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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1.1類型不同的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
在公司商業經濟活動中因涉及的范圍比較廣,因此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所涉及的類型也比較多,分類的不同時代所存在的法律風險問題也不一樣。以下是針對不同類型的公司合同存在的法律問題。
1.1.1物資采購
在現階段的物資合同中經常存在著不合理和問題不明確、不全面的問題,比如說在物資合同中物資設備的型號、商標、規則、品種和等級等沒有具體明確的進行標記?;蛘呤顷P于買賣雙方的名稱登記不全,個人的信息和證件的信息不一致等,又或是在合同中對于相關的價款和酬金沒有進行具體的說明,物資設備的產量質量問題沒有進行明確的劃分和介紹,一旦發生違約問題,相關的責任不明確等[1]。
1.1.2分包合同
在分包合同管理過程中也存在很多的法律風險問題:第一是關于分包合同的簽訂問題,有的存在不簽訂分包合同的現象,或是簽訂的分包合同不具備一定的法律效力;第二是關于分包、轉包的相關流程不合乎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及隨意的進行多次分包,分包的單位不具備標準的資質等;第三是在驗收計價和結算的過程中,相應的工作流程不規范,這些都會導致在施工的過程中,出現責任不明、企業款拖欠和工資拖欠的問題,產生一定的法律風險[2]。
1.1.3擔保合同
在公司合同當中的擔保合同一旦發生相關的法律問題,所涉及的金額就比較大,因此要加強對擔保合同的重視,避免出現問題對項目企業施工產生嚴重的影響。比如說在擔保合同管理中出現合同本身不具有相關的法律效力問題、實際擔保的金額和項目和簽訂擔保合同中的項目金額不相符、項目企業的項目部隨意的對外進行擔保以及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雙方的責任沒有明確的進行劃分等[3]。
1.1.4勞動合同
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勞動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是和作業人員之間的問題,比如說短期企業內沒有簽訂相關的雇傭協議或者是說協議的條款不規范、不合法;其次是在勞動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存在相關的條款不合理的現象,雙方之間的責任和義務沒有明確的劃分,沒有將每一項條款進行詳細的說明和解釋;最后是相關的勞動合同的內容不符合我國的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等。
1.2合同執行的不同階段存在的法律風險
一般來說,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合同的簽訂,第二個階段是合同的執行,第三個階段是合同的終止,在這三個階段執行的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問題,給項目的施工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1.2.1第一階段:合同簽訂
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前期的準備工作不充分造成在招標的過程中對承建單位的資信狀況、資質等級、經營范圍和相關的履約能力等方面的評估了解的不規范,審核的不到位。其次是關于合同中的內容,相關的條款不規范和不全面在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方面沒有進行明確的劃分,對于基本的條款內容不具備相關的法律效力或者是和相關的法律內容不相符,造成了內容不具有相關的法律效力。最后是在簽訂的過程中缺乏一定的公平公正性,存在暗箱操作和漏標的問題。
1.2.2第二階段: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是建立在雙方共同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落實執行的基礎上,因此在這個過程中主要存在的問題包括:第一,在履行的過程中,業主出現的違約情況而施工企業沒有做出及時的反應造成的施工企業的經濟利益受到一定的損害;第二是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施工單位由于自身的原因屬于對合同的控制和制定,導致合同在執行的過程中沒有落實到位,對同類的合同文件和資料沒有進行仔細的保管,出現了在不經債務人統一的情況下對債務進行第三方的轉讓。
1.2.3第三階段:合同終止
在現階段,有很大一部分的企業認為合同管理的風險只存在于當前的簽訂和履行階段,忽略了在合同終止之后的相關風險問題的防范,為企業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因此也要加強在終止階段合同的管理。比如說在這個過程中出現的相關施工企業對合同資料和檔案沒有妥善的管理,對合同中相關義務的履行沒有執行徹底等都會造成相關法律風險問題的發生。
2合同管理風險問題表現
通過分析公司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風險的主要部位存在于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合同簽約主體方面。主要表現為,合同承辦部門未留存對方主體資格、資信等基礎材料。第二,合同審核程序方面。通過抽查部分合同發現,合同簽署日期在法律審查流程結束之前,明顯存在合同倒簽的情況。第三,合同內容不全面。主要表現為部分合同文本中存在空白條款,合同要素不齊全。第四,合同檔案管理不完善。主要表現為,檔案管理要求不統一,相關的資料不齊全,存在有的合同原件沒法查找的情況。
3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關鍵點
合同管理風險把握關鍵點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體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設置合同管理崗位。負責專門的格式合同,并負責非格式合同的編號及資料的收集歸檔,實施合同經辦人的全流程管理。第二,嚴格審核合同主體資格。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核,主要從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資質、授權資料、履約能力和商業性方面進行審核。第三,注意合同條款的完備規范。形式上要注意是否有無空白的合同條款,是否有無任意涂改,簽章日期是否完整;在內容上要注意主要條款是否明確,具體內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第四,合同的履行有全面細致。要注意保存好收集完整的資料,對補充、變更協議要固定并進行及時儲存,注意購銷合同中的貨物要做產品驗收,同時注意傳真,電子郵件的恰當使用,必要的合同要做好交底工作。
4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相關防范策略
4.1構建和完善合同管理機制
在項目公司合同簽訂之前,相關的項目企業和施工企業要對施工的項目進行全面的考察和規劃,通過一定的掌握和了解對相關的公司合同內容進行詳細審查,針對不規范、不合理的地方要明確進行劃分和協商,對缺失的條款進行詳細的補充說明和完善,針對公司合同的內容進行審批和登記,對于整體流程要不斷的完善和規范,并以此構建相應的制度和標準,才能更好地確保公司合同的法律效力。
4.2提高雙方法律意識
無論是在簽訂和履行的過程中,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都要從自身出發,提高雙方的法律意識,針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定政策要進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針對內容、標準、流程進行明確的劃分,才能有效地增強公司合同在內容上面的合理性和科學性以及嚴密性,有效地減少在施工的過程中因為合同的問題產生的各種糾紛,確保項目企業在施工的過程中正常有序順利的完成相關的施工建設。
4.3推動動態化監管機制的實施
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監督是確保合同能夠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工作,因此在施工的過程中,相關的企業和范圍要確保監管工作的合理實施,針對施工建設的進程按照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定期或是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加強對合同執行落實情況的審查,不斷的改進和完善監督管理機制,采取有效的措施督促雙方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責任,確保合同的順利實施。與此同時,還要加強對合同糾紛應急處理機制的構建,一旦在施工的過程中發生相關的法律糾紛問題,對其產生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產生的影響及時的進行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積極的處理方案,最大程度地降低法律風險對公司項目造成的影響。
4.4提高相關人員的素質水平
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針對相關的管理人員要加強他們的職業培訓,針對在內容、標準和管理上面進行充分的了解和認識,不斷促進業務技能水平的提升,提高對合同人員能力水平的要求,要求持證上崗,規范公司合同的管理人員。
4.5嚴格合同管理操作規范
