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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勘單位應制定《內部審計質量考核辦法》,建立考核指標體系
當前地勘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強,受單位負責人的個人意愿指揮。內審人員違規或者失職的懲罰成本太低,基本處于“無風險狀態”,僅靠內審人員的道德自律軟指標來約束,沒有建立審計責任倒查追究制度,上升到制度硬指標層次,使得內審工作質量大打折扣。為改變這種狀況,筆者建議地勘單位制定《內部審計質量考核辦法》。該辦法從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創新管理方面出發,設立一級指標,予以量化考核。在一級指標下,再細化出各項二級質量性指標,每個質量性指標2-5分,總分值100分。三個部分分別占總分值的30%、40%、30%。按照考核得分排名,確定考核等級:優秀(占20%)、良好(占40%),一般(占30%)和較差(占10%)。考核結果與獎懲掛鉤,優秀人員予以獎勵,一般人員進行再培訓教育,較差人員考慮轉崗,不再從事內審工作。《內部審計質量考核辦法》可由考核指導思想與原則、考核內容與計分辦法、考核依據、組織領導、獎懲規定等五章組成,后附設計的百分考核表。工作態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是否按照審計設計要求,認真參與并及時報送審計項目成果資料,報送資料滿足規定要求;是否按時報送審計工作計劃、總結、報表;是否主動參與審計理論、審計課題研究,完成分工任務,是否在省級以上期刊登載發表審計專業論文、課題成果,積累經驗;是否積極參加審計培訓;是否對上級部門下達的審計任務提供積極配合,及時、準確提供審計組需要的資料、數據,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是否重視審計人員隊伍建設;對審計任務開展組織是否得力。工作業績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審計目標、審計工作方案、審計程序、審計方法、審計成果和審計責任追究六個方面。具體考核通過審計工作程序實施審計實施方案,獲得的審計成果是否使審計目標得以實現;審計成果是否產生良好的審計效果,審計建議采納情況;審計程序是否規范;審計技術方法是否得當;是否有審計差錯造成重大審計風險的情況發生;是否重視審計成果運用,建立審計成果運用機制;審計整改率是否達到100%。創新管理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審計工作標準化、信息化、集約化方面。審計制度建設是否完善,執行是否有力;是否在日常管理中全面貫徹落實審計制度相關規定和要求;是否積極利用現代信息手段,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提供技術支持、資源支持,完善本單位的審計信息系統建設;優秀審計人才在本單位使用情況,是否發揮作用;審計工作合理化建議利用情況。地勘單位可由隊領導、各部門負責人、職工代表組成考核小組,采取打分的辦法,對審計項目質量進行考核。部門領導打分結果占60%,其他人員占40%,加權平均計算出考核結果,并對外予以公布。
中國相關政策變遷中國內部控制審計鑒證政策變遷與美國較為相似,由最初的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價發展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核,再發展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具體如表3所示。從表3可以看出,財政部等部委制定的內部控制規范主要針對主板上市公司,目前并沒有強制要求中小板和創業板遵循,而是擇機實施。但是深交所的《中小板指引》和《創業板指引》則對中小板和創業板內部控制審計鑒證作出了強制要求,三個板塊《運作指引》的具體要求如表4。
(二)文獻回顧
以SOX法案的頒布實施為分界點,美國內部控制相關研究可以分為2002年之前和2002年之后兩個階段。2002年之前,相關文獻主要集中于財務報表審計中內部控制評價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核的研究,只有少數研究關注內部控制審計,主要研究結論認為內部控制審計將提高審計的成本卻無助于財務報告可靠性的提高(Hermanson,2000);2002年以后,隨著SOX法案的實施,更多的研究開始關注內部控制審計,出現了大量的實證研究,其研究內容主要基于內部控制缺陷,具體包括內部控制缺陷發現和報告(Ashbaugh等,2007;Rice和David,2012)、內部控制缺陷對審計成本的影響(Raghunandan和Rama,2006)及對信息質量的影響等(AshBaugh-Skaifeetal.,2008)。中國內部控制的研究則可以分為2006年之前和2006年之后兩個階段。2006年以前,由于中國監管部門對內部控制審計鑒證尚無強制性規定,大量研究集中于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專門研究內部控制審計鑒證報告的文獻較少,但是很多文獻都提出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或審核的必要性(陳關亭和張少華,2003;張立民等,2003)。2006年以后,隨著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的頒布,尤其是2008年《基本規范》的頒布,大量研究開始關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且均發現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存在較多的問題,如審計意見表述方式不一致、審核依據不統一等(袁敏,2008;何芹,2012)。與國外研究相似,實證研究方面主要關注內部控制缺陷對審計成本及其信息質量的影響等(張宜霞,2011;田高良等,2011)。同時較多的研究開始關注內部控制鑒證的理論問題,內容包括鑒證目標、鑒證范圍、鑒證標準等諸多方面(劉明輝,2010;李明輝和張艷,2010)。但是這些研究都是將內部控制鑒證報告與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同等看待,并沒有考慮二者之間存在的差異,未就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鑒證實施情況進行實證分析。
(三)比較分析
由此可見,美中內部控制審計鑒證政策的發展具有較強的相似性,都經歷了內部控制評價、審核和審計等不同階段,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又存在較多的差異,美國僅要求大型公司和中型公司實施內部控制審計,而對小型公司則沒有內部控制審計的要求,也沒有要求實施內部控制鑒證或評價。然而,中國對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要求是實施內部控制審計,而對創業板的要求則是內部控制鑒證。那么,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鑒證的差異是什么?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鑒證執行情況又是如何呢?這些問題還有待進一步探討。同時,通過國內外文獻回顧可以發現,雖然大量研究關注內部控制審計及其鑒證,但是均將內部控制鑒證報告與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同等看待,二者之間的差異還有待進一步考察,且有關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實施現狀的研究較少。因此,本文將在比較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政策要求差異的基礎上,對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鑒證的實施現狀進行實證分析。
二、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政策要求之比較分析
(一)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
審計概念范疇的比較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中的規定,鑒證業務是指注冊會計師對鑒證對象信息提出結論,以增強除責任方之外的預期使用者對鑒證對象信息信任程度的業務。鑒證業務包括審計業務、審閱業務和其他鑒證業務。具體到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鑒證業務,根據中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的規定,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截至特定日期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因此,內部控制審計屬于審計業務的范疇。然而,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下文簡稱《其他鑒證業務準則》),注冊會計師執行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屬于其它鑒證業務,因此,內部控制鑒證屬于其他鑒證業務范疇。具體關系可以通過圖1予以說明。
(二)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
審計所適用行為規范的比較從所適用的行為規范來看,內部控制鑒證和內部控制審計應該遵循的行為規范既有相同之處,也存在差異。從圖1可以看出,內部控制鑒證和內部控制審計都屬于鑒證業務,因此二者都應當遵循《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同時,注冊會計師在執行鑒證業務時,還應當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因此,內部控制審計和內部控制鑒證應當共同遵循的準則是《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和《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會計師事務所對執行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其他鑒證和相關服務業務實施的質量控制》(下文簡稱《質量控制準則》)。但是,與內部控制鑒證業務不同的是,內部控制審計業務還必須遵循《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下文簡稱《審計指引》)的規定,而內部控制鑒證業務則遵循《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的規定,并參照《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同時根據《基本規范》和《配套指引》的要求,可以選擇性遵循《審計指引》的要求執行。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鑒證所適用的行為規范如表5所示。
(三)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
