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6 16: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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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惠普宣布向3PAR公司提交報價約16億美元的收購方案,價格比戴爾一周前公布的收購價高出三分之一左右。它在當天的一份新聞公報中說,計劃用現金收購3PAR所有公開上市的股票,收購價為每股24美元。
8月16日,戴爾宣布以每股18美元的價格,現金收購數據存儲公司3PAR,交易規模約11.5億美元。與宣布收購時3PAR的收盤價格9.65美元相比,戴爾的每股收購價格溢價86.5%。據稱,這筆交易的成本將計入戴爾2012財年的財務報告。雙方董事會已批準該交易。3PAR公司的CEO大衛?斯科特稱,收購完成后,3PAR將成為戴爾旗下的一家子公司。
3PAR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高端存儲系統生產商,通過虛擬化技術幫助企業更有效地存儲和管理數據。與EMC、日立、惠普和IBM等存儲巨頭相比,3PAR的規模不大,但是目前市場上唯一一家與強者們競爭的獨立中小型存儲公司。雖然如此,斯科特對與戴爾的合作很有信心,他表示,“對于在這一市場中的玩家,如果他們既不能更新產品,也不能為客戶提供更多的選擇,那么他們就有危險了。”他還介紹說,收購交易完成后,戴爾將保留3PAR的技術和銷售團隊,并為增強這些能力而繼續投資。
對于戴爾與惠普之間的競購,分析師杰森?諾蘭德直言不諱地指出,“事實上,連我們也感到多少有些困惑,因為3PAR在那里早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不過,正如一位投資者曾經對我說過的,在一件商品被擺上貨架之前,購買者對它總是不會真正予以關注的。”
與惠普的頻繁收購相比。戴爾的動作一直被華爾街的投資者認為是低調目保守。并落后于它的對手。近年來,戴爾的宿敵公司惠普和IBM都頻頻收購,以擴大相應的市場份額。
對于戴爾收購3PAR,美國Pund-IT市場調研機構的首席分析師查爾斯?金的評價是,“戴爾在重新定位自身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自有存儲產品
與PC業務不同,存儲業務并不是戴爾公司成立之初便有。相反,這部分業務在戴爾公司的出現可謂“迂回曲折”。
早在2001年,戴爾便與存儲巨頭EMC簽訂了一系列合作協議,由戴爾轉售EMC的入門級和中端存儲陣列,以及數據域重復數據刪除設備。合作關系維持了十幾年,為雙方帶來了數十億美元的收入。
就EMC來說,該協議帶來的收入占EMC總營收的10%以上。而相關研究數據顯示,這兩家合作帶來的收入約為戴爾存儲業務總營收的25%。然而,在隨后的發展脈絡中,戴爾越來越清晰地放出一個信號――它要擁有自己的存儲產品線。
2007年11月,戴爾以14億美元的價格收購存儲方案提供商EqualLogie,這個收購金額在當時創造了戴爾收購案的階段性新高。
戴爾相關財報的數據顯示,完成收購E-qualLogie后,其產品每年的營收從原來的1億美元上漲到現今的8億美元。
如今,面對戴爾再次收購3PAR的事實,業界認為邁克爾?戴爾的野心不僅僅是要中小企業市場中的份額,還要在高端市場上與EMC、日立、IBM等存儲巨頭競技。
戴爾方面一直表示,新的收購不會對與EMC的合作關系造成影響。公司副總裁布拉德?安德森稱,“EMC是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我們的計劃不會改變任何原有的合作內容。戴爾是一家喜歡選擇的公司,現在我們又提供了一種選擇。”他指出,戴爾從未轉售EMC的高端系列,在戴爾收購3PAR之后,兩家公司之間在該產品領域不會存在重疊或競爭。
不過,業界并不認為戴爾與EMC將長期友好下去。知名科技博客Gigaom撰文指出,戴爾與合作伙伴的分道揚鑣只是時間問題。
事實上,早在被戴爾收購之前,3PAR與EMC之間的競爭就已經劍拔弩張。此前,3PAR曾將一款存儲器命名為E-MC256,該名稱讓EMC公司大為不快,最終3PAR公司將產品重新命名為XP256。
查爾斯?金指出,“無論從科技還是商業的角度,戴爾與3PAR的交易對雙方都有重大的意義,有戴爾的銷售渠道和不菲的現金流作為支撐,3PAR能最好地發掘其潛力。”
隨著戴爾布局存儲市場,業界有觀點指出,自此存儲市場中的競爭會更加激烈,巨頭們將各自出招:IBM將繼續向客戶兜售一體化存儲解決方案,EMC也不會坐視合作伙伴蠶食其市場份額,而惠普或將最易受到影響,因為到目前為止,它的高端存儲產品仍需要日立提供硬件和部分軟件。
多元化經營
綜觀戴爾公司的整部棋局,擴充存儲產品線或只是其中的一步。
企業戰略集團的分析師馬克?皮特斯認為,戴爾收購3PAR與存儲產品關系不大,戴爾想做的是要成為像惠普、IBM那樣的一站式的解決方案提供商,進入企業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戴爾高管在回答收購3PAR的原因時表示,收購是為進入高利潤企業市場提供契機。敏感的觀察人士指出,這或許是戴爾高管第一次使用“高利潤”這個詞匯。而長期以來,戴爾的財報一直倚重于低利潤的PC業務。
惠普2009財年的總營收為1160億美元,與此相比,戴爾同期的營收約530億美元,不足惠普的一半。其中,PC業務依然占戴爾一半以上的營收,而惠普的這部分營收僅為三分之一。美國《信息周刊》曾報道稱,對PC的過度依賴已經將戴爾逼上了微利的境地,經營利潤率僅維持在5%左右。
不過,自2007年重新掌舵以來,邁克爾?戴爾就一直致力于推動公司的多元化經營。
2009年6月,戴爾挖來了IBM前并購主管大衛?約翰遜,以彌補戴爾在收購經驗上的缺乏。繼2007年以14億美元并購EualLogic后,2009年9月,這家公司再次以39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佩羅系統。
當時,瑞士銀行的分析師梅納德?烏在收購交易之前的一份報告中預測,戴爾的硬件業務持續處于競爭壓力之下,其產品也將不可避免地成為日用品。在這種情況下,服務業務可以幫助他們提升利潤率。“我們認為,服務應該成為戴爾的重點。”烏說。
委托人:張赤軍、馬志強,北京市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廣東省深圳市華達電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盛,董事長。
委托人:鄭明水,深圳市蛇口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人:傅承鑫,華達電子有限公司職員。
原告香港山頓國際有限公司因被告廣東省深圳市華達電子有限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一案,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訴稱:被告華達電子有限公司假冒原告的注冊商標,生產和銷售與原告同一種類的不間斷交流電源電子產品,從中獲利585393元。被告的侵權行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確認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理,但是對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而未承擔。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并賠償給原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585393元,以及原告為追究被告的侵權責任所支付的各項費用255000元。
