旦確定,不得改變其用途和挪做他用,采取由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與農貿市場產權人、開辦者簽訂《農貿市場用途不予改變合同》等措施,確保規劃不折不扣執行到位。
(二)推進改造升級,拓展農貿市場服務功能
1.科學制定方案。按照“先易后難、分期分批”的原則,制定出臺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實施方案,切實做到“三個明確”:即明確工作目標,力爭2-3年內完成現有農貿市場改造任務;新建小區專項規劃有農貿市場布點要求的,必須納入小區配套公建項目,與小區同步建設。明確工作職責,明確一個單位牽頭組織實施改造工程,擬定農貿市場改造標準,制定驗收辦法和考核標準,并組織驗收。明確工作要求,把區級政府作為市場建設改造工作的責任主體,由市政府與其簽訂工作責任狀,嚴格獎懲兌現。
2.嚴格建設標準。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設計、統一監理、統一驗收“五統一”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對農貿市場的規劃選址、場內經營設施、附屬設施等方面做出具體要求,并邀請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施工圖紙進行審核。另一方面,按照施工圖紙要求,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精心組織實施,逐一進行驗收,并將驗收結果作為財政補貼資金撥付的依據。
3.強化政策支持。一方面,政府設立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配套建設。另一方面,簡化手續,在報建、辦證等辦理各種手續方面開辟綠色通道,減免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市本級費用,對城區符合專項規劃的新建農貿市場,土地出讓金實行先征繳、再補助,補助資金作為政府資產入股,切實增強政府“有形之手”對農貿市場的掌控力。同時,鼓勵各類投資主體依法參與農貿市場建設,不斷拓展農貿市場建設發展新途徑。
(三)理順管理體制,積極構建長效管理機制
1.綜合管理。成立由市長任組長,財政、城管、工商、規劃、國土、住建、市場發展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農貿市場改造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發展中心,具體負責農貿市場的改造、建設、管理的綜合協調、檢查驗收和考核評比等工作。同時,根據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將農貿市場改造建設管理的職責任務落實到各個部門,明確各部門農貿市場管理責任。
2.明確產權。農貿市場改造建設管理工作推進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市場的產權不屬于政府,導致政府的“指揮棒”不靈。對現有的大中型農貿市場,可采取政府出資逐年回購、回租的方式,收回農貿市場的所有權,體現農貿市場的公益性;對新建小區的農貿市場,政府通過減讓土地出讓金等途徑,獲得所有權;對政府出資回購、回租及新建的標準化農貿市場,其經營權委托給市市場發展中心統一管理,以增強公益市場的支撐力;對產權無法回收或回租的民辦農貿市場,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誰管理”的原則,明確市場投資和經營業主為市場管理第一責任人,接受全市統一管理。
3.維護秩序。由規劃部門盡快編制出臺濮陽市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為濮陽市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工作打好基礎;財政部門負責改造補貼資金籌措,為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工作提供經濟杠桿;工商部門加強對農貿市場交易行為和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城管部門應加強馬路市場的監管,切實解決好馬路市場劃行歸市問題,管好農貿市場外部經營環境;市市場發展中心指導、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完善設施、健全管理制度,實現規范運行;衛生、農業、食品監督及各城區政府、社區及相關職能部門,應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堅持全市“一盤棋”,積極參與農貿市場的管理和服務,協同做好農貿市場管理工作。
(四)加強流通建設,推動農貿市場業態創新
積極搶抓國家加大農副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機遇,以農副產品流通組織化、一體化和現代化建設為重點,著力推動農貿市場業態創新。“組織化”就是積極推動農貿市場與農副產品生產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進行產銷對接,探索建立直供直銷、訂單提貨、凈菜銷售等模式,解決農產品流通經營規模小、環節多、成本高、損耗大的問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體化”就是支持農副產品流通骨干企業、批發市場加強產地預選分級、加工配送、包裝倉儲、冷鏈運輸、檢驗檢測等設施建設,發展農副產品生產、收購、加工、存貯、配送一體化經營服務,為農貿市場提供豐富、實惠、可靠、安全的產品來源。“現代化”就是建立市場產品交易追溯監管系統,逐步實現農副產品流通的全索證、全備案、全程追溯管理,推進農貿市場管理信息化、標準化、現代化管理水平。
鎮標準化菜市場改建項目實施方案
標準化農貿市場建設是市委、市政府
2011
年城市提質的重要內容。為確保我鎮
2011
年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
、
高度重視
加強領導
為確保我鎮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工作有序開展,鎮政府成立以鎮長李謙為組長的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任組長,小組成員由財政、企業、土地、城建、規劃、整治及項目所在村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城建辦。
二
、
科學組織
有序推進
根據鎮市、區政府標準化農貿市場建設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我鎮確定將鎮政府東側老農貿市場進行改造,市場將新建大跨度、大空間鋼架大棚交易廳
平方,完善排水、衛生、照明等配套設施。項目投資
萬元,上級財政資金
萬元,自籌
萬元。
(一)
2011
年
7
月
1
日前,主要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
1
、積極籌措改造資金,確保工程穩步進行。根據市政府的“標準化菜市場建設實施意見”擬改造棚架市場面積為
3300
平方米,市配套資金
20
萬,區配套資金
10
萬。共計
30
萬元。相應鎮級財政按一定標準配套解決工程建設所需的建設、設計、監理資金。不足部分采取招商形式,引進合作伙伴,由其投資。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的原則,投資方獲得一定年限的市場經營權。(市場經營方式及經營年限由投資方提出意見經鎮政府同意后確定)
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方案范文二
