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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匯總十篇

時間:2023-07-14 16: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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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1)

關鍵詞: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Key words: constructional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n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21-0058-02

0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簡單的說就是協議,是建設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為明確建筑工程施工任務與目標,責任與義務簽訂的,簽訂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工程建設期間的一切活動都要以合同內容以及準則為依據,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更改合同內容,對于違反合同內容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建筑工程施工涉及的內容較多、范圍較廣,具有流動性大、投資高、協作性強、技術復雜、管理難度高以及容易受外界自然環境因素影響的特點。施工合同的簽訂和履行不管對發包人還是承包人都具有重要意義,據可靠性資料調查顯示,建筑工程建設期間技術優化所帶來的經濟效益要遠遠低于合同科學有效管理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因此,不斷規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秩序、優化合同管理方案,對于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工程工期以及提高施工企業投資效益,減少投資風險和工程建設糾紛,保證工程按時竣工,促進施工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具有重要意義。

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具體問題

1.1 合同條款的制定不公平 目前建筑市場中合同的簽訂普遍采用FIDIC的合同樣本,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協商洽談在對合同樣本進行必要修改的基礎上簽訂施工合同。然而,目前建筑市場面臨著僧多粥少的問題,施工單位之間的競爭尤其激烈,一些工程建設單位利用這個趨勢在設計合同條款的時候故意強調自身權利減少所承擔的義務,給施工單位施壓,承包商面臨的競爭環境激烈,因此雖然知道條款存在漏洞,但是為了得到工程只能勉強接受發包人有失公平的條款。

1.2 “陰陽黑白”合同泛濫,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的秩序 “陰陽黑白合同”問題是建筑施工合同中經常出現的問題,所謂“陰陽黑白”合同中的“陽”合同就是指以標準合同文本為依據簽訂的,符合合同法律法規的,用來要交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合同,“陰”合同是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履行的實際情況簽訂的合同。具有迎合甲方要求被迫降低工程報價、降低工程投資標準的特點,“陰”合同的簽訂極大的損害了施工單位的利益、建筑工程的總體質量,同時也損害了建筑市場合同法律的尊嚴。

1.3 合同實施不嚴格,不嚴肅 隨意修改合同內容和

變更合同條款是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經常出現的問題,比如說,發包方違反合同規定拖欠工程款、隨意調整合同內容以及抬高工程驗收標準等,嚴重違反了我國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然而,受各方面條件的限制,承包方往往不敢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大大降低了合同的實施效果,極大的損害了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

1.3.1 合同索賠困難 建筑施工是一項長期的、復雜

的工程,在建設期間受各方面條件的限制和制約,工程索賠難度大。在建筑施工中受損的一方充分發揮索賠的權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挽回和減少損失。然而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建筑工程索賠面臨著收集證據不及時以及行政干預等問題,索賠困難。

1.3.2 素質高的合同管理人員欠缺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的合同管理人員往往都是土木工程專業畢業,知識面比較狹窄,滿足不了新時期建筑工程對合同管理人員高素質的要求,合同管理人員不僅要具備踏實的專業知識和經驗,還要具備政治、經濟、法律素養以及較強的協調管理能力,熟練處理合同管理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索賠技術和索賠方案,設置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但是目前大多數合同管理人員都不具備這樣的素質,合同的管理與流程也缺乏專業的高素質合同管理人才作指導。

2 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穩定發展離不開完善的法律法規作保障,建筑市場合同的有效管理同樣如此,因此,加快建筑市場合同管理法律法規的完善步伐是現階段建筑工程主管部門的首要任務之一。由最高人民法院擬出臺的《關于審理建設工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確了“陽”合同的法律效力,對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行為具有規范作用。另外,法律效力的實施效果還需要充分發揮檢察部門的作用,對施工合同的實施加強監管和宣傳,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2.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培養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體系,并根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加快綜合素質高的合同管理人員的培養步伐,合同管理人員不僅要具備專業的技術知識還要具備敏銳的觀察力和超強的分析能力,堅持原則、思路廣闊,具備法律、政治、經濟、商務基礎知識的綜合型人才,只有這樣,在處理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各項復雜問題時才會井然有序,對于合同內容的設計、簽訂、執行、變更以及終止等活動都能找到可靠的依據和科學的解決方案。

2.3 加強合同的評審工作 加強對合同簽訂之前的評審工作是確保合同保質保量簽訂的基礎,合同雙方當事人應該充分認識到合同簽訂的重要性,成立專門的合同評審小組,小組成員構成包括合同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質量安全負責人、項目管理人員以及經濟師,嚴格仔細審查合同內容,尋找合同漏洞和缺陷,減少合同簽訂的風險,確保合同簽訂的法律效力和執行力。

2.4 加強對合同履行全過程的監管 合同的簽訂只是一個形式,最重要的還是合同簽訂之后雙方當事人的執行力,合同中明確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規定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在工程建設期間由于利益的沖突,導致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發生,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對于保證合同實施的效果非常關鍵。第一,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項內容責任;第二,加強合同雙方當事人、工程設計單位以及監理單位的交流和溝通,促進工程建設期間各種問題的高效解決;第三,做好工程建設期間的關于合同內容問題的記錄,收集索賠資料;第四,對于增減、變更項目的簽證工作要嚴格遵守時間規定,并認真的記錄工期和所需要的費用,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糾紛,促進工程的順利展開。

2.5 充分發揮工程監理的作用 監理人員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僅具有監督工程質量、促進工程各項工作按照秩序嚴格進行的作用,作為第三方,監理人員可以站在理性的位置,有效調節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利益糾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規范發包人和承包人的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穩定。

2.6 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統 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計算機網絡的普及,利用計算機建立數據庫,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管理成為當今社會施工合同管理的發展趨勢,可以有效控制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綜上所述,合同的有效、科學管理關系著施工的進度、建筑工程的質量、工期以及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也能很大程度上減少施工企業間的糾紛,規范建筑市場的施工秩序。但是目前我國建筑工程中涉及的內容多、范圍廣,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著很多漏洞和缺陷,嚴重限制了我國建筑企業的發展步伐,也不利于建筑市場秩序的穩定和良好社會形象的打造,因此,加強合同的管理,不斷采取措施優化、提高合同的管理方案,切實發揮合同在建筑工程市場上的作用,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篇(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發包人(業主)與承包商(施工企業)以工程施工為目的,明確相互責權利關系的協議。它是合同當事人在工程建設中的最高行為準則和經濟活動的依據。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決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規范合同本文,做到管理依法,運作有序,有利于建筑工程的質量、工期、投資三大目標控制,規避風險,確保按期完成目標和任務。下面結合我的工作經驗,試就加強施工合同管理談幾點看法。

