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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農產品為食用農產品,是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農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可食用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第三條本市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并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初級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的技術服務和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及不合格農產品的處理;
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畜禽屠宰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在餐飲消費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環保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生產基地環境安全的監管;
財政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經費保障。
第五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宣傳,提高公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加強質量安全管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第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納入財政預算,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站),保障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
第七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舉報經調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部門應當給予舉報人獎勵。
第二章生產管理
第八條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做好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規?;藴驶ㄔO,轉變農產品生產方式,改善農產品的生產條件。各類專業合作組織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協助政府部門進行
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九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的指導,制定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定期對可能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業投入品進
行監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結果。
第十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地區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質量安全管理。應當根據農產品品種特性、區域自然環境及土壤肥力條件,會同環保部門定期對本地區生產區域農業環境狀況進行監測評
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出禁止生產的區域和品種,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并在禁止生產的區域設置標示牌,標明名稱、地點、范圍、面積和禁止生產的農產品品種等內容;在環境監測超標區
域內禁止進行農產品的生產。
第十一條環保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基地周邊工業企業排污行為的監管。禁止企業向農產品生產基地排放重金屬、硝酸鹽、油類、酸液、堿液、有毒廢液、放射性廢水和未經處理的含病原體
的污水等有害有毒物質,或者傾倒、填埋有害的廢棄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二條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鼓勵使用有機肥、微生物肥料、生物農藥和可降解農膜等生產資料。要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詳細記載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使用以及防疫、檢疫等情況,確保產品的可追溯性。
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建立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制度,對生產的農產品進行自檢或者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農產品不得上市銷售;生產基地對其生產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負直接責任。
第十三條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等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混和配劑。
(二)使用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鹽酸多巴胺、西馬特羅、硫酸特布他林、苯乙醇胺、班布特羅、鹽酸齊帕特羅、鹽酸氯丙那林、馬布特羅、西布特羅、溴布特羅、酒
石酸阿福特羅、富馬酸福莫特羅等“瘦肉精”產品及“三聚氰胺”等國家禁止使用的有害化合物作為獸藥和飼料添加劑。
(三)使用氯霉素等違禁的抗生素類藥物及有害激素等。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第十四條農產品生產者應當嚴格按照生產技術規程組織生產,適期收獲、屠宰和采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蔬菜、水果等農產品的收獲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安全間隔期的規定;畜禽、水產等農產品的屠宰或者捕撈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休藥期的規定。
第十五條鼓勵農產品生產者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
第十六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加強對本地區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質量安全監管,落實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
第三章加工管理
第十七條農產品加工企業應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跟蹤制度。對其采購的農產品及其原料應當按照規定索取檢驗合格證明,保留原材料、半成品的檢驗記錄。
第十八條農產品加工經銷企業和銷售者在清洗、整理、加工、保鮮、包裝、儲存時必須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
(二)腌制農產品過程中使用敵敵畏;
(三)違規使用色素;
(四)違規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
(五)使用硫磺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六)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九條經初級加工、包裝的農產品,必須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并在產品包裝物上附具標識。標識應當以中文標明產品標準代號、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基地、加工單位的名稱和
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
第二十條畜禽及其產品經過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合格后方可銷售。畜禽養殖場、屠宰場及其他禽畜生產場所發現經檢疫不合格、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產品、染疫的畜禽及其產品、染疫畜禽的排
泄物等,應當及時向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在其指導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四章經營管理
第二十一條實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經營農產品應當經過檢驗、檢測、檢疫,符合國家和省市質量安全標準,未經檢驗、檢測、檢疫或經檢驗、檢測、檢疫不合格的農產品不得經營。持有認證機構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有效證書的,憑認證證書免檢進入市場銷售。
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憑產地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明直接進入市場銷售。
其他農產品必須由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進行檢驗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對以上進入市場銷售的各類農產品,由市、縣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抽檢。
第二十二條畜禽產品必須接受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經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檢疫合格,出具檢疫證明,加蓋驗訖印章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第二十三條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配送中心及加工企業在農產品經營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度,與各經營者層層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二)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和檢測設備,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三)建立健全進銷貨臺賬制度,如實記錄索證索票農產品的名稱、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保質期、進銷貨日期、產品質量安全證明的登記號等內容,并保存兩年以上;
(四)建立健全進貨查驗制度,對沒有質量合格證明的農產品按批次進行檢測或委托檢測,定期向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檢測報告,并公布檢測結果;
(五)發現不合格農產品,應制止銷售和轉移,并報告工商、農牧主管部門;農牧部門委托有資質的農產品檢測機構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工商部門依據檢驗報告,依法進行下架、銷毀等處理,并在媒體上公布。