審計主體及對象的比較首先,從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主體上看,二者主體相同。與《配套指引》鼓勵上市公司實施財務報表與內部控制整合審計的要求相一致,三個板塊《運作指引》中也均要求上市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在進行年度審計的同時,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實施審計或者鑒證,并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可以看出,無論是內部控制審計還是內部控制鑒證,均鼓勵上市公司聘請與財務報表審計相同的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內部控制鑒證與審計。然而,從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對象上看,二者存在差異。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的規定,鑒證業務分為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和直接報告業務。在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中,責任方對鑒證對象進行評價或計量,鑒證對象信息以責任方認定的形式為預期使用者獲取。在直接報告業務中,注冊會計師直接對鑒證對象進行評價或計量,或者從責任方獲取對鑒證對象評價或計量的認定,而該認定無法為預期使用者獲取,預期使用者只能通過閱讀鑒證報告獲取鑒證對象信息。具體到內部控制鑒證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中,從理論上來說,內部控制鑒證和內部控制審計可以是基于責任方認定的鑒證或審計業務,也可以是直接報告業務。在實務中,內部控制鑒證業務按照《其他鑒證業務準則》執行的同時,參照《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根據《指導意見》的規定,在內部控制鑒證業務中,注冊會計師應當就企業管理當局對特定日期與會計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認定進行審核,并發表審核意見。因此,從政策要求及注冊會計師實務來看,內部控制鑒證是對管理層有關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認定發表意見,而內部控制審計是直接對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發表意見。但是從最終目的上看,都是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同時,與《配套指引》一致,《主板指引》和《中小板指引》均要求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但是《創業板指引》只要求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鑒證意見,并沒有提及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關注。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主體及對象的比較如表6所示。
(四)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保證程度和風險的比較
鑒證業務的保證程度分為合理保證和有限保證。合理保證鑒證業務的目標是注冊會計師將鑒證業務風險降至該業務環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為以積極方式提出結論的基礎。有限保證鑒證業務的目標是注冊會計師將鑒證業務風險降至該業務環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為以消極方式提出結論的基礎。根據《審計指引》的規定,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屬于合理保證的鑒證業務,要求注冊會計師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對內部控制提供高水平保證,在審計報告中對內部控制采用積極方式提出結論。根據《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的規定,內部控制鑒證業務的保證程度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可能是有限保證也可能是合理保證。在有限保證的內部控制鑒證業務中,要求注冊會計師將鑒證風險降至該業務環境下可接受的水平,對鑒證后的內部控制提供低于高水平的保證,在鑒證報告中對內部控制采用消極方式提出結論。而進一步根據《指導意見》第四條的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關注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將審核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從這里看,內部控制鑒證要求提供有限保證,業務風險較低。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鑒證保證程度及風險的比較如表7所示。
(五)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
審計實施頻率和報告的比較首先,從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目前政策規定的實施頻率上看,《主板指引》對上市公司的要求與配套指引一致,上市公司每年都要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有效性實施審計;《中小板指引》的規定是上市公司至少每兩年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一次審計;《創業板指引》的規定是上市公司至少每兩年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一次鑒證。其次,從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內容上看,其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報告標題不同。根據《審計指引》的要求,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標題是“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根據《指導意見》的要求,審核報告的標題應當統一規范為“內部控制審核報告”,而再根據《創業板指引》的要求,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標題是“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其次,報告意見存在差異。從意見類型上看,《審計指引》指出內部控制審計意見包括無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指導意見》則指出內部控制鑒證意見包括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同時,報告段落不同。在內部控制審計業務中,如果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注意到被審計單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還需要對其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進行說明;而內部控制鑒證業務則無此要求。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實施頻率與報告的比較如表8所示。
(六)其他方面的比較
由于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概念范疇、適用行為規范等方面的差異,尤其是因為內部控制鑒證保證程度與風險低于內部控制審計風險,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還存在其他方面的差異:(1)證據收集程序要求不同。由于鑒證業務對業務風險降低的要求比審計業務低,因此,與審計業務相比,鑒證業務在證據收集程序的性質、時間、范圍等方面是有意識地加以限制的。(2)證據數量要求不同。審計業務所需證據的數量較多,鑒證業務所需證據的數量較少。(3)審計師的責任不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中,審計師所需承擔的責任也更高。(4)業務收費不同。根據《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10)的規定,會計師事務所主要是根據業務性質、風險大小、繁簡程度等確定服務收費高低,因此審計業務收費比鑒證業務收費更高。
三、內部控制鑒證與內部控制審計的實施現狀
(一)主板上市公司強制內部控制審計具體分析
1.2012年和2013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狀況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中911家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比例為64.38%;2013年主板上市公司中1090家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比例為75.91%。2013年主板公司內部控制審計的比例明顯高于2012年。如表9所示。可以看出,大部分公司能夠滿足一年出具一次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要求,且2013年相比2012年有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仍然有一定比例的公司難以滿足“每年都要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有效性實施審計”的規定。2.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規范性分析2006年以后,有關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規范性的研究大量涌現,并且發現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規范性存在的問題包括審計依據不統一、審計報告名稱不一致、業務類型有差別等方面(袁敏,2008);隨著《基本規范》和《配套指引》的實施和完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也在不斷規范(何芹,2012)。我們對2012年至2013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進行分析發現,這兩年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規范性較好,但是仍然有個別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規范性存在問題,包括報告名稱、審核依據及語言表述等,如表10所示。