二、施工合同存在的問題

1、 “陰陽、黑白合同”充斥市場

建筑施工合同常常面臨“陰陽、黑白”合同問題,即一份是按標準合同文本簽訂的并送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俗稱“陽合同”;另一份根據實際履行情況簽訂“陰合同”。陽合同往往是迎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只用于報備之用;陰合同往往是在甲方要求之下降低工程款價款、改變計價方式、降低質量標準等,即“墊資”、“割肉”、“讓利”合同。這種“陰陽、黑白”合同在很大程度上破壞了招投標及施工合同的嚴肅性,嚴重干擾了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并給雙方履約留下隱患。建筑領域的質量問題、竣工結算糾紛、三角債等問題都與前期合同的簽約不合法、不規范有直接關系,更與“陰陽、 黑白”合同有直接關系。

2、合同隨意性強,履約程度低

施工合同經發、承包方雙方依法簽訂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賦予的權力和義務。但在實際履行中,簽約的雙方都不認真執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或對合同規定打折扣。在工程建設中發包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后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甚至有些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致使承包人要用建設低標準工程的造價來建設比原設計高一個檔次的工程,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廢,對合同雙方都不能起到約束的作用。

3、合同索賠實現難度大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建筑工程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對承發包雙方來講,較普遍存在不想索賠,第一是沒有認識到這種權力,不會索賠。第二是不敢索賠,怕得罪業主,尤其是在市場經濟和目前“僧多粥少”的情況下,擔心影響合作關系,進而影響日后工程的承攬。第三是基礎工作差,缺乏資料、證據等。

4、缺乏高素質的專業合同管理人才

由于我國的教育制度在早期過分地強調專業化,提倡在專業領域中具有高技術水準的專家。合同管理人員多是搞土木工程技術出身,太過于技術化,欠缺經濟、 商務、 法律、 綜合協調管理能力,不能得心應手地進行合同管理工作。還有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 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

三、施工合同存在問題的原因

施工合同管理存在上述問題,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內部原因。由于建筑市場正處于轉型過程中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和健全,加之一些思想觀念及管理體制存在深層問題,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自身特點和施工企業管理滯后,也是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歷史根源

20世紀80年代初期,建筑業進入開放改革,由計劃經濟逐步轉向市場經濟,出現了市場競爭。施工合同也逐步的登上歷史舞臺。但由于處在起步階段,當時的合同很不規范,也沒有規范文本,合同內容過于簡單。與80年代初期相比,現在建筑企業的施工合同管理要完善得多,但三十多年計劃經濟體制的殘余影響,至今在合同與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種種問題。

2、認識根源

目前有不少建筑業從業人員對市場與合同以及合同與合同管理兩種關系缺乏認識。首先,對市場與合同的關系缺乏認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一方面,市場的運作需要合同。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為前提。沒有市場就談不上什么合同。可有些業內人士不了解市場與合同的內在本質的必然聯系。只想去市場承攬工程,卻不知道去簽訂合同或者草率簽訂。其次,對合同與合同管理的關系缺乏認識。這兩者也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系。合同管理是對合同的洽談、草簽、簽訂、履行、變更、終止、解除等全過程的管理。有了合同不去管理,等于放棄權利。同樣,沒有合同也就談不上合同管理,離開了合同,管理水平再高也是白忙活。而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單位和人員也很多,結果為自己的無知買單。

3、法律根源

《合同法》滯后導致我們的法律意識滯后。我國最早的《經濟合同法》于1981年12月才出臺,以后又陸續出臺了《涉外經濟合同法》及《技術合同法》,但這三本法典均跟不上經濟發展的步伐,不少新的合同問題在法律上是空白的。正因為如此,我們不少業內人事的法律意識更加滯后,不注重合同與合同法的關系,訂立與履行合同往往離開合同法,想怎么寫就怎么寫,缺乏依法訂立與履行的意識,到頭來才明白,任何離開合同法律所簽訂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4、施工合同自身的特點

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工程價值量大,工程變更、干擾事件多等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工程項目又具有單件性特點,決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內容多而復雜,一旦考慮不周,就可能造成施工合同履約艱難。

四、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把合同管理真正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

市場經濟首先是法制經濟,加強施工合同管理,保證建筑市場正常健康發展,離不開有效的法律機制作后盾作為行政主管部門,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了合同雙方行為。主管部門還要加大監管、處罰力度,增強發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不論是合同的哪一方,都應依法接受處罰,把合同管理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確保合同的嚴肅性,營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圍。

2、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培養專職合同管理人才

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點培養有應變能力、堅持原則、知識面寬廣的工程師擔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們成為工程技術、工程經濟、合同、法律、商務等復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確應付合同管理中的各種復雜問題,發揮合同管理的紐帶作用。

3、堅持合同評審制度,做好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承發包雙方應建立科學規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簽訂前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由專職合同管理人員、負責質量安全的總工程師、經濟師、項目經理等成立合同評審小組,對合同條款進行分析、研究。并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漏洞。少用或不用口頭協議,防止引起合同爭執,確保合同條款明確、完善。

4、堅持合同交底制度

實行公司和項目部兩級的合同交底制度,將招標文件、招標答疑資料、投標圖紙、投標書和施工合同對項目部各管理人員進行交底,使其明確工程項目的特殊技術和商務要求,將合同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形成全員的合同管理。

5、對合同履行進行全過程的動態管理

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就形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規定了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就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履行,不應違反。但從根本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進行積極主動的全過程管理。

6、及時進行索賠和反索賠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雙方違約、合同缺陷、施工條件變化工程變更、工期拖延、工程師指令、國家政策及法律、法令變更等,按規定的索賠程序,及時有效地進行索賠,以索賠促管理,促進公路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7、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篇(3)

引 言

合同作為具有法律效應的行為準則,在很大程度上約束了建設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行為,同時明確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設期間違反合同內容,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必須不斷規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優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為都在法律的監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建筑工程建設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復雜的行為,所以相關的合同管理更是一個浩大、繁復的工程,下圖便是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合同體系,由圖可知,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會導致很多問題和矛盾。其主要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施工合同簽訂不規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發包人法律意識淡薄或者雙方“關系不錯”,造成在訂立合同時,草草了事,合同內容和程序極不規范。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經濟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約束彼此行為的條款,最終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②即使訂立了合同,也不嚴格按照合同辦事,凡事都是“關系說話”,同時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導致部分合同的訂立顯失公平。根據《合同法》,簽訂合同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應是平等的。但實際情況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對發包人的制約條款偏少,例如發包人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的規定。

