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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施工單位應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條 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一)組織宣傳、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防火技術規范,組織制定和審查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
(二)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研究消除火險隱患的措施。
(四)協助消防監督機關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第五條 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規模配備消防干部和義務消防員,重點工程和規模較大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干部和義務消防隊在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和保衛組織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消防干部的確定和更換,應報當地區、 縣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第六條 消防干部的職責:
(一)協助防火負責人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實。
(二)糾正違反消防法規、規章的行為, 并向防火負責人報告,提出對違章人員的處理意見。
(三)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議, 填發《火險隱患通知單》,并報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四)配備、管理消防器材,建立防火檔案。
(五)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學習和訓練。
(六)組織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
第七條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 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應規定分包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由總承包單位加強監督檢查。
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應按本規定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接受總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除鐵路鋪軌、橋涵施工、輸電線路架設、地下管線鋪設、較小規模的房屋修繕工程和火災危險性小的建設工程,以及鄉村的建筑工程外, 其他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均須在開工前15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以下簡稱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 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或備案。
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市消防局審批:
(一)國家重點工程。
(二)單棟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三)大型能源、電訊、交通樞紐等市政工程。
(四)市消防局認定應當審批的其他工程。
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區、 縣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一)單棟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不足3萬平方米的建設工程。
(二)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工程。
上述范圍以外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 須報當地區、縣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第九條 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 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設工程的位置、建筑層數、面積、高度、施工工藝、方法和使用的材料。
(二)生產、生活用火區(如鍋爐房、瀝青鍋、 茶爐房、廚房等)位置。
(三)各種臨時建筑的位置、結構、防火間距和用途。
(四)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地點、堆垛體積等。
(五)工地消防給水管道、臨時消防立管和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徑;消防車道寬度和消防泵房的位置(包括泵的型號、規格),供電線路架設方位及電壓等。
(六)配備消防器材的數量和種類。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 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
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清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 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 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 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 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 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七)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準, 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八)設置消防車道, 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夠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設在安全位置。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第十一條 對在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3、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5、消防設計文件。
6、建設單位委托書、授權書。
作為消防監督工作中的重點,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主要是依托于公安消防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所報送圖紙加以審核,對設計中的不足之處加以糾正,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當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工作中仍然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具體體現在建設方、設計方、施工方、監理方、公安消防機構等多個方面。
1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中所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公安消防機構
很多地方消防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保留了本該公示、公布、公告等諸多問題,致使執法過程未考慮到時限的要求,導致審批時限難以保證。對于審批效率而言,多數消防機構在審批過程中都能夠嚴格根據所規定的工作流程展開,但存在部分部門的審批仍借助于傳統紙質文書進行辦理,如此執法極易導致差錯,也容易引起“暗箱操作”等情況。就審批服務而言,由于受到傳統特權主義思想的影響,導致服務質量低下,給人以傲慢、無理的印象。
1.2 建設方