(二)創業板上市公司內部控制
鑒證具體分析1.2012年至2013年內部控制鑒證概況根據《創業板指引》的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應當至少兩年實施一次內部控制鑒證,至2012年12月31日,上市的創業板公司共355家,82家公司2012年和2013年連續兩年披露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占比23.10%;328家公司能滿足兩年披露1次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要求,占比92.39%;27家公司連續兩年均未披露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占比7.61%。可以看出,創業板公司披露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大多數能夠為了滿足兩年實施一次內部控制鑒證的監管需要,但是自愿每年實施內部控制鑒證的公司并不多,而且即使在監管層要求內部控制鑒證的背景下,仍有少數公司不能按照要求披露甚至不披露內部控制鑒證報告。2012年與2013年創業板公司內部控制鑒證概況如表11所示。2.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信息規范性與主板公司相比較,創業板公司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信息規范性較差,還存在較多的問題,具體如下:(1)鑒證依據。與內部控制審計歸屬審計業務不同,內部控制鑒證業務屬于其它鑒證業務,其鑒證依據是《其他鑒證業務準則》,在實務中同時參照《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但是從創業板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看,鑒證依據卻存在非常大的差異,除了《其他鑒證業務準則》以外,還主要有:《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2)鑒證報告名稱。根據《其他鑒證業務準則》及《創業板指引》的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名稱應統一為“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但是從2009年至2013年創業板公司披露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看,大多數公司都符合規范的要求,但也存在其他的一些報告名稱,具體有: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內部控制審核報告、內部控制專項報告、內部控制專項鑒證報告、內部控制制度報告。(3)鑒證業務類型。根據《其他鑒證業務準則》和《指導意見》的規定,內部控制鑒證業務是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但從實際情況看,創業板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引言段中既有將內部控制鑒證業務作為直接報告業務,又有將其作為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但是鑒證報告意見段又主要是針對內部控制發表鑒證意見,即將內部控制鑒證業務作為直接報告業務對待,但是具體范圍卻存在不同的界定,既有針對所有內部控制發表意見,又有僅針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表意見。(4)鑒證保證程度。根據《指導意見》的規定,內部控制鑒證業務合理保證的要求并未明確,但是從實際情況看,創業板內部控制鑒證則主要提供的是合理保證。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信息披露規范性歸納如表12所示。
(三)進一步分析
通過對主板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和創業板公司內部控制鑒證實施現狀的比較,我們可以發現,從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鑒證的實施意愿上看,大部分主板公司能夠滿足一年出具一次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要求,但是仍然有一定比例的公司難以滿足每年審計一次內部控制的規定;雖然大部分創業板公司能夠滿足兩年出具一次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要求,但是總體來說內部控制鑒證的意愿相對較低。同時,從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和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規范性來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較為規范,個別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規范性存在問題;而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存在的問題則明顯較多,具體體現在鑒證依據、鑒證報告名稱、鑒證業務類型及鑒證保證程度等方面。
由于企業自身的局限性以及面臨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環境等問題,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在執行中還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具體表現在:
(一)內部審計工作停留在審計的最初層次
企業內部審計在我國審計工作中處于主導地位,其工作水平和發揮的作用,反映了我國內部審計的總體水平和發展趨勢。近年來,企業在推進內部審計轉型與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層次決定了處罰力度,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的層次越高,權威性越大,內審的作用就發揮得越充分,否則內審的作用和權威性就很難發揮。實踐表明,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和作用的發揮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擴大為內部審計贏得較高的地位創造了機會;另一方面,地位的提高,獨立性增強,又為內部審計人員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職能、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提供了條件,體現內部審計的權威性。獨立性和權威性不夠,制約著內部審計監督有效性的進一步提高。但目前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停留在審計的最初層次,關于經營審計和管理審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嚴重制約了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長期發展。
(二)內部審計行為的導向上對風險關注程度不足
內部審計除了關注傳統的內部控制之外,對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也應日益關注。正是存在這樣的需求,一種以內部審計的主體組織的內部控制為基礎、同時考慮公司治理在內的、以組織整體風險作為審計重點的審計——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應勢而生。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內部審計在高風險社會產生的、為了應對職業危機而推出的一種全新的審計理念。但目前來看,與國際內部審計的實踐相比,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相對來說還很年輕,風險管理也相當薄弱,風險導向審計還在處于導向和宣傳的階段,對組織的內部控制的了解都做的不夠多,完全將審計工作機械地停留在賬目的具體審查上,對風險的關注程度不足。
(三)服務內容的單一,防護性有余,建設性不足
國際上內部審計注重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運營,正從管理審計向提高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方面發展,而我國內部審計更注重財務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處于從財務審計向管理審計方向發展之中。相比之下總體上有所滯后。內部審計工作重點內容除了傳統意義上提供的財務審計、遵循性審計等保證服務外,為企業提供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方面的評估,及在企業流程再造中的協調等服務內容也逐漸提上日程。但是,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一直局限在關于財務信息的查錯防弊上,而涉及組織的經營管理上,不注重并且難以為企業的經營管理層提供建設性的意見。
(四)內部審計信息系統不完善
當前,隨著計算機與互聯網的迅速普及,人類對計算機的依賴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全社會各行各業信息化進程不斷加快,我國許多企業在實現各部門信息化的同時,也已著手整合與集成其信息化應用系統。內部信息系統審計是一個通過收集和評價審計證據,對信息系統是否能夠保護資產的安全、維護數據的完整、使被審計單位的目標得以有效地實現、使組織的資源得到高效地使用等方面作出判斷的過程。但企業的內部審計信息系統不完善,難以發揮其在企業經濟效益審計中的作用。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會計和管理信息化使得各種處理流程、數據實體封裝在系統內部。這一狀況缺乏傳統工作環境下審計工作對審計對象的直接感知性,使得審計工作的觀察和檢查難度大為提高。另一方面是管理和會計信息化系統本身帶來新的審計難題,如信息系統的安全性、準確性、有效性檢查和評價。
二、提高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能力的途徑
(一)正確認識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關系是采取一切措施的前提