被告未提交答辯狀,庭審中辯稱:被告從1987年起即與原告合作共同開發山頓牌不間斷交流電源產品。原告向被告提供散件、圖紙和發票,由被告對原告的產品進行改造。后來原告向國家商標局注冊了山頓牌商標,致使被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該商標。被告并非故意侵權,不應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原告沒有理由請求被告給其賠償損失58萬余元,且該項損失的計算方法沒有根據。原告還請求被告給其賠償20余萬元的差旅費用,亦無道理。法院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
1989年1月10日,中國商標局頒發了第335382號商標注冊證。注冊商標為“SENDON”(山頓),允許使用于第14類商品-不間斷交流電源,注冊商標所有人為山頓國際有限公司,有效期至1999年1月9日。
被告華達電子有限公司未經原告山頓國際有限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其“SENDON”商標標識,生產和銷售UPS(即不間斷交流電源)商品。對此,原告于1989年4月7日請求廣東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查處。1989年11月20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被告自1989年1月起冒用“SENDON”牌注冊商標,共銷售UPS機2124臺,銷售總額為2926965元;決定責令被告停止冒用“SENDON”注冊商標的行為,作出書面檢查;對被告的侵權行為處以非法經營額18%的罰款。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決定未對原告向被告提出的索賠請求作出處理,原告遂提起訴訟。
另查明:被告從銷售的“山頓”牌產品中非法獲利,占其銷售總額的16%,即468314.4元。原告所訴為追究被告侵權責任開支費用255000元,沒有提交充分的證據。
一、專項審計調查的含義
專項審計調查是指審計部門對某一個特定的項目進行審計,并且采用審計的手段,對企業領導和上級部門所交辦的特定事項以及與財政收支有關的,向上級部門開展一次專門的調查活動,其后制定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是調查結果的書面表達,直接的表達了所反映的問題以及對問題的分析,并提出相應建議。從嚴格意義上講,專項審計調查是審計和調查的有機結合,因此審計人員可以采用多種方式來開展審計調查。專項審計調查既可以是單項調查,也可以是多項調查;既可以是單獨的審計調查,也可以結合項目審計開展審計調查;既可以通過審核被調查單位的會計、統計資料進行調查,也可以通過召開座談會和走訪有關單位、個人,以及向有關單位、個人發放審計調查表等方式來進行調查。專項審計調查的目的是為上級經濟決策提供依據,因此做出審計調查結論和提出審計調查建議必須要在上級有關部門作出決策之前,否則就會錯過時機,使審計調查失去了應有的價值。
二、專項審計調查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
1 沒有明確的調查目標、突破口以及切入點。目前,我國在專項審計調查過程中,由于各項目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使專項審計調查人員在未進行嚴密的審前調查以及在對項目未做出明確的調查目標、突破口和切入點的情況下就進行盲目實施,最終未能使專項審計調查達到預期的目標。
2 不能做到公私分明,使問題缺少真實性。內部審計部門是企業的下屬機構,因此這就造成在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時企業內部審計機關就有可能對那些有害于本企業的信息一筆帶過甚至刻意隱藏,這就使專項審計調查缺少公平性以及真實性,不利于更好的開展本單位的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3 不能夠突出調查的重點并且調查的深度還有待提高。一些項目在進行實際操作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省公司下發的審計方案對其項目做出明確的規劃,以及沒有突出審計調查的重點,使審計工作人員對其如何實施專項審計調查變得模糊不清,未能深刻的對審計調查結果進行仔細的挖掘,找出問題的實質,最終使審計調查缺少重點性,在匯總調查內容的時候所形成的綜合審計報告也就缺少深度性。
4 審計人員素質低下,面對工作持有應付的態度,難以達到高質量的審計調查工作要求。調查工作人員思想覺悟低,在面對工作時只是應付了事,不能夠深入問題去透析問題的本質,同時,也由于企業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專業的審計人員以及專業技術力量嚴重不足,審計人員的工作困難等原因,大大降低了審計人員對工作的積極性以及開展工作的有效性。
三、為加強專項審計調查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
1 做好審前培訓,制定嚴格審計紀律。應定期的組織審計組成員進行集中教育培訓,使其能夠及時掌握到先進的審計理論,增強自身的專業知識以及提高自身的思想覺悟,同時,制定嚴格的紀律,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將嚴格的審計紀律落實到專項審計調查工作的全過程中,以此打造一個優秀的審計調查隊伍。
2 突出重點,把握重點。在進行審計調查工作中首先應明確審計調查的工作目標,了解與領會審計的要求,并準確的把握審計調查的內容以及重點,在嚴格執行集團公司所頒布的審計程序和內容的基礎上對審計調查工作做出合理化的規劃。
3 仔細嚴謹,使專項審計調查報告趨于質量化。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是審計調查結果的書面反映,標志著審計質量的高低程度,且直接影響到整個審計調查活動的結論,因此,切實提高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質量是進行專項審查調查全過程中最重要的部分。故高質量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應具備:第一,報告中的數據以及數字要準確無誤;第二,報告中的文字表述要流暢合理;第三,報告中的內容要豐富且是真實的信息;第四,報告中的結論簡潔明確。
內部審計規范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旨在對內部審計業務活動的全過程進行規范。中廣核集團內部審計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提煉出一套適合企業集團化運作管理模式的內部審計管理規范體系,以明確內部審計各項業務活動的流程標準和質量標準。中廣核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體系經過多年實際執行的檢驗及補充調整,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規范體系。
二、內部審計規范體系的內容
