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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指出,在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發展的歷史進程中,要扎扎實實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落實到稅務部門,就是要不斷推進和諧稅收的建設。
一、建設和諧稅收的重要意義
(一)建設和諧稅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稅收是保證國家機器運轉的財力基礎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稅收法律法規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稅收征管籌集財政收入,參與社會收人分配,可以緩解分配不公,促進社會公平;通過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扶持社會弱勢群體,可以推進社會進步,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等等。因此,和諧稅收建設得如何,稅收征納關系怎樣,直接關系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成效。
(二)建設和諧稅收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正確處理稅收與經濟協調發展、稅收與社會和諧發展、依法治稅與優質服務共同發展、稅收事業與稅務人員全面發展等問題。稅收事業的全面發展,必然涉及和諧稅收問題。
(三)建設和諧稅收是稅收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不斷增強干部職工的發展意識、法制意識、服務意識和創新意識,逐步樹立起科學的稅收發展觀。加強和改進基層建設;推行以能定級、以崗定責、崗能匹配、績酬掛鉤、動態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基層單位稅務人員能級管理,構建起科學的稅收質量管理體系。
二、建設和諧稅收的內涵
(一)公正執法。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理念,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落實稅收政策,落實好國家制定的促進科技創新、文化發展、救災防疫等稅收優惠政策。扶持社會弱勢群體,切實落實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農民銷售農產品和扶貧開發等方面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緩解就業壓力,推動收人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縮小城鄉差距,維護社會的公平和穩定。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既不“寅吃卯糧”收“過頭稅”,也不能有稅不收。切實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嚴格按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辦事,避免因稅收執法不當產生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誠信服務。把聚財為國、執法為民作為稅務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納稅服務工作,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稅收環境,健康良好的征納關系。堅持稅法公開、透明,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稅,促使市場主體在現代市場體系中平等競爭,使經濟資源得到有效配置,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實現最優。方便納稅人辦稅,通過多種方式,幫助納稅人掌握稅法、正確及時履行納稅義務,滿足納稅人的合理要求,增強征納雙方的良性互動。維護好納稅人的合法權利,為納稅人提供法制、公平、高效的稅收環境。
(三)科學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征管工作,建立健全稅收征管制度體系,實現稅收管理制度的標準化。按照精確、細致、規范的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優化業務流程,完善崗責體系,加強協調配合,抓住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做好稅收管理基礎工作,實現稅收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按照一體化的要求,加快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
(四)廉潔奉公。堅持廉政教育先行,增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深化稅收改革,完善預防腐敗體制機制。完善制度體系,為反腐倡廉提供制度保證。加強監督制約,規范稅收權力正確行使,保障人民群眾特別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五)團結奮進。堅持以人為本,大力倡導與人為善、和衷共濟、平等友愛、團結互助、扶貧濟困的社會風尚,使和諧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觀念成為稅務干部的核心價值觀。堅持從嚴治隊.推行能級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學的競爭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和激發稅務人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倡公正執法、熱情服務、規范管理、團結協作的稅收文化,形成團結奮進的稅收工作氛圍。造就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執法公正、服務規范的稅務干部隊伍,樹立稅務部門良好的會形象。
三、建設和諧稅收的舉措
(一)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一是助推經濟發展。發揮稅收調節作用,落實好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二是支持社會進步。落實好環境治理、生態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政策,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三是維護社會穩定。切實落實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涉農優惠政策等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推動就業、收人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扶持社會弱勢群體,維護社會穩定。四是依法組織稅收收人。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人原則,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可靠的財力支持。
(二)推進依法治稅,營造法治公平競爭環境。一是嚴格稅收執法。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與程序執行好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維護稅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二是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完善稅收執法崗責體系,健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加大評議考核和獎懲力度。積極開展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嚴厲查處偷稅、騙稅行為。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打擊各種涉稅違法犯罪活動,促進社會公平,營造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維護社會正義。
一、2011年依法治稅及政策法規工作的回顧
2011年,全市地稅系統深刻領會全省地稅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地稅工作,勇于創新,大膽突破,在努力實現地稅“十一五”規劃良好開局和開創地稅和諧發展新局面的要求下,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逐步推進我市依法治稅工作。為進一步強化我局依法治稅能力與水平,完善法制工作相關制度,優化稅收執法內部管理結構,每項工作務求“高標準嚴要求”。在工作方法上堅持創新理念,理論與實踐高度結合。具體表現為充分發揮了法規部門的職能作用,法制工作機制與隊伍建設得到進一步完善,內部約束促進稅收規范執法成效明顯,政務公開工作屢獲好評,稅收調研工作成績顯著。
(一)把依法治稅作為地稅工作的靈魂,規范稅收執法。推進依法治稅,深化征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是地稅部門必須必須長期抓好的四方面工作,也是做好新時期地稅工作這篇大文章必須牢牢把握的主題。四方面的工作涵蓋了稅收工作的主要內容,且相互聯系,相互促進,辯證統一。依法治稅尤應放在首位,它是地稅工作的靈魂。正是基于這么一個指導思想和工作理念。全市地稅系統的稅收執法才更加規范,稅收政策的執行力和水平也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具體表現在:一是依法治稅工作目標明確。一年來,市局把堅持依法治稅,提高收入質量,作為各級地稅機關的工作目標,要求各地嚴格執行“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持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嚴禁搞“水份”,嚴禁引稅、買稅、賣稅,嚴禁寅吃卯糧征收過頭稅,從而較好地解決了前些年個別地方出現的收入水份問題。一種“有法可依,有法心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氛圍日益濃厚,也為地稅事業的和諧發展打下了堅實的法治基礎。二是加大政務公開力度,為納稅人創業提供陽光服務。市局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全局性規劃,制定下發了《市地方稅務局深化政務公開開展“陽光行動”實施方案》、《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深化政務公開開展“陽光行動”的有關規定》、《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促進機關效能建設的通知》,通過推行和完善“一屏、一卡,兩網、兩工程,三欄、三紀要,四系統”的形式,不斷豐富了政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改進了工作作風、強化了廉政建設,打造了“陽光”地稅。全市政務“陽光行動”工作得到市委、市府領導的充分肯定和各兄弟單位的高度贊揚。三是加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力度,樹立不依法減免也是收取過頭稅的理念,稅收減免效果明顯。據統計,全市地稅系統2011年共減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相關地方稅收1987萬元,其中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減免稅收1931萬元、安置下崗失業人員的企業減免稅收56萬元,減免稅務登記工本費5萬元,惠及下崗失業人員5400多人。四是政策法規部門自身建設不斷加強。市局法制機構于2009年設立以后,非常重視政策法規隊伍建設。法制干部通過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理論與基本路線,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理論水平;積極參與重點稅收調研課題研究,努力提高業務理論研究水平;進一步細化法制崗位職責并編入規范化管理體系,明顯提高了工作質量與效率。市局法規科在2011年機關目標管理考核中已位居前列。通過公務員公開招考,省局為我市每個縣(市、區)局都招收了至少一名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專職專崗)。法制力量得到充實。目前,全系統法制機構在人員配備上基本完善,為下一步建設稅收法律人才庫打下良好基礎。法制力量得到空前加強,將對今后市地稅系統的依法治稅建設以及法制工作快速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二)強化制度建設,逐步夯實法制基礎。
全市地稅系統把完善重案審理工作機制為突破口,強化稅收法制制度建設。根據全市地稅系統重案審理比例與審理質量方面的不足,市局出臺了《全市地方稅務系統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辦法》的出臺,有效地健全了全市重案審理機制。《辦法》分別針對市、縣案件稽查工作的客觀實際細化了重案審理的范圍與工作程序。《辦法》有三特點,1)是全面性。不僅將市、縣兩級審理范圍、標準全部細化列明,而且將審理的崗位職責、業務程序、文本體例全部作了規定。2)是可操作性強。《辦法》是根據我市地稅系統的崗位設置的實際情況撰寫的,各相關單位、各相關崗位可以完全依據《辦法》開展重案審理工作,不用再去查閱其他規定。3)是有一定的創新。在市、縣兩級重案審理范圍及標準上做到既符合省局制定的規范化管理A類文本,又能結合實際,敢于創新,在使用作功能上敢于突破。
強化《稅收規范文件管理辦法》的落實工作,加大了對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報備工作的推動力度。各縣(市、區)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執行力度明顯提高,尤其是在省局法規處的多次指導下,永豐縣地稅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與制定工作成績顯著,去年報備的規范性文件在制定依據、說明及文件合法性上質量都很高。
(三)稅收調研工作成效顯著。今年在稅收調研工作方面,主要完善了一個機制,拓展了兩個平臺,實現了三個確保。一個機制,即在完善稅收科調研的管理辦法和考核辦法的基礎上,出臺了《市地稅系統稅收科調研獎勵辦法》、《市地稅系統稅收調研工作管理辦法》;兩個平臺,即在《地稅》第三版開辟專門的地稅調研園地及在《市地方稅務局》網站開辟了地稅調研園地欄目,為全市地稅干部從事稅收調研及交流提供了載體;“三個確保”,是確保圓滿完成省局下達的稅收科調研任務、確保完成省局目標管理考評的工作目標、確保調研質量好于上年。
