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6 16: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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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活動開展,增強全體司法行政干部及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對做好社區矯正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切實加強矯正監管和刑罰執行的威懾力,使執法活動更加規范,社區矯正交付銜接、監督管理、教育矯正、考核獎懲等各個環節得到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更加有力,及時準確掌握重點對象矯正動態,確保監管安全;最大限度防范和杜絕社區服刑人員重新犯罪現象的發生,使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規范化管理再上一個臺階。
二、工作措施
1、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流程大檢查活動。按照《省社區矯正工作流程》的要求,逐條逐項地進行對照檢查,重點檢查適用前調查評估、交付與接收、矯正執行、矯正解除與終止全流程各環節的具體執行情況。
2、開展社區服刑人員監督管理大檢查活動。按照《省社區服刑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主要檢查報到登記、矯正方案的制定、分級分類管理、報告與外出、居住地變更、走訪、考核獎懲等社區矯正重點執法領域中存在的問題及其薄弱環節。
3、開展社區服刑人員大排查活動。重點排查有重新犯罪傾向、有脫漏管行為、有蓄意上訪苗頭、流動性大和未成年服刑人員以及不認罪、不服管、消極對抗、反復性較大的社區服刑人員。
三、活動安排
(一)動員教育階段(6月15日—6月30日)
1、開展調研座談。通過調研座談的方式,請司法所長、司法助理、社區矯正專職社工結合各自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實際,就如何進一步創新舉措,加強和改進我市社區矯正工作,談談各自的經驗做法、意見建議和工作思路,查找發現社區矯正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不足,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
2、開展教育研討。社區矯正工作科對調研座談人員的發言,對經驗做法、問題不足進行總結歸納,對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提出建議。按照《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和工作實際,制定符合我市實際情況的改進創新措施。結合社區矯正工作例會,通報調研座談會情況。統一社區矯正全體工作人員的思想,討論《社區矯正工作改進創新措施》,調動全體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3、加強業務培訓。開展司法助理、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專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能力。各司法所要采取集中學習和分散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做好《社區矯正工作實施辦法》、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各類社區矯正工作文件等基本業務知識的學習,熟練掌握矯正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和工作流程,提高社區矯正工作業務技能。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日——7月31日)
1、開展一次核查摸底。在今年3月份、5月份開展的社區服刑人員調查摸底基礎上,以鎮區為單位,對轄區內的社區服刑人員再進行一次核查,查清社區服刑人員人數、服刑期限、報到、認罪服法、電話書面匯報、外出審批等情況。對在規定時限內未到司法所辦理報到登記手續應主動與其取得聯系,并進行思想教育和勸導,經多方聯系仍無法確定其下落的或經多方教育仍不接受社區矯正的,應將有關情況進行詳細記載,用書面形式通報當地公安派出所,要求公安派出所進行查找,并報送矯正科備案。
2、進行一次走訪談話。在核查摸底的基礎上,深入村委社區,對在家的服刑人員進行一次走訪和談話,見面談話率達100%;對在外務工服刑人員,要主動與之取得聯系,利用通訊工具進行談話教育,電話談話率達100%。
3、舉辦一期法制講座。通過走訪談話后,由各鎮區司法所自定時間,舉辦一期社區服刑人員集中法制講座,增強服刑人員的在刑意識,提高教育改造效果。講座內容包括服刑人員應遵守的各項規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
4、健全矯正工作檔案。按照《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具體要求,建立健全社區矯正“一人一檔”。對于新接收社區服刑人員的法律文書及相關材料不齊全的,要及時與法院、監獄協調聯系,盡量補齊。對于日常管理記載內容不全或有缺項的,及時查補,提高檔案的完整性。對于期滿的服刑人員檔案要嚴格按照《社區矯正人員期滿檔案(正、副卷)范本》的要求,認真檢查,逐一對照,補全欠缺資料,并做好整理歸檔工作。
(三)整改規范階段(8月1日——8月31日)
社區矯正工作科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結合半年工作檢查,全面細致開展檢查督促,規范工作內容、程序、標準。收集各司法所在社區矯正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指導督促進行整改落實。分管領導親自帶隊,隨社區矯正工作科一起檢查指導,與鎮(區)分管領導和司法所長進行通報交流,促使各鎮(區)提高對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視程度,確保社區矯正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四、工作要求