1.2 合同管理難度高,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種種漏洞,使建筑行業的合同管理難度高,同時建筑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首先,在建筑企業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個龐大、復雜的體系,因此,管理難度極高。其次,就是索賠工作存在的種種問題。索賠是對合同缺陷的補充,賦予受損失者合理追償損失的權利,也是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下圖是可管理性風險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風險承擔情況(注:共擔即承包商承擔費用,業主承擔時間)。但是,現階段市場競爭激烈,訂立的合同中有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擾了索賠工作的進行。

2 對于現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解決建議

2.1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體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對現任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教育,增強他們的合同管理意識,并選取具備現代化管理意識、精通合同法律法規、熟悉工程實施全過程、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的管理人員來擔任合同管理要職。在此基礎上,應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責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員應負責將各種合同事件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個工作小組,使他們對各自的工作范圍、責任等有詳細的了解,使各個工程小組都能各盡其責。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簽訂后,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對工作小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員了解合同情況和具體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各職能部門上交每天的工作情況和工作計劃,使相關部門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從而規避風險、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2.2 推行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業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內容極不規范,并沒有把合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條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規范化、標準化。這種制度一方面有助于當事人熟悉有關法律、法規,使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符合法律規范的要求,避免出現顯失公平和違法條款的問題;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機關加強監督檢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維護建設市場秩序。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規定不再分行業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質和特點編制招標文件,而且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對通用條款作了較為系統的規定。今后,要加強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質量。

2.3 定期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鑒于建筑行業本身的特點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局限性,雖然有時建筑施工合同的訂立符合規范,但是在后期實行過程中,很多人陽奉陰違,所以,要加大對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力度。檢查內容包括三個方面:①監督各方,使之嚴格履約合同內容;②檢查施工過程中的變動情況,例如工期設計、合同內容等,如有變更,應完善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③對合同執行過程進行重點監控,如當事人各方的來往函件、通知等文書,若存在違約問題,及時上報并解決。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概況

某建筑工程為1棟12層框架結構的商住樓,建筑面積9950m2。業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電通、路通和場地平整),資金已到位,施工許可證已領取,基本具備開工條件。本工程采用直接與某股份公司議標,采用單價包干合同,按880元/m2單價包干。工程開工后工程基本順利,6個月后上旬完成砌體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單價過低,在施工期間鋼筋等主要材料價格上漲過快。由于該股份公司未考慮材料漲價風險,合同價格定得過低,建議業主按實際鋼筋價格上漲水平調整合同單價。業主不同意,重新選定建筑公司進場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終訴諸于法律。

3.2 合同管理案例具體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單位因建工材料價格上漲,要求調整合同價格,經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規定:

(1)本工程計費面積9950m2,按880元/m2單價包干,本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875.6萬元。

(2)按國家規定應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負責繳納。

(3)在合同確定的施工圖紙設計基礎上,變更修改施工工程帶來的費用變化在2%范圍內時,結算時不予考慮;在超過2%時以及增加工程量(簽證工程、圖紙外、超出附件范圍的工程)按以下取費標準:土建及安裝均按當地三類工程總價下浮30%計取,材料差價按施工期當季度市場材料差價。條款未對材料價格上漲等合同價格影響因素作出明確規定,但考慮到本合同為單價包干合同,建筑面積按實際計算。價格上漲屬于股份公司的風險,應在議標時考慮在包干單價中,且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也無異議,故業主未同意此項索賠要求,原因是預算編制依據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議標中股份公司是考慮自己的實力向業主作出了優惠,不能簡單參照增加工程結算的辦法,只能按合同單價水平。

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最終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訟,經當地人民法院審理,最終判決如下:甲乙雙方終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結算辦法編制預算,但要考慮優惠比例,即考慮預算價與合同價的比值,同時按甲乙雙方及監理確認的工程量計算,最終確認完成工程價款為600.2316萬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議標完成后,簽訂了剩余工程補充協議價,比原合同價要高,且在訴訟期間,浪費了時間,影響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強合同管理,預測可能發生的情況,明確責任,以免發生合同糾紛。

4 結束語

隨著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也越來越多,案情也愈加復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及合同管理進行探討與研究,加大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進建筑行業的長期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姚流浩,范月峰.淺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術開發,2010(02).

篇(4)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is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complete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clea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both parties behavior and constraint relationship a legal document. This paper list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many of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disadvantages, and puts forward the way of solving thes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建設市場風險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增強、建設市場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施工單位風險意識普遍加強,目前的建筑市場正在發生著本質的轉變,在這一新形勢下,合同管理對承發包雙方來說都在變的越來越重要。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含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以及合同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和自身的職責,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管理。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一種,它與其他建設工程合同一樣是一種雙務合同,在訂立時也應遵守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

二、建設施工合同存在的問題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2、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

3、“陰陽合同”引起糾紛。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業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在工程招標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條件和不平等條約,要求投標單位私下進行承諾,簽訂與中標合同的工程價款等主要內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但多數情況下,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意見分歧較大,造成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

4、施工合同本身存在政治經濟方面的風險。政治穩定是合同履約的最重要因素,不穩定的政治環境可能會使合同履約延期或終止;通貨膨脹、匯率、材料價格變化會給合同履約帶來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物價是波動的,如果施工合同中沒有調價條款,則必然會給合同帶來價格風險。

5、合同本身內容不完整。簽訂合同時未仔細審核合同條款,造成施工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善,合同文字不嚴密,導致合同存在嚴重的漏洞。同時,大多數合同中缺少或沒有轉移風險的擔保、索賠、保險等相應的條款。

三、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1、健全管理機構體制。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操作。

