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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批準了北京大學等64所高校,在法律碩士等15個專業碩士學位類別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共資助改革試點2360萬元。武漢大學的法律碩士、工程碩士(測繪工程)、工商管理碩士以及湖北大學的工商管理碩士參加了試點。
中圖分類號:G4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4)01(a)-0197-01
研究生教育是我國高層次的學歷教育,培養具有科研能力的高層次人才,是時代賦予研究生培養單位和研究生教育者的使命與責任。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養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的核心和關鍵,因此探討如何構建有利于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養機制具有重要的意義。
1 研究現狀
從1978年我國招收了第一屆研究生以來,研究生教育迅速發展起來,為我國科技進步、經濟振興、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也進一步促進了高校的自身建設。然而,研究生教育還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學科結構與學科管理方法問題、教育觀念的轉變問題等。西方發達國家很早就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們對研究生教育不斷加大投入力度,這大大解放了社會生產力,同時也帶來了科技的大踏步前進。在美國,研究生教育逐漸地在高等教育中起著支配地位的作用,它們強調研究生課程的先進性,及時反映當代科技的新成果,強調培養研究生的綜合應用知識能力,鼓勵學生大量參加創新工作,以適應當代跨學科、多學科科研的新形勢。這樣做既培養了研究生從事創造性工作的素質,又可以促進其實踐能力的增強。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遼寧科技大學研究生院提出了“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立項課題,作為提升研究生綜合培養質量的一種方式。
在遼寧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組織的前一期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中,由西鳳茹教授主持的項目研究了提高管理類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的機制,其中的一個工作思路就是研究生授課教師通過在教學過程進行創新以培養學生撰寫與的能力。項目通過一年的實踐,取得了較好的理論和實踐效果,并且進一步申報成功了遼寧省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研究項目。
2 提升管理類研究生科研能力的保障
研究生科研能力的主要體現是在四個方面:科研項目、學術論文、學術交流和著作教材。這四個方面中,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占了一個很大的比重。遼寧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正常答辯的2010級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率為100%。盡管遼寧科技大學管理類的學術型研究生在數量上取得一定成績,但在論文質量方面還存在較大的提升空間。此外,研究生實際參與科研項目以及進行學術交流的能力也需要加強培養。
在遼寧科技大學工商管理一級學科點的支撐下實施這一課題,具有較強的學科基礎。遼寧科技大學工商管理一級學科下設四個二級碩士點,包括技術經濟及管理,企業管理,旅游管理和會計學,現共有碩士生指導教師31名,師資力量厚實,導師研究領域廣泛,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都具有突出的成果,對碩士研究生的責任心強,這些都為進一步提升研究生的科研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在現有的科研管理制度促進下,僅今年,管理類研究生及其指導教師已經發表SCI、EI檢索的高水平論文十余篇;此外,工商管理學院與MBA教育中心培養資源共享,這些都為本課題的研究與實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碩士生導師組在碩士生培養方面心得頗多,在教學、科研和管理方面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而且成員之間協作性強。通過該課題的研究與實踐可以獲取有益的成果,并以此促進管理類學術型研究生科研能力邁上一個新臺階,并且在過去研究與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提升管理類學術型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的可行途徑。