內部審計規范是為更好實現審計目標,指導審計實務而形成的有機整體。企業集團內部審計既承擔審計業務實施管理,又行使審計職能管理。中廣核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體系以集團內部審計職能作為輸入,制定了包含審計業務實施管理和審計職能管理的3個層級的審計規范體系,分別是: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審計制度實施細則和標準、各公司內部審計管理規范文件。(如圖1所示)。
(一)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是明確內部審計業務活動宗旨、權限、職責、業務范圍的政策性文件,規定了集團公司與成員公司在內部審計業務活動中的職責分工、任務和職權。
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是對審計業務實施管理的指導性要求,包括年度內部審計計劃、審計業務的實施標準、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質量控制、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審計糾正改進行動要求。
(二)審計制度實施細則和標準
審計制度實施細則和標準是對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承接,對各項審計業務活動制訂了實施標準,對年度計劃、質量控制、人員發展制訂實施細則,使整個集團內部審計相關業務有章可循。
審計制度實施細則和標準按審計管理對象劃分為內部審計業務實施管理和內部審計職能管理。內部審計業務實施管理包括專項審計流程管理細則、9類專項審計實施標準、審計糾正行動管理細則;審計職能管理包括年度審計計劃管理細則、內部審計負責人考核管理細則、優秀內部審計項目評選管理細則、內部審計人員培訓與交流管理細則。
1. 專項審計流程管理細則。它的目的是規范集團專項審計基本流程和各階段的要求等,保障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集團專項審計的基本流程統一分為四階段: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跟蹤階段,對每個階段的工作流程和實施方式作了詳細的規定。
2. 審計糾正行動管理細則。審計糾正行動是指審計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被審計單位發出的審計發現問題及審計整改建議。本管理細則旨在對審計部門發出的審計糾正行動進行跟蹤管理,明確問題的責任主體,確保審計建議得到整改、相關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內控缺陷得以消除。
3. 專項審計實施標準。為了統一集團專項審計業務,保證審計質量,集團對9類專項審計業務制訂了實施標準,從審計人員配置、風險評估、審計重點、審計分項、審計方法、審計方案、審計報告、審計結論等方面制訂具體的標準要求。9類專項審計包括財務審計、采購審計、投資審計、工程審計、生產審計、信息審計、綜合管理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管理審計等九種類型。
4. 年度審計計劃管理細則。本管理細則是對集團各公司編制年度審計計劃制訂具體的規定和要求,提高集團內部審計工作的計劃性和系統性。本細則對審計項目管理、審計對象管理、審計循環周期管理、審計計劃管理進行詳細規定。
5. 內部審計負責人考核管理細則。集團內部審計明確了各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的職責和業務指標,以考核為手段,以提升審計管理為目的。管理細則中明確考核標準、考核方法、考核結果運用,每年底對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進行評考核。
6. 優秀內部審計項目評選管理細則。本細則旨在提升集團內部審計項目質量,從審計規范化和審計成果兩方面分別設置了23項和15項評價指標。例如審計成果分別設置了審計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換回或避免公司發生經濟損失、重大內部控制缺陷、審計結果得到公司級或董事會的書面肯定、審計結果為紀檢監察提供線索等方面制訂評分標準。
7.內部審計人員培訓與交流管理細則。本細則旨在規定內部審計人員的培訓管理,加強后續教育,同時提出內部外部審計交流原則及管理規范。
(三)各公司內部審計管理規范
各成員公司根據審計業務開展情況以及公司的發展階段,按照“統一規范,分級實施”的原則,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程序,以承接集團公司的制度、細則,規范公司的內部審計業務活動。
三、內部審計規范體系的作用
企業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體系的建立,對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運作,實現內部審計資源共享,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效率,保障內部審計質量、提升內部審計價值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規范內部審計組織機構的建設
《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統一要求獨立運作兩年以上的集團管理二級子公司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的審計人員,內部審計負責人由集團公司總部推薦等規定,為規范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運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統一了集團內部審計實施標準
一、法律風險概念及管理內容概述
法律風險是指基于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由于公司外部環境及其變化,或者公司及其利益相關方的作為或者不作為導致的不確定性,對公司實現目標的影響。
法律風險管理是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貫穿于公司決策和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對具體的實施流程結合操作步驟進行細化后,分為法律風險識別、風險量化測評、風險分析評價、制訂控制計劃并實施、監督與檢查,法律風險管理采取閉環管理,每一年為一個更新周期。
二、內部審計在法律風險控制中的價值提升實踐
本文以W飛機制造公司的財務專項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為例,來具體分析內部審計在公司法律風險控制中的價值提升,進而為企業增加價值的實踐做法。
(一)背景分析
1.填報專業法律法規及法律風險事件,形成公司法律風險事件庫
公司法律風險分類框架包括19個類別,一級法律風險類別51項,二級法律風險類別82項。依據公司“法律風險分類框架”,法律風險管理辦公室最終辯識了562個風險事件,形成了公司的法律風險清單,公司法律風險事件較多的類別是采購生產(76項)、人力資源(74項)、工程建設(68項)、**產品項目(64項)以及財務管理(55項)。