2、提升合同法律意識。在建筑市場日益規范的今天,政府出臺了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多項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都是施工企業加強管理,依法協商和解決合同糾紛的主要依據。因此,應加強承發包雙方對合同的法律認識。通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合同法》和《招標投標法》,通過不斷的宣傳、學習培訓,使合同的承發包雙方切實認識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順利實施,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必備工具,是走向市場經濟中科學管理的坦途和橋梁。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認真研習上述法律、法規,從合法性、嚴密性的角度認真審查合同的內容,把運用法律、法規和合同監督、評審等手段結合起來,這樣可以減少導致合同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3、加強合同談判及監督管理。盡量減少或避免風險是施工合同談判的重點,施工單位要通過談判使合同條文盡量完善,防止產生不必要的風險;還要通過談判使風險條款合理化,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性條款做出修改或限定,防止施工企業單獨承擔風險。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每一項工作都要做到嚴格管理、妥善安排、手續齊全、記錄清楚,防止因差錯引起合同糾紛,給企業帶來不應有的損失。

4、建立動態的合同管理制度。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以及公司自身的發展要求合同管理制度處于一個動態的過程,以滿足變革需要。當今時代,以改革創新為主題,合同管理也應該緊隨潮流,不斷的尋求新機制,引入新理念,讓企業在管理水平競爭不落伍,把握市場話語權。合同管理制度更新應包括:法人授權的管理,部門考核,合同的審批、臺賬、文檔管理等。在合同的施行的整個過程,管理人員應該積極參每個細節,把合同得兒履行情況反饋到管理部門,然后再據此,對合同管理辦法、政策、相關數據等作出相應的修改,適合同管理能很好的適應工程項目建設,發揮出最大的效能。

5、加強合同審核。(1)審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時間點。審核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約階段。由于合同尚未發生法律效力,這時的合同法律風險具有可控性,法律風險發生原因、產生結果都具有約定性,并且有法律條文的指導,因而具有很強的預見性和可控性,這樣就可以把合同法律風險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或從源頭上消除隱患真正做到合同風險的事前防范。(2)審核施工單位主體的資質。建設工程的施工是一項技術含量很高的專業技術工作,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因此,應對施工單位主體的資質進行審核。(3)審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招標程序。在工程項目招投標中,投標文件是施工企業回復建設單位要約中全部條款的承諾,是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做出按要約簽訂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招投標工作是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前置程序,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性的大前提,如果程序違法,必將導致合同本身的違法。(4)審核合同條款的完整性。合同的完整性指的是合同的內容應該完整,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完整詳盡地約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應當包括:發包人承包人全稱;工程名稱、地點、內容;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承包范圍;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工程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合同訂立時間;合同訂立地點;合同生效時間;工程量確認;工程款支付;違約責任等。

總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完善,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研究工作將會越來越被重視和普及,正是因為這樣,相關部門必須積極的強化合同管理工作,這樣才能夠實現預期的管理目標,也才能夠最大限度的推動建筑工程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篇(5)

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各行各業都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尤其在建筑行業中,建筑工程的技術和質量也在不斷地提升。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都很關注建筑業,適時出臺了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建筑的安全發展。但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還是會出現突況的,也會存在法律上無法解決的問題,這就會產生一些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問題。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上進行正確有效的合同管理就顯得極為重要,這樣的情況下就能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及時解決一些問題。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w是十分明確的,也就是建筑工程項目中的法人。法人在合同的履行上是有一定期限的,由于建筑施工的周期是比較長的,就決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時期也是長期的。同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標的具有一定特殊性的,產品有著固定的基本特征。在合同的形式上,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制約,就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書面的形式呈現出來。由此看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著獨特的特征。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

(一)在雙方權益糾紛上。在當前建筑工程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合同的制定大多數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并且在合同中并沒有明確規定發包方違約的具體細則,當發包方出現違約的時候,就會出現合同糾紛的情況。為此,為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就應該讓發包商和承包商共同擬制合同中的具體細則,這樣才會體現出公平公正的辦事原則,施工的雙方也能夠得到相應的保障。

(二)在合同中規范性的糾紛上。我國為保證建筑行業的穩定持續發展,在法律上制定了規范性的法律文本,工商部門了建筑行業施工合同的示范性文本,里面清晰規定了雙方享受的權益和義務。但是,有的發包商為了逃避責任,選擇非規范性的文本合同,這樣就導致了合同中規范性的糾紛。所以,承包方在與發包方簽署合同的時候,就要明確要求發包方運用規范性的合同文本,雙方還應該再次明確自己的責任和權益,這樣就能夠在發生糾紛的時候,雙方都能夠明確的劃分責任,減少糾紛的產生。

(三)在索賠的糾紛上。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就選擇簽署非規范化的合同,導致了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不同。這就產生了索賠方面的糾紛。為了解決這樣的糾紛,建筑工程施工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就要在保證工程質量和能夠取得經濟效益的基礎上簽署,這樣在產生索賠糾紛之后,才能讓合同保護自身的經濟利益,合同才會發揮出應有的效果。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

(一)有效控制施工進度。建筑工程施工應該對施工的期限進行合理的預測,把每一個時間段的施工量、施工費用和施工的質量要求都明確羅列出來。同時,把實際施工的情況和預計的具體情況進行對比,找出實際和預計之間存在的差距,之后及時進行改進。與此同時,還要著重考慮施工中的人員配置、材料、施工的工具和設備的運行情況。通過一系列的計劃、組織、協調等方式解決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適時調整施工進度,把握施工工程的整體運行情況。

(二)控制成本,提高效益。施工企業在市場上有著十分特別的形態,不僅要根據市場條約還要依據合同文本,嚴格進行成本預算,減少在施工過程中的浪費,保證企業贏取最大化的利潤。所以,在施工的過程中就要對施工人員、施工材料和施工設備進行合理的規劃和籌備。按照預算合理控制施工的成本,實現施工目標。

(三)提高施工人員素質。建筑工程施工的質量取決于施工人員的素質,如果施工人員的素質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別,那么就會嚴重影響施工的效果和進程。企業的信譽也會因此受損。所以,建筑施工工程隊伍必須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專業素質培訓,在實踐操作能力和專業理論上都要進行專業的嚴格考核。這樣才能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人員的安全,也能夠進一步完善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

四、結論

綜上所述,建筑業在經濟快速發展的情況下,面臨著相當大的競爭。在這樣的態勢下,企業要想穩定的發展下去并獲得利潤,就要處理出現的合同糾紛,也要把握好合同管理的辦法。注意用規范性的合同來維護自己權利和義務,做好合同中細節的把控,同時讓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應有的保護。

【參考文獻】

篇(6)

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確保建筑工程項目安全高效順利實施的關鍵,也是建筑施工管理的核心所在。合同管理效率的高低,不僅對建筑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有著重大的影響,還會影響工程造價而對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影響,尤其是對工程能否安全順利如期交付業主,影響企業的社會效益。基于此,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就關于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作出以下幾點淺見。