由于內部控制是為了推進經濟實體的有效運營,而內部審計則在于協助管理層調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求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實施。在通常情況下,內部控制系統由經濟實體經營管理部門指定并在實施執行中評價和改進,通過內部審計部門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系統中的一個重要分支系統,又是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手段,在內部控制框架構建中如何正確認識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針對不同的審計任務制定靈活適用的審計方案,以確保審計質量、提高審計工作的實效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增加內部審計部門職能促進內部控制有效執行
現在的內部審計部門已經不再是一個簡單的業務職能部門,而是企業的一個管理機構,也因此現在的內部審計部門所起的作用也越來越多、越來越重要。內部審計部門有著監督與服務的雙重職能,兩者孰輕孰重一向都沒有一個明確的定論。作為內部審計部門的職能,在工作中監督與服務兩者偏向于任何一方都會給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帶來巨大的影響。在內部審計的工作過程中應當將內部審計的監督與服務的職能充分地結合起來,以服務的態度來進行監督的工作。
(三)建立內部審計信息系統
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靈魂,在審計過程中能否保持自身形式上的獨立與實質上的獨立對于審計效率與效果而言,具有重要意義,獨立性對于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同樣如此。以某醫院為例,該醫院資產總計2億元,年門診量達30萬人次,職工人數達1000人,在內部審計機構設置層面,設立了一個獨立的審計機構,有3名內部審計人員,財務專業出身的2人,其他專業的1人,院長是該審計機構的分管領導,主持管理審計機構的相關事項。醫院院長作為醫院內部審計機構的負責人,審計機構接受醫院院長的領導,往往會使其喪失開展審計工作必須具備的獨立性,審計人員在執行內部審計工作時,需要服從醫院院長的領導,醫院領導同時是醫院財務會計工作的負責人,這種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人員安排,會對會計信息的充分有效產生較大影響,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內部審計機構也就成為了醫院為了迎合管理制度要求的擺設。此時,醫院的管理人員更多的是將審計部門作為財務部門的附屬機構,財務部門與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并沒有得到體現,審計部門的監督與評價作用無法得到充分發揮。
(二)醫院內部審計制度在設計層面較為不完善
醫院內部審計制度在設計層面,通常缺乏系統性,審計工作的開展所依據的相關制度較為不完備,內部審計這一醫院的免疫系統沒有在醫院內部形成較為獨立的監督與防控體系。以某公立醫院為例,該醫院的內部審計工作局限于與財務相關的報表編制、財務決算以及醫院物價收費管理等方面,實際上,醫院內部審計的工作維度遠不止于此,醫院的財務收支、設備招標、職工增加、藥品耗材的購買以及醫院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都需要內部審計對其工作進行監督,并對其合規性進行檢查與評價。醫院的審計工作并沒有在醫院的日常運營管理工作中得到體現,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機制較為欠缺,事后監督較為乏力,對于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在向相關領導反饋以后,并沒有切實有效的制度使相關問題能夠得到有效地解決,使得審計工作流于形式。
(三)醫院內部審計制度在實施層面存在缺陷
當前,大部分醫院在管理的靈活性與時效性層面較為缺乏,醫院審計制度的開展也較為滯后。首先,部分業務的進度較快,審計工作需要較為繁瑣的審計與批復流程,待審計工作得到批準之后,業務已經完成,無法對業務中的相關偏差予以及時糾正。其次,事前評估與事中監督較為缺乏,對于醫院的重大項目,通常是在項目結束之后審計工作才會開展,相關管理人員有可能無法對項目開展過程中的風險進行有效識別,也就無法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規避,審計人員的工作在項目開展的過程中無法跟上,使得風險在項目開展的過程中進行消化。最后,內部審計制度在實施的過程中更多的是著眼于醫院業務的開展,對其合規性進行審計,在管理層面審計的作用并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監督作用也就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
二、解決醫院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大力提升醫院審計部門的獨立性
為了使內部審計在醫院內部控制中充分發揮重要作用,切實提升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是必經之路。醫院應該設置獨立性更強的審計部門,將其職能從財務部門和管理者中分離出來。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所具備的職能應該高于其他職能部門,只有這樣內部審計部門在醫院中的獨立性與權威才能得以體現。內部審計能夠對與內部控制中的授權與批準制度進行有效的評價與監督,醫院的授權審批事項可以分為常規事項與非常規事項兩種形式,對于日常發生的常規事項的審批,內部審計人員能夠通過執行一定的審計執行,采取穿行測試等方法來進行有效的審計,對于非常規事項,內部審計可以對授權審計事項相關手續是否完備進行更詳細的核查。通過提升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使其能夠對醫院運營過程中的問題能夠及時發現,為醫院管理效率及服務水平的提升保駕護航。
(二)建立健全醫院內部審計制度
在新醫改的大環境下,醫院應該結合自身發展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革與發展制度,在內部審計方面,應該立足高遠,對醫院自身的審計制度進行系統化的設計,并在內部審計制度的基礎上,制定出內部審計制度的實施細則,使得內部審計工作能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這對于內部審計制度有關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重要意義。繼續完善醫院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各方面素質、工作組織程序、步驟以及內審報告質量等進行過程控制、考核以及評價。明確規定每個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人員行為的規范,建立責任制,讓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高效、公正、及時地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同時,醫院的內部審計部門要適時改進內部審計工作機制,將內部審計工作的目標與醫院的經營目標掛鉤,努力提高醫院內部管理水平和醫院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充分發揮出內部審計的管理監督職能。
二、規范財務控制活動
關鍵是規范財務控制活動的一般授權機制。企業管理層可以通過制定統一的、合理的授權規范以使與各項業務相關的財務授權普遍適用于某類交易或者活動政策。規范財務控制活動的特別授權機制,比如日常經營過程中的重大資本支出、大型機器設備的購置等等。通過規范授權機制,審計人員可能只需要通過采取控制測試,定義適當的偏差即可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范圍內。
三、提升內部控制的信息傳遞效率
要提升信息傳遞的速度,提升信息傳遞的質量。在這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信息網絡技術,通過ERP、OA、即時通訊工具等進行相關信息、數據的傳遞,并通過電子授權的方式進行網上簽署。以構建企業全方位的信息溝通,不僅為企業的管理運作提供高效率、穩定性高的環境,也為企業的財務內控提供了時效性較高的信息。ERP系統對內整合企業各個部門的財務信息以及有價值的管理信息,對外則將企業置于橫向以及縱向的交易的過程中以獲取企業所需要的信息,成為企業財務管理非常重要的工具。通過全面預算管理、業務流程、財務會計等納入ERP系統的設計、運用中,實現信息的一體化,這樣在開展內部審計時,將會使內部審計人員極其方便快捷地掌握企業業務流轉、信息流轉的途徑、權限與結果,極大地提升了內部審計的效率。
四、完善內部控制的風險預警功能
內部控制的重要內容之一是風險評估。對于一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來說,不但要設計風險評估機制,還要設定風險預警及風險處置機制。對于企業特別是特大型企業而言,面對的風險都是無時不在的,而內部審計的主要關注點就是查錯防弊,關注企業的風險控制問題。企業如果本身在內部控制中對于企業可能涉及的市場風險、財務風險、經營風險等具有足夠的重視與關注,那么企業能夠識別大部分風險,同時對于無法回避的風險采取及時的對策,使企業不致遭到意外、致命的打擊。這也是內部審計關注的重點方面。很明顯,通過內部審計發現企業風險評估有可能的失效之處,也可以促使企業在風險管理方面做得更加完善。
對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審是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職責。其一,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要將所審計項目的范圍、性質和時間確定出來;其二,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應能對其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做出評估,促進企業進一步改善經營管理,并對此提出符合經濟效益需求的、科學的、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二)審計企業財務收支、經濟責任以及經濟效益等
企業應以經濟效益的審計為中心,具體到審計任務,需包括審計企業經濟責任是否履行、企業財務收支是否合法、經濟效益實情是否符合規定等。審計的重點內容是:企業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情況;執行董事會批準的重大經營方案、計劃的情況;大型的擔保、投資、借款;所屬全資或者是控股子公司的資金收支和財務運作情況;固定資產的報損、保費、出售等情況。
(三)開展管理審計
如果從企業發展這一角度著手,那么內部審計優勢的發揮離不開管理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對企業的財務、營銷、人力資源、生產等各個環節都需要開展管理審計,也就是對于企業管理職能方面的審核,能全面地對企業管理的計劃、控制、組織等工作進行評價,能針對企業管理工作績效開展系統性的評價。
二、企業財務內部控制中有效內部審計實施的方法
對企業管理來說,內部審計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能認真行使自己的職能權利,按規定完成審計任務,在實現審計目標的過程中收獲宏觀效果。當下,企業財務內部控制中的內部審計需充分體現出評價職能、服務職能、監督職能,以全面發揮建設、監控以及參謀的作用,但是怎樣才能夠在企業財務內部控制中發揮內部審計最大限度的作用呢?