根據年區委、區政府為民興辦實事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加快標準化菜市場、便民菜店建設進程,構建核心城區都市化“菜籃子”體系,為了使我區標準化菜市場和便民菜店建設工作順利推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小市場、大民生”的服務宗旨,堅持政府引導、合理布局、市場運作、規范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快建設標準化菜市場建設、便民菜店進程,構建商品優質、價格優惠、服務優良的“菜籃子”便民服務體系。
二、目標任務
新建標準化菜市場10個、新建便民菜店50個。
三、主要工作
1.標準化菜市場:以企業為市場建設、經營和管理主體的市場項目,由區政府以獎代補給予扶持;以街道為建設、經營和管理主體或街道與企業合作建設管理的市場項目,由區政府扶持資金作為市場建設資金入股,街道和區商務局按比例共同持有。區商務局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化菜市場建設規范和標準,在轄區內尋找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上的空閑場地或商鋪房屋,原則是在現有標準化菜市場服務半徑500米范圍以外選址,科學規劃,合理選址,通過建設鋼架結構封閉市場、提升改造原有半封閉菜市場、租賃沿街房屋鋪面開辦市場等方式,推進標準化菜市場建設工作。同時,探索政府全額投資建設,委托資質企業經營管理的新模式,力爭建設2至3個政府投資產權國有的標準化菜市場。
2.便民菜店:采取“三加”的工作機制,即:商務、財政部門(負責建設工程及建設資金的監管工作)﹢街道、社區(負責建設場地的選址協調工作)+配送企業(負責建設投資及經營管理工作),以蔬菜配送企業為主體,政府以獎代補主給予扶持,通過直營方式建設便民菜店,便民菜店面積在30至100平方米,經營的蔬菜品種不少于15種,由商務部門統一店面設計標識,店內陳列美觀,明碼標價,制度健全,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并符合消防、衛生、質量、計量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探索活動型便民菜店和便民蔬菜流動車,力爭建設20個以上的活動型便民菜店和便民蔬菜流動車。
四、資金扶持
1.標準化菜市場建設資金主要依靠企業、單位籌集資金,進行建設,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各級政府給予適當的資金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扶持。根據建設面積和投資規模予以每個標準化菜市場給予資金扶持,扶持資金不超過市場建設總投資的50%。
2.便民菜店建設資金由蔬菜配送企業籌集投資并受益,商務部門根據菜店的建設面積及規模,予以3至5萬元扶持資金。
五、責任分工
1.選址:由區商務局牽頭組織,24個街道配合。按照全市標準化菜市場規劃要求和便民菜店布局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對轄區內的空閑場地和空閑房屋進行排摸,積極尋找選擇標準化菜市場、便民菜店以及配送中心的建設用地。
2.審批:由區商務局牽頭負責,區發改局、區執法局、區建設局、國土分局配合。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開通標準化菜市場、便民菜店建設審批“綠色通道”,對標準化菜市場建設項目從簡從速進行立項建設審批。
3.建設:由區商務局牽頭負責,投資建設方具體實施。按照質量優先、標準統一、結合實際、各具特色的要求,加快推進標準化菜市場、便民菜店及配送中心的建設進程。
4.扶持:由區商務局和區財政局負責。進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區財政拿出標準化菜市場、便民菜店建設專項資金2000萬元,采取以獎代補和全額投資相結合和的方式,給予項目建設建設開辦方資金扶持,用于市場項目建設,建立對市場和便民菜店的長效獎勵扶持機制。
5.監管:由區商務局牽頭負責,區物價局、區食藥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配合。制定出臺標準化菜市場經營管理辦法,成立商務專門執法機構,對標準化菜市場的經營秩序、商品質量、食品安全、環境衛生、收費項目、商品價格、服務質量等進行全方位監管。
6.宣傳:由區委宣傳部和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標準化菜市場建設開辦方、配送企業和經營戶,通過新聞報道、現場觀摩、宣傳資料、促銷活動、上門服務等多種形式,在全區開展有聲有勢的標準化菜市場、便民菜店宣傳活動。
7.驗收:由區商務局、財政局、審計局聯合按照標準化菜市場、便民菜店建設標準和要求,對市場、菜店項目的工程、投資、財務等方面進行審核驗收,對位通過審核驗收的市場、菜店項目,要求建設企業限期整改完善,對復審仍未通過的市場、菜店項目不予資金扶持。
六、實施步驟
1.年3月底完成標準化菜市場建設資質審核工作,4月底前完成各標準化菜市場建設設計方案,同期開工建設,于年12月全部建設完工。
2.便民菜店建設以半年為建設時間界限,年6月建成20個便民菜店,12月底完成30個便民菜店。
七、組織機構
成立標準化菜市場、便民菜店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李世祥任組長,區委辦、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執法局、區農水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物價局、區審計局、區食藥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國土分局和24個街道辦事處的行政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商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商務局局長魏世科兼任。具體負責標準化菜市場、便民菜店建設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
八、保障措施
1.落實目標責任。專人負責市場、便民菜店建設進度,隨時掌握項目的工程進度。
2.加強督促檢查。由商務局對項目開工、工程進度等建設進展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指導,幫助項目實施單位解決工程建設中困難和問題,確保工程如期完工。
3.強化管理機制。加強與街道聯系,將菜市場、便民菜店建設納入目標考核內容。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積極爭取省、市建設扶持資金;同時加大區級建設扶持資金的投入,有效推進標準化菜市場和便民菜店建設。
5.引入多渠道投資。重視社會力量,拓展投資渠道,促進項目建設。
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方案范文三
近年來,我市農貿市場建設已取得長足進展,基本形成了專業與綜合、批發與零售相配套的農貿市場體系,在促進全市商貿流通基地建設、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滿足城鄉居民消費需求、文秘114網安置勞動力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農貿市場建設工作中缺乏規劃、無序建設、硬件設施差、設施不配套、市場要件不足、以路為市、占道經營等問題依然突出。為加快農貿市場改造步伐,促進我市經濟發展和市場繁榮,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對中心城區及縣城城區內現有的農貿市場,采取改造、新建和拆遷等方式逐步治理,徹底取消城區內的大集和占道經營,定點規范攤點群、早夜市,盡快改造完善鄉鎮首集,進一步提高全市農貿市場檔次,完善市場功能,建立與菏澤商貿流通基地和城市化發展管理水平相適應的市場框架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與城市規劃、建設相結合。
