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與寫·教師教育》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稿內容依次包括:中文標題,中文摘要及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編輯部將在收稿后30天內于本刊采編系統上傳初審意見及修改建議。
(2)層次標題是對本段、本條主題內容的高度概括。各層次的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標題的詞組結構應盡可能相同。層次標題的編號采用阿拉伯數字,即1,1.1,1.1.1,1.1.1.1。一般不超過4級。
(3)文內體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為文章層次,通過簡短的小標題方式提煉主要觀點。
(4)來稿要有參考文獻,內容必須是公開發表的,參考文獻需詳細標注,例如:(1)參考專著: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2)參考期刊:請注明作者、文章名稱、刊名、年、卷(期)、起止頁碼。
(5)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6)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是用于概括與揭示論文主要信息的,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論和意義等,或者是研究目的、主要觀點、論證過程、結論等。
(7)作者是指對論文作出了實質性貢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組織)。作者署名次序原則上以貢獻大小決定排序,由論文全體署名作者在投稿前共同商定,投稿后原則上不得變更。
(8)表(圖)下須注明資料來源,在來源中如系引用年鑒數據,應按下式注明《xx統計年鑒(年號)》,如不是一本,則可用《x x統計年鑒》xx、xx年卷。
(9)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10)論文類文稿一般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部分。自稿件發出3個月屆滿時未接到稿件采用通知的,可自行處理稿件。
《讀與寫·教師教育》雜志是由四川省南充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讀與寫》雜志社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教育視點、德育工作、課改聚焦、學科教學、文學研究、海外視角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