(一)改善內部審計機構的管理模式
內部審計是企業治理結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企業要想發展內部審計,離不開企業治理結構的支持。為了滿足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權威性,就需要將治理結構加以完善,加大改善企業內部審計結構管理模式的力度。當前,大多數企業的領導班子組成內部審計部門,這樣很難實現相對獨立的審計工作,特別是在對企業及管理層進行審計時,審計獨立性更得不到保障。一些學者指出,內部審計應該屬于監事會,但是國內企業大部分的監事會都屬于政府機構或者是由董事會指派,擔任監事的成員也是企業的內部成員,于是監事會也形同虛設,企業內部審計的監事會管理模式同樣不能滿足企業的實際需求。因此,我國企業應積極借助國外一些企業成功的內部審計經驗,并以國內實情為基礎展開調查,在設立董事會時再設立一個審計委員會,這樣不僅能滿足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權威性等要求,還能促使審計委員會參與企業整個決策過程,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有效實施監督,將內部審計的職能全部發揮出來。
(二)注重道德文化建設
《內部審計實務標準》由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修訂,其中提到:加強組織道德文化建設,需要內部審計的支持,企業的內部審計應該幫助企業建立出符合法律法規的文化。所以,企業想要將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提高,甚至是提高企業所有成員的素質,需要對內部審計工作有一個全面認識,打造一支具備金融、財會、法律以及經濟等專業知識的內部審計隊伍,以滿足審計工作有序地發展下去。
(三)健全法律法規制度
就企業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而言,我國制定有《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審計法》。除外國家需要對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進行完善,企業還應該結合自身情況及現行的內部審計政策,加強建設適合企業發展的內部審計制度,并組織企業相關人員及時制定出可操作性強的、具備具體性、前瞻性的內部審計工作規范、標準等,確保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擴大審計范圍、創新審計方式
企業要及時改變以往傳統的查賬式內部審計方式,慢慢轉向管理型審計。在企業傳統的內部審計模式下,主體內容是財務審計,即查賬,但是很難從賬面上反映企業管理上的漏洞與差錯以及對企業資產的侵犯行為,這種方式擁有較大的局限性。但這種局限性是管理型審計不能彌補的,因為管理型審計的基礎就是財務審計,通過對企業的經營流程、管理流程、實際內部控制狀況等進行調查和分析,以提出針對性較強的改進建議;通過對企業經營計劃的完成狀況、經營業績的好壞等進行審計、評價,并以此為依據考核經營者,給予適當獎勵,確保企業發展的整體戰略目標及政策、方針之間保持高度的一致性。
(五)借助現代化技術隨著現代化計算機技術的迅猛發展,其逐漸應用到企業的內部管理之中,
于是企業傳統的審計方式面臨著新的挑戰,需要時刻保持與時俱進,能夠在內部審計中利用現代計算機技術、電子技術及互聯網技術等,以推動企業內部審計逐步轉變成電子化審計。
(六)完善內部審計人員結構
企業的審計范圍從以往的財務收支審計、財經法規審計逐漸拓展到企業績效審計,現有的內部審計財會人員結構跟現代化內部審計工作對人員提出的新要求不符。只要有經濟活動存在,那么審計必不可少。對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而言,必須同時具備過硬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審計業務的精通離不開法律法規制度以及本單位的各項業務。所以,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需朝著審計師、律師、工程師、經濟師等方向努力。換言之,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不僅要挖掘出企業經營管理中潛藏的弊端,還要提出有效地治理措施來緩解弊端、治理弊端,將財務內部控制制度不斷地完善,強化財務管理,提升財務整體的控制能力,幫助企業有效規避財務風險、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的整體經濟效益,監督企業經營者在履行自身職能時是否嚴格、到位,以增強他們防范風險的意識、能力,進一步完善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七)促進內部控制體系有效運行,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我國現代企業的內部控制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因為企業所處的市場環境、經營環境正持續變化著,為在殘酷的競爭中屹立不倒、發展壯大,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也應時刻變化著。目前,幾乎每一個企業都已建立起屬于自己的內部控制體系,但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職能并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很多人員在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時安于現狀、求穩怕煩,導致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無法有效運行,企業的經營狀況也得不到及時準確的反映。然而,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如果能定期對內部審計部門進行檢查和評價,那么內部控制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就能及時得到改進,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也就更加順利。確保企業資產完整、安全,最終成功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效率及水平。
2審計風險研究意義及國內研究現狀
審計質量的好壞是審計工作的最終目的和結果,隨著經濟形式和內容的多樣化,審計工作也日漸豐富,審計人員的工作任務和責任不斷加大,這就導致審計風險日趨增大。審計風險問題不僅關系審計質量的好壞,也影響獨立審計事業的發展,目前,已成為審計業界密切關注的話題之一。審計風險是現代審計工作必須考查的要點之一,加強對審計風險的理論和案例研究,對促進和保證審計質量具有重要意義。20世紀80年代后,隨著我國對外改革開放的加深,我國從事類似職業者逐漸對審計工作有了一個模糊的認識,并且隨之加深其認識。1981———1986年是我國審計界對審計風險缺乏研究的階段,不論是政府審計機構還是民間審計組織,都對審計風險沒有一個正確全面的理解。因此,在審計實務中,也就忽略了這個問題,導致我國對此研究發展緩慢。從1987———1991年,我國對審計風險有了初步的探索,在這一時期,我國審計體系初具規模,出現了大量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并對審計理論的研究也開始了初步發展,這是我國審計界對審計風險的研究比較活躍的階段,主要表現為我國在一些專業出版物上發表了一定數量的對審計風險的研究成果,這就標志著審計風險已成為理論界重要研究課題之一。從1992年到現在,我國審計界對審計風險的研究又進入了新的階段,大量的研究成果問世。
3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
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是各種各樣的,并且在各個因素的相互影響和作用之下,又形成多種復雜的問題。但是我們可以將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大致分為三個方面:客觀因素;主體因素;社會環境因素。審計風險的客觀因素,即該因素是由被審計單位造成的。主要包含: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制度是否完整、會計工作人員是否真正遵守會計規范;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經營狀況是否穩定。審計人員不直接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且對于被審計單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以及相關的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并不清楚,而是以這些資料為載體進行間接審計。因此,審計結果的質量水平完全依靠這些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一些被審計單位為了達到某種經營目的,很有可能虛報財務狀況,偏離真實,最常見的就是賬賬、帳實、帳物不符,這就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審計人員難免會產生錯判。另一方面,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審計人員實施審計和監督的基礎,若內部控制不完善,就會直接提升風險指數。