農貿市場改造應符合城市總體建設規劃,符合市場設置的總體要求,立足實際,著眼發展,設施配套,與城市化建設水平相適應。(二)先易后難,分步實施。對中心城區及縣城城區內的天天市場,先改造產權明晰的,后改造產權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場,后改造其他市場。對各鄉鎮首集,先改造中心鄉鎮的市場,后改造邊遠鄉鎮的市場。(三)社會投資與政府扶持相結合。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改造市場,堅持“誰投資、誰受益,誰開辦、誰服務”的原則。政府在市場用地、稅費等方面予以扶持。鄉鎮首集改造以財政投入為主,社會投入為輔。(四)農貿市場規模、數量科學合理。以方便群眾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為原則確定農貿市場規模和數量,對規模小、檔次低的農貿市場,在改造中要有步驟地予以合并、取締。
三、目標和任務
(一)20xx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區及縣城城區大集和占道經營、以路為市,規劃定點攤點群、早夜市。
中心城區確定兩處農貿市場為改造試點;每個縣城確定一處農貿市場為改造試點;各鄉鎮駐地規劃出農貿市場專用場地,硬化地面,滿足天天市場需要;中心鄉鎮首集開工建設并投入使用。(二)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中心城區及縣城城區農貿市場全部改造完畢。各鄉鎮天天市場開工建設,并投入使用;開始建設地面硬化的農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場過渡。(三)在中心城區及縣城城區居民區建設、改造一批高中低檔并存、大中小相適的生鮮超市,引導現有超市調整內部布局,增加生鮮商品品種、數量,促使全市城區農貿市場向生鮮超市轉移。
四、主要措施
(一)場內人員行為缺乏城市公共商業空間內的文明規范
一是市民買菜沿襲路邊交易習慣。有的習慣將菜葉扔在地上;有的邊走邊摘菜,菜葉、豆殼扔了一路;有的光膀子、隨地吐痰、抽煙、亂扔煙頭,不把農貿市場當作城市現代商業空間。
二是場內經營者還有路邊攤位經營意識。為了擴大銷售額提高利潤,有的攤主喜歡突破攤位空間限制,溢攤、出攤經營;有的為圖方便,在攤位周邊亂扔蔬菜廢棄皮殼,垃圾遍地;有的超越攤位條件開展批發業務,尤其在早市,有的甚至將經營攤位拓展到市場外和街道上。
(二)市場主辦方的利益取向導致管理松弛
農貿市場主辦者,一般不直接參與市場日常管理,只是根據攤位情況核算總租金,采取承包轉包方式分派給日常管理人,并將日常管理費用壓到很低水平,由于日常管理人手不夠,難以維護秩序和場內保潔,市場只能維持低水平運作狀態。同時日常管理人員為了增收,場內私搭亂擺,增加臨時攤位,加劇了市場內部的擁擠混亂。
(三)政府行政主導的市場管理模式效率不高
第一,政府任務指派與職能分工不_致,致使管理效果短暫。隨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以及國家三定方案的落實,過去由工商部門一家統管的職能相繼劃分到相關職能部門,如農殘、家禽防疫,生豬屠宰、收費監管就分別由農林部門、商務部門、物價部門監督和管理。但對市場活動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管理職責,一直由于農貿市場的定位問題而存在分歧,長期以來,職能分工讓位于上級分工,常常出現指定負責的部門沒有依法查處的權限,有查處權限的未被指定管理任務,使得許多行為難以徹底性糾正,只能是暫時性的,管一下改一下。
第二,條線部門超越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聯合管理難以落實。為了實現某一管理目標,需要多部門共同配合,地方政府指定其中一個具有一定行政資源的部門,如行業規劃權、政策制定權、資金扶持權等,來牽頭負責情況匯總、居間協調、信息交流、共同行動。目前,地方政府仍然沿襲過去農貿市場的管理模式,越過商務部門職能指定工商部門作為牽頭部門顯然不合適,一是從工商部門職能看,它主要負責對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行為監管,是農貿市場管理中的一小部分;二是作為條線部門在市級以下政府中,工商部門不屬于政府所轄部門,很難協調政府所屬的塊塊部門和下一級政府組織。
第三,過多地依賴行政手段而缺乏經濟手段。農貿市場中屬于事務管理方面的問題,應由相關的管理制度或機制來約束。現在的管理中,依照內部約定實施經濟制裁的手段嚴重欠缺,即便有所規定,也很難有效執行,市場管理工作主要依賴政府部門的檢查執法來推動,通過外在的他律實施監管,不勝其累。
(四)政府對農貿市場建設的公共服務供給不足
第一,政府管理目標要求提升而公共投入卻沒有跟上。主辦方為了盈利,盡量減少管理費支出,場內衛生保潔、場外車輛停放方面政府也沒有補充投入,致使政府管理目標沒有轉化為市場自身的管理目標,導致農貿市場環境差的現象比較普遍。
第二,環衛部門公共服務的長期缺失。環衛部門每天固定時間在固定地點按次序收集垃圾,對于農貿市場這樣生產垃圾的大戶,并沒有安排特殊的收集方式。在早晚上菜高峰期間。經常由于垃圾清運不及時,影響場內經營秩序。
第三,農產品交易準入制度不完善。從消費安全角度看,農產品交易場所必須具有設備檢測和內部質量把控條件。由于缺少準入制度,一些規模很小的農貿市場,以及散落在城市里的個體蔬菜店、活禽店、肉店,還有那些開著卡車、挑著擔子到處兜賣的流動攤販,如果任其發展,農殘、注水肉、瘦肉精、病死豬肉、禽類防疫、水產品運輸過程中添加致癌物、水發產品致癌問題等安全隱患很難消除,而且會降低市場方提高管理水平的積極性,還會浪費大量的行政監管資源。目前,行政監管部門面臨著諸多尷尬,一方面,無法依法責令場外經營小店整改和停業;另一方面,由于怕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對不具備條件也不整改的市場,不敢強行關閉。
二、農貿市場作為準公共產品具有多重管理屬性
(一)農貿市場的公共性與準公共產品定位
首先,農貿市場長期融貫于百姓生活之中,所提供的服務具有公共性。
第一,農貿市場功能可替代性弱。對于居民生活十分重要。農貿市場為居民提供日常食品需求,滿足居民的一日三餐;交易的農產品新鮮、方便和價格便宜深受居民認可。即便現在城市里已經擁有眾多綜合性超市。還有一些專業性生鮮超市或是蔬菜連鎖店,但農貿市場依然是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流程中最便捷、最經濟的平臺。
第二,農貿市場選址基本上由歷史沿襲,居民對此有很強的認同依賴。農貿市場設施基本都在居民密集區。所用場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一是國有房產開發公司或政府興建;二是政府規劃由開發商享受優惠而興建的配套設施;三是由鎮街一級政府或大型企業出借閑置土地民資興建;四是原有大棚市場改造為室內農貿市場,政府給予資金扶持。雖然現在大都實行了民營化,但其為居民生活配套服務的性質沒有改變。
第三,農產品集中交易有利于貨源和質量的把控,農貿市場是農產品進入市民餐桌之前的重要安全關卡。農產品沒有標準化的生產工藝流程,質量問題隨時都有可能在生產、加工、運輸、流通等環節出現,這就需要有對貨源正當性進行審核、對產品質量安全性進行檢測的第三方管理機制,采取農產品集中交易模式、實現集中質量安全把控顯得尤為重要。
第四,農貿市場盈利模式主要是靠獲取租金,基本上屬于微利性經營。農貿市場的經營模式主要是市場主辦者通過投資興建或上繳一定的土地房產租借費或承包費獲取經營權,以收取經營戶攤位費獲取收入,攤位費再通過經營戶成本最終傳導到菜價上,形成租借鏈、成本鏈。從某種程度上講,露天、大棚或設施越簡陋的市場,蔬菜價格較低,人氣反而較旺。