3 提升管理類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途徑
提升管理類研究生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提升研究生撰寫高質量論文的能力,包括在高級別期刊上發表高質量學術論文的能力以及撰寫高質量碩士論文的能力,以提升研究生解決企業實際問題為目的的創新科研能力。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實施。
3.1 授課創新
在研究生授課過程中,相關的授課教師及時把最前沿的理論知識結合課程內容進行講授,注重教學與科研的結合,使教學促進科研,并且注重激發研究生的科研創新興趣,培養其創新思維,并進行積極的引導。根據不同的課程,在潛移默化中培養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比如計量經濟學課程中計量模型的講授,通過在授課過程中結合高檔次期刊上發表的高質量論文講解計量模型的應用,不僅拓寬了研究生視野,同時也使其掌握了實證分析類論文的撰寫技巧。對于前沿的會議信息也要在課堂或者課后及時提供給研究生,將最新會議知識和議題糅合進課程的講授中。
3.2 指導方式創新
導師或導師組有針對性地進行分級、分層指導研究生。工商管理學院的有9個學科方向,同一個方向的導師或者副導師協同指導研究生,有效避免單一導師指導視野不夠開闊的問題。學院除了本專業碩士生導師以外,還要大量聘請校外具有豐富實踐和理論背景的資深人士擔任相關專業方向的碩士生導師,同時聘請了校內其他專業的導師作為相關專業方向的碩士生導師,便于在交叉學科方向上產生高質量的成果。為了便于導師指導與管理研究生,學院為學術型研究生建立了統一的研究室,同時可以分享MBA的案例成果,與MBA學員進行互動交流,加強了理論與實踐的聯合。
3.3 創新激勵
創新激勵包括對研究生的創新激勵和導師的創新激勵。鼓勵研究生參加較高層次的本專業相關的學術會議,開拓學術視野;鼓勵研究生向高層次學術會議以及高質量的國內外期刊進行投稿,對于本學科有較高支撐的高質量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建立專門的激勵基金,并按層次進行獎勵。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到導師的項目中去,通過縱向科研項目可以進一步提升研究生的理論水平與創新能力,通過橫向科研項目可以進一步提升研究生發現問題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實踐能力。
4 結語
高校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一直是一個重要的話題。要從根本上提升管理類研究生的培養質量,除了在培養制度方面加大力度,更要注重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創新能力培養以及研究生授課教師的課程創新的培養。學校,學院,指導教師以及研究生個人四方共同努力,相信遼寧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的研究生培養質量會獲得較大提高!
參考文獻
[1] 譚德榮,高松.工科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與論文模式研究[J].中國電力教育,2012(34).
經過一年的掙扎,濮樹嘗試著在學好本專業的同時,將更多精力投入到文學作品和人物傳記中。他逐漸聽到內心有一個聲音日益清晰:我要考研,我要跨專業!但是,文學能成為一種人生武器嗎?濮樹猶豫著,畢竟,有些女生沉迷于言情小說荒廢學業;況且,用小說指導人生的文學形象常常在生活中處處碰壁……帶著不安和懷疑,濮樹以更大量的閱讀來積極回應。慢慢地,從魯迅、盧梭、喬伊斯等人的文字中,他讀出了感動,讀出了力量,也讀出了信心……
他重新思索人生,草繪粗略而單薄的藍圖,也慢慢向親友吐露打算。這注定是一場拉鋸戰,既是個人內心的掙扎,也是與他人及環境的持久戰。濮樹以各種迂回的戰術,躲避老師的反對和懷疑,尤其是要面對親人的不理解。對于一個普通農民家庭而言,家人迫切需要念了十五年書的兒子盡快經濟獨立。若繼續攻讀文科碩士,實在是“務虛”“自私”得不近人情。但他頂住了壓力,也以坦誠相待和心靈溝通,獲得了支持鼓勵。
三年苦讀,濮樹以380的高分進入復試。但他還是被淘汰了。由于經濟原因,他沒有接受調劑。
畢業后,濮樹迅速找了一家企業,承擔電腦零組件設計工作。半年的時間,他幾乎忘我地投入工作,以抵消考研失利帶來的挫敗感。不管如何調適,他也無法接受這種按部就班的工作。稍有閑暇,那被現實抑制的理想又化為詩行,他開始了自我對話:讓失敗成為一次葬禮/埋葬死亡的喧鬧/再把長劍指向云霄……
于是,濮樹又開始多方準備。一面利用業余時間大量閱讀,一面做家人的工作,慢慢堅定了辭職復習考研的決心。離職時,部門主管的問話,讓他略感意外而印象深刻。
“為什么離職?工作干得不錯?。 敝鞴軉?。
“我再怎么努力也不會超過你。”
“怎么可能?我是高中生,干了17年才有這么點成就,你一定會超過我?!?/p>
主管倒出了家底,濮樹的心中劃過一陣感動。
“為什么要考文學?不是可以考清華交大的工程碩士嗎?”
“喜歡文學?!?/p>
“文學有什么用?你父母做大官??”
