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教育·教科研版》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章主題明確,數據可靠,書寫準確,圖表清晰,文字簡練,內容齊全完整。來稿應含以下部分:中英文題名、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圖分類號(本編輯部亦可代查)、正文以及必要的圖表、參考文獻。
(2)正文中的各級標題分別為:“一”、“(一)”、“1.”和“(1)”等。正文中的表格按全文順次編號,如表1、表2等;表名在表格的上方居中;表格上下封口,左右不封口。
(3)正文應中心明確,分層論述。各層次標題格式為一級標題:一……;二級標題:(一)……;三級標題:1……;四級標題:(1)……;五級標題①……。
(4)參考文獻附于正文之后,要求在7條以上,所列文獻應在文中實引,即在正文中標明出處,標號與文后參考文獻標號相對應。標準按照“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7714-2005)”。注意:期刊和專著均需要具體到頁碼。
(5)來稿如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設立的研究基金或課題資助,務請列出基金名稱及編號。對項目論文本刊原則上優先刊發。
(6)關鍵詞是表述論文中心內容且具有實質意義的詞匯,一般為3~8個,以分號分隔.盡量采用《漢語牛題詞表》或各專業豐題詞表提供的規范詞。
(7)文稿按版式順序須包括以下內容: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中國圖書資料分類號(簡稱分類號)、英文摘要、正文、參考文獻。
(8)表格請制成三線表,直接占據在文中適當位置上。照片應反差良好,層次清晰;顯微鏡及電鏡照片,應在圖內給出長度標尺,并標明相應序號。
(9)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10)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吉林教育·教科研版》雜志是由吉林教育雜志社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教育理論縱橫、高校學科研究、學校工作管理、中學教學研究、小學教學參考、職業技術教育、班主任經驗談、幼兒教育、特別關注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