很多建設單位對于公安消防機構所組織的消防工程設計審核與驗收工作不重視,由于認識方面存在偏差,很多單位選擇最大化地減少消防工程投資,導致建設工程消防產品質量不合格,消防工程中隱患連連,而這也不是公安消防機構的一紙驗收合格意見書所能完全預見的。由于認識不足,導致建設單位對消防工程施工中的問題不重視,僅僅為了通過消防審核與驗收而隱瞞應付,致使本應承擔消防工程質量監管的建設方發生了角色的錯誤變換。
1.3 設計方
有些設計單位雖然能夠做到嚴格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技術規范進行消防設計,但出于競爭的需求,存在過分遷就建設方要求等情況,部分設計單位甚至不考慮建設工程規范的實際情況,在設計圖紙中所明確的消防設計要求在具體施工中無法實現,導致隱患重重,難以通過消防驗收。
1.4 施工方
很多施工單位并不根據設計圖紙、防火施工規范要求進行,擅自縮小消防水管的管徑,涂薄防火涂料,部分施工方為了得到工程,甚至冒著違法違規之嫌,偷工減料、降低標準。部分施工單位為了遷就建設方而違規作業,導致建設工程防火防災系統先天不足。
1.5 監理方
部分監理單位會定期、不定期地就所承接項目中各項施工情況進行監督,各項目監理部也會對安全監理行為加以考核,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無論在內部安全教育方面,還是項目總監崗前考核方面,亦或安全監理程序制定與規范方面都亟待改善,因而導致消防工程施工現場監管效果不佳。
2 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的對策
2.1 明確各單位的責任
對于公安消防部門而言,其擔負著安全責任。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應堅持“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雖然建設工程備案分為“人員密集場所”、“普通工程”兩種,驗收主體方面存在不同,但是,公安消防機構并不參與建設中,而是負責監督工程建設消防部分的開展,為此,公安消防部門無直接責任。設計方、建設方、施工方應對消防檢測的結果承擔直接責任,全面推行備案制度,公安消防機構需要在竣工之后進行嚴格抽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對于公共場所,公安消防機構直接參與審核和驗收的,主要消防安全責任依然在建設方。作為監督部門,存在消防安全事故的,公安消防機構必須承擔失職之責。
2.2 加強各單位之間的協調、統一
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屬于一項專項驗收制度,因此,應當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保持良好銜接。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建設方驗收之后必須報公安消防機構進行備案,但具體操作過程中往往出現建設工程還未竣工驗收,已經進行了消防備案的情況。很多建設方缺乏足夠的消防安全意識,設置消防設施只是為了取得消防驗收手續。因此,必須嚴格控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之后再進行消防驗收備案這一環節,同時,加強對各單位及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及時將安全隱患消除,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公安消防部門應注重協調建設方、設計方、施工方、監理方等各單位,加強其相互之間的協調與配合,促進消防工程順利實施。
2.3 改進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工作
對于建設單位而言,必須做好備案,對于特定工程而言應推行驗收許可,公共場所審核由公安消防機構負責,其他工程應在取得施工許可之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備案,由其負責抽查。同時,應注重增強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技術規范,履行安全責任,保障施工質量。對于公安消防機構而言,應進一步加強消防執法監督,樹立服務意識,嚴格履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力求實現公正、合理與高效,嚴禁利用該方法謀取不正當利益。同時,應引入公民監督制,防止腐敗問題滋生。對于施工方而言,必須嚴格根據《消防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同時,應加強對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防止拖延隱患實施與整改,提升其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從根源上杜絕消防安全隱患。對于監理方而言,應明確責任,加強消防工程施工現場監督與管理工作。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糾正,并在限期之內進行復查,根據工程施工質量,對施工方質量保證體系加以抽查,明確其實施情況。對于設計單位而言,由公安消防機構定期向其通報審核情況,并在業務受理窗口公布其設計質量情況,對連續出現設計質量問題的設計單位,應將其情況抄報建設方,并函告招投標辦公室,作為警示。
3 結束語
一言以概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已經成為消防審核的重要防線之一,因此,如何促進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規范性、可靠性、安全性十分關鍵,必須加強各單位、部門的協調、配合,保障消防工程的質量。
二、組織領導
市住建委成立以蔣豐年主任為總指揮、蔣友南總工程師為副總指揮,相關委職能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大排查大整治指揮部,全面負責此次活動的組織領導,并在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設立大排查大整治辦公室,由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站長徐寅杰兼任辦公室主任,加強統籌指導,定期分析、研判、調度專項行動情況。
三、排查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范圍
全市范圍內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城市燃氣、市政設施)。
(二)排點
1、各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2、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總平面布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3、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建筑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并完好有效。
4、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材料、建筑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5、各單位是否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是否組織開展消防專業技能訓練。
四、整治措施
1、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設計審核、審核不合格的,或者經消防設計備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或者經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使用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要責成單位恢復經過消防審驗核準的使用性質;對非法搭建的,要及時函告規劃、城管等部門依法予以拆除或提請政府召集有關部門開展聯合集中治理。
2、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或者未按規定定期組織維修保養的,消防設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從重處罰;對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消除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停工。
3、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制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4、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住宿、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芯材達不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A級不燃材料要求,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對臨時用房予以查封、停用。