企業經營狀況穩健,內部機構設置明朗,經濟活動規范,其審計風險則相應減少。審計風險的主體因素:(1)審計人員的個人理論知識、審計技能和工作經驗等是制約和檢查審計風險的重要因素。在實務中,對審計事項的判斷、審核依賴于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經驗,業務越熟練,經驗越多,對審計程序越了解,就越能發現和規避審計風險。如果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經驗欠缺,就有可能做出不適當的審計意見,不能揭示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的虛假內容,不能有意識的發現審計風險存在的地方。(2)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問題不僅表現了個人道德品質,更代表了審計行業的形象。現代社會有著各種不同的誘惑,特別是金錢誘惑。一個審計人員如果不能堅守職業道德,為了一己之利而營私舞弊,那么只會導致審計失敗,失去客戶的信任,并對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造成不良影響。(3)審計主體所選擇的審計方法有缺陷。目前,審計人員基本采取電算化方式,審計方法也大多采取抽樣。由于被審計單位會計資料的復雜化,導致審計人員取證困難,審計工作受到限制。同時,抽樣方法也受到審計人員本身的業務水平限制,工作中難免會出現漏洞,這也是審計風險存在的形式之一。審計風險的社會環境因素包括經濟、法律、政治等影響。這是幾個宏觀因素,也是審計存在的前提。在法制上使審計工作更嚴謹,職責分明;經濟發展帶來審計電算化的發展,使審計工作進行的方便和準確;隨著國際化發展,審計事業也日漸與國際趨同,使審計準則更加規范化。因此,為審計工作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對其風險控制也有重要意義。
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主要是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根據調查顯示,隸屬于內部審計委員會時審計質量最好,隸屬于財務經理時的審計質量最差。原因在于內部審計委員會的地位高、獨立性性,受企業控制小,在進行性審計工作時就具有較強的權威性和獨立性,相較之下,財務部門負責人級別低、地位低,自身權威性差,受企業干擾,審計工作質量受到嚴重影響。因此應設置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監事會,擁有較強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遇到問題可直接向董事會反映,將審計工作做到公允披露,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2.提高審計人員能力
2.1改變審計人員結構。增加審計隊伍中經驗豐富、責任感強、業務能力強的審計人員的人數,優化群體結構,平衡審計力量,以便組成多個具有綜合能力的內部審計項目組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2.2改變審計人員觀念。審計人員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順應內部審計科學發展的客觀規律,深入的了解審計風險的概念,創新內部審計的理念,在實踐過程中通過改進審計方法,規范審計程序,做好審計工作。
2.3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審計工作質量的優劣與審計人員素質高低有很大關系,審計人員應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的培訓,在培訓過程中努力提高專業知識、人際溝通能力以及工作勝任能力,為保證審計工作質量做準備。
2.4加強審計人員考核。應制定科學的考核方法,具體到項目負責人、主要審計人員、一般審計人員的責任,對于違反審計工作制度和審計到的職業規范、有重大嫌疑過錯等審計人員進行責任的追究,加強審計人員對工作的責任感,促進工作人員的工作水平的提高。
3.創新審計管理機制
3.1建立有效的內部審計組織保障機制。有健全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機構是進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必要條件。第一,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機構,使內部審計委員會、審計管理部門、派駐審計辦三級聯合成審計組織結構,提高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有效的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第二,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崗位責任制,主張審計委派制,將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責任分派到每一個崗位和工作人員,加強工作人員的責任感,真正使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得到保證。
3.2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工作機制。主張審計委派制,將責任分配到個人,對審計人員進行集中調配、垂直管理,將審計監督重心逐漸由事后審計轉移到事后、事前、事中審計相結合、將靜態與動態審計相結合代替靜態審計,實現審計資源的最大優化,減少利益沖突帶來的獨立性問題,使得內部審計最大程度發揮其管理和監督作用,更好地為企業增加價值。
4.加強審計信息化建設
4.1提高審計效率。利用審計項目的各種分析工具以及技術方法,對大量信息進行整理分析判斷。同時,發揮利用技術方法對各種數據進行整合,將工作簡單化,提高審計效率以及審計質量。
4.2加強審計管理能力。推進審計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加大技術方法的利用,加強對歷史數據的收集整理能力,為審計工作做準備,為提高審計管理水平及工作質量提供基礎。
5.充分發揮行業監管和部門督導
現如今,內部審計是社團型的行業自律管理、集中管理模式。需通過行業自律管理來加強內部審計質量。第一,根據經濟環境以及外界對內部審計的要求制定一系列的內部審計規范、內部審計準則等,并進行落實,加大其被遵循程度,使得規范與準則能夠對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從而提高審計質量。第二,組織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定、職業道德教育等工作,對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定工作把關,定期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為行業培養高素質人才做準備。第三,定期對企業內部審機構進行考察,保證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保障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6.完善內部審計部門的規章制度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規章制度對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有一定的影響,企業應制定包括內部審計目標、職責和權限等內容在內的內部審計規范。首先,保證制定的制度能夠將責任以及權力分配到個人,將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從而實現對內部審計工作的全過程控制。其次,內部審計機構針對內部審計全過程設置相應的規章制度,例如,審計立項制度、內部審計委派制度、審計計劃編制制度、審計工作底稿編寫及復核制度等。內部審計機構通過編制制度、完善制度、落實制度對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進行管理,來提高內部審計質量。
7.改善企業的管理
內部控制的好壞對內部審計質量的優劣有著較為重要的影響,如內部控制做得好,可以從根本上避免部分事件的發生,便可有效地防范風險,因此內部審計質量高。內部審計為事后控制,內部控制作為事前控制,因此企業有必要加強內部控制進而提高內部審計質量。除此之外,內部審計還應獲得企業高管層的支持,其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以及獲取優秀的審計建議均有顯著幫助,在進行審計工作時,審計人員應不定時向企業高管層進行匯報審計工作,讓企業高管層認識到內部審計重要性,從而提高內部審計部門的地位,增強審計部門的獨立性,有助于審計工作的開展。
2008年6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正式,并于200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范提出,現代企業要構建以內部環境為基礎、以風險評估為環節、以控制活動為手段、以信息溝通為條件、以內部監督為保證的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內部控制框架。《規范》指導企業建立五要素齊全的內部控制體系,以促進企業規范經營,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
1內部控制制度概述