一般來講,執法行為不規范發生的客觀原因主要是機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監督乏力。主觀原因是行為人素質有問題:一是理想信念動搖,失去職業信仰、職業操守,喪失精神支柱。對自己履行的公共職責、職場口碑淡漠,價值取向出現偏差,不能正確對待利益沖突;二是自律意識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頭;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對享樂的追逐,對待遇的攀比,對利益的求償,以及不能正確對待榮辱進退,導致心理失衡,成為執法行為不規范的誘因。
二、改進和規范執法行為的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公安機關自身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自身反腐倡廉建設。公安機關作為國家法律執行機關,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公安機關在加強自身反腐倡廉建設過程中,要把教育作為規范執法行為的第一道防線,緊密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大走訪”、“四整治兩提升”、“讓人民群眾滿意”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等活動,深入進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紀律作風教育,引導廣大公安民警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執法觀念,自覺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廉潔意識。要突出抓好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關鍵環節的監督,著力加強對執法決策權、干部任用權、經費開支權的監督制約,建立公安機關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制度,促進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要自覺把公安工作置于黨的領導和群眾監督之下,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新聞輿論監督,深化和落實警務公開,確保執法權在陽光下規范運行。
(二)要加強和完善公安機關內部監督部門的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約機制,規范執法行為。依法履行對偵查活動的法律監督,既要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違法變更強制措施等放縱犯罪的執法不規范等違法違紀行為,又要監督糾正違法立案、刑訊逼供、濫用偵查手段和強制措施等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問題。建立健全偵查辦案監督的關口前移機制和跟蹤監督機制,正確使用紀檢檢察建議等手段,及時糾正和預防民警執法不規范等違法違紀行為,防止重發、繼發和小錯不糾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確行使權力,糾正辦案活動中執法不嚴、不公等問題。
在分局、工商所、段管員之間實行層級責任聯動,形成上下協調、高效運轉的管理體系。一是要明確機關各科(室)在轄區監管責任制工作中的職責。機關科室要樹立為所服務、為所減負的理念,及時幫助工商所解決實施轄區監管責任制遇到的問題。二是要實施電腦全員考核。對工商所全體人員,包括所長的電腦操作技能進行考核,切實做到“全員考核,人人過關”。三是要建立工商所轄區監管責任制層級管理制度。形成“段管員——工商所內設小組——工商所——分局”四個責任層級,并將該項制度納入分局績效考核評估范圍內,促進監管職責到位。
二、著力打壓“私宰肉”生存空間
違法分子的法律責任。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對肉聯廠、生豬批發市場、機團單位用肉情況的監管。準確掌握放心肉的流向和流量,杜絕私宰肉流入機團單位,死豬、病豬流入市場,堵死私宰肉銷售終端。
三、全力推進“創文”工作
一是要加強對市場開辦者和配送商的監督,建立肉品銷售公示制度及豬肉檔信息公示制度,擴大社會監督面。二是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協作,堅決打掉私宰窩點,依法追究
一是抓好窗口建設。繼續改善工作作風,建立和落實政務信息公開制度,不斷提高群眾對分局政務工作的滿意度和社會評價度。二是抓好招牌廣告清理。加強招牌廣告的核準登記工作,嚴格把好準入關,定期開展違章戶外廣告專項整治,確保轄區戶外廣告、招牌廣告設置、符合市創建國家文明城市和舉辦2010年亞運會的工作要求。三是抓好經營性公共場所亮照經營。各工商所切實負起責任,全面清查經營性公共場所的證照情況,確保不因為證照問題拖全市“創文”工作后腿。四是抓好隊伍精神文明建設。要樹立講文明、守紀律的良好形象。
四、徹底清理無照經營
一是要加強與區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兩大原則,在明確工商部門整治無照經營主體責任的同時,依據前置許可部門的職能,進一步細化工作分工,形成各部門分工明確、運轉協調、責任落實的工作機制。二是抓住重點,以點帶面。主要將一、二級馬路周邊和城鄉結合部的主要交通出入口作為重點整治區域,以餐飲、網吧、娛樂服務場所、地下旅館、廢品回收等為重點行業,集中執法資源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突破難點,以難促易。三是疏堵并舉,切實解決制約整治工作的“瓶頸”問題。采取“疏堵并舉,以疏為主、以打促疏”的措施,分區域、分類別、分步驟地積極開展整治工作。四是繼續開展“創建持照、亮照經營示范街”活動,各工商所結合轄區實際,大膽突破,融入地方特色,形成新的亮點。
五、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
預見性是對事物未來的認知和把握,是在掌握客觀規律基礎上的科學預測,不是憑空想象和主觀臆斷。增強預見性是工商部門適應新形勢發展的必然需要,是把握工作主動性、增強創造性的必然需要。