(六)運輸、儲存需冷藏保鮮的農產品配有冷藏設施;
(七)對場地及使用器械定期消毒,保證經營場所清潔衛生;
第二十四條新建各類規?;r產品市場必須建立農產品檢測機構,并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基礎設施,檢測機構由農牧部門進行審核后商商務等相關部門進行審批。
第二十五條農牧部門檢測機構應當對進入市場的農產品進行抽檢,亦可委托有資質的農產品檢測機構對生產、經營的農產品進行定期抽檢,并將抽檢和處理結果定期公布。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3日內,向本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上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復檢。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農業、質檢、商務、工商、食藥等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生產經營者違法行為記錄制度,對違法行為的情況予以記錄并公布;對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生產經營者,吊銷許可證照。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產品,不得銷售:
(一)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
(二)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三)偽造、盜用、冒用有關認證證書、標志和檢測合格證明的;
(四)含有致病性寄生蟲、致病性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五)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
(六)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第二十八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監督抽查,并具體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農產品生產、初加工、包裝、貯運、經營等活動進行現場檢查;
(二)依法對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行為進行調查,對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有權進行查封和扣押;
(三)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和日常監測;
(四)查閱、復制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記錄、檔案等資料;
(五)會同工商部門監督當事人對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銷毀,處理、銷毀的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六)會同有關部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進行調查;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九條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檢測費用;抽取的樣品不得超過規定數量;上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抽查的農產品,下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另行重復抽查。委托檢驗檢測按照相關標準向委托人收取檢測費用。
第三十條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并及時向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理,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十一條充分發揮農產品檢測機構的職能,以國家認可的快速檢測方法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其檢測結果相關部門應當予以認可,確有爭議的,委托本級或上級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復檢。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第十一條規定,向農產品生產基地排放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由環保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三條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未按規定建立質量記錄檔案或者偽造質量記錄檔案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未建立質量檢驗機構開展自檢工作,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第十四條規定,采收、銷售未達農藥安全間隔期的農產品,或者屠宰、捕撈、銷售處于休藥期內的禽畜、水產品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采取措施處理受污染的農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第十三條、十八條、二十七條規定,由工商、農牧等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立即停止銷售,追回已經銷售的農產品,對違法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監督銷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第二十條規定,對病死、染疫禽畜及其產品、排泄物等未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配置質量安全檢測設施、專兼職檢測人員,或者未建立相應的檢測工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的;發現不合格農產品,未制止出售和轉移,或者未及時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假冒、偽造、轉讓、買賣、超范圍使用認證證書、標志、標識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拒絕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監管職責,侵害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權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中圖分類號 F32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6)24-0008-05
在農產品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的今天,人們對其關注程度也越來越高。要保證農產品安全就需要從源頭抓起,從農產品的種植開始調控。農戶是農產品種植的主要經濟組織,其決策主導著農產品的生產,主觀意愿影響著農產品安全生產。安全農產品的生產只有得到農戶的支持與參與,才能長足發展,因此通過分析農戶個體以及其主觀認知、行為等對農產品生產安全的影響,找出其中影響較大的因素,結合這些因素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意見或可行性建議是至關重要的。庫爾勒市既連接著南北疆,又是一帶一路的重要節點,其地理位置具有典型性,同時庫爾勒市極具特色的農產品生產情況使得農戶安全生產更具有代表性,為此,項目組選取庫爾勒市農戶作為調查研究對象,對庫爾勒市的農業生產進行調查研究,分析了庫爾勒市農產品安全生產情況,以期為加強庫爾勒市農業生產實力,促進庫爾勒市的農產品品質的提升,增進農業信譽,同時對庫爾勒市農產品的遠銷有極大的促進意義。
1 文獻回顧及評述
近年來,隨著社會各界對農產品安全關注程度越來越高,對農產品安全的研究也越來越多,國內外專家學者關于農產品安全的研究方向也很廣泛,但主要集中在農產品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農戶生產行為現狀及影響農戶安全生產的因素等方面。國外研究方面,政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效管理和法律規章制定是十分注重的,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強調全程性管理,如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澳大利亞等農業發達國家制定了一系列詳細的農產品質量標準,同時隨著市場的要求不斷地進行修訂,積極引導農戶進行農產品安全生產。還有不少學者研究了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及生產意愿,如Just和Zilberman的研究表明,農場主的風險態度、生產技術、農場規模等對其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均會產生影響[1]。Kishor對尼泊爾農戶進行實地考察,發現女性農戶由于文化程度較低具有較高風險的施藥行為[2];P.C.Abhilash在農藥施用行為方面認為政府嚴格實施各種不同法律法規能夠起到規范農藥生產、分配及施用的效果[3]。此外西方主要國家還十分注意發揮農產品生產者、加工者和銷售者及其聯合組織在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方面的作用。國內研究方面,近年來我國也在不斷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在法律法規、執法監管、檢驗監測標準化生產以及重大活動保障等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威脅當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薄弱環節。諸學者對此進行了相關的研究,如杜斌、康積萍等結合計劃行為理論分析陜西眉縣206戶獼猴桃生產農戶安全生產意愿的影響因素,得出行為態度、主觀規范和知覺行為控制等變量對農戶安全生產意愿均表現出顯著正向影響[4];楊子剛、寧艷波等對吉林省305個農戶進行調查,研究顯示農戶的年齡、文化水平對安全生產有著直接影響[5];羅松遠認為,中國廣大小麥種植農戶對化肥農藥使用和田間管理技術的認知度會影響到農業技術進步[6]。
綜合上述文獻來看,國內外學者從不同的角度研究了農戶安全生產的行為及影響生產者生產安全農產品的因素,但是國外學者研究針對的是大農場的生產者,這與中國廣大分散的農戶實際情況相差甚遠。國內學者對有關農戶生產層面的研究比較薄弱,更多的研究還是集中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現狀研究、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研究、認證體系等方面,而且對農戶生產行為更多的研究集中在農戶生產的影響因素上,目前從農戶生產行為的角度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研究雖然己有涉足,但都不夠系統和深入,還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本文旨在從農戶安全生產的認知、生產意愿及影響因素等進行全面的研究分析。
2 庫爾勒市農業發展概況
庫爾勒市地處新疆中部、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東北邊緣,目前市區總人口近100萬人,境內有中國最長的內陸河――塔里木河,以此孕育著市內農業的發展。市轄9鄉、3鎮、5個國有農牧園藝場、5個街道辦事處,土地總面積70.902萬hm2,其中耕地面積4.6萬hm2,可墾耕地9.333萬hm2,農作物播種面積10.991萬hm2。庫爾勒市氣候屬暖溫帶大陸性干旱氣候,氣候溫和,土質肥沃,物產豐富,光熱水土資源十分豐富,特有的水土孕育了特有的農產品資源,良好的水土光熱資源十分適宜香梨、棉花等經濟作物的生長。該市2015年香梨種植面積已達1.767萬hm2,結果面積0.36萬hm2,生產香梨總產4.0萬t,因盛產香梨而被稱為梨城。同時庫爾勒市也是傳統產棉區,1995年被列為國家百強產棉市,到2015年棉花種植面積10.47萬hm2,占庫爾勒市農作物種植面積的93.06%,總產約161 767t,農牧民人均純收入17 328.3元,年均增長11.9%。
