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研究》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翰墨縱論、簡帛書法研究專欄、史料鈎沉、海外書學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學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書法研究》雜志投稿要求
(1)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接錄用通知后不再改動。獲得各項課題資助的來稿將優先發表(需要在稿件首頁注明)。
(2)一級標題用“一、二、……” 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3)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4)參考文獻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說明。文中序號應按順序排列,并與文末參考文獻的序號對應,在文中標明如[1]、[2]、[3]。如同一參考文獻在文中重復引用,則文中[1][2][3]順序不變,文末標明。
(5)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且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 如獲多項基金資助,應依次列出。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不分段,非公知公認的符號或縮寫第一次出現時應寫全稱。摘要全文不超過400字。
(7)來稿請注明作者、單位、職稱或職務、聯系方式及郵寄地址。合著稿件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確定先后次序。
(8)圖表應有自明性,且先見文,后見圖、表。圖序、表序按在文中出現先后連續編號;應有具體的圖名、表名;圖、表中有效數字位數應符合有關要求,注意一致性。
(9)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10)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邏輯性和實用性,要求資料真實,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結構嚴謹,層次清楚,語句通順,文字精練。
《書法研究》雜志是由上海世紀出版(集團)有限公司主管和上海書畫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79年,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ISSN為1000-6044,國內刊號CN為31-2115/J,該雜志級別為CSSCI南大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書法研究》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文學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學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