合同承辦部門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各類合同,負責調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并收集相應資料,嚴格按程序履行合同報送審批,跟蹤合同的履行,及時解決履行中出現的問題,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規范管理合同檔案。在簽訂合同時注意必須經法務部門和審計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對外簽署,簽署合同前承包人應再次核對對方當事人的資質及授權,注意簽合同時約定的生效條款,蓋章要注意施印部門,應核實法務審計的審核意見,授權材料并確定簽訂日期后,方可施印。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合同生效前不得履行,如特殊情況,報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審批合同生效后全面履行,經辦人明確己方義務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履行中與對方的往來文書資料,履行中發生的情況應及時處理或報告。在合同發生變更時,建議形成書面變更協議,注意簽署過程中發生變更情況。注意合同終止的相關事項,以及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合同的歸檔要注意,合同正本至少兩份,歸檔合同的材料要符合合同管理制度。
5結語
綜上所述,在公司合同管理過程中,要不斷提高雙方人員的法律意識,構建和完善相關的合同管理制度機制,加強在施工過程中合同履行進度的監督,提高相關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才能有效地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質量,有效避免相關風險問題的產生,確保項目施工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合同評審”并沒有出現在相關法律條文中,但在現實的經濟生活和企業日常管理中,它是合同管理和風險控制的重要一環。大部分企業都會制定各自的合同管理規定,來規范合同評審。從目前能夠檢索到的相關論文來看,沒有直接關于合同評審內容的論文,其中與合同評審內容相關者,大部分以“合同管理的風險防范”、“合同審查的要點和風險防范”等為題目,內容涉及合同的法律審查和合同簽約的風險防范,其中合同的法律審查包括合同形式和實質的審查,如合同文本的審查,合同簽約主體的審查,合同重要條款的審查等,通過上述審查防范法律風險。個人認為相關論文內容不夠全面,分析不夠深入,僅涉及問題的表層。其實在一個企業中合同的簽訂,需要牽頭部門(有法人授權的主體),技術部門、財務部門和法務部門各方協調一致,上述主體均負有合同審查的義務,各司其職;合同的風險不是法律風險一個方面,也不是法務部門能夠獨自解決的,因此需要建立企業風險管理的框架,通過風險識別、風險衡量、風險處理等一系列措施來進行風險管理。
一、 合同評審管理規定
(一)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合同是各市場主體創造經濟效益的重要載體,一方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商品的交換過程都是通過締結和履行合同的方式來實現的。因此,合同關系是市場經濟社會里最基本的法律關系,合同行為是市場主體進入市場后的最基本的行為,合同是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市場運行和競爭的起點和終點。只要有合同,必有合同利益,有合同利益,必有合同利益分配或謀取的不確定因素,有合同利益分配或謀取的不確定因素,則必然會有合同風險。另一方面,經濟合同風險是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各企業在進行經營和產品合同簽訂后的履約及賠償責任問題,合同簽訂后還應密切注視其執行情況,要有遠見地處理隨時發生的變化,建立了合同管理的相關制度規定。其中制度運行的表現形式就是合同評審,合同評審是企業相關部門對于合同各項條款進行評議和審查的一項制度,對相關合同的風險進行評估。
(二)合同管理制度規定
關于合同管理,各個企業都建立完善的制度規定,其中包括管理合同的訂立、審查及履行審核,合同專用章的保管、使用,合同的會審等。例如在有些企業中,公司辦公室法律事務室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外部合同管理規定》,其與企業合同主管部門各司其職,通過規范強化合同管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其中關于合同會審,就規定如下:“2.4 除合同管理部門外,與合同項目有關的業務部門為合同的會審部門。2.4.1企業管理部門為建設工程合同的會審部門。2.4.2技術中心為技術合同的會審部門。2.4.3生產制造部為機械和電氣設備購進、大修合同的會審部門。2.4.4企業管理部、財務資產部為各類合同的綜合會審部門。國際貿易公司為國際貿易出口合同的會審部門?!?/p>
(三)合同評審的管理形式
上述關于合同評審的管理規定,在企業的日常工作運行中,最為直觀的表現形式是重大合同的評審會和合同授權委托書及審批表;合同評審會為上述各方針對合同的立項和經濟、技術內容負責討論和審核,而合同授權委托書及審批表則通過合同專用章使用的審批來實行合同管理,因為合同生效的方式為簽字蓋章,不蓋章則不生效,從而有效管理合同。在一個合同簽訂、生效、履行等過程中,需要各個部門互相配合,協調統一,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出發,實現經濟效益。
二、風險識別和風險衡量
(一)合同分類管理模式
從企業實際出發,根據法人授權委托主體的不同,簽約主體包括物資供應公司、銷售服務總公司、生產制造部、國際貿易公司和其他簽約主體,上述主體可以作為合同簽約主體,每個部門在授權范圍內代表本單位簽訂合同;根據合同是具有涉外因素,合同類型分為涉外國際出口貿易合同、國內對外合同和集團公司內部合同;在對外合同中,根據提供合同模本的主體不同,合同類型分為以下幾個類型:本企業提供模本的合同、他方提供模本的合同,雙方協商修改合同文本的合同,在日常經濟往來中,提供合同模本是防范合同風險的重要途徑。合同模本的提供方一般在雙方合同主體占據較為強勢的地位,大部分為在行業內具有壟斷地位或占據絕大部分市場份額的企業,一般不允許相對方更改合同模本的條款內容,合同相對方只能選擇簽訂或不簽訂合同。
針對不同的合同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例如在企業中,物資供應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授權,一般以本企業提供的合同模本對外簽訂合同,法律事務室不參與合同簽訂的前期工作,僅根據合同范本進行書面審查。銷售服務總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授權,法律事務室不對該類合同進行審查。生產制造部擁有獨立的法人授權,法律事務室僅書面審查合同用印審批,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國際貿易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授權,一般多以他方提供的合同范本或雙方協商修改的合同文本上簽訂合同,一般合同需要進行書面評審,重大合同需要各方進行面對面的評審。集團內部合同,一般按照標準合同文本進行簽訂,不進行評審。其他簽約主體簽訂的合同,一般按照標準合同文本進行簽訂,對于較為復雜的合同,需要進行評審,可以進行評審。上述合同,除物資供應公司、銷售服務總公司,均需加蓋法律事務室的合同專用章。
(二)合同風險分析
針對上述企業的主要合同類型及其對應的管理模式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第一,擁有獨立授權,采用本企業合同模本簽訂的合同風險較小,但仍需關注合同簽訂前的形式審查和合同簽訂后的實質審查,以及合同履行的各個節點監督管理。第二,集團公司內部合同,合同多為標準文本,合同雙方沒有利益沖突,一般風險較小,但如需注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具有合法性、完備性、規范性等特征。第三,其他簽約主體簽訂的合同,一般合同為標準文本,且己方處于優勢地位,一般風險較小,但仍需嚴格遵循相關程序進行審查。第四,以國際貿易公司為簽約主體的合同,一般涉及合同標的金額較大,多為涉外國際貿易合同,且合同文本一般為外文或中英文對照,一般風險較大,因此需要重點關注,也是合同評審的重點。
三、合同風險處理
(一)合同風險原因分析
根據合同的風險級別來看,國際貿易公司牽頭的涉外合同風險較大。具體而言,出現風險的原因如下:首先,合同文本形式不采用中外文對照格式,一般為外文,這一方面,由于語言差異,造成合同條文解釋的不一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合同評審的困難;其次,簽約人員對于合同主要條款初審不嚴,主要表現為支付條款關于寬松,交貨期短,違約條款不詳盡等等,這造成后期評審后協商修改難度較大,成本較高;再次,由于涉外合同是在國內和國外分別簽字蓋章的,由于市場經濟形勢瞬息萬變,競爭激烈,為了保住合同,一些合同在未進行評審之前已經對方簽字蓋章,合同評審流于形式;最后,由于一些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一些合同的重要附加條件,己方僅通過郵件和電話協商確定,而這些重要的約定未寫入合同內,也沒有說明雙方往來函件和郵件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這就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一系列問題,而訴訟成本過高,合同價款不能收回,企業的利益受損。
(二)合同風險處理路徑
要解決上述問題,從風險存在和主要原因來看,根源在于相關的合同簽約主體過分關注合同簽約,極少關注合同的履行;過分關注合同簽訂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忽視合同簽訂、生效、履行過程中的風險,這其實是價值定位的問題。從源頭上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相關責任主體認識到合同評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時企業相關主體構建一個企業風險管理的框架,通過各種途徑,防范合同風險,以最少的成本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根據企業風險管理的理論,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可以嘗試通過以下途徑防范企業經濟合同風險。