3 數據調查來源
農戶安全生產狀況的基本數據資料來源于兩條途徑,一是實地調查獲得,二是問卷走訪調查獲得。調查方式采取普查。調查開始前,項目組成員咨詢了專業導師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并檢驗了問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對問卷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了修改。調查人員按項目要求進行了培訓。調查共收回問卷300份,經由人工檢查剔除無效問卷16份,有效問卷284份,占全部問卷的94.6%。因為庫爾勒市農作物種植主要以棉花、香梨為主,兩種作物的種植面積占全市農作物種植面積的93.21%,所以此次調查選取具有代表性的種植棉花與香梨的農戶為主。
4 調查分析
4.1 農戶基本情況 該項內容是反映農戶生產的基本特征狀況,主要包括農戶性別、年齡、民族、教育程度、種植作物等。由表1數據可知,庫爾勒市農業生產中主要勞動力為男性,占比89.02%,極少數中青年女性也存在勞動行為。勞動力年齡集中在40~50歲,基本為中年勞動力。少數民族農戶占比較少14.37%,大部分仍為漢族農戶85.98%,整體受教育水平較低,受過專業培訓的僅占9.77%。
根據被調查農戶的農作物種植結構情況看,見表2所示,棉花占比57.97%,香梨占比10.62%??梢钥闯鰩鞝柪帐修r戶農產品種植以經濟作物為主,糧食作物較少。
4.2 農戶的農產品安全生產認知及意愿 這一部分主要從農戶對農產品安全生產的了解情況、農戶對耕地與安全生產的理解、農戶對農業發展效益情況以及政府政策的認知等方面進行了調查,具體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從農戶對農產品安全生產的理解程度來看,有92.69%的農戶對于農產品安全的理解為:無公害、綠色有機、品種多,問及具體種植意愿時絕大多數則不太愿意種植,在種植過程中有43.91%的農戶表示并不關注農產品安全生產情況,農產品是否安全生產無所謂,并將安全生產內涵與高成本掛鉤,認為安全生產會導致成本上升,收益降低。
由于耕地質量與農產品的質量息息相關,在安全生產中作為最基礎的環節對農產品安全生產產生著重要的影響。從農戶對耕地質量與安全生產的認知來看,有64.57%的農戶認為耕地質量下降了,主要原因是化肥農藥的過度使用、農用廢棄物的后續處理不完善、灌溉水的污染以及農機產品的不合理使用等方面,但由于前兩者而導致耕地質量下降的占了70.47%,可見耕地的再生與持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威脅(表3)。
從農業經濟效益狀況來看,68%的農戶認為種植農產品的經濟效益是下降的,10.86%的農戶認為種植作物的收入沒有明顯變化,21.14%的農戶認為有一定程度的提高。究其下降原因的調查,數據顯示,50.21%的農戶認為與市場價格的變化有關,26.36%的農戶認為消費者選擇了及其他產品導致,只有23.43%的農戶認為與農產品的質量和數量有關,以上數據表明大多數農戶并不認為農產品質量與經濟效益有很大的相關性,對農產品安全生產的認知還有待加強。
此外,農戶對政府規定關于農業安全生產的相關政策法規并不熟悉,也無心去關注。據調查數據顯示,僅有22.67%的農戶了解國家關于農資使用的規定,會關注最新動態及信息,77.33%的農戶對于安全生產的相關政策較為陌生甚至并不了解,表示政策的落實太遙遠與自己無關。
4.3 農戶的農產品安全生產行為 這一部分主要從庫爾勒市農戶的農資購買途徑、農藥使用、農用品后續處理等方面進行調查分析。具體數據結果:庫爾勒市農戶購買農藥、化肥、種子等農資66.64%為自由購買,僅有11.29%的農戶會到政府指定的地點購買;7.19%的農戶選擇根據龍頭企業的導向進行購買;9.76%按照合作社要求進行購買;有5.13%的農戶選擇了其他購買方式,這樣多渠道的購買方式特別是半數以上農戶自由購買的行為,使得農產品參差不一,沒有統一標準,加之農用品使用方式不規范、后續處理問題突出,則無法保證農產品質量。對農藥的使用調查可知(見表4),農戶在農藥使用時更多的依據來源于個人經驗,施藥大多數選擇在蟲卵和幼蟲期;調查中還了解到絕大多數農戶對于農藥尤其是劇毒農藥對農產品的安全生產危害是有著清醒的認知的,依然有52.98%的農戶使用過劇毒農藥,主要原因是殺蟲效果好,占比為58.98%,較少的農戶關注價格,農戶認為相比購買農藥的成本來說,預期的后續經濟效益要大。
此外農產品安全生產中農藥與農資的使用及后續處理情況也是重要環節。在使用農藥時,有51.19%的農戶在施用農用品時選擇隨意操作,48.81%的農戶選擇聽取銷售商或他人意見。而關于農資的后續處理,33.54%的農戶對于使用過的農資進行了回收處理再利用,66.46%的農戶選擇隨意丟掉,另有74.23%的農戶認為影響農產品安全生產的主要因素為農藥、重金屬的殘留,表明農戶雖然認識到但卻沒有積極性去妥善處理,使得農資等農產品生產的輔助資料后續處理不完善,從而影響了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性。
5 影響庫爾勒市農戶安全生產的因素分析
5.1 農戶安全生產認知不夠 調查表明,雖然農戶對農產品安全性有一定的認知,卻在種植實施時將理論與現實分割,將農產品安全與農產品安全生產分離,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在進行生產決策時以低成本高收益為原則。即使有部分農戶正確認知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卻將農產品安全生產與高成本掛鉤。圖1中農戶對于安全生產的理解反映了問題所在。農戶認為在成本與收益、出售、政策建議、與處理等方面的困難與問題阻礙了安全生產的進行。有47%的農戶認為安全生產農產品會帶來高成本;二是農戶在購買及使用農藥時憑自己已有經驗來推測,且使用后的善后問題也對農產品生產的安全造成了影響。庫爾勒市農戶購買農藥的不同選擇行為也說明庫爾勒市農業生產方面既缺少政策規定等方面的指導,也沒有龍頭企業的強有力帶動,沒有生產方面的合作。三是農戶方面雖然意識到了耕地質量的下降及其原因,卻在種植過程中仍舊實施非安全生產的操作。調查中顯示的農戶對于農產品市場、耕地質量、農產品收益的不樂觀預期也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戶農產品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圖1 農戶對農產品安全生產的表達
5.2 資金短缺使農產品安全生產行為受限 農業生產是在多種因素混合作用影響下進行的,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戶經濟行為以增收為主要目的,經濟因素依舊起著主導作用。庫爾勒市農戶進行農業生產的資金來源中,有66.25%是通過銀行貸款與其他借貸款,而來自政府支持的資金僅為3.9%。因此庫爾勒市農業安全生產受經濟方面的影響較大。部分農戶對于農業安全生產的理解方面將安全與高成本等經濟內容相關聯,拒絕進行所謂“高成本”的安全生產。倘若政府能在資金上加以支持,農戶的安全生產意愿還是相當高的。由圖2數據顯示,農戶對于政府的支持是持有樂觀態度的,65.8%的農戶愿意在政府的支持下從事安全農產品的生產,22.28%的農戶會考慮補助金額因素。農戶的態度也反映了農戶對于政府支持力度的期待。
5.3 技術指導不夠,專業技術人員缺乏 技術進步直接影響農產品的投入產出關系,調查反映了庫爾勒市農業機械化程度較低,技術水平落后,農產品投入產出效率低下。據2015年數據顯示,庫爾勒市農業機械總量為66 297臺,人均機械擁有量僅0.066臺,每hm2耕地上擁有機械14.4臺。而且從上述圖1中數據顯示有34%的農戶表示農產品安全生產無人指導,不清楚安全生產標準和技術,從表4中農藥的使用情況也說明了庫爾勒市農業種植過程中農用品技術的落后,農業種植中,對病蟲害防治技術仍停留在較低水平,農戶施藥方面的技術指導幾乎空白,農戶實施時僅憑借經驗進行。以上表明了由于技術的局限使得農產品的安全生產并未得到落實。雖然大部分農戶意識到問題所在,被調查的農戶也表示愿意努力生產安全農產品,但農戶對于如何處理這類問題欠缺必要的技術指導。由表2農戶情況可知,受專業教育的農戶僅9.77%,農戶對于安全生產技術十分陌生。這說明農戶的農產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面技術的缺乏,農業技術人才比較匱乏。
5.4 農產品市場不規范 農產品市場是影響農戶生產安全農產品的重要因素之一。市場導向會對農產品的種植與農戶生產的經濟效益有著直接的聯系,而市場若不規范也就無法為農戶帶來正確的導向。在調查中市場價格、需求等因素的波動對農產品的生產行為及收益產生較大影響,同時農產品銷售困難,農資市場中假農資也影響了農產品安全生產。據調查數據顯示,農戶在農產品生產中遇到的,關于農資價格、農產品價格、銷售困難方面的風險占45.3%。農戶對于農業效益的預期也并不樂觀。
5.5 政策推行落實不完善 據調查顯示,無論在農產品安全生產的宣傳推廣、技術指導、政策支持、市場規范還是優惠與配套措施方面,政府的支持力度都是急需加強的。由于政府資金支持力度過低,農戶進行農產品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并未得到充分調動。
6 對策建議
6.1 強化農戶農產品安全生產的認知 調查結果表明農戶的安全生產意識并不是很高,對安全生產的理解有偏差,還需要強化農戶的安全生產意識,明確安全生產的內涵與重要性,用長遠的發展的眼光看待農業生產,明確農產品安全生產標準,認識到安全農產品的生態與經濟效益,讓農戶認識到生產安全農產品的重要性。建議政府加強農業生產的基礎知識的普及與安全生產的宣傳。如對農資的后續處理問題進行輔導,目前農戶大多數都是根據自己的經驗或是模仿周圍人的行為進行生產,不愿去費心考慮如何能種植出更安全的農產品。如果農技推廣部門能夠針對農戶的生產安全行為進行實地指導,使得農業生產活動有章可循,農戶還是會很愿意接受并照做的,這不但減輕了農戶的負擔,也會大大提高農產品的安全性。還有對于農藥的使用,應明確高毒性農藥的危害性,明確農藥殘留和不安全農產品對健康造成的危害,提高鑒別農藥的能力,這樣不僅可以引導農戶正確的選擇與使用農藥,同時還減少耕地污染,保護了生產環境,就保障了農產品的生產安全,提高了農產品品質。
6.2 加強技術引導及技術型人才的培養 先進的技術能提高經濟利益,農民就一定樂于采用。目前庫爾勒市以種植棉花香梨等經濟作物為主,而兩種主打作物也由于品牌效應的帶動,使得其對質量的要求就會較高,安全生產達標程度也相對較高。因此有必要對農產品進行安全生產的全過程進行規范的技術指導,對農產品安全生產加強科學研究,重視農產品檢測,加強土壤改良,從生產源頭把關,同時也要加強新品種推廣力度,要不斷研發新技術,提高農用機械的普及與使用效率。此外還要加強新型農業人才的培養,加強教育資源的支援力度,通過指導培訓等方式,提高農戶的教育程度,提高農民專業操作能力,使農戶能夠很好地進行農產品的安全生產。
6.3 規范農產品市場 庫爾勒市農產品市場的不規范也是影響質量安全的因素之一,為此要大力夯實農產品安全生產基礎,穩定農產品市場價格,加大農產品市場維護力度,對農產品市場進行正向引導,加大力度打擊假冒農資產品,嚴格化肥農藥的買賣規格,規范農用品的產銷與后續處理,建立合理的規范化的農產品生產機制,完善農產品安全生產體系。與此同時在保持庫爾勒市棉花與香梨的市場優勢同時,開拓更廣闊的營銷渠道,發展國內外市場,只有市場的健康發展,才能促進農產品安全生產。
6.4 加大政府對優質農產品的扶持力度,鼓勵和引導農戶進行農產品安全生產 政策的支持對農戶農產品安全生產發展有著重要的激勵作用。政府宏觀調控的目的是為了促使農戶自愿生產安全農產品,而農戶是否生產安全農產品又與其經濟效益密切相關。因此建議庫爾勒市政府采取優惠政策激勵農戶進行農產品安全生產。例如建立健全農產品安全生產的財政補貼政策,加強資金扶持力度,鼓勵農戶購買優質農資,對優質農產品進行生產投入等。在農戶貸款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在安全農產品的銷售方面給予信息支持和補貼優惠政策。這樣安全生產就有了確實的支持,實施才能指日可待。當農戶生產安全農產品所需的成本被高經濟效益所彌補,農戶就會考慮經濟效益和安全并重,而不是單純地從收益方面考慮,從而也會盡力生產安全農產品。同時充分利用國內有關省、市的對口支援政策,加強在資金、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與扶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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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杜斌,康積萍.農戶安全生產意愿影響因素分析[J].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14(3):71-75.