第五。農貿市場內集聚了眾多經營戶,交易方式具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
準公共產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產品,它介于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如教育、政府興建的公園、公路等都屬于準公共產品。
農貿市場的經營活動具有非排他性和一定程度的競爭性。對于獲得同一農貿市場承租攤位的經營者來
說,當甲從事食品經營的同時,并不會排斥乙賣菜。就是說。甲在使用農貿市場的同時,不排斥乙的使用,也不排斥乙獲得利益。但是,場所內經營者之間的競爭是顯然的。與超市、連鎖經營者不同,農貿市場內集合了眾多的市場經營者,他們的進貨渠道大多來自于同一集散地,進貨價格幾近一致,利潤率極其透明,其銷售價格平均要比綜合性超市低。
農貿市場具有公益性、微利性、替代性弱等特征,可以將此定性為準公共產品。對于準公共產品的供給,在理論上應采取政府和市場共同分擔的原則。以此定位,來研究農貿市場的建設和管理問題,才能尋找到較佳的管理思路。
(二)農貿市場管理具有多層次性和多重屬性
一是從政府的角度來看,要管理好兩個層次的主體:農貿市場的主辦方和場內經營戶,政府應當對他們的經營活動與社會影響依法分別實施行政管理。二是農貿市場的主辦方對于市場活動的日常管理,主要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實現對市場經營環境的維護,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引導場內經營戶合法合規經營。三是市場管理人員對場內經營人員和入場消費的購買人實施具體管理。其市場內交易活動和場內行為都要遵守秩序。
不同層次和方式的管理,具有不同的性質。
第一,行政執法。政府相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能對市場中蔬菜農殘、家禽與肉類檢疫、農產品來源等,以及經營戶的交易行為的合法合規性實施行政監管,并依法對場內經營戶和市場主辦方的違法行為實施查處,維護市場法制,維護居民消費權益和生命健康。
第二,契約管理。政府通過行政合同規范市場舉辦者的行為。政府依法規劃批準建設農貿市場時,市場舉辦方應有文明規范經營的承諾,由此形成與政府的合約:經營戶在入場經營時向市場主辦方簽訂文明規范經營承諾,相互形成契約;市場主辦方向入場購買者提出文明倡議和宣傳,與廣大消費者達成共識。
第三,自律管理。農貿市場協會可以受政府的委托對所屬各會員農貿市場的文明經營進行檢查、評比,并對履行承諾情況進行評估,提出獎勵和懲罰建議;政府管理部門將檢查、評估結果作為政策扶持的依據。同樣,市場主辦方將場內經營戶組織起來進行評比考核,并將誠信攤位張榜公布,引導市民到誠信攤位消費,從而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和自律機制。
三、建立自律、契約、執法相銜接的農貿市場管理架構
政府對農貿市場的建設管理,具有宏觀性、行政性、依法性、外部性、非自主性的特點。農貿市場的日常運行和文明建設,主要還是要靠市場自身的管理。為此,需要把政府管理、市場管理與行業自律結合起來,構建以自律管理為基礎、以契約管理為紐帶、以執法管理為保障的農貿市場管理架構。
(一)建立農貿市場綜合管理的政府職能協調機制
首先,明確主管部門職責。農貿市場的管理職責歸于具有相關行業管理職能的部門承擔,主要負責制訂整個地區農貿市場的布局規劃,制訂農貿市場的建設標準和管理規范等規劃,提供農貿市場建設和運行的制度,協調政府對農貿市場的管理。
其次,劃分和協調各職能部門行政執法的管轄范疇。農貿市場的文明規范建設,涉及工商、商貿、城管、環衛、衛生、質檢、農林等多家職能部門,應先明確各自職能邊界,再建立各部門合作管理的機制,實行有效監管。
(二)加強農貿市場有序進入和退出制度建設
首先,要建立農產品準入經營和入場經營制度。一是農貿市場必須具備對入場農產品貨源管理機制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設備這兩項基礎條件,方可對外經營。二是對小規模的獨立門店實施行政許可。
其次,加強對攤位收費權限、收費標準的監督,提供相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不同檔次市場的收費,提升規范經營的水平;對不按規定的、屢不改正的市場主辦者暫停或收回收費權,使得政府不因對市場主辦的處罰累及百姓日常的購菜權,引發。
(三)構建由政府、市場、經營者組成的規范經營責任鏈
首先,明確相關單位的責任,并通過契約的形式固定下來。申辦農貿市場時,需要對場內場外環境和衛生、攤位擺放秩序、買賣秩序、文明宣傳等事項作出責任承諾;場內經營戶提出入場申請時,也要簽訂相應的責任承諾。
其次,建立與承諾相對應的保證金制度。市場向政府指定部門或委托管理單位,繳納文明經營保證金;經營戶向市場交納合法經營、文明經營保證金。政府指定部門或委托農貿市場協會對各市場進行考核評比,對達到目標要求的,由政府兌現增加人員經費補貼或相關建設改造資金補貼: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動用保證金加以整改。
(四)充分發揮農貿市場行業協會組織自律管理的作用
第一,政府要對行業協會加強指導。一方面,主管部門制定農貿市場文明建設的規范標準,提出總體的管理要求,為發展中介服務組織提供良好的制度依據;另一方面,職能部門參與行業管理的制度設計,做好政府管理與行業自律的銜接。
第二。按照市場自治組織的要求建設行業協會。行業協會應保持自己的獨立性、自律性、公正性,需要按照市場化原則完善內部機制,注重協會的微觀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責、權、利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強化經濟責任制和財務控制。完善行業協會內部結構,建立行之有效的規則和監管。
第三,充分發揮協會章程實行行業自我管理的作用。行業規章約束行業的從業人員,要把行業章程與每個市場主辦方的經營管理直接掛鉤,與市場中的經營戶直接掛鉤,更好地運用行業規范和經濟責任調節經營者的行為。
第四,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加強從業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和業務素質,增強其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端正服務態度,改變目前農貿市場從業人員素質偏低,管理較弱的狀況。
四、政府提供有效的扶持與服務
(一)政府提供必要的建設扶持資金,完善農貿市場的硬件設施
根據城市規劃和政府工作計劃,對興建及改造升級的農貿市場,給予一定項目的一次性扶持資金,為農貿市場規范有序經營創造基本條件。為每個農貿市場配備農殘檢測設備,并提供一定的日常運作費用,確保這些設備的正常運行,以便把好農產品質量關。
(二)政府提供或購買部分公共服務,激發農貿市場投資者提升管理水平的積極性
菜市場是指一區域內用于銷售蔬菜、瓜果、水產品、禽獸、肉類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土特產等各類農產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經營為主的固定場所。現在的菜市場已經不完全是那種自發形成的馬路市場,而是相當一部分的菜市場是政府為了滿足人們的生產生活需要而建立的固定區域。菜市場與人們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當前,在“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以及“農貿小市場,民生大工程”的政策與號召下,大力推動布局合理、設施完善、經營規范的農貿市場建設,對于降低流通成本,方便和促進居民消費,穩定就業,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有重要作用。但我們知道理想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當前菜市場遠遠沒有達到我們預想的狀態,許多問題依然存在,例如人們提到菜市場想到的不是菜市場的井然有序,價格公允,以及相關部門管理得有多么的好,菜市場有多么的干凈等等。可能我們經歷的菜市場依然是那種比較臟亂,沒有什么秩序,更嚴重的是我們一進菜市場就會感到一股難聞的味道,甚至于有一種再也不想進菜市場的沖動。針對這些問題,為全面、準確的掌握市區菜市場的基本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以便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措施,我們對我們附近陽邏菜市場展開了一次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 調查目的