提高預見性是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當前,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處于新一輪的增長期和轉折期,市場主體在總量、結構、形式上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生產、經營和流通方式逐步現代化,市場主體越來越多元化,市場行為越來越復雜化,市場主體的違法行為越來越復雜化、隱蔽化。工商部門作為政府履行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被國務院賦予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任,監管領域從狹隘的集貿市場拓展到社會主義大市場。而隨著國家行政法制體系建設的不斷完善,也對工商部門的行政許可行為、行政處罰行為、行政收費行為、行政強制行為等具體行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基層工商部門如果囿于傳統的工商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必然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要求。引入預見性的管理理念,規范行政行為,推進工商部門履職盡責,才能有效解決有限的監管資源與龐大的監管任務之間的矛盾,才能緊跟市場經濟和監管新形勢發展的步伐。
提高預見性是增強基層工作主動性的需要。長期以來,工商部門大量的監管工作是一種被動的事中、事后監管模式,基層工商部門往往疲于應付完成上級或地方政府的執法檢查任務,像消防隊員一樣處處救火,拆東墻補西墻,每當市場主體出現問題時,才去執法查處、監管規范其行為,形成了被動工作的局面,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卻沒有取得很好的工作成效。同時,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的滯后性,也造成了工商監管的不力和缺位。提高工作的預見性,通過對當前情況的調查研究,把握事物未來發展的趨勢和動向,前瞻性地預見到可能遇到的問題和挑戰,積極探求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規律,指導未來的實踐工作,提前進入工作狀態,才能超前掌握工作的主動權,從被動應付的窠臼里掙脫出來,實現被動型管理模式向主動型監管模式的轉變,從而從根本上提高行政執法效力。
提高預見性是增強基層工作創造性的需要。通過預見性管理,主動和超前地掌握未來工作的重點,應對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開創新局面,有利于提高基層工商行政管理的創造性。沒有創造性,基層工作就是一潭死水,缺乏交流貫通,更得不到發展壯大。尤其是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區域,縣級工商行政管理要適應地方經濟快速發展的洪流,基層決策者必然要有一種勇立潮頭、劈風斬浪的勇者風范,有一種登高望遠、未雨綢繆的遠大眼光,提高對新情況、新問題的科學預見性,及時做出果斷的決策,才能闖出一條適應形勢發展工商監管執法的新路子,取得基層工作的新突破。如在外資監管工作中,要預先對外向型經濟發展的規律作出研究,才能開創性地開展工作。
二、求真務實,提升基層工商工作預見性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許多工作在正式實施之前,都需要做好大量的前期預備工作。只有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分析研究,加強對實際情況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可行性的意見建議,才能為作出科學合理的預見性決策打好基礎。
認真分析形勢,敏銳把握本地經濟發展一般規律。經濟是基礎,工商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旨在規范和引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多種形式、多種所有制成分的市場主體健康快速發展。只有認真研究和分析把握本地經濟的發展趨勢和開放型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提高觀察事物的敏感性,把握工商部門在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中可能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才能更好地做到監管到位、服務到家。如在外向型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地方政府的招商政策從初期的全選全招到招商選資,外向型經濟也發生了從原始的粗放型、生產型向現代的環保型、科技型的質變,與此同時,隨著國家工商總局對部分縣級工商部門外資授權的擴大,基層工商部門對外資登記從簡單的初審登記到直接登記,情況必然會復雜化,登記與監管的難度必然會增加。要適應外向型經濟層次質量提升的發展趨勢,基層工商部門就要在堅持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下,積極爭取上級的支持做好前期工作,解決企業發展的后顧之憂。
深入調查研究,及時捕捉工作中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認識來源于實踐。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基層工商部門只有通過對各類市場主體存在條件、聯系、發展變化趨勢等大量情況,進行分析、比較和綜合總結,及時地捕捉苗頭性的問題,及時把握行政執法和服務經濟的發展新動向,才能較準確地作出預見性的決策,實施有力的行政監管。在工商公平交易、經濟檢查領域,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網絡經濟的蔓延,各類市場主體的違法違規行為手段翻新、花樣迭起,如果基層工商部門仍然憑借過去的經驗和傳統的方式查案、辦案,必然會影響查辦新型經濟違法案件的成效。如隨著網絡技術的普及,利用網絡進行傳銷的作案方式更為隱蔽狡猾,呈現愈演愈烈的趨勢,而目前網絡監管處于工商監管的“灰色地帶”。此外,諸如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倒賣走私或無合法來源進口商品,鉆空子的行為在外向型經濟發達的地區也不少,還有商業賄賂、限制競爭、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等也隨著經濟的發展魚龍雜生。對于這些新型的經濟違法行為苗頭傾向,只有基層工商部門對其產生的背景、淵源、種類、特征及監管措施有全面洞徹的了解,才能有力地予以查處。
廣泛征言納諫,主動對接地方政府與管理對象對未來工商工作的需求。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工商部門執政為民,一切工作以地方政府和管理對象的需求為根本出發點,以實現“政府、企業、經營戶”“三滿意”的根本目標。決策者要做到耳聰目明,就要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主動對接他們的需求,才能有效避免不切實際的預見,減少損失,使工作重點突出、有的放矢。現實情況下,工商部門一方面需要廣開言路積極貫徹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建議,當好參謀助手,爭取地方政府對工商工作的支持,全力維護良好的經濟秩序和投資環境,助推地方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要廣辟渠道吸納管理對象的想法意見,通過走訪座談、舉辦沙龍、網絡平臺交流、電子數據交換等多種形式,了解企業對工商部門在工作作風、登記效能、服務舉措、依法行政等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從而不斷改進和