第一,認識不足。很多農產品生產企業和相關的生產人員在具體的生產過程中沒有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認為農產品生產工作更應注重具體產量,農產品的安全性可有可無。這樣一來,就會造成生產人員選擇不合適的生產技術等,造成農產品安全性缺失,影響農產品整體質量。第二,過量施用化肥、農藥。在農產品的生產過程中,為了保證農產品的生產數量,很多生產人員都會在生產過程中過量施用化肥和農藥。過量施用化肥和農藥雖然可以消除病蟲害,但是農產品的安全性被嚴重破壞,無法得到保證。第三,不重視微生物。在農產品的生產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微生物給農產品及人類帶來疾病的情況,所以很多生產人員基于這一點就認為微生物害處較多,沒有對其進行合理應用。但是,很多微生物如果得到合理應用,可以保證農產品的安全性及整體質量,需要生產人員給予重視。
2微生物在農產品安全生產中的具體應用
要想保證微生物在農產品安全生產中的基礎地位,需要從以下方面入手:
2.1微生物飼料
微生物在農產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主要應用,首先表現在微生物飼料方面。我國很多農產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不注重飼料的安全性,造成農產品中獸藥殘留嚴重超出規定標準。這樣一來,不僅無法保證農產品的安全性,還會影響我國農產品的出口,給我國農產品生產行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農產品生產企業應當在飼料中加入微生物,保證飼料的安全性。某農產品生產企業此前被查出農產品獸藥超標,該企業管理者決定從飼料入手進行革新。該企業在研制新型飼料的過程中,發現微生物及其內部所含的酶類物質不僅可以保證飼料的營養成分,還能有效保證飼料的安全質量。該企業便著手研發微生物飼料,在飼料中加入了淀粉酶、蛋白酶、糖化酶等多種微生物成分。該企業生產人員發現,在使用這種新型的微生物飼料之后,農產品的獸藥殘留明顯下降,農產品的安全性得到了有效保證,不僅合理利用了飼料,還沒有對環境造成相應污染。該企業在應用微生物飼料之后,農產品安全性得以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得到了保障。
2.2微生物農藥
農產品的生產工作,是離不開農藥的,生產企業要想保證農產品生產的安全性,就需要在生產過程中應用微生物農藥。微生物農藥在生產及應用的過程中無需人工進行合成,而是利用益處較多的細菌、真菌等來對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病害、蟲害進行有效防治。微生物農藥消除病蟲害的能力相對較強,還能提高農產品自身的抗病害能力,保證農產品內部活性。此外,使用微生物農藥,還能保護生態環境,有效取代傳統的化學農藥。當前,微生物農藥在我國的農產品生產工作中已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應用,總體的使用產量已經達到了10萬噸左右,蘇云金桿菌微生物農藥等品種也達到了上百種。但是,微生物農藥在應用的過程中對于農產品病蟲害防治的面積僅為10%左右,應用總量也僅為傳統農藥的1/7。因此,我國應用微生物農藥,還具有十分廣闊的應用前景。
2.3微生物肥料
微生物肥料的具體應用,主要是應用冷解磷微生物。含有解磷微生物成分的微生物肥料不僅可以保證農產品的生長狀態,還可以實現農產品生長過程中的固氮,將農產品生長環境中的氮素及植物激素進行一定程度的固定。含有解磷微生物的微生物肥料可以將農產品生長土壤中的較難溶解的磷元素進行合理分解,提供給農產品更多的養料,保證農產品生產的安全質量。
11月1日上午,在西安市新城廣場舉行的陜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啟動儀式上,西安市農業局副局長張貴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農產品質量法的頒布實施,會對我們農業生產帶來很大的變化,首先這個法能夠進一步地規范生產者的生產行為,對農民在投入品的使用上,農業生產過程的操作中,都有一些具體的規定,嚴格禁止使用一些違規的添加劑。對市民的安全保證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農產品不允許上市,從而保證我們市民的消費安全?!?/p>
新頒布實施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規定了政府統一領導、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監管、其他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了農產品質量標準的強制實施制度,同時,確立了農產品產地管理制度,防止因農產品產地污染危害農產品質量安全;還對農產品包裝、無公害農產品、優質農產品的標識管理作了明確規定。特別是這部法律進一步明確了質量不合格、不安全違法農產品的責任追究制度。
違規者將受重罰
對于偽造有機、綠色等食品認證的企業、個人,最高將被處罰10萬元。如果消費者食用了問題農產品而受到損害,生產商和銷售商都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消費者在農產品批發市場買到問題產品,同樣可以向農產品批發市場要求賠償,賠償數額將由雙方協商。
用老百姓的話說,這是一部“菜籃子”法,是大家都關心的,記者在西安市一家超市的蔬菜柜臺前,隨機采訪了幾位買菜的市民。他們說:“作為市民來說,平時在這里買菜,就是擔心農藥超標、質量把關的問題,現在有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后,就是好,這個法對我們消費者有一個保護。這個法就是有了門檻,不是隨便什么菜都可以上市,它不合格就不行,就是買菜有了事,找也有個地方,以后就放心些了。”
全省有百多示范基地
據了解,西安市從2005年10月開始,就對西安市4個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20家大型超市的農產品實施市場準入制度,每天實時檢測,有效杜絕了一些質量不合格、不安全農產品的上市銷售,確保了市民吃上放心農產品。陜西省農業廳市場信息處處長謝效勇說:“省上從2001年開始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行動,通過制定標準,培訓標準,我們作了大量的示范工作,先后安排了一百多個示范基地,安排了十幾個示范縣,對帶動全省農產品安全示范起到了明顯的示范作用。全省已經認證了綠色食品600多萬畝,超過種植面積的10%,而且開展了標志的使用。最近一次,農業部第四次對全國37個城市農業生產基地的農藥超標情況進行檢測,西安市的農藥安全狀況,從好往差排隊西安市已經進入到第一位了?!?/p>
近年來,很多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者,由于生產出綠色優質農產品,不但讓消費者飽了口福,更讓他們從中嘗到了甜頭,廣大消費者也逐步認識了綠色農產品對于健康的重要,作為政府管理者,這些年來也通過宣傳、推廣和認證等方式,認證了不少綠色農產品,使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大大提高,而要真正讓人人都吃上放心農產品,使農產品這一龐大的鏈條協調運轉起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陜西省農業廳市場信息處處長謝效勇說:“綠色無公害有機食品認證的步伐要進一步加快。咱們現在通過認證的綠色農產品只占栽培面積的10%左右。這和讓廣大群眾用上放心的農產品距離還比較大,所以要加快農產品認證的步伐?!?/p>
不合規定不準銷售
陜西省綠色農產品認證僅占10%的份額,還有大量的農產品沒有通過認證,而從11月1日開始實施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一個硬性指標是:對農產品質量標準實施強制制度,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一律禁止銷售。至于禁止銷售的最后期限,從省上到各市縣,會制定一個時間表,而眼下要做的工作還很多。謝效勇說:“農產品質量法從11月1日開始實施以后,作為農業部門來講壓力很大,責任很大。因為我們感到隊伍建設、我們檢測體系建設、我們質量安全的狀況、我們標準體系的建設、人們對質量安全的意識,這個跟法賦予我們的職責職能任務差距還比較大。目前省市兩級已經有了檢測機構,縣和批發市場龍頭企業基本上還是空白?!?/p>
如果說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測把關,是很好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重要一環的話,那么把住農產品生產加工更是關鍵環節。讓我們看到希望的是這些年來,綠色農產品在市場上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生產、種植綠色農產品的企業和廣大農民,通過優質優價,獲得了更大的收益,也增強了種植綠色、優質農產品的信心。佳縣東方紅棗業公司董事長劉德祿說:“基地是從2003年申請下來的綠色食品認證,2005年是有機產品的認證已經都通過了,現在發展到了400多個村,帶動農戶有8000多戶,還有馬鈴薯農戶上萬戶。我們培養的綠色食品和有機產品,我們都是用合同形式的訂單,高出市場2至4毛收購,就是給農民每年每人平均增收近1000多元?!?/p>
劉德祿生產綠色、有機農產品,采取的是給農民補貼的方式,農民使用有機肥每袋補助15塊錢,使用無污染、無公害農藥補10塊錢,還對農民進行技術培訓,他一年僅這些費用開支達60多萬元,但換來的效益是從他這里生產加工的農產品獲得了大量出口的訂單,得到的經濟效益更加可觀。
五年前開始質量認證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農產品為食用農產品,是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農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可食用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第三條本市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并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初級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的技術服務和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及不合格農產品的處理;
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畜禽屠宰活動的監管;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工業產品市場準入農產品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在餐飲消費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環保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生產基地環境安全的監管;
財政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經費保障。
第五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宣傳,提高公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加強質量安全管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第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納入財政預算,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站),保障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