掌握市區菜市場的基本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以便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措施。
二、 調查對象
分布在陽邏的三個菜市場,即分別是陽邏平江集貿市場、中商附近菜市場和中百附近菜市場。三個菜市場其中陽邏平江集貿市場和中商附近是由政府規定設立,但中百附近的菜市場是由當地的老百姓自發地在哪里擺攤,賣一些蔬菜之類的東西,雖然也會有城管在哪里管理,但仍然很混亂。
三、 調查時間
xx年x月x日上午星期六以及12日的早上
四、調查方式
由于考慮到菜市場人潮太過擁擠以及賣家也會忙著照顧自己的生意,根本沒有時間來完成一份問卷調查,所以我們小組成員采用的是一問一答式的方法,既有我們提出問題,有隨機抽到的大媽或者哥哥姐姐回答,其中剛好那天遇到城管在哪里對菜市場的秩序進行維持,我們也就政府方面提出了一些問題。可以說問題的回答或多或少的反映了一些問題,也得到他們積極熱心的回答,還有一些照片的獲取也是一門見證。所提出的問題見附頁。
五、調查內容
主要是了解附近群眾對菜市場的看法,出于什么樣的考慮將菜市場設在這里,菜市場設在這個地方設立有什么樣的優點以及缺點,以及菜市場平常是怎樣進行管理的,還有就是早上那一陣人流后殘留的垃圾該如何處理等等。這些內容可能包含的不是特別的全面,但每一個視角看到的是不一樣。
六、調查結果
上面都是對此次調查菜市場的簡單介紹,下面看看此次調查我們所獲得的結果:
(一) 菜市場所存在的基本問題
首先當前經濟發展帶來我國集貿市場的發展,但存在問題如下:
一、 集貿市場發展現狀之市場規劃布局不適應城市發展要求
近幾年來,中國經濟的迅猛發展,給各級各地城市建設注入了充足的馬力,城市市容環境改造建設在全國各地如火如荼地進行,傳統破舊的城中村式集中居住區正迅速地被寬敞美觀的高大樓盤所取代,原有的市場布置格局也在一次次爆破推倒聲中被一點點地分割、支離,有的甚至被迫徹底讓位于道路改造、開發建設。遍地開花的新型小區開發建設,也沒有及時將集貿市場建設納入整體規劃進行統籌建設,集貿市場生存發展的空間不斷被擠占壓縮,出門上市購物難的問題在新建居民小區內不斷凸顯了出來。僅以漢陽區為例,目前全區共有23個有形集貿市場,它們大部分布于鐘家村及二橋這兩個傳統人口密集區,而漢陽大道、鸚鵡大道兩側及永豐、江堤兩鄉相對較少。這種過分飽和與相對不足的市場布局,不僅使我區集貿市場生存發展陷入“有市無場”和“有場無市”的尷尬境地,也導致了自然集市、占道經營、推車串巷叫賣的現象在一些人口密集生活區依然存在,既有損于文明和諧的城市形象,也影響到政府開發新區、建設新漢陽等重大戰略目標的順利實施。
二、集貿市場發展現狀之市場硬件設施殘缺破舊,改造難度大
作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歷史見證者,城市集貿市場大多是在改革開放初期,緊貼傳統居民區周圍自然形成,并先后經馬路市場和大棚市場發展而來,有著近30年的歷史。由于受當時社會經濟、生產力發展水平等條件所限,市場硬件建設設施簡陋、結構單一、功能不全的弊端重重。市場內上下水管道設計不合理,長期得不到有效疏浚,用水供給不暢,地下污水橫流,又加之溫控、除塵、保潔等配套設施不全,食品經營衛生環境臟亂差問題突出,人和食品極易交叉感染,食品經營衛生安全狀況令人堪憂。近幾年,各地政府雖然加大了對集貿市場實行“農改超” 的升級改造力度,但從已改超集貿市場的整體效果上看,無論是市場硬件設施改造,還是內部功能布局,都還處于低層次建設水平。“臭氣熏天、污水橫流、夏季如蒸籠、冬季如冰窟”的市場環境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性扭轉。一些地方市民群眾尖銳指出:集貿市場已成為與城市現代化氛圍反差最大的場所之一,是現代化都市中的一個不和諧音符。
三、集貿市場發展現狀之市場管理創新不夠,與現代化的管理要求差距明顯
傳統城市集貿市場大多經歷過國有企業的轉向轉型,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場結構體系,現場管理人員也多半是從原來的經營管理隊伍中分離而來。一方面,他們擁有豐富的管理經驗,但另一方面,他們也過分依賴這種老經驗、老做法,再加上自身年齡過大、精力不及和知識結構陳舊的劣勢,使得市場管理人員啃老本思想嚴重,思想上的守舊導致了管理方法創新上的嚴重匱乏。雖然,一些新建市場在引進先進管理人才和改進管理方法上,有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創舉,但迫于投資貸款過重的經濟壓力,創新之舉難以長期維繼,甚至不得不又轉過頭來,重新采用投資少、見效快的傳統管理手段。市場經營管理水平與強勢搶奪市場份額的超市、商場相比,差距日趨加大。
四、集貿市場發展現狀之經營者整體素質較低,跨躍式發展受制約
集貿市場經營者多是農村富余勞動力和城市下崗失業人員,年齡相對偏高,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意識十分淡漠,唯利是圖思想嚴重。他們對作為市場主體對象所應承擔的自責己任認識不足,短斤少兩、欺詐消費和銷售未經檢測、檢疫食品等非法經營行為在市場內時有發生,這類一味追求眼前既得利益的不義之舉,無異于殺雞取卵,既有悖于文明經商、誠信服務的市場氛圍形成,也給整個市場的繁榮發展增加了無形的阻力和巨大的社會成本,市場萎縮帶來的苦果最終還得由市場經營者自己來埋單。
在全國集貿市場存在的問題中,經過我們小組的實地調查、親身經歷,總結出來武漢陽邏地區菜市場出現的以下問題:
一.布局不合理,市場基礎設施薄弱,建設水平不高,基礎設施是農貿市場管理和建設的硬件,但市場最突出的問題是硬件設施問題,頂棚式市場結構,通道式攤位格局,狹小節約型攤位設計,活禽宰殺沒有專門設計,熟食攤位沒有防蠅設施、水產攤位設計排水不科學,導致場內“臟、亂、差”現象嚴重。
二.馬路市場猖獗,影響市容市貌。目前對農貿市場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層次的,一些經營者打“時間差”,“候鳥型”馬路市場到特定時間把攤點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經營,形成移動式或馬路市場,農貿市場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門也以向馬路市場經營者收取一定費用了事,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認了馬路市場的“合法化”。
三.攤位費租賃收費標準與市場現狀不適應。隨著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城市框架不斷擴大,城市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對農貿市場的需求與日俱增,但目前陽邏與城市建設相配套的市場網點建設相對滯后,現有的農貿市場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適應城市化的發展需要和居民的消費需求。
