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中引用的數據及觀點,務請作者仔細驗證,力求準確無誤,并以實引形式在正文和參考文獻中注明文獻出處。
(2)參考文獻應保持在5條及以上。參考文獻中的作者為1~3位時應全部列出,多于3位時只寫前3位,后面加“,等”即可;多位作者之間用逗號“,”隔開,參考文獻的著錄項目要齊全,順序要規范。
(3)標題:一般分為三級,第一級標題用“一”“二”“三”等,第二級用“(一)”“(二)”“(三)”等,第三級用“1.”“2.”“3.”等。
(4)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采用頁下注,注號用①②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出處,采用文末注,用[1][2][3]順序標注。
(5)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順序排列,作者單位及郵政編碼腳注在同頁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簡介(含最高學歷、職務、職稱、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及E-mail)。
(6)摘要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對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予以概述。摘要一般不分段,不用圖表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和術語,字數為200字左右。
(7)主題明確:稿件應圍繞學校管理領域的某個具體主題進行探討,主題明確、具體,具有實踐指導意義。
(8)理論聯系實際:稿件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要有理論基礎,又要有實踐應用,能夠為學校管理者提供實用的管理經驗和方法。
(9)創新性要求:稿件應注重創新性和前瞻性,提出新的學術觀點和研究思路,推動學校管理理論的創新發展。
(10)結構嚴謹:稿件應按照學術論文的基本結構進行撰寫,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部分,結構嚴謹、邏輯清晰。
《學校管理》雜志是由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江蘇第二師范學院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