公司重點關注法律風險領域6類,分別為客服管理法律風險、規章制度法律風險、商業秘密法律風險、合同解除及違約法律風險、產品管理法律風險和廉政管理法律風險,涉及35個法律行為。針對這35個法律風險行為,組織責任單位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并分階段進行跟蹤、考核。
2.以內部審計強化對法律風險管理的再監督
在建立風險事件庫的基礎上,公司管理層始終強調要強化內部審計對法律風險管理的再監督作用,內部審計作為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管理活動,對公司防范法律風險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內部審計要深入主業保駕護航,在每年實施一系列財務專項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等監督工作的基礎上,積累審計工作經驗。
(二)主要做法
公司內部審計的目標是通過審計檢查評價公司內部各種業務的合理性及其執行的有效性,并對審計過程中所發F的重大問題進行法律風險防控并提出相關改進建議。
1.做好充分的審前調查,評估業務法律風險,確定重點審計領域
在開展對公司各業務領域的審計時,審計人員往往具備充足的會計、審計專業知識,卻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審計工作開展的效率和效果。因此,在開展審計工作前,應做好充分的審前準備,了解與生產經營關系密切的法律法規,為在進行審計工作時保持敏感的法律風險嗅覺奠定基礎。
(1)初步了解七項法律體系,即憲法和憲法相關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社會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2)根據內部審計業務范圍,初步確定法律法規依據,基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別:①會計審計類41項規定;②經濟法、民商法類129項規定;③稅法參考法規類190項規定。
(3)公司審計部門加強“審前調查”,查找關鍵業務法律風險領域:一是搜集查看重要業務資料,摸清公司關鍵業務領域、規模及其涉及的重要法律風險;二是訪談關鍵人員,與法律風控人員進行充分交流,了解公司重大風險領域及風險管控情況等信息,與具體業務操作人員交流,了解重要業務交易方式、主要業務流程、關鍵崗位職責等信息;三是審計組根據查看資料和訪談了解到的情況,及時討論審議,評估關鍵業務法律風險、尋找審計切入點、確定重點審計領域,探討審計方法。
2.聯合專業力量,擬訂審計方案,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方法
為了有效彌補審計人員法律知識不足的缺陷,聯合公司法律風控專業人員組成審計組,為審計人員在公司重點業務類型、重點法律風險領域、風險管控特點、易出現管控缺陷的環節等方面提供業務指導,與審計人員一起共同擬訂審計方案,確定審計范圍,商討具體的審計方法,并全程參與審計過程。聯合審計組對公司財務專項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確定審計關鍵環節為審計重點,具體表現如下。
(1)財務專項審計關鍵業務環節。財務業務循環主要包括以下5個:銷售與收款循環、采購與付款循環、生產與存貨循環、人力資源與工薪循環、投資與籌資循環。除了貨幣資金會計科目以外,這5個業務循環對應了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所有其他會計科目。
(2)內部控制審計關鍵業務環節。根據集團公司內部控制應用指引,28項內部控制指引均為關鍵業務環節,其中屬于公司內部審計重點關注的19項關鍵業務有合同管理內部控制指引、存貨管理內部控制指引、固定資產內部控制指引、戰略規劃內部控制指引、人力資源內部控制指引等。
3.實施對公司財務專項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有效控制法律風險
(1)財務專項審計。以下以抽取人力資源與工薪循環、銷售與收款循環、投資與籌資循環3個關鍵業務循環為例,說明在審計過程中關注的重大法律風險點并如何實施管控。
公司內部審計部門的年度財務專項審計任務是每年度的審計計劃之一,在2014年度對某集團公司以上三個業務循環的財務專項審計中,審計組確認了以下六個重大法律風險,其中第①項屬于人力資源與工薪循環審計內容,第②和③項屬于銷售與收款循環審計內容,第④、⑤和⑥項屬于投資與籌資循環審計內容。
這6個重大法律風險和整改情況分別如下:①部分職工未按勞動法簽訂勞動合同。C公司與D公司屬于不同的法人主體,無股權控制關系,而法人代表、經理人員等同一套班子成員,兩個公司共計5100人,均與C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其中有850人實際是D公司的人員。審計報告提出后,850人與D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原合同終止;②其他應收款長期掛賬2,400.00萬元未清理,存在款項回收的法律風險。審計報告提出后,公司制訂了清理計劃,并協同法律部門實施了清欠工作,收回長期掛賬的款項共2,200.00萬元,剩余200萬元于下年度收回;③公司房產稅存在重大涉稅法律風險。公司沒有就房產稅免稅事宜在景德鎮地方稅局進行審批或備案,沒有取得地方稅務局關于軍品生產經營用房免稅的相關手續。審計報告提出后,公司補辦了相關手續,為2014年免交房產稅約400萬元實施了有效防控;④投資管控存在重大管控風險,對15家投資企業年均投資收益率為3.29%,審計報告提出后,公司組織了內部審計部門對被投資單位進行了專項審計,發現審計問題20條并實施了整改,有效實施了對投資法律風險的管控;⑤公司歷年來向已無產權關系的經營業績非常差的A企業提供了經營借款共計700多萬元,并簽訂了借款協議,款項回收存在重大法律風險。審計報告提出后,立即對A企業的經營借款終止,有效地將借款風險轉移給了A企業的母公司B公司;⑥截至2014年末,公司共有**項科研費研制項目超墊支,累計墊支1億多資金。審計報告提出后,針對科研費墊支數額較大情況,公司及時落實責任部門,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及時溝通、匯報,將未到位的資金盡快到位,有效降低了公司科研費籌資風險和緩解了資金壓力。
(2)內部控制審計。以下抽取對“存貨管理”和“合同管理”兩個內部控制的審計舉例,說明在審計過程中關注的重要法律風險點并如何實施管控。
第一,存貨管理的內部控制審計。為了進一步加強非正常存貨管理,有效防范非正常存貨的法律風險,2015年6月,審計部門實施了對公司非正常存貨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在2014年11月公司年度財產清查填報的非正常存貨基礎上,審計組進行了整理篩選,通過公司信息平臺下發審計通知,要求各單位認真填報非正常存貨形成原因、擬處理建議等,結果如下:積壓呆滯2700萬元,殘損變質640萬元,技術淘汰320萬元,盤虧29萬元,合計3689萬元。
此次非正常存貨專項審計發現以下三項重要法律風險點:①2014年及以前年度公司財務部門沒有對存貨減值計提存貨跌價準備;②對因停產、技術淘汰等原因造成的積壓存貨處理不及時;③對單位內部可調劑使用的積壓存貨調劑態度不積極。
資產使用與監督部門有效實施了對這三項風險的跟蹤監督管控:①2015年12月31日,公司財務部門計提存貨跌價準備5500萬元;②某型號標準件、成附件1310萬元按需調劑給E公司,該積壓存貨均為進口件,質量較好,公司所屬子公司E公司業務范圍中包括對該標準件、成附件使用或銷售,以此盤活資產,減少資金積壓。