第七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舉報經調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部門應當給予舉報人獎勵。
第二章生產管理
第八條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做好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規?;?、標準化建設,轉變農產品生產方式,改善農產品的生產條件。各類專業合作組織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協助政府部門進行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九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的指導,制定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定期對可能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業投入品進行監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結果。
第十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地區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質量安全管理。應當根據農產品品種特性、區域自然環境及土壤肥力條件,會同環保部門定期對本地區生產區域農業環境狀況進行監測評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出禁止生產的區域和品種,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并在禁止生產的區域設置標示牌,標明名稱、地點、范圍、面積和禁止生產的農產品品種等內容;在環境監測超標區域內禁止進行農產品的生產。
第十一條環保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基地周邊工業企業排污行為的監管。禁止企業向農產品生產基地排放重金屬、硝酸鹽、油類、酸液、堿液、有毒廢液、放射性廢水和未經處理的含病原體的污水等有害有毒物質,或者傾倒、填埋有害的廢棄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二條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鼓勵使用有機肥、微生物肥料、生物農藥和可降解農膜等生產資料。要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詳細記載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使用以及防疫、檢疫等情況,確保產品的可追溯性。
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建立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制度,對生產的農產品進行自檢或者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農產品不得上市銷售;生產基地對其生產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負直接責任。
第十三條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等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混和配劑。
(二)使用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鹽酸多巴胺、西馬特羅、硫酸特布他林、苯乙醇胺、班布特羅、鹽酸齊帕特羅、鹽酸氯丙那林、馬布特羅、西布特羅、溴布特羅、酒石酸阿福特羅、富馬酸福莫特羅等“瘦肉精”產品及“三聚氰胺”等國家禁止使用的有害化合物作為獸藥和飼料添加劑。
(三)使用氯霉素等違禁的抗生素類藥物及有害激素等。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第十四條農產品生產者應當嚴格按照生產技術規程組織生產,適期收獲、屠宰和采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蔬菜、水果等農產品的收獲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安全間隔期的規定;畜禽、水產等農產品的屠宰或者捕撈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休藥期的規定。
第十五條鼓勵農產品生產者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
第十六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加強對本地區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質量安全監管,落實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
第三章加工管理
第十七條農產品加工企業應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跟蹤制度。對其采購的農產品及其原料應當按照規定索取檢驗合格證明,保留原材料、半成品的檢驗記錄。
第十八條農產品加工經銷企業和銷售者在清洗、整理、加工、保鮮、包裝、儲存時必須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
(二)腌制農產品過程中使用敵敵畏;
(三)違規使用色素;
(四)違規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
(五)使用硫磺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六)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九條經初級加工、包裝的農產品,必須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并在產品包裝物上附具標識。標識應當以中文標明產品標準代號、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基地、加工單位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
第二十條畜禽及其產品經過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合格后方可銷售。畜禽養殖場、屠宰場及其他畜禽生產場所發現經檢疫不合格、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產品、染疫的畜禽及其產品、染疫畜禽的排泄物等,應當及時向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在其指導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四章經營管理
第二十一條實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經營農產品應當經過檢驗、檢測、檢疫,符合國家和省市質量安全標準,未經檢驗、檢測、檢疫或經檢驗、檢測、檢疫不合格的農產品不得經營。
持有認證機構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有效證書的,憑認證證書免檢進入市場銷售。
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憑產地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明直接進入市場銷售。
其他農產品必須由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進行檢驗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對以上進入市場銷售的各類農產品,由市、縣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抽檢。
第二十二條畜禽產品必須接受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經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檢疫合格,出具檢疫證明,加蓋驗訖印章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第二十三條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配送中心及加工企業在農產品經營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度,與各經營者層層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二)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和檢測設備,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三)建立健全進銷貨臺賬制度,如實記錄索證索票農產品的名稱、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保質期、進銷貨日期、產品質量安全證明的登記號等內容,并保存兩年以上;
(四)建立健全進貨查驗制度,對沒有質量合格證明的農產品按批次進行檢測或委托檢測,定期向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檢測報告,并公布檢測結果;
(五)發現不合格農產品,應制止銷售和轉移,并報告工商、農牧主管部門;農牧部門委托有資質的農產品檢測機構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工商部門依據檢驗報告,依法進行下架、銷毀等處理,并在媒體上公布。
(六)運輸、儲存需冷藏保鮮的農產品配有冷藏設施;
(七)對場地及使用器械定期消毒,保證經營場所清潔衛生;
第二十四條新建各類規模化農產品市場必須建立農產品檢測機構,并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基礎設施,檢測機構由農牧部門進行審核后商務等相關部門進行審批。
第二十五條農牧部門檢測機構應當對進入市場的農產品進行抽檢,亦可委托有資質的農產品檢測機構對生產、經營的農產品進行定期抽檢,并將抽檢和處理結果定期公布。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3日內,向本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上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復檢。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農業、質檢、商務、工商、食藥等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生產經營者違法行為記錄制度,對違法行為的情況予以記錄并公布;對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生產經營者,吊銷許可證照。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產品,不得銷售:
(一)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