四.市場法制環境差,管理不到位。陽邏農貿市場管理工作,雖然由城管、工商、環衛等單位根據各管轄職能各司其職,但由于缺乏具體、全面專業的市場管理辦法,職責不明確,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場管理部門職能交叉,市場發展環境不優,一些職能部門重收費、輕管理、不服務,加重了市場業主和經營戶的負擔,擾亂了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市場的繁榮。
五.衛生情況不好,臟亂差,臭味很大,存在亂擺亂放現象嚴重,沒有固定攤位,城管沒有進行人性化管理,以驅趕式的方法解散攤主,人們素質有待提高,偶爾會發生爭吵事件,污染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設施簡陋,投入不足,農貿市場改造提升難度大,管理落后,規范化程度低,市場環境不容樂觀,行政管理混亂。
(二)菜市場存在問題的原因
隨著我地城市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居民生活條件的改善,人民群眾對生活服務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農貿市場在合理布局、設施配套,日常監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現不少矛盾和問題。針對上面提及的問題,我們歸納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點:
1、政府方面是主要原因。
第一,政府部門對農貿市場監管難度大。少數政府職能部門與政府官員認為農貿市場已收取了市場設施租賃費,足以維持其正常運轉,無需財政投入。事實上,農貿市場經營屬于低收益甚至虧損經營的公益事業。同時,農貿市場是各種農產品、副食品、水產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場所,由于經營主體復雜多樣,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識、文明意識等普遍偏低,對食品安全問題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對監管部門的監管存在躲避和應付的心理,使得農貿市場監管人員的監管壓力大,存在畏難情緒。農貿市場商品來源復雜、銷售快捷、銷路多樣等客觀原因使得工商部門事前介入和事后監管的難度增加。而工商部門在監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監管任務重,不利于強勢的執法合力形成。
第二,城區農貿市場監管財政投入相對不足。由于財政投入的相對不足,市場經營單位無能力投入,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不愿投入,導致農貿市場的發展與城市建設的發展不同步、不協調。農貿市場的建設滯后于城市建設,不利于城市整體發展。
第三,城區農貿市場監管執行力弱。近年來,農貿市場方面的監管制度比較多,但落實效果不太明顯。據調查,農貿市場普遍存在監管人員不足的問題,且不重視對市場監管員的管理培訓和繼續教育。同時監管人員的獨立性不強,家族式管理問題突出,絕大多數農貿市場監管人員與市場開辦者都有些沾親帶故的關系。在人才培訓方面,難以進行公平公正的權利制衡機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熱衷于制定各類農貿市場監管制度,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寫在紙上、掛在墻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執行,導致農貿市場監管效果不佳。
第四,城區農貿市場監管法律法規不完善。由于農貿市場管理立法層面的缺失,城區農貿市場的市場準入和主體地位模糊,《農貿市場登記證》與市場經營人員的營業執照不符,直接導致農貿市場開辦單位職責不清、農貿市場開辦者與進場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不明確,從而使工商部門無法開展具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并落實開辦方的違法責任,大大削弱了監管力度。
2、農貿市場規劃滯后且不盡合理。農貿市場和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所以市場的布局規劃選址應考慮居民住宅區的規模分布,在盡可能方便群眾到農貿市場采購菜品的同時,兼顧周圍居民的生活環境舒適程度和經營者的經濟效益問題。從我地目前的情況來看,一是農貿市場的規劃嚴重滯后,設置不合理,二是規劃之初盲目追求經濟效果、不切實際,使現在存在的問題難以扭轉,利益牽扯復雜,難以整治。
3、農貿市場內部設施簡陋、設計不合理。市場“臟、亂、差”一直是居民對市場的普遍評價。這幾年雖經市場主管單位努力,但改進卻不大。一是設施簡陋,功能不健全。本地市場最突出的問題是硬件設施問題:棚頂式市場結構、通道式攤位格局,面積狹小的節約型攤位設計是我地農貿市場設計特色。這些市場商位設計不合理。活禽宰殺沒有專門設計,熟食商位設計沒有防蠅設施,水產商位設計排水不科學等等。由于內部設計不合理,導致場內“臟、亂、差”現象嚴重,經營戶和消費者怨聲載道。
4、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市場管理混亂。農貿市場是帶有公益性功能的農副產品交易場所,一些市場投資者只注重經濟效益,造成了市場的無序和混亂。一是一些市場主辦者社會責任意識不強。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費、輕管理、輕責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攤位費的收取上。對市場內環境衛生、占道、搭建、擴攤或流動經營等行為視而不見,使臟、亂、差現象普遍存在。二是一些市場主辦者只注重眼前利益,經營理念陳舊,短期行為嚴重,幾乎不進行必要的市場維修,對市場的發展缺少競爭、創新的意識,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貿市場的提升改造、更新換代。三是外部利益群體的介入,造成市場管理無序。
5、場內經營業主、市場經營主體整體素質不高。目前在市場經營的基本上是個體工商戶、私營業主,其人員構成比較復雜,文化素質相對較低。一是經營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識、法律知識,食品安全存在隱患,且大量無證經營;二是經營者與市場業主的矛盾時有發生,由攤位安排、市場環境等原因引起,往往影響市場的消費者正常消費;三是場內經營方式傳統單一,多是小規模小本經營,經常侵害消費者權益導致矛盾,致使廣大消費者對菜市場的滿意度不高。
6、馬路集市的興盛,阻礙了正規集市貿易的正常發展。一是馬路市場在道路旁擺攤設點,大量人流車流滯留擁擠,長時間內無法疏散,存在著嚴重的交通隱患。二是因無人監管,食品安全衛生也得不到充分保證,缺斤少兩現象嚴重。三是隨意擺放,亂丟亂棄,給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不良影響。盡管城管部門一再打擊,這些馬路市場仍是“春風吹又生”,其不受約束的發展對正規市場的運轉造成了嚴重影響。
? ? ? ? (三)解決措施建議
1.認識性的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首先要對其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抓好農貿市場整治,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工商實踐中的具體體現,政府部門必須責無旁貸,必須要占有主動權和話語權,把整治當成展示自身形象和履職盡責的舞臺。要想完成任務,一是要舉旗子,明責任,抓落實,強監管。建章立制,定人,定位,定目標,定責任,定標準,定時限。二是要城鄉一體,同等對待。向一圈層看齊,實現城鄉同等服務,同等標準規范。三是要抓住重點,以點帶面;抓住難點,攻關克難;抓住弱點,主動跟進。四是要通過整治,實現“一箭多雕”。通過整治同時要達到市場“三化”建設標準(即標準化、制度化和規范化),要落實好六大類食品(即五榖根莖類、蛋豆魚肉類、蔬菜類、水果類、油脂類、奶類)市場準入,要夯實預防公共衛生事件基礎和市場分類監管基礎。