2011年,全市調研作品無論從數量還是質量上都取得巨大進步,全市地稅系統調研水平已邁上新臺階。2011年度共組織撰寫了省局重點調研課題論文30篇,發表調研文章176篇,其中國家級12篇,省級18篇。尤其是市局黨組書記、局長劉瓊同志百忙之中親自撰寫多篇論文,其中《堅持三個服務,服務三個》,在省局2011年度優秀稅收科(調)研文章評比中,榮獲一等獎(是市地稅局成立已來,首位獲得省局優秀論文評比一等獎的設區市局領導)。《我市旅行社行業納稅現狀分析及對策》在市政府《決策參考》上發表,并獲市府領導好評。基層調研人才熱情也很高漲,井岡山市地稅局譚欽同志,多年來始終堅持撰寫業務文章,并長期保持高水準,文章大多發表在國家級稅收專業報(刊)。
(四)執法監督力度加大,效果明顯。執法檢查是執法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局近兩年對執法行為的事后監督非常重視。根據總局及省局關于開展2011年稅收執法檢查工作的要求,市局及時布置了全市地稅系統執法檢查工作。并于8月7日至9月8日分別對安福、吉州、永豐、萬安、峽江五個單位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地方稅收執法狀況實施了重點檢查。9月30日對五家被檢查單位分別下達了《稅收執法檢查處理決定書》,限期整改。今年的檢查主要抓了四個方面:一是針對稅收法制工作、組織收入原則、稅收政策執行、征收管理,稅務稽查等檢查內容,細化了36個小項為必檢內容。重點突出在近年來各縣(市、區)局2010年開展的幾項較大規模的稅收清理工作上,既可達到促進稅收征管工作,又可以為今后各種專項稅收清理總結經驗。主要檢查“房屋出租”、“私人建房”等專項稅收清理工作,是否按照總局與省局的有關要求執行政策,是否存在執法程序缺失,征稅主體混淆現象。二是檢查樣本的選擇方面。突出重點稅源稅款征收與稅務管理、稽查的檢查。著重檢查了房地產業、采礦業等。三是檢查的手段及方法上,嘗試利用征管信息系統查詢平臺實施檢查。既加深了對征管信息系統的深入了解與學習,又能發現在新征管模式下的稅收征管工作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四是在檢查結果反饋方面。將13個檢查指標進行橫向比較,以“百分制”方式進行評比。通過相互比較來量化被檢單位執法水平的高低。最后評分結果在《2011年全市地稅系統稅務執法檢查通報》上予以公布。由于目標明確,方法得當,評比新穎,而使我局2011年的稅收執法檢查工作得到了省局肯定。省局領導在點評全省地稅的稅收執法檢查工作上,認為的工作具有創新性。一年來,各縣(市、區)局的執法檢查工作也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縣地方稅務局開展的執法檢查較好地總結了當前稅收征管基礎上普遍存在的20個問題,同時還提出了改進建議。稅收執法監督力度的加大,有力地促進了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安福縣地稅局能緊緊圍繞市局工作思路,高度重視稅收執法規范,強化征管力度,在監控重點稅源,挖掘新稅源,堵塞漏洞,創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取得成效,私人建房稅收管理取得突破;吉州區地稅局高度重視抓稅源管理工作,對重點稅源動態跟蹤管理效果明顯,對飲食業、美容美發業、保健足浴行業電腦定稅工作推動有力,工業園土地使用稅征收有成效;永豐縣地稅局圍繞規范執法,行政許可、執法責任崗責體系、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方面落實有力,在提高收入質量方面取得顯著成效。萬安縣地稅局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征管基礎、基層建設等各項工作都取得明顯進步,尤其是對教育、醫療行業管理比較到位。峽江縣地稅局能主動培植稅源,著力抓好重點稅源,強化車輛稅收管理,注意加強干部業務素質培養。在稅收執法檢查中我們還發現了一些具有共性的問題:一是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與報備還需加強;二是稅收征管工作還要抓深抓細,嚴格執行國家稅收政策;三是要進一步抓好稅源管理;四是規范實施稅務稽查,既要程序合法,好要實體合法,應補則補,應罰則罰。
二、關于2012年的依法治稅和政策法規工作任務
今年全省地稅依法治稅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深入貫徹全省地稅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局《關于加強依法治稅工作的意見》,抓好“一項建設”(隊伍建設),把握“三個重點”(加強稅收執法監督、推行執法責任制、開展稅收法律救濟),實現“兩個提高”(地稅具體和抽象行政行為水平),充分發揮政策法規部門職能作用,全面提升地稅依法治稅工作水平。
根據省局的總體思路和地稅的實際,2012年,全市地稅系統依法治稅和政策法規工作的具體目標:一是地稅干部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地稅相關法律考試通過率達到98%以上;二是地稅執法行為更加規范,執法水平穩步提升,執法準確率達到98%以上;三是通過創新方式和加大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完善稅收執法事前、事中、事后監督體系,實現執法監督更加嚴密有力;四是在保持地稅收入持續增長的條件下,保證地稅收入質量不下降;五是通過稅法宣傳和行風建設,依法治稅環境繼續優化;六是通過全系統的共同努力,使地稅部門依法行政的水平在全市位居前列。圍繞上述目標,我們必須著力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抓好規范性文件的管理,確保文件管理規范
一是分級全面清理稅收規范性文件。在2012年4月底前對我市地稅部門制定的未明示作廢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梳理我市地稅系統現有稅收規范性文件,按總局要求廢除或修改與稅法不合或有歧義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廢除稅法或上一級地稅機關已有明確規定的不需再作制定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對經逐級審查后需保留規范性文件在市、縣兩級外網公示電子文檔并錄入內網條法庫,對經審查后需修改的規范性文件,屬于市局的由原起草科室修改后按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報局長辦公會通過后重新公示并由法規科上報備案,屬于縣局的由縣局修改后上報備案。
二是制定《市地稅系統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修改相應規范化文本。全面統一規范我市地稅系統規范性文件的各項管理,細化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查、審核、備案、公示、清理、歸檔等管理。市、縣兩級地稅機關出臺的制度辦法,必須合法、適當、規范,嚴禁超越政策規定,擅自作出損害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規定。對于同級地方政府出臺的違規涉稅文件,應向該文件備案機關提出書面審查建議的并向上級地稅機關報告,不得作為決策的依據。未經法規部門審查或者會簽的稅收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出臺。稅收規范性文件后,制定機關應當自之日起30日內向上一級機關報送備案。市局負責對下級地稅機關上報備查備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依法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的要責令制定機關限期改正。
(二)全面貫徹依法治稅思想,嚴格依法征管
1.堅持組織收入原則,確保收入質量不下降。始終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嚴禁搞“水分”,嚴禁引稅、買稅、賣稅,嚴禁寅吃卯糧收過頭稅,嚴格按收入預算級次入庫稅款,保證地稅收入質量。強化不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也是收過頭稅的意識,切實落實好下崗再就業等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2.切實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科學合理配置稅收管理員,縣(市、區)局稅收管理員數量占本單位人員總數60%以上。建立稅收管理員工作手冊,明確稅收管理員工作職責,合理分配工作任務,做到周有計劃、日有安排,出臺全市地稅系統巡查巡管制度及考核辦法,按季度對稅收管理員工作進行工作考核,實行責任追究和通報。積極運用稅收管理員工作管理軟件,運用軟件面達100%。
3.加強核定征收工作管理。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行使稅收執法自由裁量權。堅決杜絕稅款核定中的隨意性現象,嚴格執行《省地方稅務局民主評稅管理辦法》規定的評稅規則、評稅方法,按照業戶自報、典型調查、定額核定、張榜公布、上報審批、下達執行的程序和確定定稅指標、定稅參數、定稅系數、應納定稅額的步驟等工作要求,切實規范稅款核定工作。對實行核定征收的納稅戶,要按照3%的比例進行檢查。嚴格控制核定征收范圍,對個體、私營、股份制企業生產經營規模達到一定標準的,不得實行核定征收,堅決糾正目前稅款核定工作中的執法不嚴現象。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自行確定上報市局備案。
(三)加強依法決策,嚴格執行稅收政策:
1、加強涉稅審批事項管理,確保權限合法、資料真實、合法、完整,程序完備,不超時限。
2、加強減免稅管理,根據省局即將下發的減免稅規程,制定相應辦法,修改規范化文本,對重大減免稅審批、財產損失扣除、國產設備投資抵免等事項,按規定經局務會或局長辦公會集體審定和上報。
3、建立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調研機制,加強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調研,完成省局和市局布置的政策調研工作。
4、認真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報告》制度,及時做好執行情況反饋報告工作。
(四)強化執法監督力度,完善法律救濟工作:
1.參照征管科管質量查詢權限,調整政策法規部門負責人征管系統查詢全限,以加強事前及事中監督。
2.認真開展執法檢查,規范執法行為檢查。對執法行為的檢查,統一歸口政策法規部門牽頭組織實施,防止多頭檢查。市局將下發全年檢查方案,7月開展收入質量專項檢查,9月對4-5個縣(市)局2011年-2012年7月執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日常執法檢查不再硬性規定2次以上。各地要按照市局要求,不斷規范檢查工作,做到有計劃,有方案、有檢查通知書、有工作底稿、有行政執法糾正通知書、有整改報告、有總結,有通報。要在創新檢查方式和提高檢查效果上下功夫。市局今年將對納稅人進行延伸檢查,檢查工作的開展及檢查發現的問題納入年度系統績效管理考核。加大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對違法決策、違法征管、違法檢查等執法過錯行為,堅決落實責任追究,對確認的執法過錯視情節輕重由市、縣分別予以追究。
3.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手工考核,開展電子考核試點工作。根據規范化設置的執法崗位,全面修訂制定全市地稅系統執法責任制文本及考核方案,在全系統分責任單位推行執法責任制按季手工考核。選擇兩個縣市部分執法崗位,利用征管信息系統及其他電子信息進行電子考核試點。
4.強化對稽查案件的執法監督
(1)重案審理:嚴格按《市地稅系統重案審理辦法》要求開展重案審理工作,確保審理比例、審理程序和質量達到要求。審理重大案件不少于全年案件10%,標準達不到審理比例的(10%),必須下調標準。縣市下調標準報市局法規科備案,市局下調標準報省局法規處備案
(2)確定年度稽查案件復查方案,開展稽查案件復查工作。市稽查局負責對縣(市)地稅局稽查局稅務稽查案件的復查,復查案件不低于被復查單位當年結案稽查案件的5%。
5.暢通行政救濟渠道,積極開展行政復議工作。鼓勵納稅人通過行政復議等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行政復議等途徑化解行政爭議,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復議機關應當及時受理申請,及時公正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探索建立行政復議聽證、調查等制度,增強透明度。
(五)弘揚好的傳統,高質量完成稅收科調研任務
要求各縣(市、區)局繼續抓好稅收科調研工作,充分重視課題研究與組織撰寫工作,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參與撰寫稅收調研文章,理論結合實際,積極展開有效調查研究。要注重培養調研人才,壯大調研隊伍,確保完成下達的調研任務,創新方式激勵調研人員,力爭寫出高質量文章,多出精品。
(六)加強政策法規隊伍建設,提高法制工作水平
稅收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信用的缺失不僅造成了國家稅款的流失,也打亂了稅收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在新的形勢下,人們呼吁加強社會綜合治理,共建一個和諧、有序的稅收信用體系。這是中國稅制健全及稅收法制化的需要,是中國發展誠信經濟、提高民族經濟國際競爭力的當務之急。
一、中國稅收信用現狀分析
近幾年,稅務部門普遍開展了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活動,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務、民主評稅、稅務公開、執法責任制等,大大提升了稅務隊伍的信用形象。但我們也應當看到,中國目前整個稅收領域信用缺失依然較為嚴重,可以說,不論是征稅人、納稅人,還是用稅人,都表現出一定程度的不誠信。而這種現象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綜合而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稅收誠信立法缺位或不足
雖然中國稅收法制建設取得了一定成就,但還不夠完備,在一定程度上仍滯后于經濟形勢發展的客觀實際。主要問題有:一是缺少專門有關誠信方面的法律,造成對守信者保護不夠,對失信者懲處不力;二是稅收立法時對有關信用方面的規定明顯缺位,在立法過程中對稅收誠信內容考慮不夠甚至沒有考慮,不利于和諧稅收環境的營造;三是現行稅收法律以及其他有關稅收的法律對涉稅案件的處罰規定彈性過大,容易造成稅收執法、司法自由裁量權濫用,造成稅收執法、司法不公,破壞了征納之間誠信的法律基礎。
(二)權利義務觀念錯位
眾所周知,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權利與義務是對應的、相互的,比如納稅人既有納稅義務,同時也享有相應的權利。但長期以來,中國不僅在法律上而且在輿論宣傳上,都片面地強調納稅人的義務而忽視納稅人的權利,使得納稅人滋生逆反心理,甚至不惜違約失信進而偷逃稅行為。而且在相當程度上阻擋了政府在稅收與其關系問題上的視線,導致在納稅人監督缺位的情況下征稅和用稅中的行為扭曲現象頻繁發生,使納稅人的契約觀念和誠信意識日趨淡化。
(三)稅務機關執法誠信不足