“沒有……”
主管有些不解和無奈,但還是通融地放人。
經過半年的專心復習,濮樹又以筆試第一名進了同一院校的復試名單。但又一次遭到否定:作為跨學科的考生,理論學習不成體系啦,兩萬字的碩士論文能否做出啦等等說法,如屈辱的鞭痕,烙印在心。
一、我國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現狀與問題
高校學生作品是指由高校學生創作的文學、藝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如學位論文、課外藝術攝影作品、競賽工程設計圖等。然而學生的作品除了凝結了學生辛勤勞動外,還會借助學校的物質資料及設備,導師的輔導,以及第三方單位的出資(如課題組、出版社)等。正是由于學生作品在創作中的復雜性,導致了近年來學生作品的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增多。①處理糾紛的關鍵就是理清學生作品的權屬問題。只有理清權屬,才能解決作品的利益分配、許可等其他與著作權相關的爭議問題。
(一)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現狀
高校著作權的權利人一般是教職工和學生,也有可能是高校和其他組織機構,如課題小組或者院系等。但是,不論權利的最終歸屬是什么形式,作品的創作者肯定是自然人。從高校作品的自然人作者來分類,將高校作品產生的源頭分為兩類,即教職工作品與學生作品。由于學生作品的創作目的和過程不同,又可以分為三類。
首先是學生的個人作品,指學生利用自己的業余時間,不利用學校的物質條件,個人獨立創造的作品。第二類是學生的學業作品,指學生為了完成學校規定的學習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如日常課程作業、學位論文。第三類是學生的競賽作品和課題作品,是指學生參與某一課題項目或競賽項目時,為完成項目而創作的特定的作品。
學生作品著作權保護的依據是我國著作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和相關的司法解釋。此外,教育部還實施了《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各?。ㄊ校⒏咝R差C布了相關的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其中也涉及高校著作權歸屬的內容。②但學生著作權糾紛的案件有逐年增多的跡象。2011年教育部對國內70所高校進行了有關高校著作權的問卷調查。對于學生學位論文的調查表明:99%的高校圖書館(或數字圖書館)在收錄學生學位論文(書面或電子版)時并不支付報酬。36%的學校圖書館會將學生的學位論文提交給國內某一專門論文數據庫,其中32%的高校圖書館獲得金錢報酬,但報酬的多少沒有統一標準,其余高校獲得其他形式的回報。只有68%的高校在學生提交作品時有權屬聲明。而只有56%的高校有職務作品的判定標準。可見,高校會將學生免費提交給它的學位論文以特定形式出售給某一論文數據庫,而學生也常常會在畢業后將學位或者出版成書。即使56%擁有高校職務作品判定標準的高校,在實際中其因判定標準難以操作而判定困難。因為高校認定標準出自《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而該規定中有關職務作品的規定和《著作權法》中內容一致。
《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p>
可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內容較為概括,不易操作,在實際中無法很好的判定學生創作的作品是否屬于職務作品。因此,誰有權利享有學生作品的著作權,如何判定三種不同類型的學生作品的權屬是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的核心問題。
(二)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的認定問題
對于學生的個人作品的著作權一般歸學生所有。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歸屬,“著作權屬于作者…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也對著作權法中的“作品”做了規定,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而“創作”是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三條)??梢姡咝W生的個人作品屬于著作權法保護范圍,學生獨立完成的作品,著作權一般屬于學生。高校不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無權干涉該學生個人作品復制、出版、發行等。在實際中,高校和學生尚未出現因個人作品而產生的著作權歸屬或使用方面的糾紛。