一、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

要想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就必須分析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才能更好地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從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以下筆者就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就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做出以下幾點小結。

(一)合同簽訂程序亟待規范和完善

合同是對建筑工程承包方與發包方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具有明文規定和我法律效率的文件,因而建筑施工合同簽訂時必須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但就目前來看,一些施工企業的法律意識較差,在簽訂合同時,并沒有結合工程實際和深入地理解,難以嚴格遵守相關規范要求精心合同的簽訂,導致施工過程中出現多種經濟糾紛,相互推諉甚至扯皮打架。此外,由于時間緊迫而在工程開工之后簽訂合同,甚至有的建筑工程根本就沒有簽訂合同,這也是當前很多建筑工程中出現秋后算賬的主要原因,從而導致工程進度被延誤,工程安全隱患增多,工程造價增大,而由于市場的不確定,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價格經常波動,使得工程結算時由于沒有合同的依據而造成更多的糾紛。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水平嚴重不足

就當前建筑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來看,不管是在合同的簽訂和審查還是合同的執行的監督管理力度都嚴重不足。一些施工企業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機制與體系方面還存在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且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較強的隨意性,但系統性和嚴格性相對缺乏,尤其對合同中相對隱蔽和細微的相關規定缺乏深刻的認識,且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嚴謹性極為缺乏,從而給工程的結算帶來諸多經濟糾紛,極大的降低了建筑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三)風險合同現象嚴重

由于我國的建筑市場近些年來發展迅速,市場尚不夠成熟,存在很多缺陷,比如不正當競爭,再激烈的市場行情下,施工單位的建設難以滿足日漸增長的建筑施工需求,施工隊伍素質偏低,施工單位總體綜合實力較弱,因而,使得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業主占據這很大的主導地位,在整個合同承包簽訂過程中,經常會提出一些和嚴格或者是不平等,缺乏公平性的條款,將這些工程的風險很大程度上轉移到了建設施工單位的身上,為了獲得建設市場份額,獲得更大的工程承包機會,這些建筑承包者都會委曲求全的簽訂一些不平等條約,及時有著很大的風險,因而,在施工過程中,承擔了很大的風險。

二、關于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的淺見

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就必須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著力提高管理水平,為提高工程質量奠定堅實的基礎。以下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踐,提出以下幾點提高管理效率的措施。

(一)科學擬定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合同

在建筑工程項目開工之前,作為工程雙方應注重合同的簽訂,在確定合同文本形式時,必須采用規范性的文本,避免由于合同文本格式不同導致經濟糾紛的出現。一般情況下,建筑工程雙方不得自行擬定合同文本格式,預防由于合同擬定出現的漏項、缺項等不平等的條款的出現,也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提供了便利,即使出現經濟糾紛也有利于仲裁機構的審查和裁判,對維護建筑工程雙方的正當權益提供有力的依據。

(二)建立并不斷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

建筑施工合同的管理內容較多,其涉及了從洽談、草擬等等到合同的終止等諸多環節。因而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必須規范自身的合同管理,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首先就是要建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并在制度的運行和管理過程中針對存在的問題對其進行不斷的晚上,尤其是在合同交底、責任分解以及每日工作報送、進度款項的審查和批準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三)加強建筑施工合同的和諧動態管理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項系統而又復雜的動態管理工作,因而在建筑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對建筑施工合同進行和諧而又動態的管理,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和義務,嚴防出現過早和過量地簽證尤其在合同變更時的補簽必須認真仔細,且有相關合同條款的支持和衡量,與達到相應的制約作用,特別是工程設計的變更和施工圖出現的錯誤的簽證,應盡可能的確保原圖紙不變且不出現重復簽證。而已經購料和下料的簽證必須填寫清楚材料的規格、型號以及數量等情況。

二是凡是涉及的工程文件,例如圖紙、規范、技術、規劃等文件必須確保記錄及時、收集全面、整理有效,并加強合同變更的審核和分析。因而在實際工程過程中確保合同變更與索賠的提出同時進行,并征求業主和建設各方的意見之后一道變更合同。

三是對于造成的停工損失必須加大處理力度,并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并采取書面的形式和合法的簽證程序就停工具體事項進行認證。與此同時,還應確保定額制度得到嚴格的執行,凡是沒有具體規定的定額,應結合工程實際且參考同等定額進行相應的賠償。

(四)明確合同管理分工

在工程合同簽訂完畢之后,要加強對合同的貫徹執行,加強對合同的執行情況加強監督管理。并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規范,遵守現代企業的管理方式,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對合同管理的權責進行明確的劃分,實施項目經理的負責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業全面管理合同,加強合同職能的執行,在此過程中,并設立專門的合同監督管理機構,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合同中存在問題,及時有效地進行反饋,并采取針對性的處理措施。

三、結語

綜上所述,就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進行探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背景下的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加強施工合同管理,著力提高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并針對當前存在的不足,通過科學擬定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建立并不斷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加強建筑施工合同的和諧動態管理,明確合同管理分工,不斷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提高合同管理的科學和規范性的同時助推企業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付慶向,王萬喜.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做法與體會[J].山東水利職業學院院刊,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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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在工程建設管理中, 工程合同是控制工程工期進度、工程質量和投資價格的法律約束, 是保證工程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加強和保證合同公正、準確的實施, 不僅可以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的權益, 同時有利于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 有利于加強工程建設的科學管理。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問題

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2)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

(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客觀原因,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的合同。

2、 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一些建筑施工企業始終未能形成一整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及操作流程,對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變更、中止或終止、解除及合同的監督考核全過程未能實現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管理。合同歸檔制度及信息分析管理相當薄弱。

3、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與其他行業相比, 建筑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說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但由于建筑市場的不正當競爭, 不平等合同條約等問題, 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 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 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受損傷者往往是承包商。

二、解決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措施對策

1、 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業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組織網絡,是指企業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機構(包括專職機構和兼職機構),使企業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制度網絡,一是指企業要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業各層次都應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總部要建立和健全總的合同管理制度,項目經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補充。施工企業一般比較重視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過程,但對合同的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等往往重視不夠。每一個建筑企業都應該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周工作報送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而每周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能夠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對各種問題做出正確決策。