完善自身的工作。昆山市政府近年來大力實施“三自創新”戰略,要求各級企業加大自創品牌的力度,打造創新型城市。眾多的中小企業經營者、個體工商戶也向工商部門表達了越來越強的創牌意向,工商部門應圍繞政府的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加大品牌扶持力度,充分發揮工商職能優勢,為企業提供宣傳、培訓、申報等方面的基礎性工作,培育和指導企業爭創品牌,提升產品競爭力。
三、在執法實踐中,修正完善預見性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預見性的決策帶有一定的創新性,要經得起實踐的考驗,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才能真正實現促進工作、事半功倍的目的。
大膽創新,敢于將預見性內容引進基層決策過程。創新是發展的力量源泉,是基層工商工作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基層工商部門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行動指南,正確運用定性預測、定量預測、定時預測、概率預測等科學方法,敢于闖前人沒有走過的路。多種經濟成分的快速發展亟須工商部門轉換理念,革故鼎新.在市場準入模式、監督管理機制、行政執法體制等方面不斷創新,規范行政行為,建立科學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新機制。如昆山市工商部門在預見到傳統的個體工商戶上門收費方式耗時費力、不能適應私營個體經濟發展的情況后,積極創新行政收費方式,早在1997年就在個體工商戶中推行自繳費制度,采取“電腦開票、持卡繳費”的新型繳費模式,將工商干部從繁重的收費工作中解脫出來,既提高了行政收費的效率和科學監管的水平,也規范了行政收費行為、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水平的提高。
實事求是,勇于在實踐中修正完善預見性決策。預見性的決策畢竟是對未來事物基本規律的預知,帶有一定的主觀性,而事物發展千變萬化,預見性的決策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確無誤,這就要根據客觀發展的情況予以日臻完善。樹木總體的規律是向上生長,其細枝末節卻是參差不齊,育樹需要不斷地修枝理葉確保其茁壯成長。基層工商事業的發展進步,同樣需要不斷地對預見性的決策、方向性的問題進行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調整和完善。多年來,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之一――登記準入因牽涉到其他行政審批部門的審批事項,這一類似于“雞與雞蛋”的怪圈,長期以來困擾著工商部門與其他行政審批部門,影響了行政審批的效能,也影響了市場主體的依法確立和健康發展。在《行政許可法》出臺以后,這一問題得到了較好的緩解,國家清理和廢止了一批前置行政審批項目,然而在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中,依然一定程度地存在以前的問題。基層工商部門在與其它部門加強溝通交流,實行集中辦理、并聯審批的統一做法下,具體操作則需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和不同行業的特點予以區別和修正,部分行業可以采取先照后證的措施,先準入后規范,而對于重大的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十三個重點行業,則仍應堅持執行先審批后準入。
(一)加強檢察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
執法、司法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環節。只有規范執法行為,才能保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進而推動全民守法、樹立法治權威,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和司法機關,在貫徹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方面承擔著重大責任,更要增強規范執法的自覺性,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切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
(二)加強檢察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是深化三項重點工作、更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
當前,我國正處于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仍然突出,由此引發大量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檢察機關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支重要力量,不僅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矛盾化解,還要堅持嚴格公正規范廉潔執法,切實防止因自身執法不當激化矛盾或引發新的矛盾。因此,必須把執法規范化建設作為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重要舉措,強化自身監督制約,切實規范執法行為,不斷提高新形勢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強檢察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是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體現。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要適應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要求,不斷增強民主意識,提高人權保障和證據意識,在執法辦案過程中要尊重當事人的各項合法權益,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律師、證人等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依法全面收集證據,不僅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證據,也要收集其無罪、罪輕的證據,確保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做到不枉不縱。