首先,建立一個企業風險管理(ERM)框架。進入21世紀,企業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簡稱ERM)已形成了特定的概念,它來自于美國全美反虛假財務報告委員會發起人機構(簡稱COSO委員會)于2004年9月的《企業風險整合框架》,它系統地為現代企業管理當局(包括董事會、管理層、執行部門和其他員工)提供了一個以內部控制為基礎的具有指導意義的邏輯框架,運用于企業戰略的多層面、流程化的風險管理過程。它為企業實現經營目標提供了有效的保證。除此之外,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ISO 31000標準,即《風險管理-原則和指導方針》,也為企業風險管理提供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標準化流程。ERM是一個由企業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員工共同參與的,應用于企業戰略制定,用于識別可能對企業造成潛在影響的事項并在其風險偏好范圍內管理風險,為企業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這個框架是一個過程管理,貫穿于企業,在各個層級和單元應用,還包括采取主體層級的風險組合觀,較為全面,特定。其實在企業運行中,風險始終存在,相關管理者也有風險管理意識,同時也建立了一系列風險防范的管理制度規定,但始終沒有形成風險管理的文化,風險管理意識薄弱。通過建立這樣一個框架,可以有效推動風險管理意識和文化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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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西方諺語說: “財富的一半來自合同”,合同是房地產公司投資開發建設取得經濟效益的橋梁和紐帶,同時也是開發過程中產生一系列糾紛的根源,因此房地產公司應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以充分了解工程合同管理特點及存在的合同風險為前提,有效防控合同風險,理順與之相關的“法律線”、“利益線”、“管理線”,堵住合同管理漏洞,優化合同風險管理,達到降低成本、防范經營風險及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的目的。
1 房地產公司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1)合同主體的多元性
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從開發報建到最終完成實體項目涉及的合同類型眾多,合同主體也是多元性的,房地產項目通常要簽訂的合同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設計合同、監理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租賃合同、項目貸款合同、廣告合同等,因此在項目開發過程中,需要與不同的主體進行合同洽談。
(2)合同條款的專業性
房地產開發建設經過了專業化的運作后,模式已經比較成熟了,所以項目開發過程中涉及到的大多數合同都有通用(固定)條款或者直接以格式合同來體現。例如在合同條款中對業主及承包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詳細地規定,且還規定了合同執行過程中工程師處理問題的職責和權限,包括由停工、變更、延誤、索賠、爭議、違約等原因造成的問題。
(3)合同期限的長期性
房地產開發通常有一個較長的周期,一般工程合同履行的時間跨度較大,有的甚至可以橫跨整個項目開發周期,比如設計合同、施工合同、監理合同等。
(4)合同履行的復雜性
由于合同期限比較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市場、國家政策、法律法規、項目所處地域規劃或地理條件隨著時間的推移都有可能發生變化,這樣就會導致各種突發性事件的發生,雖說可以依據相應的合同條款進行協商解決,但是由于房地產項目的合同標的額通常都比較大,一旦有利益沖突的發生,就會出現各方因維護自身權利而展開尖銳談判的局面,合同履行的難度大。
2 合同風險構成要素
在合同的締結、簽訂及履行的過程中,由于工程建設的長期性及復雜性,造成建設環境及各種外部條件多多少少會存在一些不確定的因素,事先難以在合同中完全規定,可能使已固定的合同條款發生變更,已約定的權利及義務關系出現偏移,合同風險由此產生。構成合同風險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都無法預測和控制的客觀事件,包括自然災害、政治、市場變化、戰爭等,比如有關政府管理機構延誤項目審批;工程項目與建設環境發生沖突,必須停工進行處理等。
(2)工程設計不當。主要有:由于設計錯誤或者設計水平不高,導致施工圖紙出現較大紕漏;結構設計太保守,導致樁基礎、配筋設計較浪費;各專業設計之間溝通協調不足,導致總體設計方案“篩子當水桶”——漏洞百出;設計太粗略,標注不細致,導致工程量清單編制失誤等等。
(3)地質勘察報告失實,造成基礎設計存在偏差,施工工期的拖延。
(4)國家政策及法律法規變化。由于項目建設周期通常比較長,建設過程中與房地產相關的國家政策及法律法規的變化可能時有發生,比如商品房預售的要求由正負零變為封頂,住宅的消防驗收標準發生改變、地下人防工程標準發生變動等。
(5)合同文件的錯誤、含糊。由于房地產公司的忽視或工作中失誤造成合同文件本身存在很多錯誤和含糊不清的地方。比如:合同工期的約定太粗略;工程量清單不詳實,缺項漏項;合同條款漏洞百出,用詞不嚴謹;合同價款的支付及結算程序和時間約定不完善;對于物價上漲在合同文件中沒有約定相應的調整條款等等。
(6)承包商選擇不當。由于實際的承包商與投標時所報的不是同一個人,房地產公司又容易被承包商“忽悠”,如果實際承包商的資質不夠、信譽不好、施工能力不強、對資金不善管理、抗風險能力較差,工程變更頻繁,那么必定會給房地產公司帶來巨大的風險。
(7)監理工程師選擇不當。所聘用的監理工程師工作上如果出現失誤或者不作為,勢必給承包商鉆管理空子的機會,必定會導致工程成本的增加,也很難保證工程質量。
3 優化房地產公司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
3.1 建立企業合同綜合管理體系
合同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可以說是整個合同風險管理的良好開端,也是優化房地產公司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前提。而合同風險管理體系存在于合同綜合管理體系中,所以開發商可以從建立和完善合同綜合管理體系入手,建立健全合同風險管理體系,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合同風險管理,達到杜絕合同失誤、避免合同糾紛、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3.2 理順法律、利益、管理三條“線”
對于合同風險管理一般的做法是風險識別風險估計風險駕馭風險監控,而從合同管理的特點和合同風險構成要素可以看出,除了建立合同風險管理體系外,還必須理順法律、利益、管理這三條“線”,對合同風險進行有效防控,最終達到優化房地產公司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目的。
(1)理順“法律線”
少了法律的保障,企業的經濟活動將面臨著合同糾紛與管理失控的局面,會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嚴重的甚至無法達到合同的目的。所以,是否合法成為了合同風險防控的重要前提。首先要自覺接受法律的約束,按照法律的正常軌道運行,合同條款必須按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其他單行法律規范的規定進行嚴格約定。其次,清楚地了解合同風險防控的主要節點,完善必需的條款,明確重要的條款;必須健全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規范整個操作流程;以“合法、平等、公平”為基本原則,設定雙方權利及義務,約定違約責任和救濟渠道等。
(2)理順“利益線”
可以說,與合同有關的一系列經濟活動都受利益的驅使,并以利益為最終目標。因此,利益是合同的核心內容,是雙方合同締結的內在驅動力。理順“利益線”,必須對以下問題有清醒地認識:①我方的利益目標是什么?②權利義務在合同相關條款中是否有明確的約定?③合同內容中是否隱藏著利益的“漏洞”或者“定時炸彈”?事實證明,利益訴求的實現必須要以雙方當事人對權利義務的明確約定為基礎——雙方當事人應積極地進行談判商洽,修改并完善合同,將各方利益訴求落實于權利義務的具體條款中,使合同遵循約定步驟有序進行。
(3)理順“管理線”。
加強合同管理,確保合同的立項審批、簽訂、履行按程序進行,是風險防控的第三道關口。理順“管理線”,要充分發揮相關法規部門的作用,切合實際地完善合同內部審批流程,嚴格把關合同的授權簽訂規則并加強合同的文本管理。堅決杜絕“先簽訂后審查”以及“先履約后補約”的“風險裸奔”行為。把管理線延伸至合同行為的每一個過程,一方面,要確保合同的審批程序完整、符合規定,另一方面,也要使合同的后續履約處于持續監控之中。當然,這種管理絕不是一個企業的單個部門所能實現的,而需要構建一個完整的體系架構以及相關部門協力配合的監督機制作為支撐。
4 結語
總而言之,優化房地產公司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對降低公司成本、防范公司經營風險、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及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意義重大。在國家調控政策不松懈的情況下,房地產公司一定要重視合同風險管理,并建立起一整套切實有效可行的合同綜合管理體系;法律為先、立足利益、管理保障,有效防控合同行為的風險,才能保證房地產公司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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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險制度,是指工程參建單位通過與保險公司訂立建設工程保險合同,將建設工程中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約定責任導致經濟損失的風險進行轉移,根據合同約定由保險公司對損失進行賠償的制度。
工程風險控制制度,是指工程參建單位和保險公司及其委托的風險管理機構為降低和避免因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對建設工程實施安全質量監管和對事故預防預控的制度。
第三條按照“共同投保、共同保障、共同控制、相互制衡”的原則實施建設工程風險管理制度。
共同投保,即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共同投保建設工程保險,確保工程建設和竣工后一段時期內的安全質量事故和缺陷損失能獲得經濟補償。