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一些有違信譽、違法亂紀的行為時有發生,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部分稅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濫用職權、貪污受賄、徇私舞弊,甚至內外勾結,致使國家稅款大量流失,嚴重擾亂了稅收秩序;二是對納稅人重復檢查現象較為嚴重;三是有些稅務干部素質不高,執法隨意性大適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問題;四是由于目前評稅標準、“雙定戶”的定額核定標準均掌握在少數稅務干部手中,撈取個人好處,人為地造成企業之間稅負不公,直接惡化了稅收信用環境。
二、建立稅收信用體系的必要性
(一)優化經濟環境的需要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信用經濟的根本立足點就是誠信,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對信用的要求越來越高。稅收信用,要求稅務機關依法治稅,嚴格執法,營造誠信納稅的法制環境;自覺做到誠信納稅,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稅務機關提高稅收征管水平的需要
稅收信用體系既包括納稅信用,又包括征稅信用。從納稅信用看,納稅信用制度將納稅人按信用度分為不同的等級,實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對依法納稅的納稅人給予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簡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同時還要公平執法,使誠信納稅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使違法者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這些都有利于稅務機關征管水平的提高。
(三)納稅人提高和維護自身信用的需要
誠信意識就是財富意識,社會經濟信用具有效益信用的一面。守信者也會因良好的信用而在經濟交往中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稅收信用作為社會信用體制的組成部分也具有這種職能。
三、建立和完善稅收信用的政策建議
(一)建立征稅信用的政策建議
嚴執法、講信用、踐承諾、優服務是對稅務部門的基本要求,征稅信用主要體現在嚴格執法和優化服務上。嚴格執法是稅收工作取信于納稅人的關鍵所在,在嚴執法的同時做好服務納稅人的各項工作,并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督、約束和管理。具體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抓好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機制建設。要抓好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機制建設,實行獎懲有別和嚴格的責任制,建立失信于納稅人的懲罰約束機制。工作人員具體到每個人應定崗定責、職責分明、權責清晰,實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
2.優化稅務服務,抓好辦稅服務的軟硬件建設。在軟件建設方面,有步驟、有計劃地抓好人員教育、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整體素質和綜合素質。
3.完善稅收征管機制。要注重在傳統的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基礎上嫁接現代化、信息化的最新科技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稅源監控管理的集約化、專業化、信息化,賦予稅收征管新的時代內涵和特色。特別是要加強稅源監管和稅務稽查兩個環節的工作,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
(二)加強稅款使用信用的政策建議
加強稅款使用信用,主要是轉化政府職能,使政府由經濟建設者的角色轉化為公共物品和服務的提供者,進而彌補市場失靈。
1.調整政府職能,加快政府角色的轉變。政府職能調整要爭取與市場機制建設協調進行,將政府由經濟建設型轉變為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型,將其角色真正定位于彌補市場失靈。
2.調整財政支出的范圍和結構。主要表現在將支出重點放在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上,尤其是廣大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在結構上壓縮經濟建設支出和行政管理費支出,增加社會科文衛、社會保障以及支援農業和農村的支出。
3.細化預算,加強對預算安排和支出全過程的監督。編制預算時,在大的分類下盡可能分設若干款、項、目級科目,將支出項目細化,增加預算的透明性和監督性。
(三)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和誠信激勵機制
針對失信納稅人追逐眼前經濟利益,不惜損失信用的短期行為,應提高失信成本,增加誠信收益,促使作為“理性經濟人”的納稅者誠信納稅。這主要通過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和誠信激勵機制來實現。具體體現在:一是對企業或個人在稅收信用上有了不良記錄時,在稅收征管系統(CTAIS) 中自動劃轉為“納稅信不過企業”,重點稽查和監督;二是對待上述“納稅信不過企業”在一定時期內不得劃轉為正常有信用的企業,在此期間再次違反稅收法律規定的行為時,要從重處罰;三是建立對納稅信息不實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公告的制度;四是建立與工商、海關、銀行等部門信息互通機制,實現稅收信用信息共享。
(四)降低納稅人遵從成本
文章論述了“無罪推定”的基本概念,理論基礎以及在現實中的實踐意義 ,尤其是在稅收行政執法中的實踐意義。
“無罪推定”是當今司法領域中運用較廣,探索較為深入的課題之一。也是現在我國立法、執法體系中體現人文關懷的重要舉措。因此,在全國人民建設社會主義小康社會的道路上,大力推行法制公平、公正、合理及關懷弱勢群體等“以人為本”的法學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歷史意義。
選擇“無罪推定”這一話題,僅對其在稅收行政執法中運用與思考這一側面進行了簡單的闡釋。主要側重了其在現實中的運用,對其理論上并為做太深入的闡釋。例如:1、必須進一步確立征納地方法律主體地位平等的觀念,要求稅務機關誠信征稅,用稅人誠信用稅。2、必須進一步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只有這樣,才能使“無罪推定”在稅務行政執法過程中變得切實可糾。3、要加強稅收法律救濟,強化自我糾正能力,只有正確確立納稅的法律主體部們,才能夠依法行正。
隨著全國各級行政機關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普遍重視,也為了加速中國稅收與國際接軌,在行政執法中實施“無罪推定”原則越來越成為各級行政機關規范自身執法行為的有益機制。但是,基層稅務機關在具體執法中,由于對“無罪推定”原則的理解不同,在實施過程中對全面推行“無罪推定”工作帶來了許多不利的局面。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角度,對“無罪推定”的概念、實踐意義及在具體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等幾個方面作些淺顯的探討。
一、“無罪推定”基本的概念
如今在法學領域,“無罪推定”原則已經日益成為人們的共識。由18世紀啟蒙運動中意大利法學家貝卡里亞提出的這項原則,經過各國長期的司法實踐逐漸形成了一種“與國際接軌”的表述,即規定司法過程中應由訴方(在公訴案件中即司法當局)負被告有罪的舉證責任,而被告不負自己無罪的舉證責任。如果法庭不能證明被告有罪,被告就應被視為無罪。
但是“無罪推定”實際上是一些更為根本的原則在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中的運用。如果脫離了這些原則,無罪推定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這些原則一言以蔽之,就是社會交往和利益博弈中對人權、尤其是對博弈中弱勢一方權利的保護。由于人性的局限,每個人包括由人組成的機構都可能在智性上出錯,在德性上利己。而強勢一方的過錯后果通常更為嚴重。因此在不能杜絕雙方出錯可能的預設下,限制強者的權力和保護弱者的權利就尤為重要。人們并非不知道,由訴方與司法當局單方負舉證責任的規則有可能使某些犯罪個人逃脫懲罰;但是人們認為司法權力面對受審公民而言具有強勢地位,濫用司法權力造成的危害,要比個別罪犯漏網嚴重得多。因此,“無罪推定”才成為必要。
然而,這一原則只是刑事訴訟中的原則,它不能移用于“民告官”的行政訴訟中。而在“官告民”的訴訟中,尤其是在涉及新聞輿論方面的這類訴訟中,發達國家的慣例是官方不僅應當擔負有罪舉證責任,而且對這種舉證責任的要求比一般的民間訴訟更嚴格。20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最高法院裁決的兩個著名案例,即亞拉巴馬州警察局長訴《紐約時報》誹謗案與美國國防部訴《紐約時報》泄密案,就是這方面案例并被稱為這方面的典型。這些案例都以官方敗訴而結案。
這樣的規定當然給各種公共人物尤其是當權者帶來了不少難堪,而且可以肯定,正如一般刑事訴訟中的無罪推定可能造成某些罪犯漏網一樣,加重公共人物及機構的舉證責任也確實可能損害了他們“過常人一樣的平靜生活”的合理權利。有論者認為:媒體與民意之于公共人物與公權力,正“如同水可以載舟,亦可覆舟,行舟者何苦與水過意不去?”公共人物如果想避免這些麻煩,美國前總統杜魯門有一句名言:“假如你害怕廚房的熱氣,就別進來做飯,要做飯,別怕熱!”
而當權者訴傳媒誹謗這類司法問題上的“無罪推定”,在司法程序之外就構成一種強勢者“有錯推定”的原則:為了避免濫用司法權力,強勢一方必須承擔有罪舉證責任,如不能證明你有罪,那你就被視為無罪。而為了約束行政權力,對強勢一方的輿論監督實際上不能不依靠“有錯推定”原則:強勢一方在公共輿論面前必須承擔“無錯舉證責任”,如不能證明你無錯,那你就被視為有錯。換言之,強勢者在輿論面前充當“被告”時不能要求弱勢批評者承擔有錯舉證責任。正如強勢者在法庭上充當原告時不能要求弱勢被告承擔無罪舉證責任一樣。
二、在稅務行政執法中運用“無罪推定”原則理論基礎和實踐意義
(一)理論基礎
1、無罪推定內容。國家稅務總局領導最近提出:為了適應加入世貿組織的要求,改善稅收管理,對納稅人要實行 “無過錯推定”(“無過錯推定”是“無罪推定”的具體化)。這是稅務管理理念的一個重大轉變,也是稅收工作逐步人性化的具體體現。
“無過錯推定”包含四個方面含義:一是在稅務機關沒有確鑿證據證明納稅人有過錯之前,不能認為納稅人是有過錯的;二是只有在稅務機關有確鑿證據證明納稅人有過錯的情況下,才能認定納稅人有過錯;三是對納稅人過錯的舉證責任在稅務機關;四是納稅人沒有舉證自己有過錯的義務。
2、無罪推定原則。1996年《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一規定完全改變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地位。在舊的制度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看作是試圖掩蓋自己罪行或為自己罪行辯護的壞人。因為在審判之前他們已經被推定為有罪,所以對他們的審判只不過是走形式而已。往往判決書在開庭審判之前已經印好,在法庭上法官審問被告人,出示犯罪證據,與律師進行辯論,最后拿出事先印好的判決書當庭宣讀。在新的制度下,被告人與公訴人成為刑事訴訟中平等的雙方。而法官則起著仲裁人的作用。但是在實際中要改變人們有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傳統觀念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3、體現了稅收法律的人文關懷。全國首個納稅服務處近日在國家稅務總局誕生。稅務局與納稅人關系開始了根本轉變,今后稅收思路中,“可疑的納稅人”將變成“可愛的納稅人”。
據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管理司司長王文彥介紹,過去稅務管理的定位是打擊監督,對納稅人采用有罪推定,先設定調整對象為偷稅者,然后制訂各種措施來防范,這一思路在新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的實施過程中將逐漸轉變。
王文彥司長說,新實施的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最大的特點是保護納稅人權益、規范稅務機關行為,因此對納稅人采用的是無罪推定,要求稅務工作向管理服務型轉變。國家稅務總局新設立了納稅服務處,為的就是向納稅人提供主動、開放的服務。
王文彥司長表示,這一轉變符合國際稅務管理趨勢。目前在美國,稅務局的名稱已經改用business(生意)而非management(管理),而納稅人則成了customer(客戶)。這意味著稅收工作從管理型走向服務型的轉變。
(二)實踐意義
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
客觀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一定意義上說就是一種法制經濟,市場經濟不僅要求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要依法經營,規范自己的行為,而且更要要求政府依法行政,為市場主體建立公平的市場環境。市場經濟的日益發展,已經不能用行政手段進行宏觀調控,而代之以經濟、法律等手段,稅收就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經濟調控手段。為充分有效的發揮稅收調控的作用,我國制定了許多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也制定了大量的稅收規范性文件,而稅收執法權屬于稅務機關,因此,能否正確實施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稅務機關負有關鍵職責。法律法規執行的好,稅收的作用就能充分發揮,稅收調控才會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反之,如果稅務機關不嚴格執法,用懷疑的眼光看待納稅人,納稅人與執法者缺乏人性化,那么,稅收就會阻礙市場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國還處于經濟轉型期,人的思想、社會的發展、制度的執行等互相存在一些矛盾,加之行政機關長期以來都是以絕對權威的管理者面目出現的,在市場經濟建立和發展的初期,轉變政府職能有一定難度,尤其是轉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更難。因此,我們不能指望僅僅做一些宣傳就能把觀念轉變過來,而是要在宣傳的同時加強對權力的內部制約,通過制定嚴格的程序等制約措施減少不依法辦事的可能性和執法的隨意性,保證稅務行政行為的合法公正。因此,推行“無罪推定”原則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稅務部門行政執法必然選擇。