第二,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審計。為了進一步夯實合同管理基礎,防范合同法律風險,公司規劃部、財務部和紀檢監察與審計部組成聯合審計組,每半年對公司合同管理進行審計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及解除情況,合同對方資質審核管理情況,紙質合同歸檔情況,合同臺賬及檔案管理情況,合同發票管理情況,合同信息化系統中合同編制規范性和合同支撐材料上傳規范性等,共包括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合同檔案管理、履行、變更、解除管理現場檢查(80分),第二部分是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檢查(20分),第三部分各職能部門會簽審核合同及時性。
2015年下半年針對20個業務單位合同管理審計考核結果,確認了4個重要法律風險:合同臺賬信息要素不全;合同發票管理制度體系不完善;合同付款憑證和資料報送不及時;合同簽訂時間滯后。
各有關單位針對以上風險實施了以下整改,起到了良好的合同法律風險防控效果:統一了合同臺賬模本,增加了合同到貨、報賬、付款等合同履行信息要素;建立了本單位合同發票臺賬;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報送合同付款計劃和資料;嚴格執行先簽訂合同后履行義務。
(三)取得的實效
1.推動企業價值提升
一是公司從上到下法律風險防控意識得到進一步加強;二是推動了財務專項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體系的完善。
2.內部審計自身價值得到提升
將法律風險防控滲透到財務專項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各個關鍵業務環節,打破了對內部審計只會查查賬、看看表的固有認識,拓寬了內部審計的監督范圍,是對傳統內部審計概念的大膽創新和突破,是內部審計監督職能的有效拓展和延伸,提升了計人員的監督能力,進而提升了內部審計的監督價值。
三、內部審計參與法律風險控制的思考和建議
(一)以法律風險防控為切入點,將內部審計工作全方位并準確滲入到全面風險管理工作中
法律風險只是全面風險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全面風險管理是個系統過程,內部審計在企業風險控制中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其職能只要體現在對風險管理的再監控活動中,同時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公司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
(二)完善審計人員專業結構,充實內部審計人員隊伍
對于施工企業來說,大多數都隨近幾年建筑業的迅猛發展而由早期的獨立建筑單位發展為下設多個分公司的集團企業,企業規模和經營范圍都不斷擴展,但其內部審計仍停留在原有的以查錯防弊為目的、以財務檢查為開展方式,在財務總監的指導下進行會計報表審計的階段,不但不能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更談不上發揮內部審計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積極作用,這種審計模式已經越來越難以滿足企業不斷發展的需要,因此,根據施工企業的行業特點,施工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開展。即常規內部審計和其他重要的專項審計。常規內部審計工作主要是圍繞工程來開展的,以各獨立工程為單位,以工期的進程為劃分階段進行審計,專項審計主要針對一些對于施工企業比較重要的項目進行審計,如應收賬款專項審計、固定資產專項審計和在建工程專項審計等。
一、常規內部審計工作
目前,從施工企業的財務工作實踐來看,常規內部審計工作主要是分工程對項目經理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方案進行評價(事前審計),并隨著工程項目的進度分別在簽訂合同、預算、施工既竣工等不同階段加以核實、檢查及評價(事中審計),到竣工驗收結算審計(事后審計)。實際上是有關工程項目的系統性審計。
1.工程合同階段審計
工程合同審計主要對一定金額以上重要合同,通過審查其合法性、完整性及效益性,來保證其符合生產經營需要,同時實現節約并防治損失,而對于限額以下的一般合同,往往只向有關職能部門提出應當審核的要點,并責成其自行審查,必要時則抽查驗證。
具體步驟為:首先進行合同有效性、合法性的審計,審查合同訂立的主體是否合格,合同訂立的程序是否合規,合同是否列入必要的條款,表述是否一致,是否具備程序要件等,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然后,進行合同履行情況和合同變更與解除審計,跟蹤審查合同簽訂后雙方履約及變更及解除的情況。
2.工程預算階段審計
工程預算階段,應對工程的概預算計劃書、工程計劃任務書、經領導批準立項的需求單及有關補充材料進行可行性審計,重點審查預算、工期進度、主要材料選擇的可行性。同時,公司的工程合同收入通常是在合同上標明的,因此,我們的效益審計應主要以降低成本為中心進行,提出節約成本的可行性建議。
3.工程施工階段審計
在工程施工階段,應根據工程部編制的當月工程量完成統計表,按合同要求及月度價款結算書,首先對工程量核定確認,然后審核記錄的真實性、合法性。重點審核工程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實物工程量與圖紙是否相符、施工情況與施工合同是否相符、基建程序是否合規合法,審核主要材料、大型機器設備選購的價款和使用情況等,按時編報工程審計統計報表,定期向公司領導和上級審計部門匯報審計工作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符合實際的合理建議。
4.工程竣工結算審計
在竣工結算時,審計人員應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和圖紙會審,接到竣工結算書后先對結算資料進行審核。其中送審結算時必須提供的資料有:經有關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報告、原審定的概預算計劃書、計劃變更資料、現場技術經濟簽證。還應提供倉庫領料單,主要實物量完成表,包公不包料工程應提供工程材料管理表。
對資料齊全并已竣工驗收通過的工程,首先對工程的建筑面積、土方工程、地基與樁基工程、砌筑工程、混泥土與鋼筋土工程、木結構工程、金屬結構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熱工程、地面工程、裝飾工程、門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水暖工程、電氣照明工程、設備及安裝工程、道路工程、園林工程的結算書分別進行審核,這樣專業化的審計有助于分別核算成本,分別縮短或延長工期、節約或超支的原因及各項工程的質量等級,并總結經驗。
最后,進行工程總體評價。對照工程合同,在進度方面,分析各工期的工程完成情況;在工程造價方面,審核概預算完成情況,是否節約或超支;在質量方面,根據驗收委員會與質量監督部門的驗收情況評定等級,分析各專業工程的質量;在安全方面,根據施工勞動部門的記錄,看有無設備和人身事故。然后針對具體所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解決辦法及改進方案。
二、其他重要專項審計