共同保障,即由保險公司及其委托的風險管理機構共同對建設工程進行安全質量風險管理,共同保障工程安全和質量,并按保險合同約定對出險給予及時理賠。
共同控制,即共同投保單位和共同保障單位,共同參與建設工程現場安全質量風險控制。
相互制衡,即引入保險制度,通過經濟手段將部分的建設工程安全和質量監督管理責任轉移至保險公司和風險管理機構,對建設、設計和施工單位的安全和質量控制行為形成第三方制衡機制,互相制約,共同規范市場。
第四條選擇本市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或者政府主導的公共建設工程開展建設工程風險管理制度試點,通過政府工程的示范效應積極引導其他建設工程參與試點。
第五條**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設交通委)、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局負責本市建設工程風險管理制度試點的綜合管理,并成立**市建設工程風險管理試點工作推進小組,具體負責試點的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
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試點工作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相關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支持工程建設風險管理試點工作,減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對試點企業給與必要的扶持政策。
第二章風險管理參與主體
第七條由建設單位牽頭,與勘察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單位組成共同投保體投保建設工程保險。
第八條經認定的保險公司可以參與建設工程風險管理試點。
對于投資大、風險大、行業特殊、理賠要求高的工程可由幾家試點保險公司實施共同承保。
第九條風險管理機構受保險公司委托,對建設工程潛在的安全和質量事故損失風險因素實施辨識、評估、控制、處理,促進工程質量的提高,減少和避免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
參與風險管理制度試點的風險管理機構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備甲級監理資質;
(二)具備施工圖審圖資格;
(三)具備工程檢測資格。
試點期間,尚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可以以監理公司為主采取委托形式聯合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審圖機構和檢測機構,共同參與工程風險管理。
鼓勵現有的工程監理、設計審圖、檢測等機構通過改組、合并等方式發展成為風險管理機構。
經認定的風險管理機構可以參與工程風險管理制度試點。
第十條安全質量鑒定機構負責鑒定建設工程保險期內發生的安全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和保險責任事故。
經認定的安全質量鑒定機構,不得與建設工程風險管理制度試點項目參與各方存在任何隸屬或者關聯關系,單位的員工也不能在安全質量鑒定機構中兼職。
第十一條試點企業在辦理認定手續時,資料齊全的,予以當場辦理。
第三章工程保險制度
第十二條本指導意見所稱的建設工程保險,包括建筑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人身傷害險、工程質量保修保險等三個險種。
建筑和安裝工程一切險,是指共同投保體單位將工程建設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導致的工程本體的物質損失和約定責任范圍內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轉移給保險公司的經濟行為。
人身傷害保險,是指共同投保體單位將項目從業人員在直接從事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因意外事故導致人身傷亡引起的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以及將與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外來從業人員因住院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轉移給保險公司的經濟行為。凡已參加外來人員綜合保險的,人身傷害險保險費率按比例降低。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保險,是指共同投保體單位將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或產生的質量隱患在工程竣工滿一年后引發的質量缺陷損失轉移給保險公司的經濟行為。工程質量保修保險不設置免賠額。保險期從竣工滿一年后開始起算,最低保險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10年;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險期限由雙方約定。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方案設計評審后,建設單位根據保險公司的管理水平、償付能力、信譽水平、類似工程保險經驗、風險管理服務水平、基本費率,通過比選等方式自主選擇試點保險公司,并簽訂保險意向書。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確定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單位后,保險公司委托保險中介機構等具有風險評價能力的單位實施工程項目的風險評價,并出具風險評價報告。
風險評價包括共同投保體風險評價和工程風險評價。
風險評價所確定的共同投保體風險系數和工程風險系數作為確定工程建設保險費率浮動依據。
第十五條風險評價完成后,由共同投保體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應包括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險費及費率、保險期限、被保險人義務、風險控制、保險理賠等主要內容。
第十六條建設工程保險采取浮動費率機制,在基本費率的基礎上根據共同投保體風險系數和工程風險系數實行相應浮動。
第十七條工程建設保險費=建設工程合同價×[建筑與安裝工程一切險基本費率+人身傷害險基本費率+質量保修保險基本費率]×(共投體風險系數×65%+工程風險系數×35%)+附加風險管理費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不再預留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
已投保設計職業責任險的設計單位,在實行工程建設保險和風險管理時按具體工程情況適當減少保費。
第十九條建設工程保險的保險費根據共同投保體成員的責任實行分擔制,其中建筑和安裝工程一切險,建設單位一般分擔80%左右,設計單位一般分擔20%左右。人身傷害險,建設單位一般分擔30%左右,施工承包單位一般分擔70%左右。建設工程質量保修保險,建設單位一般分擔20%左右,施工承包單位一般分擔80%左右。附加風險管理費全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同時,應提供保單、保費付款憑證和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證明等資料。
第二十一條保險公司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以統一理賠標準、縮短理賠周期的原則進行建設工程保險理賠。
第四章工程風險控制制度
第二十二條共同投保體成員應根據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有關合同的要求,對工程安全質量風險進行自控和預防,并積極配合風險管理機構的現場風險控制工作。
第二十三條保險公司應委托風險管理機構,對工程現場進行風險控制。
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比選等方式選定風險管理機構,并與風險管理機構簽訂風險管理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條風險管理機構的風險控制應從項目初步設計起貫穿到竣工后滿一年止的工程建設全過程。
風險管理機構根據工程具體特點,以建設工程保險合同和風險管理委托合同為依據,編制風險管理大綱、各階段風險管理實施方案和程序、事故應急預案,加強風險的預控和預警工作。
風險管理機構對初步設計進行風險指導和質量預控,對施工圖設計進行審查,并出具施工圖審查報告。
風險管理機構建立風險預防清單,確定風險控制對策,及時建立視像監控平臺和信息處理平臺等技術監控手段,通過現場跟蹤管理,實現風險動態管理和節點控制。
風險管理機構認為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或者可能產生工程安全和質量隱患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對影響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質量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未經風險管理機構簽字認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風險管理機構出具的工程評估報告,應當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必備資料。建設單位申請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未提交工程評估報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予受理。
第二十五條風險管理費按下列公式計算:
風險管理費=設計階段質量風險管理費+施工階段和竣工后一年的安全質量風險管理費
設計階段質量風險管理費,施工階段和竣工后一年的安全質量風險管理費,試點階段參照滬建監協字(2001)第20號《關于工程建設監理費**市行業指導價標準的通知》中設計、施工、保修三個階段的監理取費標準再增加10%安全管理費。