二、加強檢察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面臨的問題
一是執法理念陳舊。檢察工作中,一些檢察干警在執法辦案中,依然存在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重配合、輕監督,重數量、輕質量,重法律效果、輕社會效果等觀念。有的為了突破案件違法取證,或者認為只要案子辦好了,程序上的問題不是問題;有的簡單理解社會效果,把執法游離和脫離法律之外,不講程序,不遵規則,追求自以為、所謂的、局部的“社會效果”。有的重數量、輕質量,存在過分追求有罪判決,對改變定性、數額認定等案件質量不高問題重視不夠等。
二是執法違反程序。執法主體方面。有的地方由于受檢察官嚴重短缺影響,為緩解人少案多的矛盾,讓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參與辦案。執法行為方面。在自偵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相互自偵部門與偵監、公訴部門相互借用辦案期限現象;對律師會見、查閱案卷材料等配合不積極,時常借故拖延,甚至設置障礙;有的因受12小時限制,往往存在侵犯被調查人員合法權益等。
三是執法公信度不高。總體上看,人民群眾對基層檢察工作和檢察隊伍是充分肯定的,但極少數檢察人員執法不嚴、不公、不廉等問題嚴重損害了檢察機關執法形象。有的干警不嚴格依法辦事,執法存在隨意性,濫用自由裁量權;有的干警執法能力不強,辦案水平底下,往往大案辦成小案,小案辦成撤案;有的干警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律師,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律師吃請,收受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律師的財物等。
三、加強檢察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對策
一是要進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和規范執法主題教育,夯實規范執法的思想基礎。實現執法的規范化必須從源頭上杜絕執法不規范問題產生的思想根源,為規范執法提供思想保證。檢察干警要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固樹立“三個至上”、“四個在心中”,始終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新理念,真正把規范執法貫穿于執法辦案每個環節,以規范促公正,以規范樹形象,以規范贏公信,切實增強規范執法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要著力構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規范執法主題教育的長效機制,積極探索開展教育活動的有效途徑,認真組織開展執法思想研討、典型案例剖析、規范執法警示教育等活動,并針對檢察干警思想實際加強教育引導,使廣大檢察干警牢固樹立嚴格規范執法的思想意識,在執法辦案的過程中始終繃緊規范執法這根弦,自覺遵守規范執法的各項規定。
監督法規定執法檢查報告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所檢查的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評價,提出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執法工作的建議;二是對有關法律、法規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議。但是,從市、縣人大常委會開展的執法檢查情況來看,幾乎沒有涉及法律、法規修改完善的內容。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根本原因是向上級反饋情況的渠道不暢,一些地方人大即使在執法檢查中收集到許多法律法規的修改意見,也因不知如何向上反饋而作罷。
5月10日,牌樓鎮國土資源管理村級協管員齊聚一堂,召開2012年國土資源協管員培訓會。此次培訓做到“早、細、嚴、實”,此次培訓以提高全鎮協管員國土資源業務理論知識,為做好2012年度各項國土資源工作夯實了基礎。總結回顧了2011年度各項工作,制定了2012年度工作規劃。利用培訓討論了2012年度全局工作要點,完善了村級協管員目標管理責任書,并對當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討論,對近期的各項重點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為今年的各項工作開好頭、起好步作好了充分的準備。通過開展集訓,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進一步提高了村級協管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增強了做好今年國土資源工作的信心和決心,達到了收心鼓勁,明確工作目標的目的,收效明顯,為全年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通過廣泛宣傳、深入學習,使全民國土資源管律法制法規意識明顯得到增強,干部隊伍整體綜合素質也得到了明顯提高,營造了較好的工作環境。
夯實業務管理 加強安全保障