(二)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三)偽造、盜用、冒用有關認證證書、標志和檢測合格證明的;
(四)含有致病性寄生蟲、致病性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五)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
(六)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第二十八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監督抽查,并具體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農產品生產、初加工、包裝、貯運、經營等活動進行現場檢查;
(二)依法對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行為進行調查,對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有權進行查封和扣押;
(三)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和日常監測;
(四)查閱、復制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記錄、檔案等資料;
(五)會同工商部門監督當事人對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銷毀,處理、銷毀的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六)會同有關部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進行調查;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九條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檢測費用;抽取的樣品不得超過規定數量;上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抽查的農產品,下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另行重復抽查。委托檢驗檢測按照相關標準向委托人收取檢測費用。
第三十條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并及時向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理,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十一條充分發揮農產品檢測機構的職能,以國家認可的快速檢測方法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其檢測結果相關部門應當予以認可,確有爭議的,委托本級或上級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復檢。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第十一條規定,向農產品生產基地排放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由環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三條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未按規定建立質量記錄檔案或者偽造質量記錄檔案,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未建立質量檢驗機構開展自檢工作,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第十四條規定,采收、銷售未達農藥安全間隔期的農產品,或者屠宰、捕撈、銷售處于休藥期內的禽畜、水產品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采取措施處理受污染的農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第十三條、十八條、二十七條規定,由工商、農牧等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立即停止銷售,追回已經銷售的農產品,對違法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監督銷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第二十條規定,對病死、染疫禽畜及其產品、排泄物等未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配置質量安全檢測設施、專兼職檢測人員,或者未建立相應的檢測工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的;發現不合格農產品,未制止出售和轉移,或者未及時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假冒、偽造、轉讓、買賣、超范圍使用認證證書、標志、標識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拒絕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監管職責,侵害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權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農產品質量安全:是指農產品質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1 農資生產
1.1 農藥
以生物制劑為主,低毒為輔,高中毒應用在較特殊的環境。
1.2 地膜
使用可降解或者與農作物標準化種植聯系起來且可多次重復使用的地膜,廢舊地膜應采用人工、機械撿拾的方法及時回收。
1.3 化肥
應提高肥效的利用率,減輕化肥對土壤板結和酸化的影響。
1.4 種子加工
包衣種子,所選擇的藥肥也必須是低毒的。
2 加強農資市場的監管
(1)嚴把農藥經營轉入審批關,確保農藥經營服務質量。
(2)解決農藥“一藥多名”、產品數量和標準混亂等問題。
(3)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提高經營人員素質。
(4)強化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對違法銷售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劇毒性鼠藥、高毒高殘留農藥和假冒偽劣或過期失效農藥的行為予以沒收產品的重罰。
(5)加強農民用藥安全培訓。
3 推廣良種良法
(1)選育抗病蟲的品種。
(2)根據不同氣候選擇適宜當地的優良品種。
(3)改進栽培技術:①輪作,必須是不同科之間的輪作;②合理密植,改變田間溫、濕、光、氣的循環;③適時播種,趨利避害,避開自然災害與病蟲盛發期;④合理施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根據作物所需,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⑤合理灌溉,遠離污染水,以水調肥;⑥建設高產、穩產田;⑦適時收獲。
4 病蟲害防治技術
4.1 蟲害防治
4.1.1 生物防治
①利用大自然中的天敵;②人工飼養天敵,定期釋放;③利用性誘劑捕殺成蟲;④利用蟲對色彩以及氣味的趨性捕殺成蟲。
4.1.2 物理防治
①在大田誘卵采卵;②用黑光燈誘殺大量成蟲;③使用防蟲網。
4.1.3 農業防治
①栽種誘蟲作物;②一季作物收獲后,盡可能伏耕翻曬,殺滅地下幼蟲和蛹。
4.1.4 藥劑防治
應使用低毒、低殘留且對天敵沒有傷害的農藥。
4.2 病害的防治
(1)加強檢疫。
(2)選擇抗病品種。
(3)采用合理的肥水管理方式,增強植物的抗病性。
(4)通過不同的輪作、間作等栽培方式,改變田間的溫、濕、光、氣體檢,以達到抗病效果。
(5)加強預測預報,抓住防治的關鍵時期。
5 農產品殘留監測
加強領導
一、提高認識。
鎮黨委、政府及各成員單位高度重視,接到上級文件后。始終把培訓工作作為提高鎮農產品安全相關人員綜合素質、促進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實際成效的基礎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實抓好。把培訓擺在重要的議事日程,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學習計劃,明確學習重點和內容,動員所有人員提高認識,努力提高農產品安全工作綜合素質。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能夠堅持做到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無論工作事務多么繁忙,總是帶頭學習、帶頭發言、帶頭輔導,充分發揮帶動和引導作用,并經常同班子成員一道研究課題、理順工作思路、探尋學習方法,聯系工作實際及時調整充實學習內容,妥善處理好工學矛盾。尤其是農產品安全監管員、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單位、農產品生產、營銷人員等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的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作為重點。
計劃科學
二、組織嚴密。
進一步加強高坪鎮農產品安全工作監管力度,為使今年培訓工作做好、做細、做嚴、做出成績。加大農產品安全工作宣傳、普及農產品安全知識,營造公眾關心、支持參與農產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適應廣漢市農產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提高鎮、村兩級干部及相關人員對農產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意識、提高農產品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工作能力,達到預期的目的對農產品安全宣傳、培訓計劃,培訓目的要求及實施方案做了周密的部署安排。并按照“嚴密組織、加強領導,大力宣傳、提高認識,仔細分工、充分準備,結合實際、講究實效”工作思路,培訓手段以集中授課與觀看專題片相結合等,保證了農產品安全培訓工作有計劃、有步驟有條不紊地開展。
授課仔細
三、動員充分。
鎮召開了全員農產品安全培訓動員大會,為了提高農產品安全培訓重要性的認識。強調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所有人員高度重視培訓工作,安排好具體培訓時間和人員。并將農產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成績列入年度對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使大家能經常想到為了確保培訓效果,組織參訓人員學習相關文件制度的同時,鎮領導著眼于實際,邀請衛生、工商、畜牧農業等相關部門經驗豐富,業務能力過硬的骨干人員,組成業務精干的授課隊伍為參訓人員進行農產品安全知識培訓。培訓前各授課人員都進行了認真的備課,做到給別人講的自己得先懂、先會、先精,確保了年度培訓的效果。通過培訓,參訓人員的農產品安全知識得到切實提高,為我鎮開展好農產品生產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扎實的理論基礎。