第五章各方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六條共同投保體成員應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和質量管理責任。試點工程中,建設單位可以不再委托監理機構實施工程監理。
共同投保體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建設工程保險費。
在發生建設工程安全和質量事故時,共同投保體應及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建設工程在竣工后一年內出現質量缺陷的,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施工承包單位承擔。
第二十七條保險公司對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保險責任負有經濟賠償義務。
保險公司收到共同投保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及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對應理賠的金額超過500萬元的重大賠案,在賠償限額內應及時預付賠款。
保險公司應嚴格按照風險管理委托合同向風險管理機構支付風險管理費。
保險公司應制定工程防災防損制度、事故應急預案、重大損失報告制度、預付賠款制度和保險理賠綠色通道制度。
保險公司應對建設工程保險單獨核算,對出險和賠付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定期向**市建設工程風險管理試點工作推進小組上報當年的賠付情況。
第二十八條風險管理機構應對工程安全質量承擔監督和控制責任。
在風險發生時,風險管理機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對已發生和還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
風險管理機構不按照委托合同約定履行風險控制義務,給保險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中化寧波風險管理策略
(一)中化寧波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根據自身條件、經營特點和外部環境,圍繞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在進行風險評估基礎上,制訂風險管理策略,按風險類別統一確定其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即選擇風險承擔、風險規避、風險轉移、風險對沖、風險補償、風險控制等適合的風險管理工具。
(二)中化寧波風險管理委員會根據中化寧波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目標確定中化寧波總體風險管理策略,并對不同時期的關鍵風險按類別確定風險管理策略。
(三)中化寧波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隨每年的經營計劃編制安排完成風險管理策略的制訂工作,并上報中國中化集團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批。
(四)中國中化集團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和中化寧波風險管理委員會根據風險管理策略,針對各類風險或每一項重大風險制定風險管理解決方案。風險管理解決方案包括風險解決具體目標、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所需手段、條件等資源,以及風險事件發生前、中、后所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二、中化寧波風險管理組織結構
良好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是做好風險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證。
當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風險越來越多樣化和復雜化,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財務風險、戰略風險和投資風險等。為提高中化寧波的風險管理水平,促進公司業務的穩定發展,以及制定公司風險管理戰略和策略,中化寧波成立了風險管理委員會,并由財務部負責財務風險的管控工作,風險管理部負責經營風險,法律顧問負責法律風險,公司投資委員會負責投資風險。
風險管理委員會的建立為做好中化寧波風險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組織保障。風險管理委員會主任由中化寧波總經理兼任,為風險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風險管理全面負責;風險管理委員會其他成員由中化寧波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風險管理部、財務部、物流部負責人和公司法律顧問組成,各委員分別負責其對口工作。
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的風險管理戰略、風險管理原則及政策,并根據公司內外部環境變化,適時調險管理戰略和政策;確定市場風險、客戶資信風險、金融風險的風險控制線;審議并確定須經風險管理委員會通過的單項交易及授信額度;評審公司經營中的重大風險事項、重大業務(含新型業務);研究和解決風險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帶有傾向性的新問題。
風險管理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為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部負責風險管理的日常事務工作。工作職責包括客戶資信管理、信用險管理、授信業務管理、業務流程審核、合同審核管理、存貨行情管理、印章使用管理、業務流程完善等職能。
公司對風險管理采取分級管理的原則,由風險管理委員會直接授權的業務決策機制授權受控制度,建立內部業務決策的制衡機制。按照授權權限,依此為業務員、業務部經理、事業部經理、事業部分管經理、風險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以上人員雙簽、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報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審批。
三、非常規風險的控制措施和已發生風險的處理
中化寧波在貿易中存在的非常規風險主要是超信保范圍出運。
在實際業務中,經常會有超出信保保障范圍的出運,對此,中化寧波制定了《超信保保障范圍出運的規定》,對下列情形的超限額出運做出了明確規定:對不予承保的國家出口、客戶被列為灰/黑名單、信保限額為零、超限額、已有逾期再出運。
此外,中化寧波還制定了《關于加強授信業務管理工作的補充規定》、《逾期應收賬款管理規定》,對超授信額度出運和已有逾期再出運這兩類主要的超信保保障范圍的出運做了詳細規定。
在銷售和采購合同的簽訂原則上,中化寧波制定了《銷售合同》和《采購合同》文本,對于使用貿易對手方合同文本的,合同應由中化寧波法律顧問審核通過方能使用。
按照“大統保”協議,對于逾期應收賬款超過一定期限,符合報可損范圍的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風險應及時向中國信保公司報可損,并準備索賠材料,在報可損后60天尚未收回賬款的,進入索賠程序。
中化寧波法律顧問對實際發生的合同糾紛、訴訟案件、突發事件等進行處理和負責,配合各部門做好未履約合同的處理工作。對上報的未履約合同進行分類處理,根據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以使未履約合同的風險降至最低。
四、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合作
2002年中國中化集團公司與中國信保公司簽訂了“大統?!眳f議。根據協議內容,中化寧波可以向中國信保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險和國內信用險,這大大降低了因一次交易的可損使公司處于高風險的可能。
根據“大統?!眳f議,對授信業務的投保包括以下幾個主要階段:限額申請、出運申報、保費支付以及可損申報和索賠。對于不同的階段,有不同操作要求。
對限額的申請分為兩種,信用證和非證。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L/C)是銀行用以保證買方或進口方有支付能力的憑證,非證則是指信用證以外的支付方式的總和,常見的有D/P、D/A、O/A等。
對于非證支付方式,在第一次交易時或者需要提高限額時,由業務部門填寫《買方信用限額申請表》提交中國信保公司,當限額申請超過20萬美元時,填寫《買方信用限額申請附表》并提交中國信保公司。非被中國信保公司批復限額為零且尚未授信的客戶有20 000美元的自主掌握限額。對于信用證業務,業務員盡量選擇《1 000家銀行名單》中的銀行為開證行,對于非《1 000家銀行名單》中的銀行,客戶自主掌握限額20 000美元。
除T/T IN ADVANCE外其他所有出運都要向中國信保公司申報。根據“大統?!眳f議,中化寧波當月的出運,下月統一向中國信保公司申報,中國信保公司對申報核對完畢后,將費用清單連同發票送至中化寧波,中化寧波按發票金額給其開支票。
關于報可損與理賠,對非證業務,在其逾期之后,在規定的日期內應向中國信保公司報可損,并準備索賠;對信用證業務,開證行倒閉、破產等使其無法支付時,在規定的日期內及時報可損,并準備索賠。
Abstract: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domestic construction marke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he risks of more and more, not only affects th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nd complete the smooth engineering sex, also reduce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fits of the business. For thi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ust strengthen risk management, with th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management ways to reduce the risk.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of engineering cost based on the status quo of risk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Risk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中圖分類號:TU72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引言