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構成企業合同管理體系。體系的運作,必須通過定期的檢查來保證。要檢查合同管理組織和制度是否適應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場需要。對不適應部分進行必要的調整。即對合同管理體系也應進行動態控制,及時調整,不斷完善。

2、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規范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就形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規定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履行,不應違反。但從根本上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事實上,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中,違反合同的現象是屢見不鮮,部分當事人故意違反,以謀取某些不法利益,但更多情況下屬于當事人法制觀念不強,沒有把違反合同提到違法的高度來認識。合同履行作為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的重要環節,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應采取積極主動管理,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學習合同條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工程范圍,責任、權力與義務,分析各種違約的法律后果,有效利用合同保護自己的利益,限制和制約對方違約行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全部條款內容完全履行。

(1)必須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相矛盾,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

(2)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好增減、變更項目工程量的確認簽證工作,特別是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涉及工期、費用記錄清楚,減少因各種原因引起的糾紛,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3)嚴格遵守工程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數量、期限、價格,進行保修條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簽證、記錄、協議、補充合同、備忘錄、函件、圖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應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計算機網絡,監控合同的履行情況,運用法律的手段,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投資、工期、安全按計劃實現。

3、加強企業索賠管理意識

索賠是指未按合同約定費用而造成損失申請對方賠償的行為, 是正當的,合法的。施工單位必須拿起這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在多數施工單位不敢進行索賠。究其主要原因是法律意識不強, 索賠意識淺薄。另一方面困難原因是沒有證據, 沒有履約資料, 或者是資料管理混亂, 拿不出有力的索賠證據。國外許多施工企業家認為索賠管理就是效益。要加強和提高索賠管理意識, 首先是領導必須重視, 并且給項目責任人以責任目標, 有措施地監督項目人進行簽證, 爭取索賠。在日常工作中, 承包商應注重取得經濟活動的證據,保持完整的實際工程紀錄; 委派專人負責工程資料和其他經濟活動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有保證地滿足索賠管理的需要。

4、設置承發包合同簽約的管理機制, 使合同管理走向專業化。由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建立或設置承發包合同簽約的管理機構是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合同管理走向專業化的有力措施。通過綜合管理, 逐步加強合同市場管理法制化建設, 創建公平、公正、合法的建設工程競爭環境, 重構工程項目管理系統, 建立更為科學的合同項目管理結構、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提高合同管理職能地位, 嚴把施工合同審查關,督促合同雙方嚴格按照建筑工程示范文本簽約, 避免不真實、不公平的違法條款出現, 確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化和嚴肅性。

5、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都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為合同順利履行創造條件。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同屬重要法律文件,發生之后應及時建帳并妥善保存。重視合同文本而不重視相關資料歸檔的情況在建設領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設項目周期長,涉及專業多,面臨情況復雜。在經過一個長時間的建設過程之后,很多具體問題要依靠相應資料予以解決。為此,做好資料歸檔工作決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專人負責,負責到底。

總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強法律意識,加強合同管理 ,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 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項目管理上不斷創新 ,從而不斷提高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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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價款調整

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時間比較長,因此在這個過程當中,經常會由于市場價格變動或者同期利率的變動以及法律的變化,引起人工、材料與機械臺班等市場價格的變動,會導致合同中的價款調整,也會引起承包人成本的增加與減少。這樣的合同變更最后會影響到發包與承包人的權益,因此2013版合同對市場變動以及法律變化引起的價格變動進行了規定,從而有利于合同的執行。新版合同對于市場價格的波動所以引起價格變化的調整共規定了兩種解決方法,也明確了調整的前提條件。第一種方法就是采用造價的信息對施工的差額進行調整,也就是按照地方工程的造價管理機構的價格文件對費用進行計算,第二種方法就是采用價格指數調整價格的差額,在投標函或者合同的專用條款當中對于價格公式中的可調因子、變值與定值的權重進行規定,根據價格調整公式對價格進行調整。2013版合同對于價款的升降幅的限值默認規定為5%,主管部門會根據市場人工的變化水平不定期工資的指導標準,因為工資關系到民生問題,涉及到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于材料,則作出了相應的規定,明確了在市場價格波動時,發包方與承包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對于固定價格的調整,能夠妥善地解決施工合同中對于價款的爭議。經過調查與研究發現,合同雙方對于風險的防范意識已經明顯加強,但是在合同中對于人工費的約定不清楚的情形還是比較多見,還有部分合同規定風險均由承包人承擔,因此,在2013年的合同履行條件下,發包人應當研究市場波動情況,相關法律條款,對價格進行規定,承包方應當仔細斟酌合同中條款約定,及時收集與價格調整相關的資料,提高認識,最終雙方都遵守施工合同,盡量避免因價款造成雙方價格爭議。

3對于爭議的解決方式

2013年的新版合同在舊版合同的基礎上面增加了解決合同爭議的“爭議評審”方式,即由承包發包雙方共同選擇成立爭議評審的小組,并規定相關的評審事項,這種方法能夠有效地減少仲裁與訴訟等事件的發生,而且與國際同步。評審小組在接到爭議評審要求的14天內也可以作出結論,減少了訴訟的費用以及解決爭議的周期,經由雙方確認后,能夠形成解決的協議,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也能合理解決爭議問題。在新版合同之前,每年法院以及仲裁機構都能夠收到大量的施工合同的糾紛案件,不能夠解決,一直拖著的案件也居高不下,給很多企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負擔,使得其資金無法流轉,造成虧損,而造成這樣局面的一個原因就是我國的法律對于合同爭議的解決還沒有制定出一個行之有效的解決機制。因此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爭議時,雙方只能采取仲裁或者訴訟的方法進行解決,然而,這兩種方法不僅是處理的程序非常復雜,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處理時間冗長,更重要的是,往往在理解與判斷工程造價的問題上面,法院與仲裁機構都缺乏必要的知識與能力,所以,最后的結果往往不夠合理,這樣,花了時間還得不到雙方滿意的結果。新合同中爭議評審制度的建立,給合同雙方解決爭議提供了一條簡便的新途徑,大大減少了合同雙方的訴訟與仲裁,評審組全部由專家組成,有效地解決了仲裁機構效率低下,專業性不足等問題,目前對于解決爭議,保證雙方的經濟效益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值得推薦。

篇(9)