5、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情節嚴重的,一律對違法行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對在排查整治中發現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市住建委將依法書面報請市人民政府解決。
五、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6月30日前)。各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機制,細化各階段具體工作任務,召開專門會議,迅速部署開展整治工作。
2、自查自糾(7月1日-7月18日)。各單位組織召開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會議、舉辦消防安全培訓班等形式,動員督促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對照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問題整改最低標準排查整治,并在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大門處醒目位置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3、排查整治(7月19日-9月20日)。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建設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大檢查,落實管理措施,對全市范圍內建設工程施工工地進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不走過場。
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要實行“零容忍”,列出清單,逐項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責令單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單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資金,制定應急預案;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必須一律提請政府掛牌督辦并限期整改銷案。
4、總結驗收(9月21日-10月5日)。市住建委及有關部門將組織對全市范圍內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開展檢查驗收。驗收人員要按照“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對驗收抽查單位全部填寫驗收意見并簽字存檔。
六、工作要求
前言:
現階段,由于工程建設中消防管理工作不夠規范,相關管理人員消防安全意識不強,使得建筑物的致災因素增多,極大地增加了建筑物火災隱患地發生率,為了改善這一現狀,加強建設工程源頭管理,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執行日常監督已經成為現階段非常重要且極其緊迫的任務。
正文:
一、現存問題
1、前期監管不到位
現階段部分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扶持工程或是招商引資工程往往會以任務重工期緊等原因為借口,在沒有得到工程施工許可的狀況之下便已經開始建設施工,甚至部分工程都竣工完成或是投入使用,都仍然沒有消防審核意見書,導致施工前期缺失監管。在圖紙設計方面部分單位完全依據企業需要進行設計,而未能嚴格遵守消防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也有的企業和單位對消防審核意見書中涉及的問題敷衍了事,僅僅對圖紙做簡單變更和書面回復,而在現實施工過程中依然我行我素,抱有僥幸心理,從而使得消防審核形式化,失去消防管理的根本目的。部分單位在進行城中村改造工程時,無視消防安全法律法規,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刻意縮短防火間距,或是忽略消防車通道的建設,進而導致其建成的建筑藏有嚴重的火災安全隱患。
2、監管責任未能完全落實
目前很多建設單位缺乏消防安全意識,在建設施工過程中,隨意占用公共消防車道、盲目增加建筑高度,甚至對建筑原來的使用性質和平面布局進行隨意改動,導致竣工工程與該單位申報工程存在很大的差別。少數設計單位意欲謀求更高的經濟收益無視消防安全,對建設單位給出的要求一味迎合,忽略工程實際情況,明知部分設計無法實際實施,卻仍然弄虛作假。部分施工單位在進行施工時投機取巧,對隱秘工程試圖偷工減料,以謀求蠅頭小利,如肆意更改消防管道口徑、更換耐火等級低的電器線路、減少防火涂料的使用等等,這一系列不良舉措都會直接影響工程質量。除此之外,很多監理單位形同虛設,其中的監理人員專業能力往往較差,素質水平也不高,再加上經濟利益的誘導,使其難以擔負起監理工作。
3、消防設施管理維護工作不到位
現階段存在部分單位關于建筑消防設備管理的意識不足,為了節約工程投資在建設初期選擇建筑消防產品的時候,片面追求低價,而偏向于廉價且質量較差的產品,而這種消防產品投入運行之后,便很可能隨時發生故障。某些建設單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往往會受到建設成本的制約,使得消防安全管理的專職隊伍很難組織建立起來,未能完全按照消防相關要求制定管理和維修等制度,少數單位雖然制定了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往往在執行上不夠嚴格,且未能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測試、檢查、清洗或是維護等工作,除此之外,負責消防設施維保的工作人員專業能力較差,雖然有過相關消防安全培訓,但往往實踐經驗較少,一旦突發安全事故,卻很難可以快速正確的對事故進行處理。
二、改善對策
1、加強建設工程消防源頭管控
首先,消防部門應該安排人員進入城鄉各級建設規劃委員會,從而督促其主管部門在對新城開發或是舊城改造的過程中科學有效的實施消防規劃。商務、安全監管以及衛生等相關行政部門應該對安全消防管理問題進行嚴格審批,凡是違背法定審核條件的建設單位一律不得給予相關許可證。與此同時,還需要公安消防部門的積極配合,形成聯合執法,實現監管合力。檢察機關需要對各職能部門進行監督,使得消防安全職責得以完全落實,確保消防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對失職瀆職的不良行為應該給予嚴肅查處。對于城市老街區、城鄉結合部、出租屋等區域性火災安全隱患場所應該適當增補消防設施,疏通消防通道,從而降低其火災發生的概率。除此之外,消防監督部門還應該對重點建設工程進行提前介入,與其相關部門積極建立溝通機制,并且對其開設綠色通道,主動對其提供科學、合理、全面、規范的消防安全執法服務,幫助其解決各種消防問題,從而最大監督的降低火災隱患的發生。
2、對各方主體責任進行充分落實
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設計、建設、監理以及消防安全技術管理結構等多個單位工程建設的參與活動情況做詳細記錄,并且對其進項安全職責劃分與落實,要求其對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問題擔負終身責任。建設單位主要負責消防質量安全在建設過程中的協調管理,積極督促工程的相關參與單位對安全管理責任進行落實;設計單位需要完全依據國家消防相關法律發揮進行建設消防設計工作,并且對施工質量以及施工安全承擔監理責任。此外,還需哇哦積極發展消防檢測和消防咨詢等中介組織,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將社會消防安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并要求其擔負起消防安全法律責任。
3、強化建設單位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意識
督促建設單位對消防安全責任進行嚴格落實,將常態化的自我管理機制建立并完善起來,盡可能做到隱患自除、安全自查。消防及公安等監督管理部門應該對所有的擴建、改建、新建等建設工程實行戶籍化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建設單位對單位實際情況、消防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具體落實情況等進行及時錄入,引導建設單位對日常消防安全進行實時更新和管理。對于已經舍友專項消防設施的建設單位,需要要求其對施工所需要用到的消防設備監理操作維保和巡查的操作規程,強化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檢修工作,確保建筑單位的消防安全設施可以正常投入運行,從而進一步增加建筑物的抗災能力,從而避免火災安全隱患的發生。
結語:
綜上所述,現階段我國建設工程消防管理仍然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和不足,導致建筑單位建成的建筑藏有嚴重的先天火災安全隱患,嚴重危及了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改善這一現狀,文中針對現存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改善對策,并且希望可以在建設工程消防管理工作中起到一定的參考作用。
參考文獻:
[1] 張丹. 淺談建設工程消防管理存在問題及對策[J]. 科技信息,2010,24:751+753.