近十年,我國的經濟建設進入了迅猛發展的時期,尤其是以固定資產投資為主導的房地產、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得到快速發展,速度之快令諸多發達國家嘆服。從建筑工程本身的特點來看,整個建設周期風險重重,例如:投資超預算、工期拖延、質量欠佳、合同經濟糾紛、安全事故等等。因此,要更好地完成工程建設目標,風險管理就成為貫穿整個過程的重要部分,尤其是和贏利緊密相連的工程造價管理。
2建筑企業工程造價的風險管理現狀
2.1工程造價風險管理意識淡薄
現階段,對于建筑工程造價風險并沒有得到施工單位足夠的重視,這是影響風險管理發展的主要障礙。大多數施工企業在投標報價中只是象征性的計取一定比例的風險系數,風險費用的計取不是經過系統的風險評估和計算得出的。這樣可能會導致對風險估計不足,風險費用過低。
實際施工中,如果風險造價的增加一旦超過施工單位的承受能力,就會給結算工作帶來很大的影響。一來,施工單位會將風險造價以索賠的形式要求業主的補償;二,來業主已將部分風險以合同的形式轉移給施工單位,并沒有完全估計在結算中可能增加的風險補償費用,造成投資超預算。
2.2工程保險尚在發展中階段
國內的保險公司對工程保險方面的研究與實際保險操作還需進一步深化,險種較單一,缺乏靈活性,與建筑工程風險的復雜性不匹配。同時,保險公司也缺乏與建筑相關的專業人士,無法良好地解決建筑工程領域風險與對應的保險解決方式的專業問題,無法有效、專業地提供保險服務。
因此,施工單位除非合同明約定必須承保,對保險的購買并無興趣,對保險公司給工程風險帶來的擔保效益無法預見,認為是白花錢。
2.3風險識別和風險處理手段落后
風險管理理論直到80年代中期才逐漸從國外引入國內,并在一些大型重點項目中運用,和國外發達國家工程造價風險管理均有專門的風險研究報告或風險一覽表相比,我國絕大多數的建筑施工企業尚無自身風險管理手冊。施工企業決策者對風險缺乏識別能力,或者對潛在的風險缺乏前瞻性的推測、判斷,工程項目造價風險的處理手段單一、落后。
3建筑企業工程造價的風險管理對策
3.1建立專門風險管理機構防范風險
工程造價的風險管理是一個包含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項目施工直至竣工結算等過程全部工作在內的投資巨大且耗時很長的系統工程。其管理目標必須通過良好的組織系統才能實現。具體該部門的管理范圍為:
①確定和評估風險,識別潛在的損失因素及估算損失大??;
②制定風險的財務對策:確定自負額水平和保險金額、是選擇投保還是風險自留,確定投保范圍;
③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預防風險的發生;
④制定保護措施,提出保護方案;
⑤管理索賠,負責一切可索賠事項的準備、談判并簽訂有關索賠的協議和文件;
⑥負責保險會計、分配保費、統計損失;
⑦完成風險管理的預算。
除上述管理工作以外,風險管理部門還應與內部,諸如市場、財務、物資、項目經理部、人事等與風險管理相關的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外部與保險公司、公司或經紀人進行廣泛的聯系,這也是項目風險管理不可缺少的。
3.2做好施工前詳細的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是讓所有與項目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的人員了解合同范圍、報價策略、風險因素的方式。一般以書面和口頭兩種形式同時進行。合同交底的范圍不但包含總承包合同,還應包含分包合同、物資供應合同等??陬^形式將合同中的重要條款與風險防范方案作詳細解釋。書面形式是將合同重要條款、以及所有風險因素分類列出,方便相關人員查閱。這種做法可以讓所有工程管理人員了解合同具體內容,在履約過程中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或手段控制來共同對工程造價的風險進行控制。
3.3做好資金使用規劃,降低資金使用風險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資金使用不當造成資金斷檔,會給項目施工的正常進展帶來極大影響。在施工前,商務部應根據工程進度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勞務使用計劃、物資需用計劃等做出詳細的與之相匹配的資金使用計劃。計劃中應包含根據施工合同、施工進度預計的業主支付計劃,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合同、物資采購合同確定的資金使用計劃,還應包含除此業主撥付工程款以外資金來源的籌措計劃。做到以收訂支。
3.4強化項目責任制管理,全面履行工程合同
項目經理作為項目第一責任人,應將總部對工程下達的各項管理目標進行分解,推行管理責任制到每個管理人員,將工程質量、造價、工期、安全文明生產各項關鍵指標落實到人,風險責任落實到人,并與收入和效益掛鉤,與企業激勵機制掛鉤,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施工過程中,要以商務人員為龍頭負責施工合同的順利履行,項目全體責任人員應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規定進行日常的管理工作,項目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依。在自身做到不違反合同的同時,還應按照合同條款向建設單位的正常管理需求,發現問題及時與建設單位人員溝通,以降低過程中的管理風險。
4總結
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風險很多,要實現合理規避風險,必須通過有效的風險管理來實現。對施工企業工程造價風險管理進行研究,可幫助施工企業確立有效的工程造價風險防范機制,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有效規避風險、轉化風險,減少因風險費用問題帶來的合同糾紛,引領建筑施工企業經營的良性循環。
二要加強企業法務專業人才的培養與選拔,逐步提高企業決策和管理骨干的法律經營管理水平。目前,企業法務人才培養極為緊迫,最好的途徑是對一些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行系統的法律專業培訓。這里之所以要強調“系統的法律專業培訓”,是因為法律是專業性很強的學科,僅僅懂一些法律知識、看幾部法律條文是不夠的,只有經過系統的基礎理論學習才可能培養起法律思維能力,才有可能為企業提供專業服務。
三要建立法律情報收集和法律論證制度。企業要關注政策動向和司法環境,不僅對本地的,對企業發展過程中所涉及的其他地區也要關注。要廣泛收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上的相關政策,研究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相關案例,包括重視并能有效識別、評估、防范法律風險管理而取得重大效益的案例,以及忽視法律風險管理、缺乏管理程序系統而致使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的案例。同時,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出臺前應經過法律論證,由法律顧問或法務部門出據法律意見書。
四要加強知識產權風險管理,建立企業商標、專利和商業秘密管理制度。企業應積極注冊申報商標、專利,重視對企業無形資產的開發、經營和保護。對于企業商業秘密,目前雖沒有專門適用的法律,但還是可以得到一定的法律保護,關鍵取決于企業自身是否采取了適當的保密措施。同時,要關注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必要時對侵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進行侵權調查及時啟動法律追究程序。
中圖分類號:C29文獻標識碼: A
一、工程項目的風險種類與特征
工程項目的風險主要是指整個項目壽命周期內可能導致項目損失的不確定因素。工程項目風險包括很多方面,主要有:決策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存貨風險、流動性風險、政治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項目的組織和實施風險等。主要有以下特征:
1、普遍性與客觀性
工程項目的風險有很強的不確定性,任何風險的產生和發展都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風險普遍存在于整個項目中,具有很強的普遍性特性。
2、偶然性與規律性
每個風險的形成都是由一個或多個要素一起致使的成果,具有很強的偶然性。但是,為了盡可能的做到風險的躲避,能夠經過對很多風險事故的總結和剖析,找出風險的規律性,為防范措施的擬定打好基礎。
3、多變性
在工程項目的建造和使用過程中,各種風險往往會不斷改變。在項目的建造過程中,一些風險能夠被有效的操控,可是,在工程施行的其他階段又可能有新的風險的發生。
4、多樣性
電力工程項目一般建造周期長、建造規模大,廣泛涉及到各個方面,也存在著較多的風險要素數量。這些風險要素不只數量多,并且品種冗雜,使工程項目面對多元化的風險。并且不一樣的風險要素錯綜復雜,相互影響,促使了更多風險要素的發生。
二、我國電力施工企業風險管理的現狀
通過對我國電力施工企業在風險管理方面的調查,我們不難發現,國內許多電力施工企業對風險管理還處在初級階段,對風險的認識程度和管理風險的能力都比較薄弱,缺少規范的、科學的管理和防范體系,導致難以實現對風險的成功規避。國內電力施工企業風險管理方面的不足主要體先在以下方面:
1、對風險的防范意識薄弱
國內的一些電力施工企業的經營者和項目管理者的對風險的防范意識不強,缺乏對風險管理重要性的足夠重視。部分供電施工企業雖然在工作中也涉及了風險的管理措施,但是主要局限在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等方面,沒有全面和明確的風險管理制度。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通常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業務量上面,忽略了風險的管理。