注重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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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現狀及成效
(一)農業生產基本情況
*縣是一個典型的農業縣,是全國47個重點貧困縣之一??h境內生態環境良好,土壤肥沃,水源充沛,物產豐富,盛產糧食、辣椒、蔬菜、花生、烤煙、干鮮果品、畜禽產品、水產品、蠶繭、中草藥(三七)等農產品。20*年全縣農作物播種面積140.93萬畝,其中:糧食作物播種面積83.03萬畝,總產18378.2萬公斤;經濟作物播種面積54.13萬畝,其它農作物播種面積3.77萬畝。全年收購煙葉23.14萬擔,計劃內收購上等煙比例達到74.35%,實現煙農收入16892萬元,煙稅總收入3716萬元;辣椒產量達2760萬公斤,增長19.2%,蔬菜種植面積達11.16萬畝;水產品總產量完成463.6萬公斤,增長6.2%;全縣豬、牛、羊、禽存欄分別為13.5萬頭、28.9萬頭、6.4萬只和110.2萬只,出欄分別為4.5萬頭、30.2萬頭、5.2萬只和188.3萬只,肉類總產量達3.5萬噸,外銷肉豬6.2萬頭,肉牛1.1萬頭,肉羊2.2萬只,畜牧產值46356萬元(現價),占全縣農業總產值127612萬元的36.3%,畜牧產值比2005年的30392萬元增加15964萬元增長52.5%;農民人均畜牧業純收入782元,占農民人均純收入2149元的36.4%。全年新增工程造林7.67萬畝,種植核桃6.32萬畝,蠶桑1.3萬余畝。
(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
近年來,縣委、政府十分重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按照省、州黨委、政府的要求和上級有關的部署,扎實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抓組織領導,成立專門機構開展工作。為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我縣及時成立了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的*縣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農業局,負責全縣范圍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縣農業局、畜牧局抽調相關站(所)工作人員負責長期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民群眾能夠用上放心的農產品。
二抓體系建設,扎實開展農產品認證工作。一是加大農技示范推廣力度。緊緊圍繞農業標準化建設,先后引進農作物新品種,推廣地膜覆蓋、新品種試驗示范、標準化栽培、病蟲害綜防等常規技術和測土配方施肥、農業有害生物預警、應用疫病綜合防治、生豬飼養管理、瘦肉型豬配套飼養、種草養畜等一大批先進實用技術。二是不斷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在縣農業局、畜牧局及時成立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行政執法隊,購進了一批檢驗檢測設備,不斷加強隊伍及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檢。加強對農業投入品執法檢查,不斷凈化農資市場。加強對市場銷售的農產品進行質量監控;對農產品實施售前檢測,在檢測過程中,發現農藥殘留量超標樣品,采取措施,及時反饋給種植戶,禁止上市銷售和食用。同時,嚴格按照《農藥、獸藥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立農藥經營許可證審批制度。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登記管理,強化責任,落實承諾,實行分級管理,分類經營。適時公布禁用和淘汰的品種和范圍,抓好基地和市場的抽檢和自檢工作。三是扎實開展產品認證工作。于20*年完成116萬畝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并取得了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其中:種植業已認定114.4萬畝;漁業水面認定面積1.6萬畝;畜牧業認定99戶,生豬養殖大戶認定7戶,肉雞養殖大戶認定27戶,蛋雞養殖大戶1戶,肉牛養殖大戶2戶,肉羊養殖大戶62戶。積極協助*縣潤輝農產品工貿有限公司、*縣振興密梨種植場、平遠華僑農場和*縣豐林花生油廠開展了1萬畝無公害辣椒、0.2萬畝晚蜜梨、優質稻無公害長粒香和豐林牌小?;ㄉ彤a品認證工作。20*年我縣被列為云南省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整體推進項目試點縣,全縣分種植業、畜牧業、漁業三個大類進行了申報認定。四是認真組織開展好執法監督網建設工作。及時建立了縣、鄉(鎮)、村聯動的監管網絡,設立了舉報電話,通過加強對養殖企業(農戶)檢查,禁止使用違禁的漁藥,加強漁政和市場管理,禁止毒魚,嚴禁中毒魚蝦上市和食用。通過專項整治,取締了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有影響的農業投入品,嚴厲打擊違禁農資產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進一步規范和凈化了農資市場經營秩序,使種養殖的農產品農藥殘留、養殖的畜禽(水產)品藥物殘留下降,確保農資產品的安全使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抓宣傳培訓,營造全社會關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氛圍。一是大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為認真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宣傳及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技術培訓工作,我縣每年均利用各種會議、培訓、網絡、板報、標語、手機短信、展板、傳單等形式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同時,結合“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紅盾護農”“三月法制宣傳月”、“六月安全生產月”、“科技三下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宣傳周”等活動,深入全縣各個鄉(鎮),部份自然村,出動宣傳車輛,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利用廣播、音像進行宣傳,并設咨詢點向群眾開展咨詢服務,并組織縣農業局、畜牧局干部職工深入農場、基地、種養殖大戶開展多種方式的宣傳,進一步強化了全社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二是及時組織開展對農業生產者種植、養殖的技術指導培訓。近年來,我縣通過不斷加大科技宣傳和培訓力度,將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與科技示范項目相結合,與其它先進農業生產技術推廣相結合,不斷加強對菜農、果農、糧豆防治病、蟲、草、鼠等的用藥技術培訓,合理施用農藥,化肥防止農藥殘留超標。畜牧、漁業部門抓好養殖的技術指導和培訓,重點指導和培訓養殖企業(農戶)建立飼料、獸藥、飼料添加劑的使用和銷售等檔案記錄,進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員和各種養殖大戶的技術水平。
四抓污染調查,加強對農業污染源的整治。為全面掌握全縣農業污染情況,在20*年開展*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我縣農業污染源作為工作的重點,對全縣種植業污染、畜禽養殖污染、水產養殖污染進行了一次全面普查。據普查資料顯示:一是全縣耕地存在超量施用化肥現象,尤其以氮素化肥(尿素、碳酸氫銨)用量偏高最為突出,磷素化肥次之,而氮肥又是造成土壤殘留、空氣質量、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的一大污染源,同時農藥的施藥量和施用次數也存在盲目偏施現象。二是全縣36戶養殖大戶,由于畜禽糞便和圈舍沖洗用水排放不科學、不合理,亂排亂放現象也較為突出,造成周邊環境污染和農田土壤富營養化,同時也給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面積約為2000畝。三是全縣現有118戶水產養殖大戶,在養殖過程中投放的鉺料、化肥、漁塘用藥等方面也存在著不科學,不合理現象,造成縣域內水庫、壩塘、水域面源污染,污染面積約5600畝。針對上述三個方面的污染源,我縣在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我縣通過開展推廣測地配肥、加強廄舍改造和沼電沼建設、加強飼料安全監管等工作,逐步減少農業污染源。
五抓基地建設,大力推進規?;洜I。通過認真組織開展農產品生產基地及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工作,20*年*縣已建起優質農產品讓渡基地5個。其中:優質水稻基地1個,面積8.74萬畝;優質辣椒基地1個,面積25.37萬為畝;優質玉米基地1個,面積9.*萬畝;優質花生基地1個,面積5.53萬畝;優質蔬菜基地1個,面積11.16萬畝。標準化示范區種植基地9個,企業自營基地3萬畝,示范輻射帶動種植面積22.18萬畝,其中,花生5.56萬畝,辣椒10萬畝,蔬菜6.62萬畝。全縣建有300頭以上養豬規模的標準化養殖場13個,3000頭以上養豬規模的標準化養殖場2個,有年生產量10萬噸的飼料生產企業2個,有2000只以上規模養雞場73個,有30000只以上規模蛋雞場1個。全縣初步形成“大戶帶動散戶”的種養殖模式,極大促進了優質農產品生產的發展。同時,我縣規模養殖場(戶)已發展到16個,扶持重點戶、示范戶11276戶。全縣養牛100頭以上的有1戶、養豬3000頭以上的有2戶、養豬100頭以上的有22戶,養羊50只以上的有60戶、養禽2000只以上的規模養殖戶有82戶。同時,通過“技術、資金、物資配套承包服務發展畜禽商品生產”工作,實施“種、料、管、防、訓”為一體的綜合服務,提高了畜產品的出欄率,商品率,目前初具“一村一品”雛形的畜牧養殖村達70余個,涌現了一批畜牧養殖專業村。
六抓日常監管,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是認真開展農產品生產過程的監管工作。近年來,我縣每年均組織有關部門深入各農產品生產企業和個人,認真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查,同時,結合各部門工作實際,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確保了農產品質量安全過關。二是認真抓好農產品農殘檢測工作。20*年我縣共出動執法人員1622人次,車360輛次,檢查經營門點1320個次,整頓市場378個次。查獲違規經營過期農藥4.1公斤,假種子157公斤,涉案4人,涉案金額0.2萬元?,F場責令改正違規8戶,發放整改通知書限期改正23戶。與農藥經營戶簽訂了《20*年農藥安全使用責任書》197份,對197戶農藥經營許可證進行年檢。同時,截至今年4月全縣共開展生豬免疫注射301282頭(次),牛免疫注射135284頭(次),羊免疫注射67135只(次),家禽免疫注射1149623羽(次),免疫密度均達到100%。檢疫畜禽293460頭(只),其中:檢疫豬56297頭,牛13*5頭,羊1522只,禽222556只。檢出病畜12頭。檢疫肉類1586.96噸,檢出病害肉0.83噸。在全縣11個鄉鎮80戶農戶中隨機抽檢了80個批次的豬尿樣,未檢出瘦肉精。三是開展好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和市場整規。幾年來,我縣每年均組織縣有關部門進行農業投入品的市場清理工作,不斷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和經營環節的專項整治,特別是加大了對農業投入品的專項整治力度,從源頭上杜絕了高毒高殘留農藥等禁用農業投入品進入市場和生產環節。四是扎實開展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獸藥和無污染添加劑工作。一方面組織各銷售商開展業務培訓,積極向其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獸藥和無污染添加劑;同時,進一步規范種養殖大戶的低毒低殘留農藥、獸藥和無污染添加劑使用,及時對其進行抽檢,對于使用有毒農藥、獸藥的行為及時給予行政處罰,確保不發生農藥、獸藥和染添加劑中毒事件。