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隊小欖大隊:
我單位(中山市XXX酒店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欖鎮XXXXX,于20XX年6月辦理中山市XXX酒店有限公司二層餐廳區建設工程內部裝修消防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手續,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編號:440000WYS1400XXXXX,并被定為抽查對象。工程內部裝修面積590平方米,裝修層數為第二層局部。
20XX年7月貴大隊人員到我單位消防驗收,監督檢查提出現場存在以下問題:1、場所樓梯間內應增加應急照明設施;2、首層樓梯門口采用拉閘門,不符合消防疏散要求;3、樓梯間內堆放雜物,需搬走;4、樓梯間內設置房間,房間門應改為防火門或砌磚墻;5、場所人員應參加消防培訓。
現我單位就大隊提出意見作出以下整改,并承諾以下5點消防隱患于20XX年7月11日整改完畢。
1、增加場所應急照明設施;
2、拆除首層拉閘門;
3、搬走樓梯間雜物,確保疏散樓梯暢通;
4、樓梯間設置房間的門落實防火措施,采用磚墻封堵;
5、按照消防部門要求單位員工參加消防培訓??。
此致!
保證單位:中山市XXX酒店有限公司
(蓋章)
負責人簽字:XXX
日期:20XX年7月7日
消防整改保證書范本【2】
我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確保場所消防安全,防止發生火災事故,我代表本單位作出以下保證:
一、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暢通。
三、按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并定期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四、堅強火源管理,及時制止場所內違法使用明火違反禁令吸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五、不在場所內違規設置員工宿舍違規留宿人員。
六、不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
七、不使用易燃易爆可燃裝修飾品材料。
八、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加強員工消防教育培訓,認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九、發生火災后,立即報警,組織和引導在場人員安全疏散,撲救初起火災。
如違反以上承諾,愿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開封市金明汽車站
保證人:XXX
20XX.9.19
消防整改保證書范本【3】
XX市公安局XXX派出所:
頃接20XX年1月23日貴所XX社區辦事處的消防安全監督整改書,我單位對貴所的寶貴意見和指導精神深表感謝。而后我單位負責人先做了深刻的自我檢討。我單位已按照消防安全監督整改書要求,全面進行了自查,并就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2、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3、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確保完 好有效。
6、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滅火疏散演練。
7、結合單位實際,強化針對性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火 災事故發生。
應急救援通信體系主要針對有重大影響的突發災害事件而言。隨著世界性經濟的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國際環境越來越復雜,重大特大惡性災害事故及突發事件在世界各地呈現出逐年上升趨勢。
消防部隊擔負著保衛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使命,是一支黨委政府直接領導的現役部隊,具有反應迅速、訓練有素、戰斗力強等優勢,我國的災害救助基本是以消防為主體服務于社會。應對突發事件,消防救援面臨著更嚴峻的考驗,要在國家應急救援機制的規范下發揮其特有的威力。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后,要求消防部隊快速反應、措施有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情況掌握快,二是投入警力快,三是采取措施快。因此加快應急通信指揮體系建設,提高消防部隊搶險救援能力,是當前消防部隊建設的迫切需求。
二、當前消防應急救援通信保障信息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2.1消防應急救援組織混亂,通信不暢通
由于突發事件、重特大火災撲救和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參加的警力較多,有的還涉及到跨區域滅火救援指揮,在指揮調度上,由于應急救援組織體系還未形成,由于應急響應不統一,指揮層次不清晰,通信指揮系統不規范,極易造成指揮權交接和指揮命令傳達上的混亂。在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由于缺乏經常性的溝通和應急演練,社會相關力量協同作戰調集難、指揮難,部門間直接、有效的綜合作戰體系不能及時形成,各部門職責不清、協調不力,應急救援任務中容易出現通信不暢通等問題。
2.2消防應急通信技術手段滯后,器材配置質量參差不齊
當前,雖然消防通信裝備的建設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但從實際情況看,通信裝備的配備仍有欠缺,配備通信器材與《公安移動通信網基本級》、《公安移動通信網警用自動級規范(GA176-1998)》等有關規范仍有差距,造成頻率使用不規范,通信距離有限,在救援現場不能通過電臺進行協同通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滅火救援統一指揮的效率,且現有的常規通信手段因保養不善、質量不高、設備老化,影響功能發揮。在現場應急通信上,主要依靠無線常規通信對講機和少有的衛星電話,覆蓋范圍小,缺乏數字化、智能化的集群通信設備,缺乏圖像傳輸、會商、定位設備。
三、加強消防應急救援通信保障信息化建設的對策
3.1用分層指揮、多種通信方式并存的方式保障通信體系順暢
解決消防應急救援層次和組織混亂比較好的做法是將參戰人員根據分工劃分成不同的組,指揮部通過電臺指揮到各組負責人,各組內部再通過另外的通話組向下指揮,逐級分組、分層指揮。在信道不夠或信號不好的情況下,還可采用常規通信與集群通信互補的通信方式。指揮部通過固定電臺對外聯絡,向下通過常規單頻通信。采用分層通信,單頻與集群相結合的通信方式,從而有效地解決350兆信號覆蓋率,確保戰斗任務中通信體系的暢通。
3.2充分利用先進的通信技術,發展數字化、智能化的消防無線通信
無線通信技術的高速發展為目前消防通信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消防通信的建設應打破傳統觀念,推廣使用先進的通信網絡,發展數字化、智能化的消防通信網絡。依托公安PDT警用數字集群及LTE寬窄帶融合專網建設,進行實時圖像和語音傳輸,構建數字化智能平臺。同時,衛星技術來保障大范圍、高帶寬的實時通信問題等。實現應急現場機動化、移動化網絡的快速建立,提升通話質量和精準化、扁平化、可視化指揮調度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將 楊莊農貿綜合市場工程 的消防安裝工程發包給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本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楊莊農貿綜合市場消防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徐州市下淀路119號
二、本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1、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自動噴淋系統、室內消防栓系統等施工圖描述的各項內容、資料整編、報檢、報驗、驗收、備案等全過程。
2、采用雙包的形式,即包工包料。
三、工期
1、與土建工程同步。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工程為包干合同 肆拾貳(42萬) 萬元整。
2、本價款包括為完成本工程范圍所需之全部的費用,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義計取其他費用。
3、本工程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設計變更、簽證產生的費用按定額價增減。
4、支付與結算方式
(1)本工程消防系統全部安裝完成,支付總工程款50%.