內部控制,是指企業為了使生產經營活動規范運行,保護企業資產、資金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而制定的一套完善的制度措施。科學合理的內部控制對企業健康發展有極其重要的引導、規范作用。
1.1保證生產和經管活動順利進行
內部控制系統通過制定標準的業務流程,建立適合企業自身特點的組織結構,合理劃分部門分工、明確員工職責權限,促進企業各個職能部門間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監督機制等內容,保證企業的按照既定的程序、流程運行,防止舞弊行為的發生,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提高效益和效率。
1.2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
內部控制制度通過制定生產、銷售的業務流程、憑據傳遞、實物盤點、出入庫管理、記錄控制、資金盤點、銀行存款函證,經濟業務授權批準等手段,實施對企業資金收付、資產的采購、驗收、計量、倉儲等諸多環節進行有效、科學、合理的監控,從而保障了企業財產的完整性與安全性,防止浪費與錯弊行為的發生,保證企業資產安全完整。
1.3提高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合理有效的內部控制,通過一系列相互協調、制約的機制、流程,將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有機結合在一起,對企業的經營、決策明確崗位職責分工,強調相互監督、稽核機制,對會計信息的采集、記錄、歸類、匯總等過程實現全面的監督與控制,從而提供真實可靠的真實地反映出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狀況,保證企業決策的正確合理。
2內部控制審計對健全完善內部控制的重要作用
近年來,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和越來越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企業建立實施內部控制的意識越來越強。但由于我國內部控制理論研究起步晚,大部分企業還是難以扭轉傳統的經營管理方式。內部控制發揮的作用還及其有限。內部控制審計通過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審查、分析、測試、評價,確定其合理性和執行效果,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做出評價的一種審計方法。內部控制審計不僅是內部控制的再控制,監督、推動企業將內部控制落到實處,促進企業主動加強內部控制建設,防止舞弊欺詐、規范經營管理。更是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自我需要。因此,要確保企業內部控制設計合理,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真正得到貫徹落實,必須受到監督控制,同時可以及時發現漏洞和隱患,對內部控制審計進行不斷修訂完善,直至發揮最大的引導作用。
3內部控制審計實施辦法與步驟
3.1利用常規審計手段,查找內控風險點
內部控制審計主要圍繞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展開。首先通過翻閱、觀察、詢問、分析、填寫調查表等審計方法對內部控制制度初步了解,確定內部控制的風險點。3.1.1翻閱。審計人員可以通過查閱各種文件資料,初步了解單位的內部控制。①查閱被審計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例如:單位的主要業務情況及業務流程,單位制定的重大資金支付審批制度、重大事項議事制度、人事任免制度等文件資料。檢查各項制度制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單位自身情況,是否與上級單位要求相符,是否具有普遍適用性,是否便于操作。從而判定制度設計是否合理、可行、完善。②查閱企業領導層會議記錄,各項內部控制執行過程中的記錄痕跡,檢查內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實,在落實過程中是否不好操作等,為下面的風險測試提供初步依據。例如:采購過程中各種申請、審批、執行各個環節票據、信息的記錄與傳遞。③查閱各種審計報告,合理借鑒審計結果可以直觀的發現單位的內控缺陷,提高審計效率。例如: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管理建議書是一種了解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十分有效的內控審計方法。3.1.2觀察。通過觀察可以判斷企業的內部環境,工作協作、業務操作流程等內容,可以選取關鍵控制點進行重點檢查。①通過觀察企業的內部環境、工作空間,員工的工作狀態,管理層的管理風格等,判斷企業文化,發展空間等是否能夠實施科學的內控管理。如:查看物資倉庫時,通過觀察物料堆放的整齊與否,倉庫管理人員對物料的熟悉程度,可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倉儲管理水平如何;通過查看作業現場,可以觀察到領用料手續是否完備,材料定額是否按規定執行。②觀察企業人員尤其是管理層的言行舉止。例如:觀察管理層的言談舉止、文化素質及管理風格,判斷企業實施先進管理的整體環境和推動力,管理層的意志直接決定內控制度的貫徹執行。觀察企業員工在崗位職責中的相互協調與稽核、牽制等環節,是否存在走過場的現象,判斷內控制度的實際執行效果。3.1.3詢問。通過詢問,可以了解企業內控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有利于改進控制制度和發現錯弊線索。①詢問被審計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人員,可以了解單位是否有違紀違法事件及企業人文環境;②詢問具體經濟事項的其他人員。一般情況下,審計人員接觸到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如果和業務部門人員詢問,容易了解其實際工作情況和企業的業務流程及執行情況,可以獲得真實的信息。如通過對作業現場人員詢問,可以了解作業過程中替換的廢舊物資的去向,從而了解是否存在私自處理廢舊物資的情況。如對倉庫管理人員的詢問,可以了解物資采購的流程,是否存在虛增存貨的情況,若采購與入庫環節存在脫節,需要內審人員給予高度關注,適當擴大審計范圍,降低審計風險。3.1.4分析。通過翻閱、觀察、詢問等方法發現線索,取得相關的證據,再對證據進行分析判斷。①分析各項業務有無異常變化,判斷內控缺失或執行不力造成的失誤。例如:發現采購事項由一個部門經辦,要取得各個環節的票據,對采購數據進行橫向和縱向對比,是否存在采購價格偏高。采購量遠大于最佳庫存限額等現象,從而發現未執行采購環節控制容易產生的舞弊行為。②按照常規審計方法分析財務數據,通過各指標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正常,例如:在銷售業務變動不大的情況下,銷售費用大幅上升,就會揭示成本費用異常,再詳細分析其原因是否合理,從而分析某一內控環節存在的問題,擴大審計查證范圍,揭示問題。通過上述方法,初步了解單位內部控制的設計及執行情況。并找出企業的內控關鍵風險點,審計應將后續擬實施的審計程序與已識別、評估的風險點結合,實施進一步的審計測試,作出合理的內控評價。
3.2抓住內控制度風險點,進行測試,評價內控制度的合理和有效性
內部控制審計測試是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效果進行測試。針對常規審計發現的內部控制弱點和缺陷,審計人員要制定測試方案和范圍。首先執行符合性測試,就是對單位內控制度的遵循情況進行檢查、評價。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審閱證據、跟蹤重做以及實地觀察等。例如:對銷售業務流程進行符合性測試,可以對企業某一筆銷售業務進行跟蹤重做,對單位是否執行銷售流程控制進行觀察取證,對訂單處理、合同訂立、賒銷批準、授權批準、出庫管理等環節的執行與票據傳遞獲取證據,評價企業是否執行該項業務控制,如出庫單一聯必須傳遞至財務部門,記錄銷售明細賬的崗位與記錄應收賬款的崗位職責應分離等控制是否有效執行,對該控制中未執行的環節或弱點進行記錄并擴大審查范圍,以得出內控執行效果的結論。其次進行實質性測試。通過符合性測試,對單位內部控制的各個環節得出初步結論,收集相關證據后,就要對被審單位的經濟信息,各種數據進行審核檢查的活動,其目的在于驗證、評估信息本身的合法性、真實性。測試中常用的方法有盤存法、詢證法、賬戶分析法、調節法、鑒定法等。通過上述審計測試,就可以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要素進行評價:①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合理性和執行效果;②評價內部控制系統存在的弱點和缺陷。
3.3根據審計結果,提出改進內控制度的建議
內部控制審計的目的就是要對內部控制系統進行評價,提出改進建議,以便內控系統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根據審計結果,對制度的設計缺陷和執行缺陷,提出改進建議,對內控執行中存在的錯弊行為,提交管理層處理。企業內部控制是一個過程,內部控制是否能夠發揮作用,不僅取決于企業管理層的重視程度,內部控制系統的科學合理性和可執行性,還要接受審計監督和改進建議,才能不斷完善和防范風險。
作者:蘇肖花 單位:呼和浩特鐵路局
[參考文獻]
[1]時現.內部審計學[J].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9.