2、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實施“無罪推定”原則,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中的“法”是指法律法規和規章,稅務機關要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則活動。而“無罪推定”原則是執法者實施行政手段過程中必然要求,不可缺少的一環。但是,目前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于權力主體的權力界限范圍缺少明確的規定,對于權力主體承擔什么責任以及如何承擔責任更是缺少明確規定。如果執法者沒有限制,他們就會不僅以積極作為的方式在法定權力范圍內濫用權力,而且也會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的不履行本應由自己履行的法定職責。稅務機關工作崗位繁多,并且各地差異很大,通過法律法規或者規章來制定崗位或者崗位責任都是不可能的,因此,稅務機關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執法責任制,將崗位分解,職責落實。實行有利于納稅人一方處事原則,這也是為納稅人服務的真實寫照。一旦發生違反的情況,堅決追究責任。
三、目前稅務系統內對“無罪推定”認識誤區及對策
(一)誤區:
長期以來,在稅收管理領域存在著事實上的“過錯推定”現象。在人們的潛意識里,總認為“納稅人都是想偷逃稅的”、“不可能沒有問題”,因而自覺不自覺地把“納稅人”與“偷稅人”、“逃稅人”混淆起來甚至等同起來,征納關系成了“貓和老鼠”的關系。 “有查必補”、“有查必罰”,正是這種思維定勢的具體體現。這不僅侵害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制約了稅收管理水平的提高。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就必須對納稅人的法律地位進行 “再認識”、“再定位”。
(二)對策
加入世貿組織以后,稅收工作面臨的最大變化是稅收法制環境的變化,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如何改進和改善稅收管理。而對納稅人實行“無過錯推定”,無疑將加快稅務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的進程,更好地與國際接軌。
1、必須進一步確立征納雙方法律主體地位平等的觀念。不僅要在稅收實體法中得到全現,更重要的要在稅收程序法、特別是稅收征管過程中得到體現。新的稅收征管法在法律上對納稅人的法律地位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當前的關鍵是各級稅務機關要在稅收征管實踐中,充分尊重納稅人的法律主體地位,在要求納稅人依法履行義務的同時,切實尊重和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要求納稅人依法納稅、誠信納稅的同時,更要求稅務機關誠信征稅、用稅人誠信用稅。
2、必須進一步提高稅收管理水平。“無過錯推定”,意味著稅務機關要承擔納稅人過錯的舉證責任,這對稅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須加快稅收征管現代化建設,加快稅務部門的內、外聯網,提高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從源頭上加強對稅源、稅基的管理和監控,加強對納稅人生產經營狀況的監控。同時,加強對稅務干部依法行政和運用現代化手段管理能力的培訓。只有這樣,稅務機關才能有證可舉、舉證有力,才能在偷稅與反偷稅、騙稅與反騙稅、避稅與反避稅的斗爭中掌握主動權。
3、要加強稅收法律救濟,強化自我糾正能力。稅收法律救濟是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是“無過錯推定”原則的延伸。因此。要加快行政復議機制建設,充分利用行政復議等形式,及時發現并糾正稅務機關己作出的違法或不當的稅務行政行為。
只有這樣,才能切實保護“無過錯”納稅人的利益,樹立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而對納稅人實行“無過錯推定”,正是確定納稅人法律主體地位的根本之舉,是稅收管理理念的重大轉變,必將在我國稅收法制建設史上產生深遠影響。
四、運用“無罪推定”原則的方法和步驟
(一)建立有關的配套制度。首先要建立稅務行政管理責任制。這里的“行政管理”,是指一定的社會組織基于特定目的對一定范圍內的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的活動,即一般行政,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所說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即國家行政機關對公共事務的組織與管理。公共行政是一種國家職能活動,其目的在于實現公共利益,它所追求的目的是謀求公共利益,維護公共秩序,增進公共福利。推行“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對稅收執法者的監督,將稅務機關及內部執法人員的權力分解落實,并對其違規的責任做出明確規定,使執法者時刻感到監督的存在,規范自己的執法行為,使違法的可能性降低到了最小。 “無罪推定”和管理責任制相結合,將稅務機關內所有的人員納入監督管理范圍,對所有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責任追究,才能不至于讓執法人員產生不平衡心態,使稅務行政執法過程中實施“無罪推定”原則順利健康的推行下去。
(二)要注重全過程監督。“無罪推定”制作為一種內部監督手段,要充分發揮作用,就必須貫穿于權力運行的全過程,即對稅務行政執法權運行的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都進行有效的制約。
首先,權力啟動時就要制約。重點是要保證執法者在法定權限范圍內活動,如果這種制約真正發揮了作用,就基本能避免違法行政和違規行政,可以減少稅務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責任追究量。
其次,要進行事中制約。要建立科學的決策、執行機制,建立嚴謹的執法程序,抓好每一項執法行為,使稅務行政執法行為無懈可擊,保證稅務行政執法行為的高效和正確。
再次,要進行事后監督,即要對稅務行政執法中實施“無罪推定”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或者已經造成的一定消極后果進行制約。此原則應當成為一種有效的行政機關內部糾偏機制,當權力發生決策失誤或者違規現象時,稅務機關內部就要進行責任追究,不要等到違反法律的時候才追究。
(三)重點抓好責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對于執行者來說容易的多,能否真正將制度執行好,關鍵在于責任追究的力度。“徒法不足以自行”,運用“無罪推定”能否起到預期作用,就看是否抓好了責任追究。從一些試點單位運行的效果來看,經常發生執法者無過錯違反規定時是否應當追究責任的爭執,這是沒有必要的,凡是違反規定的無論主觀上是否存在違規故意都應追究責任。理由如下:
1、從稅務行政執法權的來源來看。孟德斯鳩說過:“法律規定的一切權利來自于人民”。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稅務機關的稅務行政管理權自然也屬于人民,因此,稅務機關及廣大稅務工作者必須充分謹慎的行使好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能有絲毫懈怠。為充分做到這一點,公務員就應當努力學習和掌握有關法律和紀律,嚴格按照法律和紀律的要求去做。特別是在社會轉型期,新問題、新矛盾不斷出現,行政機關和廣大公務員尤其應該發揮好作用,以不辜負廣大人民群眾的期望。如果對法律和紀律的規定不了解,就不能準確高效執法,就不能維護好廣大人民的利益。尤其是稅務機關執法人員,擔負著征收國家稅收的神圣使命,稅收征收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從這點來說,執法人員不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執法活動的行為可視為主觀上存在著過錯,至少是重大過失,因此都要追究執法責任
2、從運用“無罪推定”原則的初衷來看。運用“無罪推定”原則是為了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更好的實行依法行政,建設勤政、高效的稅務行政執法隊伍。根據稅務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要求,各執法機關要將具體的執法職責、權限細化到每一個執法崗位,量化到每一個執法人員,目的是更好地為納稅人服務,拉近與納稅人的距離,從此,使納稅人轉變為顧客、上帝。如果執法人員嚴格按照規定行使職權,就不會有主觀過錯存在的空間。而一旦出現違反規定的行為,就說明其主觀上至少存在過失,就應當一律按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四)要注意處理好的一些問題。
1、要充分重視運用者與行政管理者的權利。推行“無罪推定”原則與行政管理責任制的建立,其目的很明確,就是為進一步加強內部人員的相互監督機制,更好地為納稅人服務,進而縮短與納稅人的距離,改變對納稅人現有的態度。但是,不能一味講監督、追究,而忽視了執法者與管理者應該享有的權利,如陳述申辯權,申請回避權、申訴權等。在進行責任追究的過程中,要本著教育的原則,既不能有責不究,放縱自流,也不能為追究而追究,想方設法加重責任。在做出責任追究決定以前,要收集到準確、可靠翔實的證據,既要收集對責任人不利的證據,又要收集對其有利的證據,還要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然后才能做出決定,使處理決定建立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處理依據正確的基礎上。當事的公務員如果認為參與責任追究的人與其有利害關系或者個人恩怨,可能影響處理決定的公正性,應當有權申請其回避。處理決定做出以后,如果當事人不服,還應當允許其向上級機關或者本機關負責人提出申訴和異議。
2、要注意保持運用者的穩定性。一項制度一旦形成正式文本,就要保持穩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否則及不利于維護正常的秩序。當然,這種穩定性只是相對的,因為制度的制定者的能力以及當時的客觀情況等因素,任何一項制度都不能解決將來發生的所有問題,而需要逐步完善。在完善的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穩定與變化的關系,使其在變化中保持連續性和繼承性。
參考文獻
1、 《中國的法治進程》:作者梁治平,《中國政治大學出版社》出版,出版于1981年12月。
2、 《西方法學概論》:作者臧威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出版于1984年10月。
3、 《孟德斯鳩論人權》:作者鄭云山,《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出版于1984年5月。
一、中國稅收信用現狀分析
近幾年,稅務部門普遍開展了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活動,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務、民主評稅、稅務公開、執法責任制等,大大提升了稅務隊伍的信用形象。但我們也應當看到,中國目前整個稅收領域信用缺失依然較為嚴重,可以說,不論是征稅人、納稅人,還是用稅人,都表現出一定程度的不誠信。而這種現象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綜合而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稅收誠信立法缺位或不足
雖然中國稅收法制建設取得了一定成就,但還不夠完備,在一定程度上仍滯后于經濟形勢發展的客觀實際。主要問題有:一是缺少專門有關誠信方面的法律,造成對守信者保護不夠,對失信者懲處不力;二是稅收立法時對有關信用方面的規定明顯缺位,在立法過程中對稅收誠信內容考慮不夠甚至沒有考慮,不利于和諧稅收環境的營造;三是現行稅收法律以及其他有關稅收的法律對涉稅案件的處罰規定彈性過大,容易造成稅收執法、司法自由裁量權濫用,造成稅收執法、司法不公,破壞了征納之間誠信的法律基礎。
(二)權利義務觀念錯位
眾所周知,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權利與義務是對應的、相互的,比如納稅人既有納稅義務,同時也享有相應的權利。但長期以來,中國不僅在法律上而且在輿論宣傳上,都片面地強調納稅人的義務而忽視納稅人的權利,使得納稅人滋生逆反心理,甚至不惜違約失信進而偷逃稅行為。而且在相當程度上阻擋了政府在稅收與其關系問題上的視線,導致在納稅人監督缺位的情況下征稅和用稅中的行為扭曲現象頻繁發生,使納稅人的契約觀念和誠信意識日趨淡化。
(三)稅務機關執法誠信不足
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一些有違信譽、違法亂紀的行為時有發生,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部分稅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濫用職權、貪污受賄、徇私舞弊,甚至內外勾結,致使國家稅款大量流失,嚴重擾亂了稅收秩序;二是對納稅人重復檢查現象較為嚴重;三是有些稅務干部素質不高,執法隨意性大適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問題;四是由于目前評稅標準、“雙定戶”的定額核定標準均掌握在少數稅務干部手中,撈取個人好處,人為地造成企業之間稅負不公,直接惡化了稅收信用環境。 二、建立稅收信用體系的必要性
(一)優化經濟環境的需要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信用經濟的根本立足點就是誠信,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對信用的要求越來越高。稅收信用,要求稅務機關依法治稅,嚴格執法,營造誠信納稅的法制環境;自覺做到誠信納稅,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稅務機關提高稅收征管水平的需要
稅收信用體系既包括納稅信用,又包括征稅信用。從納稅信用看,納稅信用制度將納稅人按信用度分為不同的等級,實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對依法納稅的納稅人給予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簡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同時還要公平執法,使誠信納稅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使違法者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這些都有利于稅務機關征管水平的提高。
(三)納稅人提高和維護自身信用的需要
誠信意識就是財富意識,社會經濟信用具有效益信用的一面。守信者也會因良好的信用而在經濟交往中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稅收信用作為社會信用體制的組成部分也具有這種職能。 三、建立和完善稅收信用的政策建議
(一)建立征稅信用的政策建議
嚴執法、講信用、踐承諾、優服務是對稅務部門的基本要求,征稅信用主要體現在嚴格執法和優化服務上。嚴格執法是稅收工作取信于納稅人的關鍵所在,在嚴執法的同時做好服務納稅人的各項工作,并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督、約束和管理。具體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抓好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機制建設。要抓好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機制建設,實行獎懲有別和嚴格的責任制,建立失信于納稅人的懲罰約束機制。工作人員具體到每個人應定崗定責、職責分明、權責清晰,實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