(2)本工程驗收合格,消防安裝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合格 (出具合格證)、消防備案后,乙方提供工程完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經雙方確認完成結算報告后半個月內,甲方付至總工程價款的95%.
(3)本工程質保金為經結算后的工程價款的5%.待質保期滿后一個月內付清。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合同要求,對乙方的工作(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供應、現場配合等)進行監督檢查,若乙方違反約定,甲方有權提出停工、勒令整改,并根據工程部制訂的施工管理與處罰制度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直至調換乙方。
2、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3、甲方負責為乙方免費提供臨時倉庫、材料堆放場地、工地辦公室。
4、甲方為乙方提供完整施工圖紙壹套。
5、甲方協調乙方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不得收取乙方的施工配套費。
6、材料供應應符合規范要求,材料進場后應由甲方材料員檢驗認可并經檢測合格后,經項目經理簽字方可用于工程。
7、乙方施工所有工程項目必須達到消防的規范要求。
8、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9、乙方必須向甲方提施工組織設計、質保服務措施等相關文件和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
10、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11、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12、乙方提出的變更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后果自負,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3、乙方必須遵守防火設計、施工和驗收規范以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發現違規和缺陷要主動及時向甲方報告。
14、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并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并主動做好工程的后期維護保養工作。
1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工程,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6、委派卲杰同志為工地代表,進行工程施工中現場管理,與甲方及相關專業施工人員的協調工作,并負責與甲方辦理有關簽證,工程付款事宜。
七、 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
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為標準共同驗收。
2、乙方所進場的各種原材料、設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書,試驗、化驗報告單,使用說明,檢測、檢驗報告和設備驗收標準。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可以隨機抽檢原材料和設備,并有權對其進行化驗、檢測(化驗、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3、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_200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一199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2003年版)GB50261一199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199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_2002、《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J512_2004,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
4、乙方交工前應做48小時的試運行試驗。
5、工程保修: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二年。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與處罰制度》。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必須遵守本市相關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4、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工作,認真制定安全生產措施,嚴禁違章施工,搞好防火、防盜、防環境污染、擾民與民擾、成品保護等相應工作,做到文明施工,及時清理施工:現場。
九、雙方約定的乙方其他責任:
1、工程因質量不符合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承擔相應損失。
2、乙方若不按規定履行協議或無能力履行本協議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并追究乙方責任,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無條件賠償。
3、因乙方不具備的相應的施工資質等級或發現乙方轉包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協議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按本合同撥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則視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合同的總工程款5‰每天向乙方支付利息,且不得超過一個月。若延期一個月,每延期一天,甲方應按合同款的1%每天向乙方支付利息。
十、其他內容:
1、本工程后續消防水泵房工藝系統及室外消防管線、設備安裝內容優先由乙方負責實施施工,施工價款待設計施工圖紙完成后雙方在行商定,本部分內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均同合同內內容。
2、因本工程合同承包范圍以外的消防及其它專業工程實施及報審、報驗原因造成本工程消防主管部門驗收不能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乙方不承擔由此引發的任何經濟責任。
3、本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建設單位)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本工程的消防主管部門的報檢、報驗工作。
4、執行過程中如遇爭議,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訟。
5、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質保期滿,工程款結算完畢后終止。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議。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發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二、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發展理念,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突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加強企業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進技術裝備、嚴格安全監管、嚴肅責任追究,切實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努力預防和減少事故,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目標2015年,億元GDP死亡率比年下降20%,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10萬人死亡率比年下降15%,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比年下降10%,各項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均在省下達的范圍內。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
1.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安全生產要宣傳教育在先。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各級宣傳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整體規劃,同步部署,共同推進。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深入學習、深刻理解安全發展理念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本質要求。要結合實際,深入研究探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安全發展的思路、途徑、方法和措施。安全監管監察人員要轉變觀念,深入基層,積極為企業破解難題,將安全監管監察寓于安全宣傳教育服務之中。繼續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和“青年安全示范崗”等活動。
2.強化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法》實施周年日等時段和節點,做好以《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為主體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和宣傳活動。堅持宣傳先行、教育推動,強化執法,嚴格監督,達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各類企業尤其是高危行業企業要結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普及,提高企業負責人和職工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提升從業人員依法維護生命健康權益的能力。
3.廣泛開展全社會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各地、各部門、各新聞媒體要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經常報道典型案例,普及安全常識,提高全民自我安全防護意識,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與監督權。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鼓勵職工、群眾監督舉報各類安全生產問題和隱患,對群眾舉報和反映的安全生產問題,應迅速查實、整改。
