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與傳播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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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題名:一般中文不超過20個字(如有必要也可加副題名),題名要直接、具體、醒目,以最恰當、最簡明的詞語反映論文最重要的特定內容,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中圖分類號。
(3)引言在標題以下,不設標題的分段、分層:使用1)2)3)等、①②③等、abc等,在段首時應退2字起排。
(4)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5)研究成果所屬基金資助項目名稱及編號同時請務必提供篇名、作者姓名、單位、關鍵詞和摘要的英文翻譯。
(6)摘要應是文中主要觀點、內容的摘錄,應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過200字,中文摘要排在作者署名之后。
(7)作者姓名應有相對應的漢語拼音,工作單位應有相對應的英文。作者簡介置于首頁頁腳:姓名,性別,籍貫,單位全稱職稱(或職務),電話號碼。
(8)表格采用三線表,并在表格上方提供中文和英文標題,居中排列。表頭中使用“量符號/量單位”,并與文中的相關術語和符號保持一致。
(9)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10)來稿文責自負,請勿一稿多投,作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3個月未收到錄稿通知,可另行處理。本刊奉行“學術抄襲一票否決”,請作者特別注意注釋規范。
《中華文化與傳播研究》雜志是由廈門大學傳播研究所;中鹽金壇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福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中華文化傳播研究中心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華夏傳播理論新對話、華夏人際傳播形態與智慧、中華元典傳播研究、《流浪地球2》研究、中華文明國際傳播研究、新媒體與文化傳播研究、藝術傳播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建構、國學新知、鹽文化傳播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