2.優化稅務服務,抓好辦稅服務的軟硬件建設。在軟件建設方面,有步驟、有計劃地抓好人員教育、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整體素質和綜合素質。
3.完善稅收征管機制。要注重在傳統的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基礎上嫁接現代化、信息化的最新科技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稅源監控管理的集約化、專業化、信息化,賦予稅收征管新的時代內涵和特色。特別是要加強稅源監管和稅務稽查兩個環節的工作,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
(二)加強稅款使用信用的政策建議
加強稅款使用信用,主要是轉化政府職能,使政府由經濟建設者的角色轉化為公共物品和服務的提供者,進而彌補市場失靈。
1.調整政府職能,加快政府角色的轉變。政府職能調整要爭取與市場機制建設協調進行,將政府由經濟建設型轉變為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型,將其角色真正定位于彌補市場失靈。
2.調整財政支出的范圍和結構。主要表現在將支出重點放在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上,尤其是廣大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在結構上壓縮經濟建設支出和行政管理費支出,增加社會科文衛、社會保障以及支援農業和農村的支出。
3.細化預算,加強對預算安排和支出全過程的監督。編制預算時,在大的分類下盡可能分設若干款、項、目級科目,將支出項目細化,增加預算的透明性和監督性。
(三)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和誠信激勵機制
針對失信納稅人追逐眼前經濟利益,不惜損失信用的短期行為,應提高失信成本,增加誠信收益,促使作為“理性經濟人”的納稅者誠信納稅。這主要通過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和誠信激勵機制來實現。具體體現在:一是對企業或個人在稅收信用上有了不良記錄時,在稅收征管系統(CTAIS) 中自動劃轉為“納稅信不過企業”,重點稽查和監督;二是對待上述“納稅信不過企業”在一定時期內不得劃轉為正常有信用的企業,在此期間再次違反稅收法律規定的行為時,要從重處罰;三是建立對納稅信息不實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公告的制度;四是建立與工商、海關、銀行等部門信息互通機制,實現稅收信用信息共享。
(四)降低納稅人遵從成本
遵從成本是指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時所花費的各種資源的價值,主要包括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務所花費的時間價值、非勞動成本和支付給稅務顧問的費用。降低納稅人承擔的額外費用,給予納稅人申報和繳納稅款等方面的指導,并提供納稅援助等。
同志們:今天在這里召開20*年度地方稅收納稅協稅先進單位和個人表彰會。召開這次會議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對為我縣地稅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納稅協稅先進單位和個人表示感謝;二是請大家來,文秘部落加強溝通,增進了解,并請大家多提意見和建議,共同把我縣的地稅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就我縣去年來地稅工作情況向大家作一簡要的匯報。
一、2010年來我縣地稅工作的基本情況
去年,我們地稅部門在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地稅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全縣廣大納稅人和協稅護稅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了各項地稅收入任務。一是大力組織收入,為全縣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財政力保障。論文百事通20*年,國家實行宏觀調控政策,中央出臺了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省財政結算體制調整以及電力企業稅收和利息所得稅上劃,全年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影響財政總收入達1817萬元,其中減少地方財政收入454萬元;電力企業稅收和利息所得稅上劃減少地方財政收入462萬元。同時受上半年干旱氣候影響,水電行業的產值和效益明顯下降,全年增值稅對財政收入的貢獻只有221萬元,加上耕地占用稅和罰沒款收入缺口1200多萬元,財政收入一度出現負增長。面對這種形勢,我們堅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堅定不移地推進依法治稅,深化征管改革,強化稅務稽查,全面加強和規范收入管理,保證了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20*年,地稅部門共組織各項收入12756萬元,同比增長7.6%,其中稅收收入6356萬元,同比增長12.7%。二是強化稅務稽查,為廣大納稅人營造公平的納稅環境。采取自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認真組織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工作,進一步規范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工作,推行了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加大稽查工作力度,深化日常檢查,有重點地開展了企業所得稅、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貨物運輸業稅收等專項檢查。全年共查補稅款279萬元,罰款26萬元,有力地打擊了各類偷、逃稅違法行為,達到了以查促管和公平稅負的目的。三是優化納稅服務,營造和諧良好的征納氛圍。完善辦稅環境和設施。去年8月,地稅機關和稽查局、直屬分局遷入新地稅大樓后,辦稅環境和服務設施進一步改善,辦稅服務廳配置了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公告欄、辦稅流程圖和辦稅示意圖,開設了業務咨詢窗口、納稅人休息區和稅吧,為納稅人網上申報和查找資料提供了便利。加快地稅信息化改革步伐。在加強《浙江地稅信息系統》的應用基礎上,加大對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力度,推廣“網稅”系統,運用因特網技術改革納稅申報方式,實現網上申報納稅,方便納稅人。加強地稅機關效能建設。深入開展機關效能革命,努力轉變財稅干部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分科室建立服務承諾,簡化辦稅辦事流程、窗口受理等項目近20多項。大力推行文明辦稅“八公開”,全面推行稅收“一窗式”管理服務。實行干部統一著裝,掛牌上崗,統一文明禮貌用語、微笑服務等一體化管理,建立了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AB崗制等一整套服務制度,推行納稅提醒服務,方便納稅人。四是健全稅收法制建設,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進程。積極開展稅法宣傳,組織了以“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為主題的稅收宣傳月活動,以宣傳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為重點,廣泛、深入地宣傳稅收知識,提高公民稅收法制意識,改善稅收環境。建立了地稅與國稅、工商稅務協管制度,加強與房管、土地等部門協作配合。在導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的基礎上,按照持續改進的要求,通過內審、內部檢查等系統方法,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認真進行分析、預防和糾正,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建立健全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稅收規范性文件會簽審核制度和備查備案制度,確保地稅執法依據的合法性、規范性和統一性。全面實施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制度,建立綜合選案和案件分級審理機制,規范稅收重大案件審理程序。認真組織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工作,積極推行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同時建立了學習培訓考核激勵機制,激發干部學法、執法的主觀能動性和責任感。進行營業稅制、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支持下崗失業人員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等問題的調研及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訪效,確保政策落實到位。這些成績的取得,與在座各位的無私奉獻和積極支持配合稅收工作是分不開的。據統計,20*年全縣地稅納稅戶有1800戶,下午要表彰的30戶納稅大戶,雖然占納稅戶總數不到2%,但所繳納的地方稅收卻達到2822.1萬,占全縣地方稅收收入6356萬元的44.4%。其中,納稅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有1家,100萬以上的企業有8家,50萬元以上有5家。因此,可以說你們是全縣經濟的頂梁柱,對地方財政和經濟起著強大的支撐作用。在此,我謹代表縣地稅局向廣大納稅人表示衷心的感謝!對獲得20*年度納稅先進單位和個人及協稅先進單位表示熱烈的祝賀!在地稅組織收入等工作取得較好成績的同時,我們積極發揮財稅職能作用,致力于改善經濟發展環境,大力支持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以體現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一是優化和調整支出結構,大力支持各項事業發展。通過加強基金征管和多渠道籌措資金,20*年全縣基本保證了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和社會保險資金特別是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及時足額發放。認真貫徹“科教興縣”戰略,加大對文教科衛等各項事業的投入,確保了義務教育經費和各項教育正常經費的支出。認真落實政法部門各項經費,進一步維護社會穩定,鞏固了國家政權建設。二是積極籌措資金,支持經濟發展。落實支持經濟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20*年減免企業所得稅276萬元,減免房產稅80萬元。出臺“兩保兩獎”政策,調動鄉鎮政府和部門發展經濟、培植財源的積極性。積極籌措安排專項資金和財政貼息資金,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加大對工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扶持力度,加快對農產品加工、資源加工等特色工業的培育。支持解決“三農”問題邁出新步伐,繼續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對農業稅實行免征政策,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在確保預算內支農支出穩定增長的同時,向省市爭取造田造地基金159萬元,支援不發達地區資金1475萬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190萬元,基本農田建設資金277萬元,支持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三是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致力改善發展環境。全年縣財政安排和向省市爭取專項資金5800多萬元,用于水、電、路及市政設施等基本建設,大力支持56省道、康莊工程、新文中、縣城引水工程、糧食中心儲備庫等重點工程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籌措2000多萬元資金,改善景區基礎設施和泗溪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設,支持以旅游為龍頭的第三產業的發展。過去的一年,雖然我們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縣財稅形勢還比較嚴峻,現在仍是保吃飯財政,特別是20*年,我們面臨的問題還很多:一是財源結構不合理,財政增收的基礎尚不牢固,收入中減收或增收乏力因素增多。二是出口退稅機制改革以及電力企業稅收和利息所得稅上劃,對我縣財政收入影響增大。出口退稅超基數部分由地方財政負擔,而且出口退稅影響財政總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的統計數據,導致我縣財政收入的排名在全省靠后。(據今年1—5月份全省財政收入統計數據,我縣在全省61個縣中排名第59位,全市排名最后,排在泰順、洞頭之后)三是我縣財政收入已經多年高速增長,加上耕地占用稅、契稅、罰沒款等不可比因素的影響,收入繼續增長的難度增大。四是財政支出壓力加大。保障政權建設、加大社會保障投入、實施農村衛生保障、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特別是增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需要增加很大支出。五是鄉鎮財政財源貧乏,鄉鎮政府赤字及財政周轉金和“兩非”借款回收困難,增加了財政風險。因此,需要我們財稅部門和在座的各位要攜起手來,共同研究對策,努力解決經濟發展過程的各種困難,為加快我縣經濟發展增強財政的自我平衡能力而努力。新晨
二、今后進一步加強地稅管理促進經濟發展的一些想法
