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語言文化研究》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翻譯與文化、語言與文化、文學與文化、語言與教學、文化與教學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學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跨語言文化研究》雜志投稿要求
(1)引用和參考文獻:如果涉及到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或參考資料,請確保列出準確的引用信息,并按照學術規范進行引用和參考文獻的格式。
(2)文章內容:請確保您的文章具有一定的學術性和實用性,能夠為跨語言文化領域的研究人員、語言學者、翻譯人員、語言教育工作者等提供有益的信息和見解。文章可以包括學術研究論文、實證研究、案例分析、教學方法與經驗分享等形式。
(3)主題范圍:我們專注于跨語言文化研究領域的各種主題,包括但不限于語言學、翻譯與傳譯、跨文化交際、語言教育、跨文化交流與理解、語言政策與規劃等。您可以選擇一個您所熟悉或感興趣的話題進行研究和探討。
(4)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5)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一)……”“1.……”“(1)……”標示。
(6)在參考文獻中,請作者一律用中、英文對照著錄。原文有英文信息項的,必須按原文的英文信息項著錄,不允許作者自行翻譯;原文沒有英文信息項的,作者可按中文信息項翻譯。
(7)本刊崇尚學術創新,堅決抵制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一稿多投、重復發表等學術不端行為,并將在初審時和稿件刊登前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一旦發現有學術不端現象,將立即退稿。
(8)數字原則上,準確的數目字都應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如年代、數量、年齡等,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也應遵循漢語數量詞的慣用法。
(9)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10)基金項目:所涉及的課題請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 (注明基金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掃描件)。
《跨語言文化研究》雜志是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主管和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10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跨語言文化研究》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文學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學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