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文化論壇》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學研究、論壇特稿、翻譯與跨文化交際研究、青年學者園地、書評、會議綜述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化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語言與文化論壇》雜志投稿要求
(1)圖題、表題應表述清晰、簡明;圖題位于圖下方;表題位于表上方。圖題號和表題號應用阿拉伯數字在全文中統一排序。
(2)每篇文稿必須包括中英文題名、作者名、作者單位、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中圖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及作者簡介。研究生論文須注明導師為通訊作者,并提供通訊作者簡介。
(3)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4)稿件正文內各級標題按“一”“(一)”“1.”“(1)”的層次設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與正文連排。
(5)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6)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
(7)參考文獻:只列出在正文中被引用過的、新的、重要的、正式發表的文獻資料,數量不應少于5條。采用順序編碼制。
(8)文章的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應標明,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置于篇首頁頁腳。
(9)關鍵詞應選擇那些最具有檢索意義的術語,通過這些術語反映論文所涉及的內容或領域,以便于讀者檢索到該論文。
(10)凡不同意編輯修改稿件者,請在來稿中注明。本刊實行同行專家匿名審稿制度。編輯部一般在收到來稿后1個月內將審稿結果通過郵件告知作者。
《語言與文化論壇》雜志是由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主管和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06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語言與文化論壇》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文化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化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