二、內部控制審計的理論基礎
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企業委托,對內部控制設計及其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有關內部控制審計的各種理論觀點,先后經歷了內部控制牽制論、兩要素論、三要素論、五要素論和八要素論等,目前主要流行的是五要素論和八要素論,由于我國將內部控制分為五個要素,因此這里著重介紹五要素論。
內部控制的五個要素為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控。針對內部控制環境的審計就是評價包括這些組成部分在內的內部控制環境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影響;針對企業風險評估的審計就是評價企業風險控制目標設定是否合理,風險評估的范圍是否全面以及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是否有效;針對控制活動的審計就是評價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設置的控制措施是否科學以及控制結果是否有效;針對信息和溝通的審計就是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的科學性,相關溝通程序和機制建立是否科學以及實施效果如何;針對監控的審計就是分析包括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在內的負責實施監控的專門機構的職責權限情況,評價企業實施內部監督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科學有效。
三、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問題
1. 內部控制缺陷披露不充分,審計意見的客觀性、恰當性有待提高
從目前企業披露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來看,有部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沒有按照相應的法規要求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性質和影響,如缺陷具體是屬于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還是重大缺陷。除此之外,有部分內部控制審計意見以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意見代替其他類型的非標內部控制審計意見,審計意見的恰當性存在一定的問題。而且有不少帶強調事項段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雖然披露了企業的持續經營問題或內部控制缺陷問題,但是沒有披露其對內部控制的影響,而且這些強調事項的性質也與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中的定義不符。有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將部分子公司未完成工商注銷登記手續等問題也作為強調事項披露,存在濫用強調事項的問題。總體而言,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的客觀性和恰當性有待提高。
2.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規范,同時缺乏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審計制度
目前,我國很多企業并沒有建立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有的企業雖然建立了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但也只是流于形式,這導致我國的內部控制審計仍存在較大的問題。內部控制審計的核心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規范,所以必須要明確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目標和程序,這樣才能有效的開展內部控制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直接決定審計的質量成本及責任,《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提到將整個組織的內部控制作為內部控制審計的審計范圍,但是相配套的審計指引又提到內部控制審計對象為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兩者存在嚴重的不一致,而且也都不是明確的規定。除此以外,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制度也沒有明確規定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和程序,而完善的內部控制審計程序直接關系最終內部控制審計的質量,因此不明確的內部控制審計范圍、目標和程序導致沒有建立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審計制度也是當前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一大問題。
3.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審計經驗不足
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工作起步較晚,會計師事務所無過多經驗可循,審計人員內部控制審計經驗也不足,基本沿用原來財務報表審計的做法。現階段的內部控制審計就是在改進原有財務報表審計中所實施的控制測試的基礎上,增加了相應的內部控制測試內容,包括內部控制的五個要素以及擴大樣本容量,但是這樣的審計程序所得出的審計結論是否真實可靠目前看來還不明確。雖然相關法規建議注冊會計師采用整合審計的方法,即由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同時開展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但是由于其只是一個通用性的框架,沒有具體的操作規范,而且也不是強制性要求,會計師事務所也沒有針對整合審計制定具體標準和流程,因此現階段的內部控制審計仍然是注冊會計師憑借原來的個人經驗開展,影響了內部控制審計的效率和效果。
(二)內部控制審計存在問題的產生原因
1. 事務所低價競爭,獨立性問題突出
有的會計師事務所無原則降低內部控制審計服務收費,以明顯的低價格優勢贏取服務項目,但是在實際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過程中又迫于成本壓力,審計資源投入不足,嚴重影響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質量。除此之外,由于法律法規對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強制性要求遠遠沒有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強制性要求高,而且由于內部控制審計起步較晚,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法律威懾力不夠,在內部控制審計服務收費嚴重依賴被審計單位的現實情況下,現階段某些內部控制審計機構會迫于壓力迎合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要求,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模糊化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缺陷,不明確披露其對財務報告質量的影響。而且部分審計機構與咨詢機構屬于同一網絡,甚至存在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某一公司的同時承接該公司的咨詢業務,嚴重違反獨立性原則,給內部控制審計質量帶來潛在威脅。
2. 內部控制審計起步較晚,同時企業管理層和治理層的重視程度不夠
我國2008 年頒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10 年頒布《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以及18 項應用指引,并至2011 年才開始逐步施行,內部控制審計制度起步晚,制度尚未健全,與國外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相比,仍有著較大的差距,現階段仍缺乏比較科學和完善的內部控制審計標準。與此同時,企業管理層和治理層開展內部控制的意識不強,即使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實際執行也只是走過場,根本達不到應有的效果。而且內部控制制度從建立、執行、評價、審核到最終的披露,都會大大增加企業的運行成本,但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在規避企業風險方面是否有效,其所帶來的效益是否大于其產生的成本,目前看來還是個未知數,因此,其主動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部控制審計的積極性不高,投入的資源也不充分,致使內部審計工作難以有效開展。
3. 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不足
由于我國的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相關的配套指引頒布和實施較晚,沒有過多實踐經驗可循,因此對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內部控制涵蓋的范圍很廣,注冊會計師要想做好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僅僅具備財會審計方面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企業的信息技術、人力資源、企業文化、發展戰略等都需要注冊會計師去評估。但是在現階段的實際工作中,注冊會計師由于專業水平有限,在內部控制審計方面的經驗也不充分,仍然沿用以前那套財務報表審計的做法,使得其設計的針對內部控制的審計程序不合理,樣本量和審計證據的充分適當程度也不適應特定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要求,不能有效識別企業內部控制缺陷,影響內部控制審計的效率和效果。
四、完善內部控制審計的建議
(一)強化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控制體系和人才培養
雖然內部審計業務起步較晚,但是未來發展空間巨大,而且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會逐步完善,因此,會計師事務所應提高對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重視程度,增加對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投入,建立一套成熟完善的執業標準和質量控制體系。注冊會計師自身也要加強學習,除了財會審方面的專業知識,也要加強管理學、信息系統、統計學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加深對企業所處行業知識的了解,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更好地從事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同時,會計師事務所要恪守獨立性要求,在確保項目質量的前提下,與被審計單位合理協商有關費用,堅持客觀公正原則,恪守職業道德,切實保障內部控制審計的質量。
(二)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領導組織架構,提高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建設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