七抓經費投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為組織開展好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工作,我縣于2004年3月貸款購置了一套rp-410速測儀一套,包括檢測儀、培養箱、冰箱、電子稱、可調移液槍、食品加工機、相應玻璃儀器及配套設備,對全縣的蔬菜、水果農藥殘留進行檢驗檢測。于2005年爭取到省獸醫總站投入80萬元資金,建起了畜產品安全檢測、動物防疫體系。20*年我縣配套防疫資金20萬元,購買了防控物資及配置了冰箱、冷庫等冷鏈設備。從2004年開始,我縣每年均組織始對全縣的蔬菜、水果的農藥殘留進行抽樣檢測,每年至少檢測300至400個樣品,樣品平均合格率在95-98%之間。同時,20*年我縣結合農業科技項目的實施投入資金約150萬元,共印制宣傳資料5萬份,制作宣傳展板40余塊,開展宣傳活動418街次,開展培訓15*期,培訓農民178376人次,舉辦示范樣板29177畝。
二、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因素、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因素
一是由于大多數公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認識還不夠,一些基層干部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認識也不到位,導致部分鄉(鎮)、部門還未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產生足夠的認識。二是由于受傳統生產觀念的影響,生產者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偏低,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對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片面追求產量,忽視了質量。同時,大多數消費者對無公害農產品的認同感相對滯后,只能肉眼看產品好壞,而無法認識到實質的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由于檢測手段和設施設備落后,檢測試劑(藥品)沒有正常保障,檢測設備無法更新,檢測站點較少,只能檢測鮮產品,干產品無法[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檢測,導致檢測出農藥殘留超樣品代表性不高。同時,由于日常監管的基本檢測項目如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抽檢均要送省、州檢測中心檢測,檢測時間過長,導致不安全產品容易進入流通環節被消費者食用,檢測結果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二是由于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監管體系、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認證體系等方面都還不健全,沒有具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政策措施,給實際操作過程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三是由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部門較多,權責不清,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管理職能錯位、缺位、越位和交叉分散現象,難以形成協調配合、運轉高效的管理機制。四是由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執法機構成立時間不長,缺乏高素質的專業執法人員,檢測手段和設施設備落后,檢測設備無法更新,難以依法管理,不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有效的監管。
三、下步工作對策建議
針對所存在的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因素和困難問題,在下步工作中,應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議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經費投入,不斷提高執法人員裝備水平,更新檢驗檢測設備,確保不因農產品質量安全引發群體性中毒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二是建議盡快制定適合全州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監管體系、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認證體系,以利于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和行政執法工作。
農產品包裝管理:我國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法對農產品的包裝都有明確的規定,但在實際執行中差距很大。在墾區,除一些大型龍頭企業生產農產品能夠按照法律規定使用產品包裝外,多數生產企業的產品包裝不符合相關標準。主要問題是使用非定點企業生產的包裝材料,產品質量沒有法律保障,一旦發生問題無法追溯。產品包裝材料選擇失當,沒有對不同的農產品選擇最佳的包裝材料。更為嚴重的是絕大多數的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無法從包裝上了解到有效的產品安全信息。隨著北大荒農產品社會知名度和公眾信譽度的增高,市場假冒產品也不斷增加,對此不能完全依靠市場規范,農產品安全管理初級階段,從某種意義上講,防范勝于規范。積極主動地規范農產品包裝,提高規范化包裝水平,是保證北大荒農產品安全的重要環節,是當前最有效的防范手段之一??梢越梃b歐盟的管理方法,規定墾區使用的包裝材料品種、產地和品規,嚴格執行墾區或北大荒特殊標注符號。除了要求包裝安全外,還要求包裝者要根據農產品的性質與特點,選擇不同的包裝材料,以保證農產品在包裝后能夠保持原有風味,便于儲存、運輸,保質期更長,同時不會引入污染或對環境造成污染。農產品標志管理:加強農產品標志管理也是確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北大荒的產品不僅要有通用標志,還要有專項指令要求,如價格標志、農產品成分標志、營養標志、轉基因農產品與飼料標志、有機農產品標志等進行專項管理,還可以考慮形成相關的電子信息在網上,有效地保證對農產品的質量追溯,進而保證墾區農產品及其制品的安全。農產品倉儲運輸管理:農產品的倉儲和運輸都涉及溫控、濕控,防污、防蟲、防霉等多個安全控制環節。墾區在農產品倉儲方面的經驗比較豐富,專業化程度比較高,其質量有安全保障。但是對于農戶分散自儲的農產品質量就無法保障。目前在墾區部分地區推行的糧食銀行是一個比較好的辦法,如果將農戶的農產品統一集中到“糧行”管理,對于保障農產品質量將會起到積極作用。在農產品運輸方面,現在的農產品運輸多數走的是市場運作,產品生產加工方對運輸安全的主動控制能力較差,這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構成了一定的威脅,因此,從食品安全角度來看,應迅速提高農產品專業物流隊伍水平和運送能力,保證墾區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提升墾區農產品的信譽度和北大荒品牌效應。北大荒的產品不同于一般產地的農產品,是一種地理符號和信譽保證,因此不能按照一般的市場準入制度操作,應該有更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具體包括:產品從墾區流入市場前應該按照出入境產品進行管理,嚴格執行動植物衛生檢驗檢疫標準,提高入市門檻;對于進入市場的北大荒農產品質量、技術標準、標簽和包裝等要由專門機構認可,檢驗檢疫必須合格;實施墾區內的“品牌分類保護”,確保不會因為個別產地發生的農產品質量問題,影響北大荒整體品牌的形象。建議墾區統一制定和實施高于國家標準的北大荒農產品質量安全企業標準,確立北大荒農產品在市場的長期優勢。
為確保墾區的食品質量控制,在構建墾區農產品安全控制體系框架過程中,必須體現以下幾個基本原則。1.統一管理原則。墾區農產品生產點多面廣,加工企業能力差別較大,但市場對北大荒品牌的認知是唯一的,不會因為實際產地不同而區別對待。因此,對墾區農產品必需實行統一管理,建議將農產品入市前的管理集中到一個或幾個部門,并加大部門間的協調力度,以提高農產品安全監管效率。同時建立統一的農墾產品質量溯源網絡平臺,對農產品進行全程跟蹤服務。2.責任主體限定原則。食品安全首先是食品生產者、加工者的責任,應對產品安全負總責。各級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主要職責,就是通過對食品生產者、加工者的監督管理,減少食品安全風險,負責監管責任。倉儲、運輸、分銷、標志管理等各責任主體同樣地對本環節的農產品安全負責,即要保證本環節的安全,同時不能給予其他環節造成安全隱患。3.預防為主原則。墾區要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必須建立食品危害快速預警系統,該系統應由《食品安全法》確定的各監督管理環節主體部門組成。一旦發現來自不同環節的產品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應及時控制并采取終止或限定有問題食品的銷售、使用等緊急控制措施。將危害或可能發生的危害情況通知有關機構和公眾,做好因此種危害所導致的次生事件的預防和預警工作。4.分級檢測原則。要保證產品的質量安全,必須建立獨立于行政機關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構建逐級的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第一個層次是企業食品質量安全自我控制的檢測,確保產品的批次檢測,做到產品不符合標準不入市。第二個層次是墾區各監督管理部門的日常監督檢驗檢測,定期對農產品進行抽檢,是對企業入市產品的監督。第三個層次是國家權威機構的仲裁檢驗檢測,在需要時對企業產品質量安全進行評估或最終裁定。通過不同層面的檢驗檢測防止權力的濫用和腐敗,保證檢測的客觀公正和產品質量問題及時發現。5.監管優先原則??茖W技術的日新月異,促進了新工藝、新材料的不斷涌現。在食品安全方面就意味著可能出現新的食品或者新的污染和有害物質,提升了風險。對于可能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依靠生產加工企業的自我約束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質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隊伍是保證墾區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證。監管隊伍必須有絕對的權威,對確認農產品安全具有優先話語權。
本文作者:夏洪波工作單位:黑龍江省農墾總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