1、問題的提出

近幾年來,施工合同糾紛呈上升趨勢,情況令人擔憂。如何預防和解決合同糾紛,成為當今建筑行業一個重要的課題。

工程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產生不同的理解,由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受多種因素影響,且工程本身情況復雜多變,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預料不到的問題,合同雙方從維護各自權益的角度出發,對這些問題的解決就難免產生糾紛。及時分析研究這些糾紛產生的原因并制定出減少施工合同糾紛的措施,對于工程的順利推進、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般,工程施工常見的合同糾紛如:(1)建筑工程質量糾紛;(2)工期糾紛;(3)工程價款及結算糾紛;(4)分包引起的糾紛;(5)延期付款利息糾紛;(6)違約發生的糾紛等等。

2、相關概念

2.1建筑施工合同的定義

建筑施工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就完成具體工程項目的建筑施工而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為建設工程合同的一種,它與其他合同一樣,在訂立時應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則,其標的是將設計圖紙變為滿足功能、質量、進度、投資等發包人投資預期目的的建筑產品。

2.2建筑施工合同的特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標的不動產,受自然條件、地質水文條件、社會條件和人為條件等多方面影響,施工周期長、結構復雜、體積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主體非常多的特點。

建筑工程簽訂后,合同雙方就形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規定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就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履行,不應違反。但從根本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

3、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客觀實際問題

3.1合同意識不強

施工企業合同意識淡薄,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后不能按依照合同辦事,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

3.2合同管理疏忽

表現在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3違規合同的問題

“違規合同”是指發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承包人,并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要求,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俗稱“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場以外,另行與承包人簽訂一份合同書或補充協議,該合同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但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即所謂的“非正式合同”。各種“違規合同”盡管表現形式各異,但歸納起來“陰合同”主要在以下幾方面與“陽合同”存在明顯差異:發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設工程發包中的主導地位,將自身的一些風險轉移到承包人身上。

3.4合同索賠難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公路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損害者。

4、規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4.1重視對工程合同的談判與簽約

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應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細心研究合同條款,要結合項目特點和當事人自身情況,設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事先提出解決的措施。合同條款用詞要準確,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義務責任、權利要寫清楚,切不要因準備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條款留下漏洞,給合同履行帶來困難,使施工單位合法權益蒙受損失。

4.2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機構

發包人與承包人都應加強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設立各自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重視培養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嚴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機構。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過程中,都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使合同管理貫穿于合同簽訂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過程中,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4.3執行落實合同應注意的要點

必須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相矛盾,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好增減、變更項目工程量的確認簽證工作,特別是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涉及工期、費用記錄要記錄清楚,減少因各種原因引起的糾紛,以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嚴格遵守工程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期限、價格,進行保修條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簽證,記錄、協議、補充合同、備忘錄、函件、圖表等整理保存工作;應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計算機網絡,監控合同的履行情況,運用法律的手段,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投資、工期、安全按計劃實現。

4.4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篇(10)

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總體建設步伐比較穩定,總體布局較為清晰,這為我國社會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然而在這一過程中,建筑行業是法律糾紛多發行業之一,其特點是涉案主體多、涉案標的額大、涉案客觀因素復雜等。作為建筑主體的施工企業必須掌握施工合同管理要點,做好風險防控,避免糾紛,減緩企業壓力維護社會穩定。在本文中,我將站在施工企業的角度,根據現階段部分施工企業管理狀態,剖析施工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存在的四個主要問題,針對性提出解決方法。

一、存在的問題

1.施工企業的風險控制構架體系不健全,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點及風險控制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施工企業風險控制構架體系不健全和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企業的管理工作起決定性作用是:有健全的管理體系和優秀的管理團隊。合同管理缺陷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是為謀求生存和發展施工企業對明知有風險又不得不冒險,在承接任務簽訂合同中向業主方承諾自愿承擔風險,包括讓利、墊資、擔保、處罰等,施工過程履約管理脫節現象嚴重,缺少制定風險防范措施;其次是管理人員綜合管控能力低且缺乏責任心,施工企業基本都是建筑專業人才法律意識淡薄,在工作中不能準確識別風險掌握合同管理要點,從而使風險控制措施和合同履約管理產生誤差;最后是管理團隊執行力弱,風險防范措施落實不及時不到位,施工風險連環發生,進而導致項目利潤下降甚至虧損。例如房地產項目,具備土地證并辦理合法施工許可證后開工比較穩妥,但頻頻出現有些施工企業項目合同剛簽訂,就著急進場開工,有些施工合同未簽訂為占住一席之位即先派遣施工隊伍進場墊資開工,由于項目開發手續不完備導致資金鏈斷裂,施工款被無限期拖欠追悔莫及。2.施工企業的風險控制與合同管理兩項工作缺乏交流溝通。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點及風險控制第二個問題,就是兩者管理上缺乏協調與溝通。工作中常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比如合同簽訂有效性、項目內部承包、項目公章、管理人員對外簽字風險、物資采購、工期、質量、安全、變更索賠、中途停工復工、解除合同退場、竣工驗收移交、結算、優先受償權風險認知、質量保修、財務管理、履約擔保、保險、如何應對項目法律糾紛、造價鑒定、行政處罰、阻工、威脅恐嚇與敲詐等問題,都屬于工程風險控制和施工合同管理兩個方面相互制約和促進的管理范疇。工程風險控制是保證項目安全開展的重要前提,而施工合同管理是保證項目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兩者的執行部門不同,平行管理,缺乏信息交流溝通,導致交叉點疏漏管控。施工企業在按合同履約追趕工程進度質量時,往往又忽略了項目成本控制商務風險。特別是邊設計邊施工的EPC項目,合同對項目設計概算審批、施工圖預算審批屬于風險管控重點,但施工企業往往盲目追求產值,合同約定價格確認手續沒履行導致項目結算舉步維艱后悔莫及。3.施工企業的風險控制和施工合同管理缺乏主動適應市場能力。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點及風險控制第三個問題,就是兩者管理上缺乏主動適應市場能力。全面實施營改增,是國家推動經濟結構調整、促進企業發展轉型的一項重大稅制改革,對建筑業影響深遠,不僅對行業整個產業鏈、上下游都產生重大影響,而且也徹底改變了每個企業過去已經習慣的經營管理、組織構架以及合同、分包、采購、資金、成本管理等工作流程,倒逼企業必須進行管理變革,具有挑戰也有機遇。2016年5月1日建筑業營改增正式實施。“營改增”成為了研討議論的熱點,但我們很多施工企業在新老項目的管理上仍然依賴政策的模糊界限,沒有研制如何進行調整優化,適應“新常態”,而是都往舊項目上套政策,或一味的想方設法把項目變為簡易計征以此來權衡所謂的減稅,缺少管理模式變革提升。項目的稅務風險來了,頻頻出現財務管理的疑難雜癥不得不放緩建設步伐。4.房屋建筑工程項目風險控制和施工合同管理缺乏先進性。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點及風險控制第四個問題,就是缺乏先進性。在科學技術日益發展的今天,涌現越來越多先進科學技術,這些為社會生產力進步做出了突出貢獻。然而,我國很大一部分施工企業缺乏先進的技術支撐,缺少先進技術管控設備,缺少先進技術人才。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維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推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其他合同范本,但當我們面臨開放市場,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時,這些范本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很多合同條款使用和項目風險的來臨都是因為缺乏管理先進性導致企業措手不及,慘遭重大損失,被市場淘汰。“一帶一路”順應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文化多樣化、社會信息化的潮流,秉持開放的區域合作精神,加快建筑業企業走出去,但是項目建設標準銜接差異,政治環境、融資途徑保障、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等,由于缺乏合同管理風險控制先進性,很多施工企業仍然處于觀望不敢輕易“走出去”。PPP項目模式推進過程中的眾說紛紜,許多施工企業蠢蠢欲動,但是由于缺乏對政策的理解和PPP模式的研究,缺乏對合同風險管控新風險點的預測能力,除中央企業外,其他施工企業尚未在PPP項目推進中占據市場份額。