我國高校學生作品權屬不清,主要出現在學業作品和課題作品中。完成學生的學業作品的目的是為了完成學習任務,并在撰寫時會使用學校提供的物質資料或設備。我國沒有關于學生與導師對學位論文著作權歸屬的規定,但有些高校制定了相應學位論文著作權歸屬和分享辦法,如《**大學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大學學位論文使用授權聲明》。對于未發表的碩、博士學位論文而言,在實踐中,作為學位授予單位的高校一般都在碩士生和博士生的學位論文中聲明,授予學位的高校擁有或使用一定范圍內的著作權。不同的是,有的具有有限使用權,有的則直接將高校作為著作權人。[1]2008年教育部對我國38所高校的調查中,有28所高校規定在學生授權后學校對學位論文有有限使用權,占“985高?!钡?3.7%,僅有4所高校規定學位論文屬于高校,占“985高校”的10.5%。有3所高校規定學位論文的知識產權單位為學校,學校有一些使用權,其他學校則未聲明。如某大學在該學校碩士學位論文尾頁的“學位論文知識產權權屬聲明”中以約定的形式將學位論文的所有權歸屬于學校,并規定“學校享有以任何方式發表、復制、公開閱覽、借閱以及申請專利等權利”。另外,該聲明還以學生的名義宣告“我們提交的學位論文及相關的職務作品,知識產權歸屬學校”。在這樣的語境中,學位論文基本等同職務作品。此外,無論是否存在類似的權屬聲明,實踐中授予學位的高校都具有將學位論文數字化的權利和將數字化的學位論文授予他人使用的權利,各種論文數據庫經營者幾乎都是從高校,而不是從論文作者手里直接獲得學位絡傳播權。
由此可見,實際中學校在學位論文上享有的是作品的全部財產權利,并對自然人作者的人格權進行了大量的限制,學生作為自然人作者就其職務作品僅僅享有非常有限的權利。導致糾紛的根本問題是將學生的畢業論文作為職務作品,但卻沒有高校對這種認定給出明確標準。
學生一般無法獨立完成課題作品或競賽作品,學生作為課題組一員或競賽小組成員共同創作課題作品或競賽作品。在以上過程中,學生需要導師指導,并利用學校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如學校的前期研究成果、特定的研究設備等。對于此類學生作品可具體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情況是學生依照合同進行創作,合同中已明確規定作品權屬。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托某個或某幾個學生為合同而進行某一作品的創作時,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雙方訂立的委托合同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边@種情況下雙方有明確的雇傭關系,因合同而創作出的某作品,委托方就可以根據合同取得由自然人創作的作品著作權。這種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委托作品”,其權屬清晰。另一種情況是合同未作明確約定,即學生創作的競賽作品或課題作品并沒有明確規定著作權人,那么法律依舊是傾向保護作品的實際自然人,即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毙枰貏e注意的是,如果學生在課題組或者競賽組中只是為“他人創作進行組織工作,或者提供咨詢意見,或者進行其他輔助工作”,這些都不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范圍,學生不是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因為這些“工作”不屬于著作權法中的“創作”,是我國《著作權實施條例》第三條中“創作”的排除條款。但如何區分“輔助工作”和“創作”,又是一個問題。
可見,不是所有高校學生在提交的論文中都有權屬聲明,而現行的著作權管理辦法中對于學生論文的權屬規定各有差異,更重要的是沒有權屬判定標準或判定標準不明確,這是造成高校、學生之間著作權爭議的原因。因此,汲取國外高校對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認定的經驗將大有裨益。
二、國外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
國外高校對于學生著作權歸屬的規定常見于“高校的著作權政策”、“高校圖書館論文收錄管理辦法”中。另外,國外學生的學業作品,特別是學位論文常常依托于某一競賽或者課題完成。
(一)歐洲大陸――德國、法國、奧地利
學位制度起源于中世紀的歐洲,1180年法國巴黎授予世界上第一批博士學位;而德國是最早啟用學位論文答辯制度的國家。通過分析法國、德國、奧地利(主要施行德國教育體制)三國高校關于學生學位論文的政策,以了解歐洲大陸高校對學生著作權權屬的態度,即以保護作者和作品為核心。