2.抓住三個關鍵點
一是舉好政府的旗子,安排好政府各部門分牽頭工作。
農貿市場整治,工商部門牽頭。但工商一家不能“包打天下”,他需要得到市級領導的支 持和幫助,需要得到政府各部門的通力配合和協作。為此,工商局應在事先取得市級領導肯定和認可的前提下,成立農貿市場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工商局來制定,把目標管理下達到各有關部門,把各部門農貿市場監管職責作進一步的明確,實現工商牽頭,集體聯動,全面整治的目標。同時要求政府各部門要有計劃方案,并定期組織工作進度通報,定期組織召開工作例會,匯報進展情況等。
二是要牢牢抓住市場開辦方,指導其管理好市場。
溝通是管理的濃縮。必須要解決好市場責任人的認識問題,才能督促其屬下市場開辦方落實責任,主動規范。為此,工商局要召集各個市場上企業老總和市場開辦方座談,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告知其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是一項長期性的任務,是城鄉統籌的具體舉措。企業和市場開辦方不僅是抓物業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好市場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市場環境、證照、安全、計量、維權、衛生等有督促和管理責任,對市場內的硬件和軟件設施有建設和維護責任。告知其企業和政府抓好責任落實就會實現目標一致,互利雙贏的目標。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組織市場開辦方培訓,幫助市場開辦方掌握經營戶有六大心理弱點,即經營戶視錢財如生命,怕停止經營,怕城管的喇叭點名批評,怕扣錢,怕寫檢查,怕執法部門查處或扣押其物品等;消除市場開辦方心理顧慮,即不要怕當前規范市場的困難重重,不要怕企業老總不支持,不投入,不要怕經營戶找你扯皮鬧事,不要怕沒有政府部門給你撐腰打氣;要建立規范的農貿市場,一是市場開辦方要同經營戶簽協議或合同。二是要建立經營戶保證金管理制度。三是在市場內實行分區管理,建立管理骨干制度。四是成立市場巡查隊,履行違規違紀扣繳保證金制度,徹底解決市場內的經營戶出攤占道問題和市場外的流動攤販叫賣情況。五是建立管理骨干培訓制度,保證骨干隊伍建設水平。六是立柱子,劃區位,專人管理,解決秩序混亂和車輛亂停亂放問題。
三是教會工商工作人員如何監管好市場。
同樣的,首先還是要解決好認識性問題,不能把農貿市場監管推向其它政府部門或企業,要站穩腳跟,找準切入點和突破口,主動出擊。要依據監管和服務相結合,責任和落實并舉的原則制定方案措施。要教方式方法,幫助工商所建立“一對一”幫扶制度,把人員分到市場,分到各個區位,明確責任和標準,抓好檢查督促。幫助工商工作人員分析市場,掌握市場開辦方五怕心理特點。一怕其被政府各部門或有關媒體曝光。二怕政府部門聯合整治,聯合逗硬。三怕經營戶被處罰或通報,對其市場形象有損。四怕經營戶集體找事,無法開展工作。五怕市場規范化建設排名靠后。要求市場開辦方同工商部門簽訂責任書;建立目標管理制度;適時組織市場開辦方培訓;指導完善三化建設標準和市場內經營戶索證索票和臺賬制度管理;幫助其實現劃區管理,定點停放,解決出攤占道問題;監管好市場開辦方和市場內經營戶的經營行為等。
3.落實到具體實處建議
第一、設置統一的管理機構、建立順暢的協調機制
在各市場的上級管理部門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建立一個統一的管理機構,開場日常工作。該機構實現“機構、職責、財務、人員”四分離,開展獨立運作,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市場物業的經營管理和設施維修、改造及資產管理:開發市場資源,搞好市場交易,促進市場繁榮;搞好環境衛生和消防安全,規范市場管理。建立順暢的協調機制,解決因缺乏統一管理而出現的各種問題,促進農貿市場的又好又快發展。
第二、探討“服務進社區”的新途徑,解決馬路市場存在的問題。
馬路市場存在諸多的不足,城管部門也進行了多次整頓,但效果仍不明顯,馬路市場依舊或明或暗的存在。我們可以調整思路,認可其存在的某些合理性因素,如對居民生活的便利,對農民增收的益處等。在統一規劃下,在某些地段劃出專門的區域提供其經營,并通過市場管理機構、工商、城管等部門的監管,維持正常的交易秩序。同時,可把這些小市場的管理權劃給該區域內有一定實力的大市場,形成“大帶小”的市場格局,使統一管理和“服務進社區”互不沖突,方便群眾與商販,實現雙贏。
第三、各集貿市場集思廣益,在面向大眾的基礎上,實行特色經營。
各集貿市場進一步突出自身特色,實行錯位經營,實現共同繁榮。如特色菜市場可根據其歷史悠久、建筑古樸、民俗氣息濃厚的特點,強化具有鄉土特色的商品經營,如家常泡菜,梅干菜,特色小吃等,通過某些菜品來吸引顧客,形成品牌效應來促進自身的發展。其他集貿市場也可調整自己的思路,通過某些菜品的種類齊全、價格較低來吸引特定消費群,提高自己的人氣和知名度。
第四、優化購物環境,使臟、亂、差現象得到根本改觀。
集市上畜禽區的臟亂現象,并非完全不可解決的。管理方可與物業部門協商,每隔一定的時間,派出專門人外運垃圾,保證交易區的清潔;同時加強對廢棄物的回收與利用,如雞鴨毛等。通過統一的管理與商販的自覺維護,保持購物環境的優良。至于對集貿市場的混亂狀況的整頓,有關部門須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宣傳教育,懲戒某些違規商販,重建市場秩序,促進其正常發展。
第五、通過政策扶持,引進資金,加快市場的市場的升級改造。
加大對市場的政策扶持,如根據經濟形勢,減少某些稅費的征收,對某些商品的生產進行補助等,通過這些措施提高商戶經營的積極性,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大力引進資金,采取投資者出資金,政府給政策的方式,對現有集貿市場進行硬件升級。在空地新建菜市場,使市場布局更合理,運行更順暢,人民群眾的生活更方便。
七、總結與體會
根據以上的基本情況,我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隨著城市建設和信息化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 城市規劃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動化現顯得尤為迫切。特別是在大部分中小城市。
城市農貿市場的概念與發展演變過程
城市農貿市場是指經城市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或開辦的,以滿足居民日常生活之需,以經營蔬菜、糧油、果品、肉、禽蛋、水產品等農副產品為主,由若干經營者組成,實施集中、公開交易的場所。農貿市場是從集市中分離出來的時代產物,農貿市場的發展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第一階段是農貿市場的出現形成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征為:自發形成,具有流動性、不固定性的特點,交換對象為農業產品,交換場所為露天場所。第二階段是農貿市場的發展完善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征為:以農貿市場經營為生的商人出現,固定場所、固定時間、有一定規律性。第三階段是農貿市場的升級轉變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征為:農貿市場成為城市重要的組成部分,分工精細,場所固定,經營管理規范化。
二、城市農貿市場發展現狀分析