施工企業的應收賬款、固定資產、在建工程、一般賬面余額比較大,增減變動額比較大,在總資產中的比重也比較大,根據重要性原則應作為專項審計的工作重點,有利于企業經營者提供決策依據,避免經濟損失,并提出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和可操作性的改進意見和建議,以便企業領導者能夠及時做出決策,促使企業減少浪費,降低成本,加速資金周轉,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1.應收賬款專項審計
施工企業應收賬款科目一般賬面余額較大、回收期較長,根據這一實際情況,應開展應收賬款專項審計,在驗證其真實完整的基礎上,提出合理建議。
具體步驟為:首先確定應收賬款是否存在,是否歸被審計的下屬公司所有,核對明細帳、總帳及其增減變動情況,核查其記錄是否完整、壞賬準備的記提是否恰當;第二步,分析各項應收賬款的賬齡及賬面余額,根據重要性原則判斷賬齡長、金額大的應收賬款回收的可能性,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2.固定資產專項審計
由建筑施工企業的行業特點所致,施工企業的固定資產總額大、數量多,同時由于其超負荷的工作量,尤其是路橋工程及其設備,在非居民區施工經常徹夜運轉,加速了固定資產的損耗,往往造成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的情況,有必要進行專項審計。
其具體步驟為:首先根據實地盤查和相關資料,確定固定資產是否存在,是否歸被審計的分公司所有,累計折舊的增減變動記錄是否完整、余額是否正確;第二步,重點審查固定資產折舊,審查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產值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計算所存在的具體差額,匯總記錄并提出相應的調整建議,。
3.在建工程專項審計
同固定資產一樣,施工企業跨會計期間工程較多,在建工程期末余額很大。因此,應進行在建工程專項審計。
具體步驟為:首先確定在建工程的所有權和真實完整性,第二步,分析其長期掛賬的原因,審查其賬面的價值是否與市場價值相符,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
以上從兩個方面闡述了施工企業如何進行內部審計工作,相信施工企業的內審機構通過這些完善措施,將會使施工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有一個質的飛躍,為施工企業的持續快速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參考文獻:
一、提升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
站在集團公司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內部審計是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的需要,內部審計要堅持監督定位,加強對各個二級企業關于集團重大政策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
二、突出重點領域專項審計,堵塞管理漏洞
財務部審計職責11.負責擬定內部審計計劃及項目初步審計方案,報部門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公司及子公司各類審計工作,包括:財務審計、經營審計、投資審計、離任審計、履職績效審計、內控體系審計等:
2.出具審計報告,確保審計結論正確,證據獲取充分;
3.及時發現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弊病和漏洞,優化內控體系,促使公司提升整體管理水平;
4.及時發現現有或潛在內外風險,提出相應意見和建議,促使整體目標的實現;
5.實施對子公司的專項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和管理層建議書等審計文書,督促審計結論和審計建立的落實;
6.負責對各被審單位審計整改意見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7.了解內審發展趨勢并運用新技術、新方法,有效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
8.完成風控部負責人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部審計職責21.通過閱讀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了解上市公司運營情況
2.通過財務報表和其他行業信息,撰寫調研報告
3.負責財務報表、費用審核,資金管理、及財務預決算等工作,整理財務數據,支持業務工作
財務部審計職責31、嚴格執行集團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工作流程,開展子公司財務工作;
2、負責子公司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
3、負責子公司財務預(決)算、資金計劃、稅務測算等工作;
4、負責子公司稅務申報;
5、負責編制子公司月度指標執行情況,及時進行財務預警,確保年度指標及整體預算順利達成;
6、審核子公司各類成本費用開支,確保各項報銷及付款符合公司制度。
財務部審計職責41、組織擬定年度審計監察重點工作計劃報監事會主席審批;
2、組織開展審計工作;
3、組織擬定審計工作報告,并上報監事會主席審核。
財務部審計職責51、擬定年度審計重點工作;
2、組織進行年中、年終經營情況審計;
3、進行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審計;
4、進行經營與財務運行中單獨事項的專項審計;
5、進行投資項目階段性和專項審計;
6、聯系外部審計單位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預算、決算審計;
7、檢查督促審計決定與建議的實施。
財務部審計職責61、協助完成工作底稿的編制、整理和歸檔工作;
2、協助出具審計業務報告和其他鑒證業務報告;
3、熟練掌握財務會計審計等相關知識和政策法規。
財務部審計職責71、審查集團內各項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完善財務制度的建立。
審閱定期財務報告,配合外部機構實施專項財務審計;
2、根據公司投融資需求進行標的公司的財務盡職調查工作。
3、對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財務決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審計
4、檢查和評估公司重要的對外投資、購買和出售資產、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募集資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務的合理合規性
什么是審計疑點?簡單說:審計疑點就是證據、資料與事實不符,是被審計單位所提供會計憑證和相關資料與實際存在的事實不相吻合而存在的重大遺漏。新農村建設項目專項審計疑點是指審計人員在實施項目的專項審計時,發現該項目在建設的某些節點存在重大疑點,而項目建設的承包方所提供的會計憑證和工程文件資料又是正式的,單從這些會計憑證和工程文件資料中是找不到真實有效的證據證明其重大遺漏,而事實上遺漏又確實存在。在項目審計結束時,審計人員只能從現有的會計憑證和工程文件資料來出具審計結論。這樣就使得專項審計成了為項目而審項目,審計質量大打折扣。