今年以來,牌樓國土資源所為了堅守城郊耕地紅線,采取四條措施,有效地加強了耕地保護。一是加大耕地保護宣傳力度。今年初,以全鎮19個村召開群眾大會為契機,會上大肆宣講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耕地保護政策,增強了全民耕地保護意識;二是年初與各村層層簽訂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在明確了村級協管員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同時,還制定了嚴格的獎懲措施,年終實行獎懲兌現;三是聘請村級國土資源協管員,建立健全耕地保護網絡,做到了早發現、早會診、早處理,從源頭上不留隱患;四是我們將全鎮基本農田保護區劃片分塊,設立基本農田保護牌,明確了基本農田“五不準”、“三禁止”,同時對全鎮居民發放了基本農田保護明白卡,營造了人人參與、戶戶有責的耕地保護良好氛圍,實現了全鎮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同時根據市區對非煤礦山采空區治理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所采取四項措施,加強了東寶區非煤礦山治理專項工作:一是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市區有關精神,營造治理整頓氛圍;二是聘請專家深入礦井開展礦山隱患排查;三是及時下達礦山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非煤礦山限期整改;四是加強督辦檢查。與安辦、公安聯手定期跟蹤督辦檢查整改情況,不留整改隱患。通過采取四項措施、逐礦跟蹤督辦檢查,全鎮4家非煤井下礦山涉及采空區地上民房17家。目前已按期搬遷7家,剩余10家已簽訂了補償拆遷協議,居民和財產已全部轉移,并結合新農村建設做到了民房限期搬遷。此舉,有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了社會穩定。
注重精神文明 樹立良好形象
從已公布的數據來看,筆者所在省2008年被吊銷外資企業1175戶,占外商投資企業總數的6.3%,受處罰企業占實際違法企業總數約7成。其違法原因,基本上是企業出資未到位、未年檢、虛假注冊、虛報注冊資本等因素。外商投資企業違法率高而受處罰率低的成因有:
(一)幾部外資法的可操作性較差,某種程度上縱容了企業違法欠資
一是《外資企業法》第9條規定:“外資企業應當在審查批準機關核準的期限內在中國境內投資:逾期不投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吊銷營業執照。”二是《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30條規定:“外國投資者未能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繳付第一期出資的,外資企業批準證書即自動失效。外資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和繳銷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以上兩法條一是只規定了登記機關可行使吊銷職權,而不是應當行使吊銷職權,登記機關既可作出吊銷處罰決定,亦可不作出吊銷處罰決定:二是未規定登記機關做出處罰決定的期限,登記機關可在企業違法行為出現之日起一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亦可在一年內甚至更長時間作出處罰決定。假若登記機關未能及時對企業處罰,很難認定登記機關是否行政不作為。迫于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或息事寧人的態度,工商登記機關可能行政不作為,客觀上縱容了企業違法欠資。
(二)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成本過低,易出現虛假注冊企業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設立登記費按注冊資本總額的0.8‰繳納。目前各地方政府招商引資項目以注冊資本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生產型企業為主,按照《條例》規定,注冊一家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至少需交納登記費800元人民幣。2004年起全國大部分地區為促進招商引資工作,降低企業注冊門檻,實施“按實收資本收取登記費”的地方政策。外資企業在設立之時,實收資本基本為零,因此只需暫交50元的登記費。低廉登記費為少數招商部門應付招商任務和虛假注冊公司打開了方便之門。筆者所在市從2004年1月至2007年12月,年均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81.75戶,是2003年的2.27倍。其間因欠資、虛假注冊而被吊銷執照106戶,占新設立總數的32.7%。
(三)利用“分期繳付”政策欠資或虛報注冊資本
同是有限責任公司。內資企業依照《公司法》設立,而外資企業則依照《公司法》和外資“三大法”設立。《公司法》與《外資法》對于注冊資本的繳納有不同的規定,內資企業設立之時依據《公司法》必須至少繳納注冊資本20%,余款必須在兩年內繳付,且登記費一次交清;外資企業則依據《外資法》具有更加寬松的“分期付款”方式,即首期15%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繳付,余款可在2年內繳付,確有困難的經審批機關批準還可延期1年繳付,甚至一延再延。因為有法律法規的便利,企業通過“分期付款”,可以毫無顧慮的虛報注冊資本而不用付出任何代價。一些引資部門為提高招商引資工作業績,默許甚至慫恿企業虛報高額注冊資本。形成外資經濟的“虛火”。所以在外資企業種種“出格”行為中,欠資或虛報注冊資本行為最為普遍。隨著外資總量的快速增長。虛報注冊資本的畸形現象日趨突出,嚴重影響了地方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利用政策落差和人民幣升值造就大量空殼外商投資企業
由于外商投資企業在許多方面具有“超國民待遇”,加之注冊費用低廉。因此。國內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外國公司身份或以國外的親友作為“人頭戶”,注冊一家空殼外商投資企業,再利用內外資企業的政策落差。與內資企業勾結騙取稅款、囤積土地、走私設備等,形成典型的“假外資”。2007年3月國家實行“兩稅并軌”的稅收政策,海關也加強了緝私力度,不法分子發現預期目標不能實現,便逃之夭夭,留下一堆“查無地址”的空殼企業。同時,一些國外投機者趁著人民幣升值的機會,披著外商的“外衣”注冊空殼公司從事“熱錢”活動。至2008年底涌入我國“熱錢”數量達到最高峰,其進出的渠道之一就是注冊空殼外資企業,這類企業的違法行為隱蔽性大、取證難、查處難,極大地損害了國家利益,危及國家經濟安全。
(五)外資企業因其特殊地位,易成為工商監管的“盲醫”
相當部分外商投資企業是當地政府的引資項目。或者是重點企業,政府實行掛牌保護,給予特殊照顧。除了專項檢查以外,日常巡查都必須先報經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否則可能被扣上“破壞投資環境”的帽子,以致造成“門難進、臉難看”的尷尬境地。因此基層工商所亦對外資企業另眼相看。普遍存在一種“管不了”或“不屬于我們管”的態度,對外資企業的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市場退出等動態行為無法做到有效跟蹤監管,外資企業也就逐漸成為一些基層工商所的監管“盲區”。