2、缺乏專業的風險管理系統
國內大多數電力施工企業沒有建立專業的風險管理系統。同時,缺乏對投標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對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突發狀況準備不足,很難在出現風險時及時作出反應。缺乏專業的分析管理系統,也導致管理成效的低下,制定決策時只能通過以往的經驗,缺乏針對性和可行性。
3、缺乏健全的風險管理機制
大部分電力施工公司對風險管理沒有足夠的注重,并未在公司設置應對風險管理的部門,缺少專職人員實行風險管理責任。并且,電力公司內部的風險管理機制不健全,影響了公司對風險的抵擋才能力,增加了公司的運轉風險。
三、電力施工企業存在的主要風險
1、資金風險
在電力施工企業的各類風險中,資金風險是最為突出、影響最大的一個方面,主要集中在無法及時收回工程款和各類保證金。具體表現為:
工程開工后,后續資金供應不上,電力施工企業被迫墊資,產生了巨大的經濟負擔。由于業主的不講誠信,各種保證金無法及時回收,影響了資金的保障和流通:一些工程在電力施工企業支付大額保證金后遲遲不具備開工條件,拖延工程決算,加大了質量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回收風險。
2、環境與技術風險
(1)地質資料及地基技術無法達到施工要求,留下了事故隱患;(2)設計圖紙的變化影響施工安排,延誤施工進度;(3)施工期間出現特殊天氣,受到自然因素的影響,造成了工期的延誤;(4)施工前期準備不足,施工地區周圍存在影響施工進度的障礙,影響正常的施工進程;(5)由于缺乏及時溝通和協調,導致工程在竣工后的結算工作無法按時進行;(6)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技術問題,因發包方管理工程的技術水平不足,使問題不能及時解決,影響施工進度和質量。
3、合同風險
承包合同是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循的最高行為準則,包含了了工程的安全、進度、質量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等眾多方面,因此在合同中會存在一些不確定的風險因素。很多方面都會造成電力施工企業在履行合同時的困難,例如:施工方案與組織措施存在缺陷,資金運轉不暢以及一些不確定因素,都使電力施工企業難以順利履行合同,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風險。
4、工程施工的管理風險
在具體的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果缺乏正確、有效的管理,也會給電力施工企業帶來風險。主要表現為:首先,一些項目經理經營管理素質不夠,對施工質量、安全以及成本的協調控制能力較差,給項目施工帶來虧損風險。其次,由于一些工程的規模大、難度大、分工復雜,在管理上容易忽略工程質量和安全方面的問題,一旦發生事故,就會給企業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再次,由于業內大部分電建單位都是管理型企業,大量使用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參差不齊的隊伍使管理存在管理風險。
四、電力施工企業對風險的防范措施與策略
1、樹立風險意識,慎重參與工程招投標
工程招投標是企業各項工作中的重點,它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發展空間和發展動力。因此,必須認真對待電力施工企業的工程招投標工作。
(1)工程建設單位應盡可能提供完整的施工設計圖紙、詳實的招標文件以及合法的合同條款,還要具備適合工程實際的建設資格。(2)電力施工企業,要認真分析招標文件,及時提出招標文件的不足之處,尤其是一些相對模糊的風險問題。例如:招標文件之間出現矛盾、合同條款不明確等方面。針對具體項目也可采用不平衡的報價方式。在保證總價不變情況下,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單價進行調整。同時,在投標報價時,要認真調查人工、材料、機械的價格趨向,針對不同的工程采取不同的策略,爭取在招投標過程中贏得主動。
2、加強合同的風險管理
工程合同進行項目管理的法律文件,并且也是管理項目風險重要依據,因而,有必要加強合同的風險管理。中國的電力施工公司的管理者一般注意施工合同的造價方面,而疏忽了一些存在爭議的條款,尤其是涉及違約補償方面的內容。假如發作合同糾紛,電力施工公司通常因為缺少合同的風險管理而陷入被動。項目的管理者有必要具有足夠的風險意識,懂得從風險管理的視點對合同中的條款進行細心研討。并且,電力施工公司應結合工程項目的特色和本身的實際情況,采取適當的合同方式,進一步下降工程的合同風險。
3、加強信息化管理
風險在貫存在于整個項目的建設過程,應該采用動態的管理方式,落實到施工企業的每個環節。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將工作過程和相關問題以書面形式進行規定,避免口頭的承諾和保證,建立起全面的、完善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在進行項目投標前,對項目的可行性和實施性進行仔細研究,對施工過程中的各種突發狀況做出預案,保證電力施工企業在進行工程建
設中能及時、有效應對各種風險和狀況。
4、明確采購標準,降低采購風險
對建筑材料的采購工作是電力企業各項工作中的關鍵部分,直接影響著施工質量和建設成本。因此,電力施工企業要明確采購標準,建立合格供應商的名單,依法簽訂采購合同。同時,進行采購工作時,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對不同廠家的產品進行對比,既保證材料的質量,又能有效降低材料的采購成本,從而達到降低采購風險的效果。
5,加強分包管理,轉移外合同安全、進度、質量風險
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定期評審。選擇合格的分包隊伍,將管理風險減低,并在內合同的簽訂過程中,轉移外合同已存在的各項風險。加強現場專業、勞務分包隊伍的教育,組織和參與對重要工序交底,從而降低管理風險。
結束語
綜上所述,電力施工企業需要轉變傳統觀念,加強對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不斷強化風險意識,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與防范體系,并且不斷總結和思考,制定出適合我國電力施工企業的風險規避策略,促進電力施工工作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一、案例背景
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給世界經濟造成重創。2009年,希臘等歐盟國家爆發的歐洲債務危機,再次對世界經濟產生深遠影響。近年來,隨著我國國內經濟增速放緩、鋼鐵行業持續產能過剩、大宗商品價格大幅波動,鋼貿行業競爭日益加劇,國有或上市鋼貿企業盈利空間被不斷壓縮,再加之其固有的體制、機制,企業經營陷入舉步維艱的境地,企業資金被牢牢地固化在上下游的漫長產業鏈上。此外,中小民營鋼貿商強烈的擴張欲望,利用自有資金和通過質押、聯保貸款等獲得的資金,已經無法滿足其發展擴張的需求。但國有或上市鋼貿企業具有良好的銀行信貸優勢,通過企業信用以貿易形式給中小民營鋼貿商融通短期流動資金以賺取類似“傭金”的固定收益,通過不斷加速周轉,以此來解決其利潤來源。國有或上市鋼貿企業、中小民營鋼貿商的共同利益需求,催生了鋼貿業融資性貿易業務的發展。隨著整個鋼貿業融資性貿易業務規模越做越大,風險敞口累積的風險也不斷加劇,資金鏈隨時存在斷裂的風險。在運作中,國有或上市鋼貿企業缺乏完整、嚴密的風控體系,監管上也是力不從心,僅能依托有限的保證金及部分抵押物抵御一定風險,一旦貿易鏈條某一環節出現問題,資金鏈斷裂,就會引發整個鋼貿行業的系統性風險。資金鏈斷裂也就成為了鋼貿業危機爆發的“導火索”。
融資性貿易業務,是以貿易為形式、融資為實質的“貿易”業務,是業內通常所說的“托盤”業務模式之一,是中小民營鋼貿商將一定數量的鋼材以銷售合同的方式轉移貨權給一些有實力的國有或上市鋼貿企業,從而獲得短期流動資金融資。中小民營鋼貿商通過國有或上市鋼貿企業的良好銀行信用從中獲得流動資金融資,國有或上市鋼貿企業則扮演“二銀行”或者“影子銀行”的角色,獲得類似“傭金或資金占用費”的固定收益。融資性貿易業務,不同于銀行開展的服務于國際及國內經濟貿易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貿易融資是銀行短期融資產品,是以企業真實商品貿易為背景,基于商品貿易中的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存貨等資產的短期融資業務,具有合法性,受法律保護;而融資性貿易業務不涉及銀行方,有著一定隱蔽性,具有貿易合同主體存在關聯關系或同屬于同一實際控制人、貿易合同簽約時間接近、標的物為同批貨物且不發生位移、合同收益固定、中間貿易商不承擔轉售交易風險等顯著特征,是以簽訂貨物購銷合同之名掩蓋企業間借貸之實質業務,購銷合同屬非法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二、典型案例
鋼貿業危機爆發而引發的司法案例不勝枚舉,但審理結案卻有一定時間性,筆者根據已審理判結的河北中儲物流中心(以下簡稱河北中儲)與河北金鯤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鯤公司)票據追索權糾紛典型案例,進行融資性貿易業務的識別分析與探討。
