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書育人·高教論壇》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要求原創首發,文責自負。請勿一稿兩投。稿件一經正式刊用,版權屬本刊所有。來稿應標明第一作者的工作單位、通信地址、電話等。
(2)文章題目一般不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添加副標題),文內標題或小節的層次序號依次是:一、二、三……;(一)、(二)、(三)……;1.、2.、3……;(1)、(2)、(3)……
(3)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4)參考文獻要求所有稿件必須有參考文獻,應以作者親自閱讀的近5年公開發表的文獻為準,論著的參考文獻一般10~15條,綜述20~30條。文中參考文獻的注碼用方括號準確地標在有關文字的右上角。
(5)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且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 如獲多項基金資助,應依次列出。
(6)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內,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對象和范圍,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得出的結果和重要的結論,關鍵詞一般3~5個。
(7)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和郵政編碼腳注于同頁左下方。
(8)表格:表格應出現于相應正文段落之后,表應按統計學的制表原則設計,三線橫表力求結構簡潔,數據單位明確。橫、縱標目間應有邏輯上的主謂語關系,主語一般在表的左側,謂語一般在表的右側。
(9)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10)來稿要求論點明確、論據充分、層次分明、條理清晰、語句通順、文字精練、標點符號正確、數據可靠。編輯部有權出于版面需要對稿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教書育人·高教論壇》雜志是由哈爾濱師范大學主辦的旬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理論探索、教師發展、黨建與思政、人才培養、專業與課程建設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