一是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加大稅源監控力度,強化稅收征管。積極開展分行業的稅源調查,清理基礎數據,加大對重點稅源的監控力度,分行業建立責任區,重點加強漏征漏管戶的清理。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則,做到應收盡收,不收過頭稅。進一步加大稅收執法檢查力度,以查促管,不斷提高稽查質量。繼續加強社保基金等規費的征收管理,健全預算外資金征繳體系,確保預算外收入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二是全面落實縣委、縣府關于促進企業改革、扶持重點骨干企業和個私經濟各項政策。根據財力可能,努力增加對財政貼息的安排;通過財政貼息、稅收優惠、建立改制專項資金等辦法,區別不同情況,支持和推進企業改革。特別是要用足用活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企業的經濟發展。三是深化效能革命,強化服務意識,切實做好為納稅人服務。要進一步公開公平稅負,為企業發展創造公平、公開、公正的環境。嚴格依法收稅,杜絕人為少收稅或多收稅,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公平企業、個人稅收負擔。增加稅收政策、辦稅事項透明度、公開度,以方便納稅人為宗旨,大力簡化辦稅程序和手續,減少辦稅時間。深入企業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加強對企業財務管理的指導,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發展后勁;繼續實行工效掛鉤制度,適時建立信息服務網絡體系,逐步完善重點企業財務通報制度,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四是進一步改善經濟發展環境。加大對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縮短與發達地區的時空。繼續開展企業規費清理,減少企業負擔,特別是涉及企業有關規費項目的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的一些收費項目,對該縮小收費范圍的堅決縮小,對該降低收費標準的堅決降低,切實做好企業的減負工作。以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為契機,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繼續對本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清理,對應取消的堅決取消,對其他項目可改為備案核查的,改為備案核查。同志們,我們的工作不論是過去取得的成績、現在所作的努力、還是今后的改革均離不開你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縣各項事業的發展有你們的一份汗水,*的建設有你們無私的貢獻,在此我再次向你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請大家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地稅工作,多提寶貴意見,經過我們的共同努力,把我縣的地稅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
當前,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對于促進地區經濟健康發展和提高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實際調查情況看,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還有一些值得探討和改進的問題,需要深人研究解決。
1 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及其稅收現狀
1.1個體私營經濟現狀分析
“十五”時期以來,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在自治區政府部門的鼓勵、引導和扶植下,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已成為我區重要的經濟增長點,為自治區市場經濟的繁榮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就個體私營企業注冊情況看,從2001--2005年,盡管個體工商戶戶數由83. 5萬戶下降到了46.76萬戶,從業人員由169.9萬人下降到了82.27萬人,分別以年均15.01%和14.9%的速度遞減。但私營企業戶數卻由3.01萬戶上升到了4.83萬戶,從業人員由45.54萬人增加到了68.21萬人,年均分別以12.81%和10.76%的速度遞增。就經濟發展情況看,正在經歷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的發展過程,總體保持了增長態勢,經濟規模愈來愈大,顯示出強大的發展后勁。2005年底,個體私營工業國民生產值達到417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額達到1 208億元、城鄉個人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84.26億元。
與中、東部地區橫向比較,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無論其規模還是發展速度,都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特別是受多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個體私營經濟在經營規模、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著許多不足,總體看是數量少、規模小、實力弱。就內蒙古私營企業來說,截止2005年底,總戶數4. 83萬戶,其中,企業集團僅105戶,中小型企業占總戶數的99. 8 %。從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各地在大力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時候,主要追求發展的高速度,對這些中小型企業在行業引導、加強管理方面指導欠缺。許多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既缺乏新型的管理制度,又沒有科學的管理手段,大多依靠傳統的粗放式小農經濟方式管理企業,經營行為不規范,管理水平低下。這些問題的存在,無疑對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和稅收征管帶來了諸多困難和不利影響。
1.2個體私營經濟提供稅收現狀分析
隨著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壯大,其提供的稅收收人數量、增長比例、所占份額均發生了明顯變化,其地位日益突出,已成為新的稅收增長點。
統計分析表明,2001一2005年,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稅收收人由8.44億元增加至43.84億元,年均遞增62. 85%,增長最快的年份達到182. 66%。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占稅收收人總額的比重,也由2001年的9. 83%上升到了2005年的14. 72%,已成為不可忽視的重要稅源,其增長速度已經大大超過了我區整體經濟發展速度。
2 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負面影響
新稅制實施后,我國已從稅收立法上打破了不同所有制性質的納稅人的稅負不平衡問題,但由于受非公有制經濟自身經營規模、管理水平和納稅意識等主觀因素以及稅務部門重視程度、管理手段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造成對非公有制經濟稅收管理偏松,跑冒滴漏嚴重等一系列問題。突出表現在:
2.1稅收負擔低,稅收流失相對較大
稅收流失是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中一個最主要、最突出的問題,也是其他所有問題的集中表現和綜合反映。以2005年為例,國有經濟占工業總產值和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的比重分別為41.21%.23.56%,其承擔的稅收份額卻達到了59 . 27 %;而占工業總產值30.06%、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6.32%的個體私營經濟,其承擔的稅收卻只占全部稅收收人的10.80%。很顯然,對個體私營經濟征稅嚴重不足,應征數與實征數之間存在著較大差額。
2.2規范管理不夠,征收管理機制弱化
從稅收指導思想上講,長期以來以組織收人為中心,一些基層執法單位仍然把稅務執法作為組織稅收收人的一種手段來加以運用,重視對國有、集體經濟大型稅源的控管,弱化了對征收難度大、成本高、稅源小的個體私營經濟的稅收管理。從稅收征管機制建設上講,因難以準確獲得對應稅收人分散、流動隱蔽的個體私營納稅人的經濟狀況信息,很大部分的申報納稅難以或沒有經過稅收確認,只好評定征收。特別是由于金稅工程還沒有完全建成,征管手段落后于征收模式,在預防和查處偷逃稅方面還存在信息不靈、動作遲緩等問題,僅靠目前投人的征管力量,無論數量與人員素質,與龐大的個體私營經濟隊伍以及混合經濟快速發展的形勢和管理要求極不相稱。
2.3稅制不完善,導致征管漏洞
現行稅收制度與管理制度對所有制形式的多樣化以及由此帶來的經營方式和核算方式的多樣化,已經顯得很不適應,形成稅收流失。①增值稅存在征收范圍狹窄等制度性缺陷,導致稅源難以控管。如交通運輸、建筑安裝行業未納人增值稅征收范圍,導致增值稅鏈條中斷,失去了自繳自核功能,同時,產生了亂開運費發票進行抵扣問題。私營部門在這兩個行業占有很大比重,稅收流失相對嚴重。②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仍然過多過濫,規定欠科學,缺乏嚴密性。特別是按經濟成分制定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適應性差,不便操作:不法商家乘機濫用稅收優惠政策。一些個體私營企業偽造企業性質,非法獲取減免稅優惠。如將自己偽裝成集體企業、校辦、福利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等形式,騙取國家的退稅和減免稅。
2.4個體私營經濟活動隱蔽,會計信息失真
一方面,個體私營企業管理水平低,一些經營行為不規范、內部管理混亂,受業主追求經濟利益動機的影響,無稅交易和無稅所得普遍存在,做假賬、賬外賬,使得企業內部憑證真實性下降,會計信息失真,各項收人無法全部納人監管范圍,嚴重蛀蝕稅基。甚至有些企業進行虛開、代開增值稅發票等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對個體私營企業的各種經濟活動缺乏強有力的制度約束,管理監督不嚴,企業法人責、權、利的約束弱化。目前對個體私營企業會計核算的管理,除稅務部門要求建賬外,基本上無其他強有力的外部行政機關的約束。
2.5納稅整體環境有待改進
①納稅人納稅意識不強,法治觀念淡薄,整個社會沒有形成主動納稅的氛圍,納稅人沒有形成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辦理直接申報納稅、自覺履行納稅義務的習慣,特別是個體私營經濟偷逃稅相對嚴重。②金融、公安等部門配合不密切,影響了稅款的征收,軟化了稅收法律的強制性。③非國有企業多行開戶問題突出,現金交易盛行,使銀行結算賬戶形同虛設,納稅人隱瞞收人,稅基難以監控。④地方保護主義對稅務部門嚴格執法的妨礙,也是導致個體私營經濟稅收流失的原因之一。
隨著個體私營經濟的日益發展壯大,其稅收管理問題越來越突出,所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不可低估。①導致稅負失衡,破壞了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機制。測算表明,內蒙古近年來國有工商企業的增值稅負擔率為5%左右,非國有工商企業為3.5%。如果再考慮非國有工商企業還享受幾項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則負擔率還要再降一點。②減少了國家財政收人,扭曲了政府正常的收人機制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杠桿。個體私營經濟部門的稅收流失直接導致費硬稅軟格局,也使稅收不能通過經濟利益誘導實現對產業結構的有效調節而失去了杠桿功能,模糊了國家調節經濟的邊界,使得該限制發展的產業得不到限制,該激勵發展的產業得不到足夠的鼓勵,誤導了社會資源配置的方向。③產生了社會收人分配不公。個體私營經濟稅收流失的存在,進一步加劇了國民收人向居民個人分配的傾斜和高收人與低收人的兩極分化,使稅收在很大程度上喪失了調節公民收人水平、實現社會公平的功能,還降低了國家提供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福利的水平。④阻礙了依法治稅進程。
3 全面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的對策
稅收收人歸根結底是征稅人與納稅人行為的結果。要解決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征管中存在的種種問題,關鍵在于征稅人和納稅人行為的規范化。因此,必須從完善稅制和稅收征管制度,嚴格執法,堵塞漏洞人手,全面加強稅收管理,促進稅收與經濟同步、協調發展。
3.1繼續改革和完善現行稅制、稅種結構,使之有利于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條件下稅收征管
①完善增值稅制度,優化增值稅管理。主要是擴大征收范圍,盡可能防止增值稅“鏈條”中斷,避免產生稅收流失漏洞。首先考慮將交通運輸、建筑安裝等個體私營經濟比重較大的行業納人增值稅征稅范圍。②建立統一、規范的稅收優惠制度。把稅收優惠政策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集中統一管理,防止各自為政和越權減免稅產生的流失。可以考慮在稅收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主要的稅收優惠政策,明確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行業、項目和產品。應盡快調整現行按所有制成分實行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以利公平競爭,便于稅收征管。
3.2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的吮源基礎管理
稅源管理監控是稅收管理的基礎,包括對納稅人的監控和稅基的監控。這是目前加強個體私營經濟最重要最急迫的一項工作。①建立稅源調查監控制度和稅源動態采集系統。通過調查個體私營經濟戶籍、稅源分布狀況,建立對個體私營經濟稅源、稅基、稅負、稅款的控管體系。要堅持稅源信息的動態采集,為稅收申報確認和稅務稽查提供信息依據,減少應征與實征的差距,最大限度地實現依法治稅。從長遠看,借鑒國外經驗,通過建立社會保險號碼制度來監控稅源,不失為嚴密有效的辦法。②對稅源戶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對重點稅源戶實行專人定點監測的辦法,對城鎮內較集中的非重點稅源戶實行專人巡回監測,對于邊遠農牧區的稅源戶可利用各地的協稅護稅組織實行社會監控。同時,要與工商管理部門的信息溝通,積極尋求解決漏征漏管戶問題的有效辦法。③積極穩妥地推進個體私營經濟建賬和查賬征收工作。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提高個體私營經濟建賬建制的權威性。核定征收必須最大限度地以賬證為依據,防止從低確定稅基。④嚴格發票管理。在全國普遍實行有獎統一發票制度,盡快確立發票有獎銷售的法律依據,明確獎金渠道,實現以票控稅。
3.3強化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稅收執法
①提高執法力度,實行對各種偷逃稅行為進行嚴厲而公平的懲罰新制度。要運用現代化的征管技術、手段開展稅收檢查,提高稅務違法行為被發現的幾率,并依法加大打擊力度,嚴厲懲處逃避納稅的行為。應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盡量減少自由裁量權的限度,以確保執法的公正、公平、公開。②實現稅務稽查向執法型轉變。要強化執法手段,賦予稅務機關獨立司法權。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盡快建立和完善稅收司法保障體系,專門審理涉稅案件,有效震懾和防范稅務犯罪,遏止稅收流失。③推行稅務執法檢查過錯追究責任制。制定執法行為準則,實行責任追究,可以有效地促進和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樹立責任心和事業心,切實提高稅收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嚴格執法,糾正違法和執法不當行為。由此建立一種制約規范各種內部不法行為的強有力的機制,以此擺脫權力觀和人情觀的困擾。