首先通過對法國、德國、奧地利高校在讀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發放調查問卷了解歐洲高校在解決著作權歸屬的具體辦法。調查的高校包括:德國明斯特大學、德國不萊梅大學、德國漢堡大學,德國拜羅伊特大學;法國的國立高等工程技術學院(ENSAM)、薩瓦大學(Universite Savoie)、法國高等師范大學、法國IPAG大學;奧地利維也納農業大學、維也納經濟與管理大學、維也納科技大學、維也納醫科大、維也納大學等工科、文科、理科學生。調查結果表明:95%的高校圖書館在收錄學生論文時,并不會支付給學生報酬。但100%的高校圖書館在校內免費開放學位論文(包括電子版的網絡數據庫),并可免費借閱或復印給本校學生學習使用。同時高校圖可書館將電子版的學生學位論文提交給國家圖書館(或國家學術圖書館)。60%的高校要求學生在提交論文時,與高校簽訂授權合同(及規定論文收益分配和等級)。此外,學生和高校圖書館、專門論文數據庫之間出現論文收錄或合理使用等糾紛,55%的高校是由學生會或者其他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解決爭議。另外,歐洲大陸對于研究生的學生作品與本科的學生作品的處理方法不同。碩士論文,特別是工科碩士論文多是基于扎實的實習報告,在此基礎上稍加整理形成的。因為多數的德法高校(特別是高等技術學校)都與實習單位、學生在實習前就簽訂三方合同,學生需要到某一企業進行1年甚至更長時間的實習,參與具體的項目,最終完成實習報告,因而該學生的學位論文的權屬、使用及保密性都會在合同里做詳細規定。而博士培養更強調因材施教、重視個體培養。博士生跟博士生導師在博士學習階段開始就簽訂一對一的不公開的“培養合同”,合同對博士生的學習年限、待遇及學位論文的發表和收益都等做了詳細的具體的規定,而德國文科博士生學位論文一般都要求出版發行。這些做法有效的避免了學生因學位論文產生的著作權糾紛。而德法本科生的學士論文,一般也不會出現著作權糾紛問題。因為學生將通過答辯的論文提交給高校圖書館保存,而高校圖書館只會將論文提交給非盈利性的公共機構,如國家圖書館或國家學術圖書館,而不是給盈利性的商業數據庫(商業數據庫一般不收錄本科論文,主要還是因為一般的本科論文的學術性不強,不夠具有商業的購買價值。)
(二)英國
英國的著作權法律制度不同于歐洲大陸,是以保護商業使用為中心,被稱為版權法律制度。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關于學生作品歸屬的規定極具代表性。
1. 劍橋大學。首先認為學生并非學校的雇員而享有版權。但有兩個因素影響學生對于版權的獲得,即有相關的版權歸屬合同或有相關的科研資助人時,學生作品就相當于特定合同下的雇用作品。劍橋大學詳細規定了三種排除學生版權所有的特例:(1)學生的贊助人提供關于相關作品版權歸屬的協議;(2)創作該作品的學生與學?;蛘咂渌谌接嘘P于作品版權歸屬的協議;(3)學生的作品是就某一問題與他人合作的研究成果,這時就版權問題要另外協商,不能簡單的定為學生是版權的首位所有人。[2]
2. 牛津大學。牛津大學對于高校著作權的規定又有所不同。大學圖書館管理規章中將著作權分為不同種類――版權、作者權利和物的所有權。依據其具體解釋可知,版權等同于我國著作財產權部分;作者權是我國著作權理論中人身權利部分;物的所有權是特指圖書館對于自身藏書就其著作權載體所享有所有權。對于學生作品的著作權,牛津大學首先肯定自然人作者作為作品的直接創作人成為版權所有人或者版權第一所有人,但是版權本身可以轉讓,因此作者會喪失財產權利而僅僅享有作者權利。其次,對于本身屬于“受雇傭”期間的學生作品創作,且“為了完成日常工作”,此時作品的所有權歸高校。再次,關于學生的學術作品,按照版權法和本校的規章,學術作品的權利應當歸屬于學校,但是在牛津大學實際操作中并不主張權利,默認由創作者行使權利。[3]
(三)美國
美國高校學生作品如果符合雇傭作品的規定,學生作品的著作權屬于學校。在沒有其他例外情況,比如事先約定的情況下,作品的著作權一般屬于學生個人。
麻省理工大學著作權政策對于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的認定標準很具有代表性。[4]學生作品在不同情形下分別有不同歸屬:(1)作品來自某項研究,而該研究全部或部分來自學校的資助,學生不論是以工資,薪金,補助或其他資助形式獲得資助,則根據協議確定著作權歸屬,如無協議則著作權屬于學校。(2)作品產生過程中,部分或全部使用了學校提供的設備,如果學校因此對著作權有所要求,根據其要求確定著作權。(3)如果學校沒有對著作權歸屬進行限制,學生就對其論文享有著作權,但應該免費授權學校復制和公開其論文。(4)作品中如果含有或披露了某些計算機軟件代碼、可以申請專利的內容和其他知識產權,倘若符合重大使用學校資源的情形,學校是著作權人。
(四)新西蘭
新西蘭坎特伯雷大學學術委會員對于研究生在其研究階段創造的智力成果(如學位論文),認定學生擁有所有權。[5]但是對于“充分利用了學校的資源(不包括例行支撐服務,如計算機、圖書館等)”的智力成果,在通過與大學、導師、第三方的書面協議的方式下,研究生事實上轉讓了自己的著作權。