二、解決上述存在問題的方法

1.建立制度,提高人的綜合素質。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一個要點:人。管理就是通過控制、計劃、決策、組織、協調、領導將一些份數的個體組合起來,以期發揮比個體功能之和更大的功能。要想把風險防控體系建立并穩固,關鍵是人,管理的推行需要人的智慧與行為的控制。有人,才有健全的管理體系和優秀的管理團隊,風險才能被識別、轉移、化解。鑒于目前絕大部分施工企業的管理還是粗放型,要扭轉現存管理局面,實行人的精細化專業管理將成為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必備武器。制度建立固然重要,但是要有人,且人在制度的籠子中監督執行,同時也在制度的邊緣鼓勵創新。我們經常要求項目管理團隊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定期組織學習,學習項目管理涉及的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施工企業需要鼓勵全員參與項目合同管理風險控制,風險發生前、中、后團隊研討決策并相互監督執行,建立清晰、切合實際、操作可行有效的構架體系,而不能僅限于匯報推委責任。現階段在具體項目上基本沒有或極少有相關法律專業人員,在此一方面倡導施工企業實行項目法律顧問制度,引進專業咨詢團隊;另一方面倡導企業落實責任制,制定多跑道多層次的激勵機制,尋求激勵手段和效果的一致性。2.提質增效,加強工作的溝通協作。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二個要點:溝通協作。溝通能力包含著表達能力、爭辯能力、傾聽能力和設計能力。施工企業內部除了必要的企業資源保密措施外,很多合同管理方式方法及施工風險控制措施有共性,經驗的分享,相互交流借鑒監督執行非常重要,同一個風險控制節點產生的預警、應對預警采取的防范措施、措施落實整改監督執行、風險控制成效等環節,都可以通過溝通來傳承。經營、生產、財務、清欠結算、法務、信息等風險控制管理部門之間建立了互通平臺,分享各自掌握項目合同管理信息,讓更多參與合同管理的人才共同建立維護溝通的橋梁探討風險控制措施。溝通能力提升了,如何做到協作?市場上有關項目管理信息管理系統開發的軟件非常多,企業需要投入研發經費,開發符合自己管理需求的精品軟件很重要!長期以來,粗放型建造方式為主,勞動和能耗的雙重密集使建筑領域發展越來越不可持續。基于BIM技術的新型建筑工業化精益協同發展,以信息化帶動的工業化,對技術和管理要求更高,著重強調項目整體成套的集成生產技術,以實現建筑產品全壽命周期價值最大化的可持續發展生產方式,是工業化與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處理等技術的深度融合,有助于建筑業綠色化的轉型升級。我們的合同管理迫切需要適應新的格局,需要BIM技術建立宏觀協同管理模型,微觀層面又為各階段具體風險防控工作帶來協同管理技術手段,實現全過程、全方位高度整合協作實時調控防范風險措施。3.主動適應市場,補短板。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三個要點:適應。營改增后施工企業面臨稅務風險管理的高要求,面臨市場行情的變革。傳統的合同管理稅務風險控制方式已經逐步不合時宜,許多不規范的發票管理混亂現象不再得以存續,我們需要適應市場需求,調結構轉方式,協同管理補齊短板。很多施工企業內部出臺了預防稅務風險的管理手冊,制定了項目內部發票管理的流程,同時為保障項目發票抵扣認證的合法合規,施工企業內部對外招標一批合格分包商、材料供應商、設備租賃公司、勞務隊伍等,建立了企業的內部使用“倉庫”并嚴格進行入庫篩選,簽訂的各類管理項目管理合同進行了格式化、標準化,這是規避合同管理風險主動適應市場的體現。4.保持管理先進性,高瞻遠矚開拓創新。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四個要點:先進性。施工企業員工幸福感來源于良好工作環境和匹配的工作效益。施工企業不僅要立足于國內,也要放眼國外,積極開展中外標準對比研究,不斷推出新標準規范,縮小中國標準與國外先進標準的技術差距,越來越多參與開展工程技術標準雙邊合作。傳統的合同管理理念會隨著建筑業電子招標評標,互聯網+信息化管理,遠程視頻監控,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裝配式建筑及PPP項目落地推廣而不斷更新,施工企業管理產生的合同管理風險點必將逐漸增多,這些已成為我們風險管控和合同管理中的關鍵控制環節。管理的先進性可以體現在方方面面,施工企業需要高瞻遠矚開拓創新,才能適應市場的同時,控制好合同管理各個風險點。不斷優化現代管理理念,不斷學習和應用先進的管理思想和信念,將民主科學的管理方式融入其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

三、結語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施工企業需要穩健經營,強化管理增效益,整合資源,主動作為,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在全面發展促和諧上抓落實見成效,不忘初心,繼續前行。對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風險控制四個問題進行了分析闡述,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解決的建議,提出四個合同管理要點希望可以成為施工企業管理的思想啟示,揚長避短激發新的合同管理抗風險斗志,為有效推進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防范項目風險起到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中國建筑業協會建筑業營改增實施指南—組織優化與經營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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