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政策與語言教育》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語言教育規劃研究、語言政策研究、語言教育研究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學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語言政策與語言教育》雜志投稿要求
(1)論文應具有較為深入的文獻回顧和背景分析,對相關研究成果和學術觀點進行全面梳理和評價,并提出新的研究視角和研究問題。
(2)論文應具有較為完整的學術框架和具體的研究問題,并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關注政策與實踐之間的銜接和互動關系。
(3)論文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性和創新性,關注語言政策和語言教育領域的熱點問題和前沿研究動態,符合學術規范和知識產權保護法規。
(4)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5)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不用公式和化學結構式、圖表、特殊符號等。表達力求簡單、具體,術語規范,一般400字內。
(6)作者信息請在文末附言: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職務/職稱、通訊地址、郵政郵編、聯系電話、E-maiI地址。
(7)來稿的注釋均為腳注形式,每頁單獨編碼。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項可參照本刊注釋體例,對于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字數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8)標題層次:使用國際通用的阿拉伯數字分級連續編號的國際層次序號表示法,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相隔,末位數字不加點號,一般不宜超過4層。
(9)參考文獻時應在括號內按姓名、年份的順序注明該文獻,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個以上文獻,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號內可以僅注明年份。
(10)來稿要求觀點新穎、內容充實、文字精煉、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條理清晰、具有一定的創新性。
《語言政策與語言教育》雜志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和上海外國語大學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15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語言政策與語言教育》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文學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學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