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消費觀念和方式發生了深刻變化。由于城市發展水平與居民收入不平衡,現狀農貿市場存在以下幾類。
第一類:路邊馬路市場。主要存在于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以及城市舊城區。這類農貿市場的優點為價格便宜、服務方便,缺點為“臟、亂、差”現象嚴重。
第二類:室內大棚農貿市場。現階段我國農貿市場主要的存在方式。這類農貿市場的優點為功能齊全、價格適中,缺點為交通混亂,存在“臟、亂、差”現象。
第三類:各類生鮮超市。主要存在于城市新建區或者居住檔次較高的區域。這類農貿市場的優點為衛生安全、分類精細,缺點為價格高、消費人群較少。目前,農貿市場正經歷著三個轉變:地點――從室外到室內的遷徙;形態――從簡陋到精致的蛻變;經營管理者――從街道辦事處到企業的交接。
三、中小城市規劃管理系統建設的特點
大城市建立的系統建設通常規模大、功能多而強、信息化程度高,因此資金投入非常龐大,還要設立專門的技術中心負責維護。由于中小城市經濟基礎薄弱,資金投入非常有限,不利于采納大城市的經驗。中小城市的城市規劃水平不高,審批過程不規范,缺乏專業的規劃管理和計算機人才,建立和維護系統困難,造成信息化管理水平也比較低。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因部門的原因,信息無法共享、交流,成為信息孤島,從而導致數據更新困難,重復建設嚴重,不規范事件增多。當然,中小城市建立規劃管理系統也有自身的優勢。由于中小城市規劃面積小、城區相對集中,城市基礎地形圖數據庫建立簡單,建設難度小,且更新周期短,見效快。城市建設規模小,各部門人員少、分布單一,因此協調方便,有利于管理,也有利于信息化成果的推廣。根據以上特點,在開發襄樊市高新區規劃建設環保局的規劃建設管理系統時,建議作好總體規劃,分步建設,分期投資,逐步實現系統建設的效益。一期建設時,注重抓住重點,以實現規劃建設項目“一書兩證”,為主線的申報審批、跟蹤督辦、流轉控制、周期控制以及核發證書全過程管理,并建立相應的城市規劃地形圖數據庫資源。開發過程中還注重系統與外部的兼容性和擴展性。根據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特性,建立以工作流辦公自動化技術為主線,以GIS技術為核心的集成系統來實現整個規劃管理工作的自動化是目前理想的途徑之一[2]。
四、基于工作流的業務模型
工作流技術是辦公自動化(OA)系統中的核心技術,其目的是將工作分解成定義良好的任務、角色,按照一定的規則和過程來執行這些任務并對它們進行監控。它的最大優點是將應用邏輯與過程邏輯分離,可以不修改具體功能實現而只修改過程模型來改變系統功能[3]。
(一)業務流程
襄樊市高新區城市規劃建設環保局根據自身的業務特點,在系統中引入工作流技術,將整個業務看作幾個緊密連貫的工作子流程,如規劃業務管理、施工企業管理、質量安全管理、房地產管理以及日常辦公管理等。子流程又有許多工作環節,可根據一定的規則抽象化為公共的元工作流[4],如規劃業務可按圖1的元工作流進行。即每個案件在報建中心受理后,經定義案件流程(分案)后,分配到具體的經辦人員初審,起草初步意見后提交至下一環節,即分管科長,案件提示為本環節結束。再由指定的分管科長審批,給出處理意見。同意則提交下一環節,否則寫明理由返回上一環節重辦。局長接受科長審查批準后的案件,提出批復意見,該子工作流結束。子流程中辦完的案件可以統一歸檔、發文,再流轉到下一子流程。
圖2系統工作流程模型
(二)系統業務流的整體模型
由上可看出,規劃業務管理子系統是一個典型的工作流處理過程,可以用一個相對固定的工作流引擎來創建、管理和執行工作流過程。對于其他的工作過程,也可以用相似的方法來處理,最后形成一個由多個工作流引擎組成的工作流執行服務環境來進行整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設計與執行。
圖2為襄樊高新區城市規劃建設環保局規劃建設管理系統的工作流整體模型。過程定義管理用來建立和修改每個MIS模塊要實現的業務流程。可采用可視化的流程定義界面,建立形象的業務流程示意圖。通過部門/角色模型管理工具建立基于業務部門和職務角色的信息模型。部門是面向職能的對象,如規劃管理辦公室。角色是具有一定權限,面向具體過程的用戶組,如辦案人員、科長等。部門和角色組成了具體的用戶。工作流執行服務包括一系列的工作流引擎、流程控制數據和主動規則支持等。任務表管理程序負責對用戶和工作流引擎運行產生的工作表進行交互式管理。
五、GIS與系統的集成實現
目前國內流行使用Arc/Info,Arc/View等軟件。從功能上講,Arc/info的功能最強大,但其昂貴的價格使人望而止步。中小規劃部門用到的功能不是很多,而且資金投入也有限,因此可采用MapInfo或Auto-CAD Map軟件。本系統根據功能、資金和工作人員的習慣,選擇AutoCAD Map作為GIS軟件平臺是比較經濟和實用的,能夠滿足城市規劃管理對GIS的功能要求。
(一)GIS與系統的集成方法GIS與系統集成的方法主要有1)通過檔存取建立數據交換通道;2)直接使用二次開發語言;3)通過動態數據交換(DDE)建立與應用程序間的快速通信;4)運用OLE Automation技術實現與應用程序的集成[5]。通過比較,無論從系統的安全性,還是運行速度上,使用OLE Automation技術的性能都優越于前3種集成方法。所以運OLEAutomation技術將AutoCAD Map集成到應用程序中,可以迅速開發出具有強大地圖處理能力的GIS應用系統。系統以AutoCAD Map 2000作為OLE自動化服務器,應用程序作為OLE自動化控制器,在開發程序中實現對AutoCAD Map 2000功能的調用。當CAD Map 2000自身發生變化時,又將應用程序作為OLE自動化服務器,調用應用程序,實現AutoCAD Map 2000的反饋功能。由此,通過CAD Map 2000對OLE Au-tomation技術的支持,在應用程序中創建AutoCAD Map對象實例后,就可以方便地在客戶程序環境下實現對AutoCAD Map的操作,從而實現規劃管理應用程序與AutoCAD Map之間的數據通信與共享。
(二)集成的系統模型
系統通過Delphi集成開發環境,建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系統的基本框架,并結合工作流技術進行業務模塊的設計,見圖3。利用OLE Automation技術將GIS操作作為整個工作流程的一個業務活動。在業務流程中需要進行GIS操作時,就可以調用GIS模塊,從而實現了GIS與工作流管理、應用模塊的一體化集成。系統采用MS SQL Server 2000作為遠程數據庫服務器,采用ADO技術訪問數據庫,它比ODBC等使用更加容易,速度更快,可以節約大量系統資源,較好地滿足系統的速度要求。圖形數據以檔的形式存入圖形數據庫中。系統方便地實現對GIS圖形檔的瀏覽、調出。圖形屬性及非圖形數據存入在MS SQL Server數據庫中,通AutoCAD Map將圖形數據與屬性數據建立關聯,例如點擊圖形中某一點,系統會自動彈出姓名、地址以及其他信息,實現了圖形檔的數據庫化管理。
六、技術的適用性和總結
整個系統采用工作流的技術,促使系統具備優秀的靈活性以及兼容性,并且能夠適應業務以及部門相應的變化;采OLE自動化技術,實現了GIS與系統的一體化集成,也具有很好的拓展性,為GIS軟件的功能提升留有余地。此外系統為接入廣域網提供支持,能夠適應需求變化和系統升級的要求。通過結合工作流技術與GIS技術,解決了城市規劃流程管理與空間圖形集成的問題,滿足了中小城市規劃管理業務的實際需要,實現了城市規劃管理辦公圖文一體化。同時,結合實例說明該模式的系統開發成本較低、操作方便、系統維護簡單,能夠滿足用戶的日常辦公需求,達到了預期的目標,是一種適合中小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系統模式。
結語
綜上所述,探討中小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系統的建立與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