3.4加強征管力量和稅收信息化建設,提高征管的現代化水平
基層稅務機關是維護國家的稅收,具體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履行為國聚財、為民服務的使命和責任的基層國家行政機關。如何在新的歷史時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使基層稅務廉政工作更好地為納稅人服務,是基層稅務系統當前面臨的重大問題。因此,著眼基層稅務機關存在的問題和新形勢下稅收工作發展的需要,基層稅務機關必須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使黨風廉政建設真正貫穿于稅收工作全過程,與稅收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評,只有這樣,才能把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引向深入,進而樹立基層稅務干部隊伍的良好社會形象。
一、現階段基層稅務機關廉政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基層稅務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已經成為阻礙干部隊伍健康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廉政教育表面化現象嚴重
基層稅務機關作為國家稅收政策的具體執行部門,在確保財政收入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如何使干部職工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權力,維護好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廉政教育是基礎。就基層稅務機關來看,雖然廉政教育年年抓月月講,但仍存在表面化和形式主義的現象,多數單位缺乏一些真正深入,觸及靈魂,讓人記憶深刻的活動,使部分干部職工對廉政教育產生了走過場,應付差事等麻痹思想,拒腐防變意識有所淡化,不能很好地起到教育、感化和防范的作用,廉政建設收效有限。
(二)基層稅務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
作為直接面向廣大納稅人的基層稅務機關,既是稅收政策的執行者,又是廣大人民的服務者,其執法能力、業務水平、服務技能直接影響著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其執法能力、業務水平、服務技能也已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基層稅務機關干部職工的執法能力、業務水平、服務技能還存在參差不齊現象,尤其是在處理突發事件時尤為顯著,這說明出在稅收征管過程中還存在一定漏洞,這些都對稅收工作的順利開展形成了阻力。
(三)個別干部法律意識淡薄
基層稅務機關作為稅務系統的末梢,其工作是要服務于大局的。然而,就現實來說,基層稅務機關還存在一些考慮問題不夠全面,不能做到統籌兼顧的問題。少數稅務干部執法不學法、不懂法和鉆研業務的興趣不濃,直接導致了對本職工作涉及到的稅收有關法律法規內容不能全面了解或理解不深。對于有失原則或者違法違紀行為,有些干部并未引起重視和引以為鑒,還存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旁觀心理,甚至在違法違規的僥幸心理驅使下,為了滿足一己私利,致使“人情稅”、“關系稅”屢見不鮮,越權執法、違規操作屢見不止。
此外,基層稅收機關存在著經費緊張、辦公條件有限、個人收入低等許多實際困難,為解決這些困難,有些稅務干部采取“踩紅線”策略,這也給基層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嚴格執法、依法收稅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二、加強基層稅務機關廉政建設的對策
(一)加強廉政建設要把廉政教育放在首位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礎。任何腐敗行為的產生,其根源都在于不正確的思想和觀念,比如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特權意識、僥幸心理等。因此,基層稅務機關廉政建設要把教育放在首位,要經常、反復地對稅務干部進行廉政教育。通過教育活動,真正提升基層稅務干部的政治素質和個人素養。
1.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教育。基層稅務機關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做好當前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僅要從稅務機關和稅干的內部因素入手,還要盡力改造影響和制約當前思想政治工作發展的外部因素。首先,強化思想政治教育一定要鏟除不良思想根源。要扎實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堅持不懈地強化基層稅干的宗旨、信念教育,重點突出稅務職業道德的教育,引導廣大稅干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其次,要加強領導干部、先進典型、中層骨干的教育和管理。要善于發現、挖掘、培養先進典型,不斷強化他們的敬業精神和表率示范作用。
2.切實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加強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比一般的教育手段更具說服力和震懾力,具有教育對象的針對性、教育過程的真實性、教育效果的深刻性等特點,可以給犯嚴重錯誤的人打一劑“救心針”,給犯一般錯誤的人打一劑“清醒針”,給一般干部打一劑“預防針”。因此在稅務機關開展靈活多樣的教育活動,比如反腐倡廉圖片展、播放警示錄像、現身說法等警示教育活動,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進而引導大家筑牢思想政治防線、黨紀法律防線和道德品行防線。
3.要不斷增強宣傳教育工作的科技含量。充分利用信息化網絡資源,盡最大努力實現傳統教育與現代科技的有機結合;要注意挖掘、培育和樹立廉潔勤政的典型,用先進的政治思想、科學文化、職業道德、崗位素養等理念教育人、塑造人、激勵人,提升廣大稅務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養;要認真研究新形勢下宣傳教育工作的特點和規律,賦予嶄新的時代內涵和鮮明的時代特色,構建和諧、奮進的稅務團隊精神。
(二)加強廉政建設必須完善各項規定制度
依靠制度來反腐倡廉是堅持依法執政、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徑。基層稅務人員腐敗的僥幸心理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制度的缺陷上,制度約束力越大,腐敗機會就越少。而制度約束程度的強弱,又取決于制度本身是否易于操作和能夠執行到位。因此,加強稅務機關廉政建設,必須加強權力制約的制度建設,把各項制度規定精細化,使腐敗分子無機可乘,不能腐敗。
1.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基層稅務機關須結合自身崗位特點,查找廉政風險點,按崗定責,細化考評,通過完善流程來堵塞漏洞,優化制度來理順征管流程,進而形成制度約束。從廉政制度上約束干部的不當行為,使其想貪而不能貪,保證稅負公平,防止人情稅、關系稅的發生。同時結合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征管流程優化,使制度、流程的建設與國家政策法規,稅收征管流程相匹配,使制度能夠切實有效的指導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改變違規成本低廉的不正常現象,打消那些僥幸心理,使其想貪而不敢貪,一旦出現違紀行為,絕不姑息遷就,從根本上有效的遏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2.細化制度,進行“流程再造”。一個科學的制度,應該是易于操作、能夠執行的制度,這就要求制度的“規定性內容”要簡單化,而操作要求和程序必須精細化,細化各項制度的職責權限、執行要求和程序步驟,讓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這樣才易于落實。基層稅務工作明確而具體,制度規定要緊密銜接,制度的精細化也是防止腐敗的有效途徑。
3.必須抓住“理順體制”這個關鍵。越到基層稅務機關,工作的頭緒就越多,工作越來越細化,“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事事都要具體抓、具體管、具體做,隨著當今稅務管理體制上的問題凸現,大都采取領導分工負責制來推進工作,各自抓各自的分管工作,各說各的工作重要,基層稅務機關很難形成整體合力,特別是齊抓共管反腐倡廉的工作局面就難以形成。只有理順體制、規范分工合作機制,整合力量、齊抓共管,才能將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推向縱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才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加強廉政建設要把監督檢查做到位
一些制度規定之所以沒有發揮其應有的效力,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執行不力,而執行不力,說到底是監督檢查不到位。目前,基層稅務機關執行制度出現偏差,執行不到位,是相當普遍的現象,因此,必須運用控制的手段,把監督檢查做到位,促使各項制度執行到位。
1.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
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組織監督、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綜合作用,緊密依靠區所特邀監察員、社會監督員和科所兼職監察員等內外監督力量,健全網絡,明確分工,拓展渠道,努力提高監督的實效性,不斷加大監督檢查的工作力度。要主動贏得社會各界的監督、指導和幫助,要積極創造條件,為社會各界提供良好的監督環境。懲治腐敗是一項系統工程,具有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這就需要我們必須綜合采取以上各種措施,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從腐敗的根源入手,從事前、事中、事后分別加以控制。
2.規范監督程序。以改革完善稅收制度、征管體制和內部管理機制為契機,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圍繞稅收執法權運行的全過程,規范稅收執法程序,逐步建立健全稅務監督制約的長效工作機制和制度措施,細化監督內容,分解權力權限,制定實施程序,明確監督職責,量化獎懲標準,力求實現對“兩權”運行由事后監督轉為事前預防和過程監控,從程序上完善監督。
3.細化監督檢查的工作要求,靈活運用監督檢查的方法手段。監督檢查是否到位,也要有監督檢查的工作細則,確保監督檢查工作有詳盡的依據。
內部監督要采取明察暗訪、跟著項目進行監督、相互牽制等有效方式進行。同時,要廣開外部監督之門,接受各界的監督,采取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召開座談會或走訪群眾等形式,還要建立完善的網絡舉報體系,廣泛聽取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對稅務干部執行規章制度及稅務工作紀律的意見。
(四)加強廉政建設要加大懲治力度
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保持懲治腐敗的強勁勢頭,是中央頒布《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稅務機關進一步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需要。
1.嚴厲懲治腐敗者。通過嚴厲懲治,一方面可以使腐敗者看到腐敗行為的嚴重后果,發揮刑罰的威懾功能,令其不敢腐敗。另一方面,及時地懲治腐敗,可以給想腐敗者以警示,消除其僥幸心理,使其體會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2.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出了問題,除了嚴厲懲治當事人外,還要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實行領導“連坐”,一級一級往上罰,使領導者擔負連帶責任,承擔后果,這樣領導者才會把管好自己的手下真正看成是自己的事。
黨風廉政建設關系黨的形象,關系稅收事業的科學發展,是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基層稅務機關既要突出重點,又要整體推進,通過積極探索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途徑,不斷提高基層稅務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規范執法行為,才能有效地做好稅務工作,進而樹立基層稅務機關的良好形象。
稅收管理員是基層稅務機關分片、分業管理稅源的工作人員,其工作職責主要是對各類稅源的日常動態監控和細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見或建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是強化稅源管理、夯實管理基礎、落實管理責任、優化納稅服務的重要舉措。
一、我國稅收征管體制的歷史沿革
從建國到現在,隨著社會生產水平的不斷發展,同時為了滿足稅制改革的客觀要求,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斷推進。以現行稅法的頒布為界限可將其變革劃分為以下兩個階段:
(一)1994年以前稅收征管體制的變革
我國自50年代至80年代實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稅務管理員為核心的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一人進廠,各稅統管,征、管、查合一”。其組織形式表現為征管查由專管員一人負責,按具體情況設置稅務工作崗位,稅務人員對納稅戶進行專責管理。稅款征收方式為稅務人員上門催款。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與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在1988-1994年進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離模式為核心內容的稅收征管改革,在稅務機關內部實行征管權利的分離和制約,同時實行專業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稅收征管體制的改革