2新農村建設項目專項審計的疑點產生在項目建設
過程中為了準確說明疑點產生的原因,筆者以自己曾經歷過的項目審計為例,2016年9月筆者在調查審計事務所審計四川某縣某鎮同濟村(注:不便使用真名)兩個小水利項目時發現:該項目是2013年由同濟村提出,為本村兩個村民組各修一個堰塘,一個造價80萬,一個造價60萬。兩個項目都是由村組、鄉(鎮)、縣逐級上報,經由下而上論證申報;再由省水利廳審批,由上而下下達;項目醞釀的時間長達兩年之久。項目批下來以后,由縣水利局主持,縣招標辦招標,鎮政府參與,把項目承包給了一家工程公司施工修建。工程公司按合同如期完成項目建設。工程結算時需要辦理審計。在審計人員進場時,工程公司已經把工程建設的全部資料完整提供。經審計,沒有發現工程公司有任何不合規不合法的地方。審計人員從工程公司所提供的憑證、資料去找項目建設的重大遺漏,結果沒有找到任何可以證明重大遺漏的證據。因為建設承包方的會計資料是正規的發票,正式的收據,發票收據都是合規合法的,工程人員把資料也做得天衣無縫,無懈可擊,工程的預算和決算都是經過專業公司專業人員審查過的,可以說是無可挑剔。項目資金由縣財政按承包合同如數撥付給了承包公司。財政不撥款是不行的,因為該項目程序合法,建設合規、財務合理,而且有審計結論,一切沒得挑剔。但堰塘修好已快兩年,卻沒有真正發揮預期效益,項目的使用方(村民組)怨聲載道。好在工程公司在施工修建時,兩個村組的村民對工程的用工用料都做了詳細記載,村民的記載與工程施工方提供的原始記錄差距較大。審計人員明知疑點存在,但卻沒有辦法接受村民組的資料,因為村民組不是發包方,無權監督項目施工,村民的記錄不具備法律效力。審計人員只得違心的根據工程公司提供的憑證資料去審計,違心的出具審計意見。除這個調查項目的審計外,筆者還調查了該縣的其它專項建設項目的審計,諸如新農村建設土地整理項目,新農村建設危房改造項目和新農村建設農田基本建設項目等的審計,無一不存在這方面的疑點。為了進一步搞清疑點產生的原因,筆者對這些項目的申報、審批、預算、發包、建設、結算等程序進行了詳細調查,終于搞清了疑點產生的真正原因。疑點產生在新農村建設的三個問題上:一是疑點出在項目建設的指導思想上。項目建設的決策層在指導思想上忽視了村民組,忽視了群眾,忘記了新農村建設的直接受益者是村民組,是群眾,新農村建設是村民群眾的建設,村民自己的建設應由村民自己作主。而決策層錯誤的認為:“新農村建設是國家專項建設,資金由國家專項撥付。專項建設應該由政府來建,政府建好后交給村民使用就行了。政府只管建,村民只管用,這就是惠民工程”。二是疑點出在項目建設的發包機制上。工程招標機制有蕸癡,工程發包監管沒到位,相關部門廻避了責任。從表面上看,工程的申報、審批、招標、投標、合同、修建、預算、竣工、驗收、審計、決算,這一切程序都合規合理的,工程的各項程序都是公平、公正、公開的,不存在任何問題。建設施工方的施工人員按圖施工,工程的預算和決算都按國家規定的定額標準核算,項目資料按規定都做得很好,什么問題都沒有。但在項目建設的招標發包機制上忽略了一個關鍵人物,那就是項目的使用方---村民組,村民組是項目使用人,是項目的受益方,而使用人受益方不能參加項目的發包,不能參加項目的建設管理。項目建在那個村,本應該由那個村的村民組參加管理。但這兩個項目都避開了村民組。由上級直接包辦了項目的發包,項目管理,項目的預決算。工程的發包、施工、管理,完全由上級包辦代替。三是疑點出在工程的用工用料上。工程監理缺位,因為工程監理的工資由工程公司發放,工程的受益人使用方監管缺位,項目使用方沒資格參與監管。承包公司虛增材料購進和使用、虛增方量、多報人工等無人督查。整個工程由于監管缺位,承包公司一切資料都是由施工方提供,從基礎資料上就開始作假,審計調查也只是施工方說了算,明知有假也無從查證。讓相關人員把假賬做成了真賬,審計人員只能依據而審。審計就成了為項目而審項目,審計結論成了承包公司領錢的令牌。
3破解新農村建設項目專項審計疑點的對策
3.1轉變觀念,還政于民。讓村組群眾參加項目建設與管理,這是消除審計疑點的根本所在。新農村建設是人民群眾的建設,不是哪家政府哪一個領導哪一個部門的建設,群眾的建設應該有群眾參加,不是只要群眾申報項目,使用項目,不要群眾參與項目建設和管理。因為項目的使用者是村民組,項目怎樣建設,怎樣管理村組最有發言權。村民群眾才是項目的主人,主人的事要讓主人自己做。各級政府不能包辦。這是破解疑點的關鍵之關鍵。3.2改革現行的項目論證申報機制。要真正還政于民,必須從項目的最基礎工作開始,項目建設必須有嚴格的論證程序,而且項目論證必須由村、組來作,要建什么項目,怎樣建設項目,建成后要達到什么效益應該由村組提出,村組論證。政府只管提出項目建設計劃,審查項目論證,審批項目,監管項目實施,監督資金到位。村、組和政府職能職責必須分開,村組是項目建設的主人,政府決不大包大攬,讓村組站在一旁看。3.3改革現行項目工程的發包機制。現行的項目管理機制是:由政府的相關部門發包,監理公司監理。工程竣工后由發包的相關部門組織驗收,項目受益人村民組站在一邊看。項目建得好不好,適不適用,可不可用,發包方不知道,承包公司不知道,監理公司更不知道,因為他們都不是項目的使用者,他們只能按職責按圖紙按合同各施其職。而真正有資格說話的村組站在一邊無權過問。這種發包機制應該改革,建在村組的工程項目都應由村民委員會參與發包,村委會參與管理,村民委員會作為一級經濟組織是有資格有能力負責項目建設和管理的。只有村委會直接參與項目管理,新農村建設才是真正的惠民工程。3.4把村委會參加項目建設管理用制度固定下來,真正落到實處。各村應成立新農村建設項目監督小組,小組成員由村長,村民組長和村民三方面人員參加。小組的工作職責是參與項目建設管理,監督本村所有的建設項目的具體實施。項目施工的每個環節都必須有詳盡的記錄,項目驗收必須由項目建設監督小組簽字。3.5強化審計管理,項目審計必須注重三個方面的審查。一是嚴格會計憑證和工程資料的真實性審查。憑證資料必須真實合規合法,工程材料出入庫必須有據可查,有庫管員、經辦人、審批人簽字;工程量挖方填方計算必須準確,有記錄有依據可查;會計憑證必須合規合法;收付款簽批手續完整。二是審計工作底稿中必須有項目實際調查事項,凡涉及到千元以上的資金往來項目必須和當事人核實,若無法當面核實的必須有函證函調。三是在出具審計結論前必須有項目實際效益調查。因為新農村建設項目是惠民項目,它的直接使用者、受益者是村民組,項目建成有無效益,效益有多大,達沒達到預期目的,不是領導說了算,也不是施工方說了算,更不是哪家政府哪個部門說了算,而是直接使用項目的村組村民說了算。因此,在出具審計結論前審計人員必須向項目使用者(村民組)調查項目的效益。在審計結論中應該寫明村組對項目使用效果的評價。只有做到以上這三點,我們才能消除新農村建設項目審計的疑點,保證審計結論的真實有效性。
4結語
國家的新農村建設項目是普惠于民的惠民工程,惠民工程必須還政于民,項目建設政府和相關部門不能包辦;項目審計過程應有工程效益的調查和審查事項;項目的審計結論必須有反映工程實效的事項。只有這樣,國家下達的新農村建設項目才能真正落到實處,才能有力推動新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發展。
一、清產核資專項審計
