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教育·現代校長》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論文應符合學術規范。凡參引他人觀點,一般應引用原文,以雙引號標出,并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詳細標明出處;使用他人整理發表的文獻、圖版和數據資料者,亦請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相應標明。
(2)題名:要求準確,精練,易讀,用詞規范,一般不超過20個字。盡量不用副題名,不宜用阿拉伯數字開頭,不用代號和商品名。
(3)文字必須干凈、靈性,拒絕平鋪直敘,反對概念化和古板的構架。投稿請用宋體、題目小二號、正文小四號,附作者簡介、地址、電話,或所載刊物名、網址。
(4)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一般應多于10篇,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標注(加方括號),并在文末按順序列出。作者、譯者、編者不超過3人時全部寫出,超過3人時只寫前3人,后加“等”。
(5)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6)中文內容摘要300字左右,要求能夠客觀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中文關鍵詞3~5個,應為能夠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
(7)作者署名:作者署名置于標題正下方。作者的工作單位應標明單位全稱,連同所在省、市(縣)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的下方。
(8)符號應采用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公認的符號,一種符號只能代表一種量。全文所用的符號必須前后一致,圖文統一。
(9)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10)經審核初步擬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見修改后,請通過本刊稿件處理系統發回修改稿。超過編輯部規定時間未修回者按自動撤稿處理。
《吉林教育·現代校長》雜志是由吉林教育雜志社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封面人物、新銳論壇、師資管理、治校謀略、常熟市校園文化巡禮、全國特色學校魅力展示、班級管理、高教研究、教學教研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