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論文應包含中文摘要、關鍵詞、作者簡介;來稿正文五號宋體,注釋采用頁下注,標序使用①②③等依次排列,每頁重新編號,頁下注文字為小五號宋體,具體要求見后附《注釋格式》。
(2)題目應能準確概括文章內容,一般不超過20字。如非必要,不用副題名。英文標題內容應與中文標題相應。
(3)正文中的數據組不能同時采用圖、表、文字描述,可選用其一,選擇次序為:首先用圖、次之用表、最后用文字。
(4)參考文獻: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05-10-01實施),本刊采用著者一出版年制。
(5)基金獲國家、省部級及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頁腳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重要文稿可優先發表。
(6)摘要300字左右,應簡明、確切地表達論文的重要內容,內容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
(7)論文署名應是參與選題和設計、參與具體工作、能對研究結果負責者。作者提交的研究成果,發表后不會侵犯他人版權。作者不屬于同一單位時,在作者姓名右上角標注阿拉伯數字。
(8)圖表應當是正文內容的補充,而非重復。圖表應有圖題和表題,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及符號應在注釋中詮釋。
(9)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10)來稿務必論點明確,數據可靠,文字精煉,層次分明。本刊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基礎上有權改動或調整文字,作者如有異議,請在來稿時注明。
《語文教學研究》雜志是由全國語文教育研究中心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課例品讀、考試研究、文本解讀、他山之石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