4.實行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企業要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實行廠礦(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專題安全教育。在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員工轉崗、輪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專題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要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持證上崗。積極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依法實施停產停業整頓,有關部門不得給予企業及其建設項目資金支持;未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
(二)嚴格企業安全管理
5.不斷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行為。企業要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和每個員工,實行以崗位安全績效為重點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高危行業企業員工安全生產績效工資不低于其工資總額的20%,管理層的安全生產績效工資不低于其年收入總額的30%,高管層的績效工資不低于其年收入總額的50%。企業要認真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承諾、安全生產預警等安全保障制度。企業要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嚴禁超速、超載、超限運輸。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一律依法實施企業停產停工整頓,并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對以整合、技改名義違規擴(改)建或邊建設邊生產的,及在規定期限內未按設計方案實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非煤礦山,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6.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企業要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專、兼職安全員,并切實保障其工作開展。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危行業(領域)的企業從業人員在3人以上的、其他企業從業人員在10人以上的,應設立分管安全生產的專職領導、專(兼)職安全員。
7.嚴格實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企業要把隱患排查治理作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之一,實行班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采取崗位日查、班組日查、車間(工段、站所等)周查、作業區域巡查等方式開展日常化的隱患排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主管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企業內全面的安全檢查,切實做到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企業要建立重大隱患公告制度,實行由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估制,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閉環式管理。對停產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而復產復工的、隱患整改不力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負責人的責任。
8.實行企業領導帶班制度。工礦商貿企業要制定領導帶班制度實施辦法,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要每周輪流現場帶班。非煤礦山帶班領導要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建設工程領域推行建筑施工現場項目經理、項目監理等相關負責人在重點施工時段和環節現場考勤制度。無企業領導帶班下井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對企業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企業帶班領導要納入安全培訓范圍,保證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技能。
9.開展安全達標升級活動。企業要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推進各類企業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開展建筑工地、渡口渡船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升級和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安全評價。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包括小采石場)和五等尾礦庫須在2011年6月底前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五級;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礦山和尾礦庫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四級。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企業要在年12月底前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及以上。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逾期未達標的,由地方政府依法關閉。
10.加強職業安全健康防護。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作業崗位要依法達到安全防護標準,實施現場檢測監控,配備作業人員防護用品,按規定組織員工職業健康體檢,做好職業病防治。
(三)健全技術保障體系
11.強化企業生產技術管理。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對生產設備、工藝裝置的安全性能負技術管理責任,對可能危及生產安全的技術問題負有處理決策權,對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應立即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處理。因安全生產技術問題不解決產生重大隱患的,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依法從重處理。重點行業(領域)企業技術負責人要具備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與主業相關的專科以上學歷。大中型企業高管人員須具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小型企業經理人要逐步達到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要配備或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其他企業應聘請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或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技術支撐。
12.強制推行先進適用技術裝備。井工開采非煤礦山企業要在3年內全部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五等以上在用尾礦庫要在年底前全面完善值班值守制度和安全防護措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專用運輸車輛、承壓移動罐車、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要在2年內安裝衛星定位裝置;涉及“15種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要在年底前實行自動控制,新建企業要實行計算機集中自動控制。對逾期未安裝使用、未達標的,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車輛運營證等相關證照,依法實施停產停業、停止營運。
(四)強化安全生產監管
13.強化一崗雙責制。各級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政府和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負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各行各業負有政府管理職能的部門和單位對其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每季至少檢查一次安全生產工作,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
14.完善目標管理考核獎懲制。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實行對縣(區)、部門和企業并行的網格式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懲制度,增加對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控制和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的考核權重,將考核結果作為政府工作目標管理、“一票否決”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目標管理考核先進的縣(區)、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
15.細化安全監管職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進行綜合監管,負責督促、指導、推動各地、各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市旅游、教育、經信、公安、環保、住建、交通運輸、農業、水利、商務、衛生、國土、工商、質監、氣象等部門負責各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6.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安全監管部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機制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配合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執法監管工作機制。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須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和方案,實施對企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政策措施等情況的監督檢查,查處取締其主管行業(領域)內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工作配合,并會同司法機關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的企業,依法從重處罰。