2008年1月31日,河北中儲與金鯤公司簽訂《購買協議》,協議約定,金鯤公司每月向河北中儲銷售價值不低于1 250萬元的鐵精粉,并按雙方另行簽訂的訂貨單中確認的品質、數量按時供貨。同日,河北中儲又與與河北奇石麟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奇石麟公司)簽訂《銷售協議》,協議約定,以河北中儲與金鯤公司所簽訂的合同中的品質、數量等為基礎,再加價2.4%由河北中儲銷售給奇石麟公司,奇石麟公司在合同簽訂后的1個月內付款,奇石麟公司付款前的貨物所有權屬河北中儲。按照三方協議約定,1月至5月期間,河北中儲、金鯤公司及奇石麟公司三方共簽訂6筆除數量和價款不同,其他合同內容基本相同的買賣合同。前5筆合同以相同的模式履行完畢,且各方均無異議。第6筆合同,河北中儲于6月26日向奇石麟公司開具了第6筆合同的增值稅發票,奇石麟公司由于資金困難,未能在合同約定的6月底前的期限內向河北中儲付款。經與河北中儲協商同意,奇石麟公司于7月10日將貨款2 000萬元支付給河北中儲,履行了第6筆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同日,河北中儲向金鯤公司開出2 000萬元轉賬支票一張。7月11日,當金鯤公司到付款行提示承兌該轉賬支票時,因河北中儲的銀行賬戶余額不足,系空頭支票遭拒付。7月14日,金鯤公司收到銀行同城票據交換退票理由書,金鯤公司所持支票因已被掛失故而被退回。金鯤公司認為河北中儲的行為涉嫌經濟詐騙,遂向石家莊市公安局報案并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訟。一審法院經審理后,判決河北中儲支付金鯤公司票據款2 000萬元及利息,并承擔賠償金、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河北中儲遂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后,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河北中儲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后,將案由定性為票據追索權糾紛,認定河北中儲與金鯤公司、奇石麟公司之間以簽訂買賣合同為名,進行企業間借貸融資,違反《合同法》第52條第(3)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規定,認定買賣合同無效。2011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達民事終審判決,撤銷一審、二審民事判決,駁回金鯤公司訴訟請求并由其承擔一審、二審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
上述案例中,盡管金鯤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其不斷供貨給河北中儲的證據,證明其存在實物貨物流轉,但其并不能否認河北中儲與金鯤公司、奇石麟公司之間以簽訂購銷合同為形式,進行企業間借貸融資的事實。從河北中儲采購合同上游金鯤公司和銷售合同下游奇石麟公司為關聯公司、采購與銷售合同同天簽訂、河北中儲不承擔貨物驗收義務與轉售風險、河北中儲1個月內收回貨款并獲取固定收益回報等方面來判斷,該業務具有融資性貿易業務的明顯特征,屬于典型的融資性貿易業務。上述案例中,融資性貿易業務不僅使得國有企業形象與信譽受到了損害,同時也給企業帶來了慘痛的教訓與損失,融資性貿易業務使得企業面臨法律風險、信用風險與財務風險,防范融資性貿易業務風險是我國鋼貿業上市公司和大型國企必須面對且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應對策略
河北中儲與金鯤公司票據追索權糾紛案的融資性貿易業務典型案例,給眾多鋼貿業上市公司和大型國企敲響了警鐘,鋼貿企業應認清并重視其給企業帶來的風險與影響,強化風險管理,積極采取應對策略,防控融資性貿易業務風險。
1.強化風險管理意識。鋼貿企業要不斷關注國家宏觀經濟走勢、國家財政與貨幣政策、行業產能、產業經濟特點及金融機構信貸政策的變化,準確研判,認清形勢,將強化企業風險管理納入企業日常管理機制當中。企業通過宣傳、培訓、考核、監督、檢查、排查等形式,逐步牢固樹立企業員工的風險管理意識,徹底從思想上轉變觀念。鋼貿企業定期通過召開座談會或培訓會,組織公司決策、業務、財務、業管、運營、審計等相關部門人員,學習交流融資性貿易業務發生的背景、成因、特點、影響及對策,提高員工風險防范意識,提升甄別能力,從思想意識上防范風險,強化風險管理。
2.健全優化全面風險管理機制。鋼貿企業要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相關規定,逐步健全優化企業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從風險管理目標與原則、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風險管理階段與流程、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風險管理文化建設等方面,持續強化企業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建立企業重大風險預警及風險防范應急預案,不斷優化完善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機制。根據企業業務特點,建立企業各業務板塊風險防范手冊與風險管理操作指引,作為企業日常業務操作的風險防控指南,從業務端對業務的操作進行日常評估,形成一套科學有效的評估體系。
3.強化重大合同評審。鋼貿企業應進一步強化業務前期項目可行性分析與市場調研,強化重大合同評審制度,嚴格審查貿易商、倉儲商及運輸商資質,加強對上下游客戶、倉儲商、運輸商、擔保商的主體資格信用調研與審查,建立事前的風險預控機制。定期召開企業重大合同評審管理工作會議,重大合同由企業財務、業務、業管、運營、法律、審計等多部門聯合參與評審并發表意見,形成重大合同評審議事機制,有效防控貿易前期風險。
4.提升業務質量與效益。融資性貿易業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業務,鋼貿企業應嚴禁無真實貿易背景的融資性貿易業務。企業應從業務源頭抓起,著眼于長遠發展的戰略目標,努力提升企業業務發展質量與效益,優化業務模式與結構,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并尋求新的業務利潤增長點,開發高附加值產品。回歸鋼材貿易傳統主業,緊貼市場變化,積極“走出去”,拓展市場,延伸加工、配送、倉儲、運輸、銷售于一體的產業鏈,深挖產業供應鏈條價值。
5.強化檢查監督。鋼貿企業應強化內部財務與審計的服務與監督職能。財務部門應滲透業務、參與業務并把控業務,把業務風險防控端口前移,對執行中的合同進行跟蹤管理,及時發現并糾正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與風險點,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審計部門應定期對業務合同執行與跟蹤情況進行監督評估,并定期聯合風險防控部門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與全面排查,對于檢查與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實責任人,防控風險,充分發揮審計的監督職能與作用。
四、總結與啟示
我國鋼貿業發展歷經風霜雨雪,融資性貿易業務規模的不斷壯大發展而累積的風險給我國鋼貿業帶來了深遠影響。鋼貿業企業不能只顧眼前利益,需放遠眼界,制定長遠戰略規劃,未雨綢繆,嚴控并禁止融資性貿易業務的進一步發展,有效防范并采取應對策略防范融資性貿易業務風險,深入做大做強傳統鋼材貿易業務,從而實現我國鋼貿業的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3.3 遠期結售匯業務示例
2016年8月初A公司簽訂了一份進口合同,金額為50萬美元,定于2016年10月底收取貨物并交納貨款,即期美元/人民幣匯率為6.6277。為了規避合同期間的外匯波動風險,A公司決定與B銀行合作,利用遠期結售匯穩定未來的收益,向B銀行提交了遠期結匯/售匯委托書,與B銀行約定:遠期合同約定期限為3個月,于2016年10月31日進行交割,遠期售匯匯率為6.6655,不考慮其他可能影響遠期匯率的因素,遠期售匯匯率一般和即期匯率存在一定的差價,相當于公司進行外匯風險控制的費用支出。此外,A公司需要向B銀行支付3%的保證金,但因為A公司在B銀行有足夠的授信額度,因而這次交易不需繳納保證金。
2016年10月31日,即期美元/人民幣匯率為6.7641,但是由于之前簽訂了遠期售匯合同,A公司將以6.6655的約定匯率與B銀行進行結算,從交割結果來看,與不采用任何風險控制手段相比,A公司通過遠期售匯實現了:500000*(6.7641-6.6655)=49300元的收益。
在這一業務中,A公司只需與銀行進行合作,過程較為安全可靠,具體的期限和金額均可溝通協商。但是,遠期結售匯業務必須建立在真實的交易活動基礎上,即,需符合“實需原則”,不可以隨意取消或更改。當然,企業在鎖定未來收益/成本、降低風險的同時,也就放棄了潛在收益的可能,在這個案例中,如果在約定的交割時間美元匯率不升反降,A公司也只能以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因此,在遠期結售匯業務的實際應用中,也需要操作者對于未來匯率走勢的一定的判斷,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企業謀求穩定的收益,那么遠期結售匯業務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4 結 論
伴隨著人民幣國際化以及匯率市場化的不斷深入,在“走出去”戰略的號召下我國企業更加廣泛地參與國際化運作,外匯風險管理的重要性逐漸凸顯。而當下我國企業的外匯風險管理意識仍然比較淡薄,風險管理手段亟待提高,對于企業的穩定經營和企業價值的影響不可小覷。如何全面地分析企業面臨的外匯風險類型,并采取恰當的管理措施,這是眾多外向型企業急需解決的問題。
在我國,遠期結售匯業務自1997年產生,在2005年“匯改”后不斷發展,成為當前最主要的風險管理手段,尤其是企業面臨的交易風險。企業通過與銀行簽訂遠期結售匯合同,一方面對手方風險較小,過程較為安全可靠;另一方面企業能夠鎖定以外幣計價的應收款項或應付款項的價值,規避匯率波動風險。在學術研究中,越來越多的實證研究也驗證了這一業務的套期保值效果。
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企業應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框架,將外匯風險管理和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相結合,可參考COSO風險管理框架,從內部環境、目標設置、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反應、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控等多方面著手展開。針對遠期結售匯業務的執行,公司需要結合外幣收入支出預算、匯款期限和匯率波動預測,進行風險的識別,確定遠期結匯的金額限額,測算遠期結匯比例,并根據遠期外匯牌價和預測匯率的對比,探討不同的結售匯方案的損益情況,不斷檢測潛在的交割風險,追蹤企業的風險敞口,判斷是否續作遠期結匯業務,保證遠期結售匯業務的順利實施,穩定公司的經營損益,最終實現企業價值的提升。
參考文獻:
[1]鄒宏元.金融風險管理[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1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