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與鄉村發展》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請勿一稿兩投或多投。來稿一律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自稿件發出之日起3個月未收到本刊錄用通知,請及時向本刊雜志社查詢,確認不錄用后,可將稿件改投他刊。
(2)小標題單獨占一行,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從1開始)表示為:1.1、1.2、……2.1、2.2、……
(3)正文用五號字,行距為固定值,20磅,各一級標題居中,一級標題為小四號,加粗,二級標題居左,縮進兩個字符。其他正文用5號。
(4)參考文獻應引用最新且公開發表的文獻,并按GB/T 7714《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編寫,參考文獻不少于8條。
(5)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獲多項基金資助的應依次列出。
(6)關鍵詞應選擇那些最具有檢索意義的術語,通過這些術語反映論文所涉及的內容或領域,以便于讀者檢索到該論文。
(7)多位作者不同單位時,請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數字與作者單位一一對應,一名作者跨多個單位時,作者姓名右上角的數字間用逗號間隔。
(8)圖表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如圖1,圖2;表1,表2,圖和表應有簡短確切的題名,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表號表名置于表上。
(9)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10)來稿應具有較高的理論和應用價值。立題新穎,論點正確,論據充分,條理分明,重點突出,文字精煉,數據可靠,理論聯系實際,對于社會實踐有正確的指導意義;不違反國家憲法、法律以及基本路線、方針政策。
《教育與鄉村發展》雜志是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農村教育研究與培訓中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技術賦能鄉村教育、鄉村教育與社會發展、性別平等與鄉村教育公平、鄉村教育國際傳播對話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