二、進一步完善立法,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守法經營的幾點建議
大量外資企業違法違規,不僅造成我國外資經濟的虛假繁榮,給國家下達宏觀調控政策造成偏差,也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形成挑戰。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已出現局部資本過剩、外匯儲備過大的狀況。為進一步引導規范外資經濟健康穩定發展,必須進一步完善外資監管制度。
(一)合并內外資企業登記制度,統一優惠政策
我國對內外資企業實行不同的公司登記制度,這種做法在改革開放初期,為我國經濟發展吸引到了大量寶貴外資,進而促進了整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但是。經濟全球化以及WTO規則要求每個經濟主體處在同一起跑線上,如果繼續對外資實行“超國民待遇”,實際是對內資企業的“逆向歧視”,其負面效應越來越明顯,合并內外資企業登記制度是順應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因此,建議整合《公司法》和外資“三大法”的關系,可由外資“三大法”依據WTO規則先行規范外資市場準入,其余則依照《公司法》,實行內外資統一登記標準,廢除“超國民待遇”政策,還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一個公平的競爭舞臺。同時。對部分操作性不強的法條進行修改,消除漏洞。此外。地方政府招商引
資時不應一味地引進外資,相比之下,當前一些境內資本的實力和可控性都比境外資本強,因此,招商引資的范圍也可向境內資本延伸。地方政府在制定優惠政策時亦應當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并保持優惠內外一致。
(二)加強對外資企業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企業不按期出資、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不僅制約了企業的自身發展,也妨礙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違背了我國吸引外資的初衷。外資企業作為我國企業形式中的一種,它既是外資企業。同時也是有限責任公司:既受外資企業法律法規的調整,也受具有普適性的公司法的調整。公司制外資企業的虛報注冊資本及虛假出資行為侵犯了公司登記管理制度,不僅應當承擔行政責任,還應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3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3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明確規定了虛報注冊資本和虛假出資的刑事責任。登記機關應當充分利用企業年度年檢的契機,嚴格審查企業是否存在上述違法問題。在查處上述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其行為達到刑事追溯標準的,應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維護國家法律的嚴肅性。
(三)調整當前的登記管理制度,限制出資不足企業的部分民事行為能力
按照現行外資企業認繳注冊資本制度,首期注冊資本的出資期限為3個月。如果這期間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于企業的合約相關對象就具有較大交易風險。對此,我們可以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做一些變通。比如,僅給予3個月的經營期限,經營范圍欄加注“籌備”字樣,使其在首期注冊資本未到資之前,只能從事相關的籌備工作。只有在注冊資本驗資并辦理變更登記后,方能取得生產經營資格。這樣既可減少交易風險,也可督促企業及時出資。
(四)完善出資責任制度,引入股東失權機制
雖然《公司法》規定出資不實的股東應當對已出資的股東和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但實踐中已出資股東的權利難以得到保護。比如某股東擁有公司最高比例股權,但該大股東出資未到位,卻依據公司章程,行使公司控制權,使得誠實信用投資方的權益得不到保護。因此,在出資責任體系中應當賦予公司更多的救濟手段。比如將“以實際出資到位為先決條件獲得公司決策權,出資未到位即失去權利”作為公司章程的必備條款。
(五)完善登記法律法規,明確工商職能
大力加強檢察隊伍建設是提高檢察公信力的根本措施。檢察機關公信力取決于檢察官的法律監督能力,而法律監督能力是以人立論為基礎的。要注重檢察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要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保持一致,在政治素質上贏得人民群眾的信賴與認可。公平正義對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國家長治久安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這就需要有豐富的執法智慧、深厚的法律修養、高尚的執法情操、高超的執法業務技能、堅定的執法理念的檢察官來行使法律監督權。
在新的年度里,漢沽檢察院將繼續建設好廉政教育信息平臺,使廉政意識入腦入心,用廉政之心約束日常言行。
經過這種廉政信息平臺的建設,于去年收到了初步成效。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們將用更新的信息內容向干警,讓這一舉措繼續發揮更大的作用,以提高檢察機關的公信力。
加強檢察機關干部隊伍素質和作風建設,這是實現公平正義,提高執法公信力,創設和諧法律秩序的治本之策。檢察機關要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要求,以公正執法為核心,以專業化建設為方向,不斷提高檢察機關和檢察工作人員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保障社會公平和正義的能力,運用司法手段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促進改革發展、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能力。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是社會公眾長期以來對檢察機關公正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權威性所產生尊重和信任,是在人民群眾心目中建立起來的公平、公正、誠實、正派的信任度和影響力。因此,執法公信力也是檢驗檢察工作是否贏得人民群眾支持、信任,是否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一個重要標志。
