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投稿發表的步驟如下:
一、了解投稿要求
在投稿前,需要仔細研究《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的定位、風格、欄目設置等,確保自己的稿件與雜志的定位和需求相匹配。
其主要涵蓋的欄目包括文獻綜述、研究報告、簡報、專題研究等。
二、準備投稿材料
根據投稿要求,準備相應的投稿材料。
(1)稿件如有合作作者,作者總人數不得超過3人,以投稿時的合作作者署名順序為準。審稿通過之后不得變更姓名、不得改動合作署名順序。
(2)引用出版物,應依次標明作者、文章標題、主編、書名、期號、出版社、出版時間,但不必注明頁碼。
(3)一級標題用“……”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來標識,三級標題用“”來標識,四級標題用“、”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
(4)參考文獻僅限于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期公開出版發行的主要文獻,按照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編號,在文中對應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標注。
(5)來稿文責自負,稿件內容不得抄襲或重復發表,作者自留備份稿,恕不退稿。本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
(6)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7)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8)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9)稿件應當具有可讀性,文字簡練、準確、流暢,易于理解。
(10)稿件應當具有法定依據,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江蘇省的相關政策規定。
三、投稿
《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大多采用網絡投稿系統,投稿時需按照系統提示完成以下步驟:
作者注冊、查看投稿須知和版權協議、填寫稿件信息和作者信息、上傳稿件和附件。
四、關注審稿進度與反饋
接收投稿成功通知:作者上傳稿件成功后,會接到雜志社發送的投稿成功通知郵件。
稿件審理流程:稿件會按投稿欄目分配給責任編輯初審,初審后提交主任復審,復審通過后提交主編終審。
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報是一本由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半月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接收審稿結果:主編終審通過后,會向作者發送錄用通知郵件。如果稿件被退回或需要修改,作者需要根據審稿人的意見認真修改稿件,并考慮再次投稿。
希望這些建議能夠幫助您成功投稿并發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