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稅務系統全面推行。各地稅務機關在推行這一模式的過程中,取消了原來專管員管戶制度,建立了辦稅服務廳。加上計算機網絡體系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的廣泛運用,我國的稅收征管走向了由傳統的粗放型管理向現代化、集約化、規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為重要標志,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進入了專業化與信息化并存的新的歷史時期。在這次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針。隨后,國家稅務總局在稅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強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稅管改革又提出“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區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種分類管理與服務形式。
二、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的異同分析
新的稅收管理員制度既不是稅收專管員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對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觀、全面、辯證的分析過去專管員制度的基礎上,對其進行繼承和發展,在新形勢和新條件下賦予其新的內容。
(一)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的相同點
實行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強稅源的管理。這一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監控管理有實效,管理員與企業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資金流動、財務核算水平等有著直觀適時的了解,能夠有效的監督各種稅收政策的實施。二是分戶、分類到人的做法使得稅源管理責任明確,落實到人,便于內部管理和責任劃分。
(二)稅收管理員和稅收專管員制度的不同點
1、征納關系的改善
稅務專管員時期的稅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強制執行的行政行為,稅收任務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計劃的方式下達。而稅收管理員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卻是一種“協作管理”的行為,它建立在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的基礎上,不再對納稅人各項涉稅事務進行承攬包辦,從而劃清了征納雙方的責任界限。
2、征管職能的轉變
稅務專管員集“征管查”三項職能于一身,而稅收管理員的職能范圍明顯收縮。它的定位側重于管理環節。另外,在稅收管理員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經逐步完善,這就避免了專管員制度下權力過于集中,缺乏監督制約現象的再度發生,管理員的權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進步
稅務專管員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實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較低,且管理質量難以保證。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稅收管理員從大量重復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脫出來,稅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稅源管理和精細化成為可能,稅收執法透明度和稅務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稅收管理員制度下,各項征管質量考核指標的建立使得管理質量有了一定的保證。
4、業務素質的提高
稅源的急劇擴大和稅源狀況的復雜性,是專管員制度下的“單兵作戰”無法勝任的。現在的稅收管理員,不但要掌握相關的稅收實體法,對各個稅種的征收管理標準有清楚的認識,而且還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約束自身的行政行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稅收管理員制度建立在專業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礎之上,它能有效發揮稅務機關的整體優勢,應對復雜的稅源情勢。
三、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意義
(一)加強稅源監督管理,防范稅收風險
按照屬地原則落實分類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稅收管理員管戶責任制度,使得稅收管理員對轄區內的稅源和管戶責任及其權限得以明確。通過稅收管理人員及時掌握納稅人各種涉稅動態信息,全面掌握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把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落到實處,推動稅收管理員對稅源的積極管理,采集全面的、動態的一手稅源資料,減少了稅源漏管的可能性。
稅收管理員稅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將稅收管理員掌握的各類稅源資料按照“一戶制”管理的要求納入管理系統中,實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稅源的管理和監控。
另外,稅收管理員制度中的納稅評估也是強化稅源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手段。稅收管理員作為納稅評估工作的主體,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納稅人的有關情況,并在評估發現問題時進行實地調查,采取對應的措施。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稅源,還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稅收風險。
(二)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優化納稅環境
首先,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后,對納稅人的服務變得更加直接。稅收管理員可以直接下戶,或者通過現代化技術手段,對自己的管戶進行面對面的宣傳、輔導,并對納稅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直接的收集和反饋,這種直接服務順暢了雙方溝通的渠道,提高了辦稅效率。
其次,主動服務成為了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服務的一大特色。稅收管理員制度要求稅務機關了解企業的動態,為企業在稅收政策上答疑解難,并自覺接受納稅人的監督。由于稅源管理更加精細化,客觀上要求納稅服務也必須更加細致、周到。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稅企關系得以融洽。
再次,稅收管理員制度使得稅收管理員直接面對納稅人,因此,稅務機關容易在第一時間獲得納稅人情況的第一手資料,并對該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輔導,為納稅人提供更具個性化的服務。
最后,稅收管理員需要下戶了解管戶情況,因此,其接觸到的人員就不僅僅是辦稅的財務人員,而是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方面人員,這樣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服務面就更廣泛了。
三)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一、抓好辦公室的工作,發揮摳紐的作用。
辦公室為以服務機關,服務稅收為為宗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辦法,重點抓住三點:一是節約辦公成本、高效積極工作。車輛設專人管理,定人定車定點;原創:辦公用品采購先請示、后審批,實行領用簽名制;來客接待、食堂就餐;二是抓好文秘工作,搞好上傳下達,半年來,辦公室發(轉)各類文件份,上報各類信息調研和《原件呈閱》份,在新聞媒體上發表各類新聞和專稿篇,并在國家級刊物上取得了突破,在《中國稅務報》上發表了………..。三是整理了檔案,并以辦公室牽頭編撰出版了xx縣局歷史的第一本綜合性的工作紀實叢書——《十五回眸》,受到了各方的好評。
二、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方式方法不斷創新。
以人為本,才是執政之道,xx縣國稅局十分重視人才的培養,今年上半年,集中組織稅干參加各種培訓和講座()(人)次,選送優秀人才脫產學習,安排新進干部進行初任培訓,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員培訓班,集中開展了以社會主義榮辱觀為主題的教育活動,刊發了全員學習心得,組織了全員業務技能大考試,取得了90%的人員一次過關的好成績,進一步鞏固了文明創建的成果,制定了《2006年文明創建工作方案》,積極參加并上報了xx縣委《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的巡禮材料,長期開展獻愛心活動,對xx縣排頭鄉貧困農民鄧糖一家,進行了扶貧慰問,并繼續堅持資助繆興池等五名家庭貧困學生。
三、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讓蛀蟲屬蝕我們的肌體。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公正執法和樹立良好國稅形象的首要工作,xx縣局為此層層簽定目標責任書,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并收取了廉政保證金22000元,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今年上半年就對兩起違紀案件的當事人進行了通報批評和警告處分,繼續聘用了8名特邀監察員和52名中層干部的家屬為“廉政勸導員”,將防腐反腐的關口前移。據統計,半年來,xx縣局干部職工拒請吃120(人)次,拒受禮品禮金48(人)次,折合計人民幣24500元。
開展多種多樣的警示教育是xx縣局監察工作的一大特色:一是逢節預防,“兩節”期間專門發文,節后總結自查;二是專場授課,請來檢察院的同志講《預防稅務職務違紀違法犯罪》的專題課;三是對稽查立案查處戶發放廉政調查回執卡;四是以局長名義與全縣1000多戶納稅戶簽訂了《誠信納稅,優質服務,共建和諧稅企關系》的雙向承諾書;五是組織收看廉政警示片,做到了時刻警鐘長鳴,廉政常思。
業務線工作
一、全面規劃、自加壓力、強化收入工作
xx縣局在年初工作會議上就全面布署了今年的收入任務,面對新的壓力,全局以“依法治稅、強化管理、從嚴治隊、科技增稅”為指導方針,自加壓力、負重前進,確保了今年收入任務的雙過半;1—6月份,全局共組織各項收入萬元,為年計劃的,比上年同期增收萬元,增長比例為。其中增值稅完成萬元,為年計劃的,比上年同期增長萬元,增長比例為;消費稅入庫萬元;企業所得稅入庫萬元,為年計劃的,同比減少萬元,減幅為;個人利息所得稅入庫萬元,為年計劃的,增收萬元,增長比例為。車購稅上半年入庫萬元。1—6月累計入庫縣級收入萬元,為縣級稅收收入任務萬元的%。上半年收入任務的完成有三大顯著特點:一是全縣各征收單位增收同步,二是收入質量明顯提高,三是征收紀律最優,具體措施有:
1、壓欠稅,增收入。xx縣局嚴格按國家稅務總局《欠
繳稅金核算管理暫行辦法》辦事,采取“加、扣、停、罰”的手段,降新欠、壓陳欠,全縣共收回陳欠萬元。
2、繼續將精細化管理落實到基層。xx縣局將定位定稅
和“戶籍式”管理有效結合,管理上不留死角,征收上不出現漏洞,上半年年全縣新增雙定戶達戶,月增雙定稅萬元。
3、“以票管稅”落實到人、到戶。在加強對增值稅專用
發票及可抵扣票據管理的同時,xx縣局對個體工商戶和小規模納稅人的普通發票也加強了管理,實行按月監控用票人的銷售收入,發現有達到起征點的戶子,及時納入征收管理,確保國稅收入的顆粒歸倉。半年來,通過對普通發票的控管,實現增收30多萬元,
4、突出重點、強化稽查、辦大案要案,促稅收征管。
xx縣局在規范稅收執法的同時,充分發揮稽查的“打防”作用,在查處和打擊涉稅犯罪的行為的力度、深度和廣度上辦求突破、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①認真布署、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半年來,對“福利企業,超級零售市場,郵電通訊業,金融保險和房地產開發及建筑業”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檢查27戶,入庫稅款和罰款36萬余元。②區域性整治活動初見成效。上半年,xx縣局將xxx吳家巷工業園內的企業作區域性整治的對象,確立了19戶,上半年已實施檢查7戶,入庫增值稅及罰款達115萬元,有力地整頓了園內的稅收秩序,打擊了涉稅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為治理和優化縣域經濟環境發揮了重要的作用。③用鐵的手腕、查辦大案要案。為了加大辦案力度,xx縣局和公安局協商,將涉稅中隊的三名干警常駐稽查局,稅警聯系更加密切。在今年上半年的稽查中,發現xxxxxx制造有限公司和xxxx工廠有重大的偷稅嫌疑、縣局領導及時組織案件審理會、頂住各方的說情風、人情風、堅決按稅法辦事,兩戶偷稅企業共入庫增值稅及罰款112萬多元,成為近兩年來少有的經典案例之一。
5、加強數據管理,確保數據錄入質量。
數據管理工作是稅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xx縣局為了把好數據管理質量關,成立了以局長xxx為組長的數據管理小組,對辦稅大廳和各稅務所辦稅服務廳按月督查,按月通報,將二級審核改為三級審核,盡最大努力減少數據差錯的發生,半年來,全縣共出現差錯只有次,一共進行了次通報,對相關責任人處以罰款達元。
二、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征管水平。
xx縣局本著“以人為本”的治稅思想,始終將人才的培養放在首位,半年以來全局開展了各種形式多樣的業務培訓:一是集中各單位的骨干分子進行培訓,形成師資力量,再分單位進行集中培訓學習,以達到共同提高;二是利用視頻會議系統,分單位、分內容進行集中同步培訓;三是圍繞中心工作突擊培訓,如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培訓、福利企業的檢查培訓等、宏觀稅負分析等,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局參訓人員達人(次),培訓時間超過課時。
三、規范管理、依法行政、夯實征管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