二、加強法律監督力度,通過檢察工作職能來提升檢察公信力
同志曾指出:“檢察機關作為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必須把功夫下在監督上,加大對政法各單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問題的從嚴查處力度,真正擔負起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責任。”因此說,要切實保證執法公正是檢察機關公信力建設的首要任務和基礎工程。因為檢察機關工作的著力點,就是體現人民的愿望,適應人民的需要。當前,關注民生是順應人民群眾愿望的頭等大事,也是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頭等大事,是充分體現執法為民的思想,深入實際、深入群眾,聽民聲、察民情、順民意,思民之所憂,做民之所盼,解民之所難。切實在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上,進一步加大法律監督力度,必須下大力氣查辦、權錢交易的犯罪案件。我們要立足檢察工作職能,要圍繞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期待,認真謀劃工作,不斷地創新與完善工作思路,從工作上拉近和人民群眾的距離,贏得人民群眾的認同和信賴,使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高度滿意,從而增強檢察機關的公信力。
一、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過程中取得的成效
1、為保證廣大民警在執法活動中有章可循,促進辦案質量的提高,我局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當前執法活動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網絡審批系統,圍繞刑事、行政案件辦理和證據固定和贓物管理等方面的執法活動制定出各項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對我局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廣在開展專項活動中涌現出的示范單位的先進工作經驗,特別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見警情處置規范,規范了民警的日常執法工作行為,使規范化建設和執法制度建設達到了整體推進的效果。
3、全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會同區法院會簽《關于建立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規定》從而更好的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這一制度的落實,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辦案效率,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建立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催辦制度,通過在分局法制科網頁設立“案件催辦”專欄,對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即將屆滿的人員,提前催辦。從而使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現象大量減少,“保而不審”,處理不及時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5、實行“周通報月考評”制度,對各辦案單位承辦的每個刑事、行政案件進行考評,建立執法檔案,及時指出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個案考核分數同時納入執法質量目標考核。對各單位獎懲逗硬,進一步提高辦案民警積極性,提高執法辦案質量。
二、派出所在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中面臨的主要制約因素
1、法治觀念不強,執法指導思想存在偏差。主要體現在法律至上、人權保障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等觀念不強,在執法活動中存在推諉、拖延,造成執法不公、執法不規范。
2、基層民警數量少,公安業務素質參差不齊。趕著鴨子下水,匆忙上陣執法,對公安機關常用的法律法規不熟悉,對案件辦理認識模糊,執法不規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較多,辦案人員新手較多,素質參差不齊,不少辦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實體、輕程序,在平時的學習、培訓中不認真、走過場,對相關法律法規及市局相關規范、規定學習不認真細致,三、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對策研究
以上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公安機關社會治安管理和嚴厲打擊犯罪的力度,導致了執法行為的不規范要解決以上問題的存在,應著力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進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觀念,增強服務意識、訴訟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監督意識和人權意識,養成自覺守法、嚴格依法辦事的習慣,提高執法水平,保證依法治國,實現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實現公安機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2、堅持依程序受理,嚴格按立案條件立案,規范接警、受理報警范圍、處警和責任追究等,徹底解決受理、立案不規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