根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所謂清產核資,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企業特定經濟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組織企業進行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并依法認定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從而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和重新核定企業國有資本金的活動。清產核資的內容包括帳務清理、資產清查、價值重估、損益認定、資金核實和完善制度等。清產核資工作可根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或企業實際情況提出申請實施。例如,企業分立、合并、重組、改制、撤銷等經濟行為涉及資產或產權結構重大變動情況的;企業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情況的;均可進行清產核資工作。
企業要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專項財務審計和對有關損溢提出鑒證證明;社會中介機構根據企業清產核資的結果,出具經注冊會計師簽字的清產核資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并編制清產核資后的企業會計報表。所以清產核資專項審計是特殊目的審計,作為社會中介機構應當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認真核實企業的各項清產核資材料,并按規定進行實物盤點和賬務核對。對企業資產損溢按照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損溢確定標準,在充分調查研究、論證的基礎上進行職業推斷和合規評判,提出經濟鑒證意見,并出具鑒證證明。
二、清產核資專項審計與年報審計的區別
清產核資專項審計與年報審計不同,它是在企業會計報表審計的基礎上,著重對企業清產核資的范圍、內容、過程、法律依據、清產核資資料和資產產權真實性以及財產損失依據進行鑒證。清產核資專項審計是伴隨著清產核資工作而展開的,主要與年報審計有以下區別:
1、審計目的不同
年報審計的目的是對公司或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的公允性、合法性、一貫性等“三性”發表審計意見:即會計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會計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是否符合一貫性原則。而清產核資審計的目的是對企業清產核資基準日的相關資料進行審計核實,并對企業核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及申報待核銷凈損失的處理預案的真實性、合規性發表審計意見。
2、審計范圍不同
年報審計的范圍為公司或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帳簿及憑證等會計資料及其他資料,包含合并報表及母公司報表;清產核資審計的范圍為國有企業的基準日會計報表以及涉及資產管理、財產損失認定、勘查、資產產權、價值鑒定和資金核實、債權驗證等多方面的資料。即清產核資所審計的范圍要比年度審計范圍更加廣泛、更加細致和明確。
3、審計依據不同
年報審計的依據是《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及相應會計制度、審計業務約定書等;清產核資審計的依據除上述依據外,還有《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關于印發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國有企業資產損失認定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規程>的通知》、《關于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資金核實工作規定>的通知》、《關于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經濟鑒證工作規則>的通知》(、《關于國有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財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企業財產損失財務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其他相關文件。4、審計的重點和要求不同
清產核資審計中,我們在計劃時不確定重要性水平,而是在基準日會計報表帳面審計的基礎上,重點對企業實物資產的清查和企業債權債務的核對、詢證以及對企業損失掛帳進行核實,協助和督促企業取得損失掛帳所必須的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其他中介機構出具的經濟鑒證證明,以及提供特定事項的內部證明,并對其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審計。具體審計重點包括(1)貨幣資金:帳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帳外現金;銀行未達帳是否正常。(2)應收款項:是否真實存在,壞帳損失按新、老制度確認依據等。(3)存貨:帳實是否相符,存貨所有權認定,是否有積壓、殘次存貨等。(4)固定資產:帳實是否相符,清理出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待核銷數額,對盤盈、盤虧、租出、借出和未按規定手續批準報廢或轉讓出去的資產的清查等。(5)在建工程:長期掛帳但實際已經報廢項目等的清查。(6)對各項待處理資產損失形成的原因,申報審批程序及處理意見是否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清查。(7)資產損失、資金掛帳的認定工作。
5、審計的方法和程序多
年報審計是按照業務循環或會計報表科目在符合性測試的基礎上進行實質性測試,采取抽查方式對會計報表余額進行認定;清產核資審計,主要是在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基礎上,重點進行帳務清理審查,資產核實清查,重估價值鑒證,損益認定審計,結果申報審計,資金核實審計,帳務處理審計,完善制度審計等。特別是對資產損失按原制度和新制度分別就確認證據、條件等要進行認定。
6、重視資金核實、實物資產的盤點、價值鑒證工作
年報審計時,由于時間等因素,我們通常依據公司或企業提供的資產盤點清單認定帳面的存貨、固定資產等實物資產;清產核資審計時,我們重視實物資產的抽查盤點工作,關注因實物資產的毀損、報廢及其他原因形成的潛虧情況,同時,年報審計時對往來款項一般是函證部分大額款項,在清產核資審計時,我們要對往來款項逐一函證,落實款項的真實性和存在性,對有爭議的債權要認真清理、查證、核實,重新確認債權關系。
7、審計調整
年報審計中,我們對于超出重要性水平的事項提請公司或企業調整有關帳目,并相應調整年度會計報表。如果公司或企業拒絕調整,我們將視未調整事項對整個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出具不同意見的審計報告;清產核資審計時,我們不考慮重要性水平一律按要求調整,但企業要根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清產核資資金核實批復文件以及國家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帳務處理,處理完畢后要上報處理結果。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