17.實行重大隱患治理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各級政府要對轄區內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分級掛牌督辦,明確隱患治理責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辦單位,并在政府網站和地方主要媒體上進行公告。市政府對跨縣(區)或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掛牌隱患治理后要進行驗收銷號,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應責令隱患所在單位停止使用、停產或停業治理。
18.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政府各部門負責其主管行業(領域)內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要將未獲得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未按照建設工程基本建設程序要求依法辦理相應手續的建設工程項目納入監管范圍,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嚴格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管,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應包括安全監控設施和防有害氣體、防塵、防火、防爆、排水等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未同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未同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時投入使用的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井工開采礦山、危險化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業企業建設項目不得轉包、分包。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自行完成主體工程結構施工;依法分包的,分包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對在項目建設中存在違法分包、轉包行為的,要立即依法實施停工停產整頓,同時追究項目業主、承包方等責任。城區地面挖掘實行安全確認制度。
19.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審核和驗收的管理。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消防機構。依法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審核或者消防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依法應當報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備案的建設工程,備案后經消防抽查不合格的,應當按照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整改或停止施工。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驗收或者報送備案。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依法應當進行消防備案的建設工程,備案后經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20.強化屬地安全監管。安全監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當地企業包括中央、省駐黃企業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組織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縣(區)政府有關部門應每半年向銀行業、保險業、擔保業等主管部門通報企業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價結果,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21.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強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設立鄉鎮安全監管專門機構,依據監管對象實際狀況配備相應的監管人員和裝備。設立村、居民委員會安全生產信息員。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配備須在5年內逐步達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規定的標準要求。
22.加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依法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調查報告有權出具結論性意見。上級安全監管部門應加強對下級政府事故查處工作的指導監督。
(五)建設應急救援體系
23.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各級政府應加大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投入,建設專業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重大危險源遠程監測和信息管理系統。增加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建設風景區旅游安全應急救援基地,配備性能可靠、機動性強的裝備和設備,保障必要的運行維護費用。
24.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企業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安全監控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檢查、檢測和安全評估。建立安全生產預警預報體系,及時主動了解氣象、地質災害等情況,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企業要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在企業內部風險分析報告或預警信息,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要將風險分析報告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25.完善企業應急預案。企業要加強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的編制、評審和備案管理,并與地方政府的應急預案保持銜接,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適時修訂完善預案。企業要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儲備必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和器材。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發現事故征兆、遇到險情時,要在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的命令。對應急處置得力、及時避險的有功人員,企業應予以獎勵;對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嚴格行業安全準入
26.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安全技術標準、專項安全技術作業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有關行業安全生產技術規章制度,實施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
27.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前置條件。重點行業(領域)建設項目在立項和竣工投產前應分別進行安全評價,未經安全評價、未通過安全驗收的,不得開工建設和生產運營;對已經建設和投入使用的,應立即停止建設、生產和使用,履行安全評價、驗收手續。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準入條件違規建設,或拒不履行安全評價、驗收手續的,由縣(區)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關閉取締。實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規模、條件限批,提高準入門檻。對降低準入標準造成安全隱患的,追究相關人員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七)完善安全生產政策
28.加大安全專項投入。各級政府要將安全生產專項投入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加大對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工作的經費支持。用好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改造、重大隱患治理貼息和補助資金,落實配套資金。市級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主要用于安全監管隊伍和裝備建設、重大隱患治理和職業危害防治、安全生產技術支撐和應急救援基地及隊伍建設。
29.落實企業安全費用提取政策。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要嚴格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鼓勵其他行業企業參照提取、使用安全費用。安全費用由企業按月提取,計入成本,專戶存儲,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安全費用提取不能滿足安全生產實際投入需要的部分據實在成本中列支。加強對高危行業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提取和使用的,要立即責令糾正,依法予以經濟處罰。
30.積極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逐步向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過渡,3年后全面實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市安全監管和市保險監管部門在試點工作基礎上,建立規范、完備和理賠高效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運行管理機制。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按規定享受保險類產品的特殊稅收優惠政策。