總之,不管是歐洲大陸高校以保護作者作品為中心的高校著作權政策,還是英美以版權為中心的高校著作權政策,國外高校對學生作品的權屬標準的規定相對清晰,考慮了學生論文創作中的三種不同情況,以及不同情況下學生作品的權屬的差異。一是學生本人享有完全的作品的著作權,即個人作品的著作權一般歸學生個人所有。二是作品為“雇傭作品”,雇主(如高?;驅嵙暺髽I)享有著作權。三是學生作品的歸屬依合同約定而取得,合同里會清楚約定著作權的相關權利的分配情況。而在如何區分哪些情況下屬于“雇傭作品”,哪些屬于學生個人作品的問題上,國外高校的具體做法也給予我們借鑒。首先是考慮創作目的――只要是為完成學校規定或課題、競賽任務而創作的作品都是雇傭作品,該作品產生的原因是學校或課題的特定要求,版權歸學校或者課題組而不是學生個人。其次考慮創作過程――是否主要利用了學校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是否配備了專門的學校人員或課題導師直接參與指導,而不是一般泛泛規定于目標責任書中。再次考慮課題組或學校為學生是否提供了專門創作的時間、資金和資源,這種支持超出了學校能給予學生的平常待遇。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在這種情況下該作品就會被認定為雇傭作品,而非學生個人作品。
三、對我國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認定的建議
通過對比中外高校著作權歸屬可知我國高校學生作品的類型和國外高校對于學生作品的分類基本相似,只是國外高校著作權政策中的雇傭作品判定標準有效地區分了學生個人作品和雇傭作品,給學生作品的權屬做了合理的規定。而我國教育部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對于學生著作權的規定僅起到了宏觀的指導作用。因此,各高校在制定各自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時,可借鑒國外高校著作權政策,按三種類型學生作品,結合作品創作過程中的差異因素,分情況考慮作品的權屬問題。
總體來說,學生對其獨立完成的作品應當享有著作權。如學生在課外進行創作的小說、攝影、軟件、設計圖等。對于學生的學位論文,除學校另有規定外,其著作權屬于學生。但是,在校期間參與導師承擔的研究課題,應當依據課題合同的約定決定學生是否享有其著作權。
在考慮學位論文的除外情況和沒有約定的課題作品時,要具體分析“職務作品”的判定標準,具體建議如下:(1)如果學生完成的作品是課題的一部分,是其承擔課題安排的任務,那學生享有著作權,但課題組可以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學生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該作品屬于一般職務作品,符合《著作權法》第十六條。(2)如果學生主要利用課題組(學校)物質技術條件進行創作,如大型機器設備或課題前期成果等――學生僅享有署名權,其他著作權屬于課題組(學校)。或者,如果課題組(學校)為學生提供了專門用于創作的時間、資金和資源,超出了學校能給予學生的一般待遇,這種使用屬于“主要利用物質技術條件的行為”――學生享有作品的署名權,但其他著作權屬于課題組(學校),該作品屬于特殊職務作品,符合《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1)(2)款規定。
最后,制定適合自己高校特點的學生著作權管理政策時,爭議解決也可以借鑒國外優先通過校內(如學生會、工會等)協商解決的辦法??梢韵仍诟咝O嚓P著作權管理部門(如科研處和學院學術委員會)協調解決學生、高校及第三方之間的著作權爭議。在校內解決糾紛,不僅方便高效,更重要的是高校對于何謂“有效利用物質技術條件”有更為準確的判定。在協調不能解決時,依據著作權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如未達成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向人民法院請求訴訟解決。
注釋:
①主要有何春中的近千名博士碩士萬方公司侵犯論文著作[EB/OL].[2011-4-20]..
②主要有《湖北省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上海市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大連理工大學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北京郵電大學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辦法》、《北京理工大學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等。
參考文獻:
[1]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中國高校知識產權報告(2008)[R].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