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研究論叢》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要求包含論文的中英文題目、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作者姓名和中英文署名單位以及文章的中圖分類號、文獻標志碼。
(2)編輯委員會對來稿可提出修改意見,但除了技術性的處理之外,不代為作者修改,文責自負。
(3)文題:應簡明扼要,能準確反映文稿的主題,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
(4)參考文獻首先按文種集中,可分為英文、中文、西文等。然后按著者人名首字母排序,中文文獻可按著者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5)摘要往往是評稿、審稿的第一篩,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個欄目,規(guī)定300字左右。
宋史研究論叢雜志發(fā)文分析
宋史研究論叢主要機構發(fā)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fā)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
河北大學 | 204 | 宋代;宋史;北宋;南宋;宋朝 | ||
河南大學 | 44 | 宋代;北宋;史料;唐宋;考論 | ||
四川大學 | 34 | 宋代;南宋;考論;唐宋;北宋 | ||
吉林大學 | 29 | 金代;遼朝;考古;遼代;考論 | ||
西北大學 | 27 | 宋代;士人;北宋;金;事跡 | ||
上海師范大學 | 24 | 陜西師范大學 | 22 | 北宋;使臣;宋代;宋史;唐宋 |
韓國外國語大學 | 20 | 南宋;南宋時期;宋初;宋代;外交 | ||
華東師范大學 | 19 | 宋代;宋初;政治;政治研究;授受 | ||
中國社會科學院 | 18 | 金朝;宋史;遼朝;金代;金史 |
《宋史研究論叢》雜志是由教育部省屬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