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華東政法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主辦單位:華東政法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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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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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獻與法律史研究》創刊于2012年,公開發行的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旨在通過多角度、多層次地分析出土文獻中的法律信息,促進對中國古代法律體系及司法實踐的理解和認識。主要欄目包括“學術前沿”“甲、金、簡牘法制史料匯纂通考”和“學術評論”。在“學術前沿”欄目中,雜志刊登最新的研究成果,注重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的對比研究,探討不同時期的法律演變。例如,通過對新干大洋洲青銅器和岳麓秦簡的深入研究,學者們提出了許多新的見解和觀點。
“甲、金、簡牘法制史料匯纂通考”欄目則側重于對各類出土文獻的系統整理和考釋,涵蓋了金文、簡牘等多種形式的材料。這些研究不僅有助于深化對古代法律文本的理解,也為法律史研究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例如,專題研究中對禹鼎銘文和岳麓秦簡律令的詳細分析,展示了西周和秦代的法制思想和實踐。“學術評論”欄目包括對學術著作的評論和對著名學者的追憶文章。這些評論不僅總結了學術界的最新動向,還回顧了重要學者的學術貢獻,為讀者提供了豐富的學術資源和思想啟迪。雜志的出版不僅為學術界提供了寶貴的資料支持,也為政府決策者、法律工作者以及廣大對中國古代法律感興趣的讀者提供了重要的參考資源。通過不斷探索和創新,雜志致力于成為連接過去與現在、理論與實踐的橋梁,為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作出貢獻。
(1)縮略語文題一般不使用縮略語,正文中盡量少用。必須使用時于首次出現處先敘述其全稱,然后括號注出中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后兩者間用“,”分開(如該縮略語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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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獻與法律史研究是一本由華東政法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主辦的年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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