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原創作品應具時代感,題材新穎、有創意、貼近生活、內容積極向上。理論稿件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真實、邏輯嚴謹、文字準確。
(2)題名:簡明、具體、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公式。
(3)引言一般不超過500字,概述本研究的理論依據、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提出論文研究的目的。
(4)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原始語種非英文參考文獻后同時附相應的英文項目,并注明其原始語種。
(5)論文為科研課題、項目成果的,需注明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同括號內填寫課題或項目編號,如為多項課題、項目成果應依次列卅,以分號分隔。
(6)摘要300字左右。摘要與正文對等,不以第一人稱表述,不對正文評論,不要寫成提綱形式。避免使用“本人”“本文”“我”等字眼。
(7)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用逗號隔開;不同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單位名之前加注相應的數字;作者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
(8)文中的表格采用三線表形式,插圖在相應文章中出現,線條務求準確光潔,圖內文字盡量簡明,照片務必黑白清晰,層次分明。
(9)論文中的注釋全部使用腳注。使用序號123…在文中上標“123…”,同時在論文后注釋列表排序123…注釋中凡屬于提供文獻出處的,都歸入參考文獻。
(10)為保證本刊的原創性,杜絕任何形式的抄襲稿。稿件文責由作者自負,編輯部有權作必要的修改。文稿在1個月內未收到退修或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另投他刊。未被錄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蘭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雜志是由蘭州職業技術學院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史研究、鄉村振興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藝術研究、家教家風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大學外語教學與翻譯理論研究、技術與應用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