31.建立保險產品提取事故預防費用制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傷保險基金每年應從收繳額中提取一定比例保費用于事故預防,專項專戶用于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先進技術裝備研發推廣、安全生產標準化推廣、安全生產獎勵支出。
32.嚴格執行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從2011年1月1日起,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按照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賠。同時,依法足額及時發放工亡職工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33.加強道路交通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利用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對傷者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肇事后逃逸的,進行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墊付。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34.加快建立水上搜救獎勵和補償制度。制定社會力量水上搜救獎勵和補償辦法,鼓勵社會搜救力量參與水上搜救行動。對在搜救行動中避免或者減少水上遇險人員傷亡、避免或者減少水上環境污染或重大財產損失、避免險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在特別惡劣氣象條件下堅持開展搜救行動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搜救力量予以獎勵和補償。
35.加快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培養。健全市、縣、鄉三級安全培訓教育體系,拓寬培訓教育渠道,建立安全生產繼續教育制度。加快培養重點行業(領域)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制定實施安全監管人員定期專業技能培訓計劃。以企業、社會以及政府資助為籌資方式,建設集安全生產科研、教育和培訓為一體的省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基地。
(八)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1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行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近幾年占總的GDP比例增長率都占有較大份額。隨著各類建筑物的構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樣化,具有高、大、新、特、奇、難等特點的建筑越來越多,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的不斷涌現,我國加入WTO后建筑業按國際通行規則接軌運作,給建筑業安全生產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筑業生產勞動密集型特點形成的安全生產條件使其成為高危行業;每年發生大量的工傷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傷亡和財產損失,嚴重影響了建筑施工的順利進行和行業形象,甚至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歷來是黨和政府、人民群眾十分關注的重大社會問題和政治大局。
2監督管理模式的構建
2.1建立三種體制
建立規范、科學、依法行政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體制;建立完善、有效、持續改進的企業自我約束工作體制;建立從業人員敬業、守信、滿足崗位能力,能有效改善生活、生存環境的人員培訓、使用及保險、保障體制。2.2建立三個體系
建立基本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法規和標準、規范體系;建立相對獨立、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監督管理體系;建立適應市場經濟、企業改革、人員流動的安全培訓體系。2.3建立三個機制
建立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評價、認證、發證管理保證機制;建立建筑安全的方案措施、教育培訓、檢測檢驗等技術保證機制;建立安全生產條件許可、審查、檢查、評價、獎懲的激勵保證機制。2.4建立三個系統
建立快速反應的行業、企業事故處理和應急救援系統;建立重大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識別、整改、控制系統;建立安全生產中介服務和安全技術推廣應用系統。3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建議3.1建立和完善的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設安全監督制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及考核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重大事故隱患登記、整改、銷案制度;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處理、結案制度;建筑施工企業風險抵押金制度;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制度;起重機械設備及大型安全設施檢測合格、登記備案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監督報監備案制度;施工企業安全評價及建設工程項目安全達標認定、評定制度;安全文明工地評審及季度通報制度;安全技術管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制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制度;建設行業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預警提示制度;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層級監督與重點地區監督檢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約談制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登記檔案評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3.2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
起碼要求是應有和行業監管制度相對應的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還應有覆蓋本企業主要工種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行作業工法或指導書標準化作業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安全施工技術設計、計劃、方案審批制度,特殊專向方案的專家評審論證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大型設備設施安裝驗收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及職業危害監測控制制度,企業及項目安全檔案管理制度等。并且要嚴格貫徹實施;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推動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標準化、現代化管理。
3.3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把握處理的若干關系問題
作為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及其監督機構,它的功能定位主要應為管理、監督、考評和獎懲方面。
同施工企業的關系主要應該是監督、指導、服務、協調關系。
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企業在法制環境、市場經濟中自我覺醒自覺參與競爭。
在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監督機構和企業安技系統的業務關系問題,主要應作:督促、指導、幫助、配合關系
如何把握安全達標工作問題:在目前形勢(認識和社會氛圍)、經濟因素(費用無來源、欠款、壓價)、人員素質(領導者、安監人員、一線民工)等情況下,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無所事事;要爭取做到:目標合理、責任分解、管理有序、技術先進、精品要精、有獎有罰,積極進取。
相關方人員各自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角色、作用如何發揮問題,主要應當:按法規要求、按規范標準,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同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有關部門的職能交叉與業務配合問題,主要應為:主動協調、簡化程序、依法行政、保護企業合法權益。3.4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把握好的幾個關鍵管理環節
抓好年度計劃,合理分解目標,作為監督檢查的依據;
抓好制度建設,完善法規體系,引導企業規范安全管理;
抓好對企業年度評價,把好安全許可、考核、發證及年審關,嚴格獎罰激勵機制;
抓好對項目過程安全評價,樹好典型和精品工程,考核項目經理業績;
抓好多發性事故專項治理,落實安技措施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抓好對總包企業安全監督,考核第一負責人,督促指導企業體系運轉;
抓好等級以上事故處理,嚴格按法規進行處罰,起到警示作用。3.5監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創新 搞好六個結合: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與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相結合;對企業安全行為監督與對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監督相結合;安全生產達標與文明施工效果相結合;專項治理活動與安全管理活動整體推進相結合;典型引路與嚴格執法相結合;突擊性檢查抽查與日常規范性巡查相結合。 實行四個轉變:由監督工程實體安全狀況轉變為監督企業安全行為為主;由監督現場為主轉變為監督企業為主,現場為輔;由計劃經濟的傳統管理向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的轉變;由跟蹤過程監督向事前預防、事后結果考核監督轉變。3.6其他建議關于施工企業安全機構設置問題:應按《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條例》要求,根據建筑業實際,總承包企業必須設置單獨專門管理機構;人員配備仍按原規定千分之五底線,但各級組織要有安全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現場按建設部檢查標準實施指南規定,一萬平方米以下設一人專職,一萬至五萬平方為二至三人,五萬平方米以上按專業設置安全管理小組,機構和人員配備問題列入企業評價實施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